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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男孩圣克莱尔的墓地
——契约精神下的私权

2016-05-17胡建淼

21世纪 2016年5期
关键词:私权克莱尔格兰特

【法治咖啡屋】

美国男孩圣克莱尔的墓地
——契约精神下的私权

胡建淼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教授

在美国纽约哈德逊河畔,离美国十八届总统格兰特(Ulysses Simpson Grant)的陵墓不到100米处,有一座孩子的墓。这个坟墓虽小但整齐别致,有着下方上圆的水泥墓碣,四周护栏、树木和路灯围绕。在墓旁的一块木牌上记载着一个讲求诚信的故事。

这座孩子墓的主人翁既不是总统也不是富豪,而是一位名叫“圣克莱尔”的美国普通男孩。五岁那年的一天,也就是1797年7月15日这个不幸的日子,圣克莱尔跟随父亲上山,不慎从河滨的悬崖上坠落身亡。孩子的父亲悲痛欲绝,便在悬崖落水处给孩子修建了一座小小的坟墓。后来,主人家道衰落,不得不将建有孩子坟墓的土地转让。不过,在转让土地的契约里,圣克莱尔父亲对土地的新主人提出了一个很特殊的要求:土地虽然以后归你所有,但孩子的墓地必须完整保留下来,不能私自拆迁或铲平,要让墓地永不毁灭。

结果,土地买卖契约中的这一特别条款,不但这位土地的“买主”爽快地答应并遵守了,而且在此后的一百年里,该块土地不知道辗转买卖了多少次,但每一位新主人也都坚守了这一“义务”。圣克莱尔在死后的一百年里,虽然名字早被世人遗忘,但是他的墓地依据一个又一个的买卖契约,被一个个土地的新主人接过来,都完整无缺地保存下来了。

一百年之后的1897年,美国政府选择安葬圣克莱尔的地方作为已故美国总统格兰特的墓地,政府成了这块墓地的新主人。但是政府并没有把圣克莱尔的坟墓迁走,而是把圣克莱尔的墓地重新修建,让他和这位有“常胜将军”之称的总统毗邻而居。

又一个一百年过去了。1997年7月,在格兰特总统墓地建成一百周年纪念日那天,也是美国男孩圣克莱尔去世两百周年纪念日,美国政府对格兰特总统墓地进行重新修整的同时,也修整了这位美国男孩的墓地。时任纽约市市长朱利安尼还特地为这位美国男孩题写了碑铭:“人生下来就充满了烦恼。他的到来犹如一朵美丽的鲜花,却很快地凋谢了;他的匆匆离去,则像一道闪亮的影子,仍在继续发光。”甚至,美国前总统里根在一次拜谒格兰特墓地时也曾感慨:“虽然小男孩只是一位平民的后代,但他也应享受和总统一样的待遇。因为,他的墓地是属于他的私人领域,是永不可毁灭的,谁也没有理由剥夺他安卧在自己领域的权利。”

我无法考证这个故事的真假,我相信可能是真的。我的感慨是:美国这位男孩圣克莱尔之所以能有如此幸运,缘于那位可亲可敬的父亲,缘于一代又一代的土地主人,还有格兰特陵墓的修建者、历任纽约市长,以及整个社会,他们都在遵守一份“契约”,坚守“契约”的约束力以及契约所蕴含的“诚信”。只有契约精神下的私权,才是安全的。当一个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能够以平等的契约来确立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自由地享受权利和自觉地履行义务时,人类才真正进入到“法治”的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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