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与评估体系
2016-05-17□文/张晓
中国医疗保险 2016年1期
□文/张 晓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与评估体系
□文/张 晓
张 晓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疗保险系主任,教授,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由于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全民医保参保登记计划除与其他参保计划工作具有共性外,还有其自身的险种特点:一是除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包括就医信息、诊疗信息和健康信息等。因此,其登记内容应是一套相对独立的标准和规范的体系;二是在信息登记和维护中,其信息量庞大,数据更新频繁,对政策制定、调整和风险的管控,特别是对政策目标实现和基金安全支付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价值。对此,笔者认为,在全民参保计划的医保登记中,建立相应的登记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评估机制等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建立参保对象的登记标准与规范。全民医保参保登记的内容应尽可能全面和体现医保的特点,至少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药物使用和人口流动情况等。
其次,要建立制度化的工作考核办法,就参保登记的组织管理、职责分工、流程管理、补缺确认等具体工作予以明确,并建立起科学的激励和惩罚机制,保证参保登记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三,也是目前更加重要的工作是建立起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评估体系。确定关键的工作绩效指标和评估模式,把内部评估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并不断修正和完善登记工作,引导和保证登记工作科学、高效和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