明清时期的吸烟与禁烟
2016-05-17孙景超
孙景超
烟草的传播与种植
烟草传入中国的时间,至迟不晚于明朝万历年间。明末医生张景岳(介宾)《景岳全书》记载:“此物自古未闻也。近自我明万历时出于闽、广之间,自后吴、楚地土皆种植之。”其传播路线,根据吴唅、陈树平、陶卫宁等人的考证,大约有南方的“吕宋—台湾、福建”“南洋—广东”及北方的“日本、朝鲜—东北”等数条路线。
从史料分析,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应当是烟草较早传入并广泛种植的省份,起到了传播中转站的作用。在传播过程中,军队的频繁调动起了重要作用。如西南地区,明末“征滇之役,师旅深入瘴地,无不染病,独一营安然无恙,问其故,则众皆服烟。由是遍传,今则西南一方,无分老幼,朝夕不能间矣”。在东北地区,烟草“古不经见,辽左有事,调用广兵,乃渐有之,自天启年中始也”。
由于烟草具有一定的医疗作用与较强的成瘾性,其吸食也迅速传播开来。明人张岱《陶庵梦忆》载:“余少时不识烟草为何物。十年之内,老壮稚童、妇人女子,无不吃烟,大街小巷尽摆烟桌,此草妖也。”清初《三冈识略》记载:“明季服烟有禁,惟闽人幼而习之,他处别无一二也。近日宾主相见以此为敬,俯仰涕唾,恶态毕具。始则城市服之,已而沿及乡村矣。始犹男子服之,既而遍闺阁矣。”沿至清代中期,吸烟俨然成为社会风气,“今世公卿士大夫,下逮舆隶妇女,无不嗜烟草者”。在北京街头,“大街小巷尽摆烟摊,土产烟具和清水,供人随购随吸,大户人家年购烟已逾千斤,户数已过酒户一半”。男性之外,女性吸烟也较普遍。其影响之深刻,乃至于被认为是“开门第八事”,“始犹间有吸之者,而此日之黄童白叟,闺帷妇女,无不吸之,十居其八,且时刻不能离矣。谚云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今且增烟而八矣”。具体吸烟人数,历代史无明载,马建忠《适可斋记言》曾载:“近日吸烟者不论男女,十有六七。统计天下户口扯计,大县不下百万,中小县者约五六十万,今从少科计,每县食烟以十万计。”烟民数量之多可见一斑,清代著名的“大烟袋”纪晓岚,乃至乾隆皇帝、慈禧太后等,都是明确的“烟民”。除内地汉族外,东北、西北、西南边疆地区的满族、蒙古族、苗族等,对于烟草的种植和吸食也有广泛的流传。
吸烟者的增多刺激了烟草的生产,烟草种植面积也相应扩大。到清代中期,北至黑龙江,南至海南岛,西至新疆,烟草种植已经遍布国内各个地区。南方地区,如福建:闽西“八邑之膏腴田地,种烟者十居三四”;闽南沿海“烟草之植,耗地十之七八”。云南宁州:“种烟之地,半占农田,卖烟之家,倍多米铺。”陕西汉中地区:“城固水以北,沃土腴田,尽植烟苗。盛夏晴霁,弥望绿野,皆此物也。当其收时,连云充栋。”北方华北及东北地区也广泛种植,方苞上奏称:“以臣所目见,江南、山东、直隶上腴之地,无不种烟,而耳闻于他省者亦如之。”据郑昌淦统计,清代商品性的烟草种植遍及内地17省165州县,可谓遍及天下。大规模种植的基础上,形成了专业的烟草经济,有人甚至为各地所产之烟排名:“衡烟出湖南,蒲城烟出江西,油丝烟出北京,青烟出山西,兰花香烟出云南。其他如石马、佘粮、浦城、济宁等名皆是。总之,闽产者佳,燕产者次之,湘江石门产者为下。”福建的浦城烟尤为著名,“以地得名者,闽中尝与武夷茶、建兰等同入上方,故名贡丝”。同时形成了一批烟草贸易集散中心,如福建漳州、湖南衡阳、湖北汉口、山东济宁、甘肃兰州等地。
从吸食方式来看,有旱烟、水烟、鼻烟、嚼烟等多种,北方多旱烟,南方多水烟,而鼻烟则主要流行于权贵阶层。近代以来,欧美机制卷纸烟传入,迅速成为主要的吸食方式,并延续至今。
历代禁烟及其效果
烟草传入中国之后,种植和吸食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迅速而广泛的传播,引发了不同阶层对此问题的思考和忧虑,涌现出诸多的禁烟主张与措施,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烟草危害健康,影响生活
烟草中含有尼古丁等数百种有害物质,有强烈的致癌作用,长期吸食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造成严重危害,严重影响健康。明清时期对此已有一定的认识,清初方以智《物理小识》云:“(烟草)久服则肺焦,诸药多不效,其症忽吐黄水而死。”《高要县志》载:“久服面目俱黄,肺枯声干,未有不殒身者。”同时,烟草的价格较贵,长期吸食,购买烟草和烟具,也是不菲的花销。蔡家琬《烟谱》载民谚:“一日吃烟钱,多似一日吃饭钱。”包世臣《安吴四种》为此算过一笔账:“数十年前,吃烟者十人而二三,今则山陬海,男女大小,莫不吃烟。牵算每人每日所费不下七八文,拾口之家,终岁吃烟之费不下数十金。”
2.侵夺粮田,影响农业生产与社会稳定
