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蒋委员长名片判罪
2016-05-16
文史博览·文史 2016年4期
江湾路法学院三年级学生吴振明,年20岁,江北籍。于本年4月5日,伪造蒋委员长名片及印鉴,向本市俞代市长干谒,求为介绍至警察局李局长处工作。当被察出破绽,被地方法院提起公诉。昨经俞推事讯问,吴振明承认伪造不讳,但是因自撰有警政大观一书,曾先呈请国府指示,日久未复,所以情急,乃伪造委员长名片,去谕俞代市长,请代为介绍到警局见蔡局长,俾发行此书,并无图利思想,故不犯罪刑等语。经推事核供,宜判吴振明行使伪造文书,处有期徒刑三月,伪造蒋委员长名片一张没收。
(1937年5月10日上海《申报》)
点评:门路不大,胆子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