传统农业社会“民以食为天”,烟草的广泛种植,侵占良田,消耗劳力、肥料和资金,影响了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传统社会的稳定。雍正五年敕曰:“米谷为寿命之宝,既赖之以生,则当加意爱惜。至于烟叶一种,于人生日用毫无裨益,而种植必择肥饶善地,尤为妨农之甚者也。唯在有司谆切劝喻俾小民醒悟,知稼穑为身命之所关,非此不能生活,而其他皆不足恃。”这条禁令,充分反映统治阶层对于烟草的认识。
除了占用粮田,种植烟草需要大量肥料与人工投入,这对农业生产造成了重大影响。《安吴四种》载:“种烟必需厚粪,计一亩烟叶之粪可以粪水田六亩。又烟叶除耕锄之外,摘头、捉虫、采叶、晒帘,每烟一亩需人工五十而后成。其水田种稻,合计播种、插秧、莳禾、芸草、收割、晒打,每亩不过八九工。旱田棉花、豆、粟、高粱,每亩不过十二三工。是烟叶一亩之人工,可抵水田六亩,旱田四亩也。”种植烟草也耗费地力,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每栽烟一岁则地力已竭,越岁又易一亩以种之,递年更换,有休一岁仍种烟者,休二岁三岁仍种烟者。既已占去禾亩更换栽谷,尽皆瘠土”。
烟草广泛种植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部分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如江西瑞金县,烟草“凡米盐鸡豚蔬果油炭之属,尽皆腾贵。此不种烟之人更受种烟之害也。瑞金产谷虽不多,然二三十年前下流米无运至上流者,瑞斗米不过四五分,未为空乏。今则下流米一不至即皇皇不能终日”。河南禹县,“夺种谷之田以种烟,谷以地隘而获少;分种谷之地以种烟,谷以力绌获又少。谷少则草亦少,少则贵矣。今谷价十倍于往昔,草价更十倍于昔年”,最终的局面是“明受其利而暗受其害”。endprint
有鉴于此,明代崇祯年间曾两次下令禁烟。《玉堂荟记》载:“己卯(崇祯十二年),上传谕禁之(烟草),犯者论死。庚辰(崇祯十三年)有会试举人,未知其已禁也。有仆人带以入京,潜出鬻之,遂为逻者所获,越日而仆人死西市矣。”清太宗皇太极崇德四年(1639年)亦曾颁令禁止官员等栽种、吸食“丹白桂”,违者严加治罪,枷号、鞭打、贯耳等。崇德六年(1641年)重申禁令:“近见大臣等犹然用之,以致小民效尤不止。故行开禁,凡欲用烟者,惟许人自种而用之,若出边货买者处死。”此后,康熙、雍正、乾隆诸帝均曾下令禁烟。《大清律例》明确规定:“凡紫禁城内及凡仓库、坛庙等处,文武官员吃烟者革职,旗下人枷号两个月,鞭一百。民人责四十板,流三千里。该管官员见而不行捕首被旁人捕首者,该管官员俱罚俸半年。”其禁令与处罚措施可谓严密,但屡次的禁令与森严的法律制度,并没有阻挡烟草在中国的传播。
讨 论
清代陈琮《烟草谱》总结道:“烟之为用,其利最溥,辟瘴、祛寒之外,坐而闲窗,饭余散步,可以遣寂除烦;挥麈闲吟,篝灯夜读,也可以远避睡魔;醉筵醒客,夜雨篷窗,可以佐欢解渴;斗室之中,沉檀,饮片,而一枝斑管呼吸纡徐,未始非岑寂中之一助也。”可见,烟草除“辟瘴、祛寒、除烦”等药用价值外,在个人精神生活与社会交往中,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尤其是权贵阶层,将吸烟作为流行风尚,对社会风气起到了引领作用,又往往不受屡次禁令的约束,使得社会大众对此趋之若鹜。
吸烟成风,大量烟民对烟草的强烈需求,使得利润丰厚的烟草种植屡禁不绝,且日益扩展。如清初江西安远县种田与种烟的经济收入对比,“田一百把(约三亩),除牛税谷及所赚之外,纳租十二桶。种烟每百把可栽一千本,摘晒可三百斤,价钱每百斤四千文,价贵六千文不等。新稻出,每桶三四百文不等。将一百斤还租,仍获二百斤之利”。清末时山东临朐地区,“每亩约产烟叶一千斤,每斤平均约售价银圆六分……一个不用雇工而自行耕种的小土地所有者,每种烟一亩,每年可获约六十元的收益。除去肥料、人工等成本,种植一亩烟草可获纯利润约五十元,是粮食作物收益的4倍,桑地收益的2.5倍”。
烟草作为一种外来作物,在短短的百余年间,迅速流传全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正是在深厚的社会风习和丰厚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烟草的种植非但没有被历次禁令打断,反而不断稳定地发展。直到今天,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国与消费国,禁烟行动踟蹰不前,内中原因值得深思。
(题图:清末吸烟的普通百姓)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