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画里的宗教裁判法庭
2016-05-15林海
林海
名画里的宗教裁判法庭
林海
弗朗西斯科·戈雅-卢西恩特斯(人们通常简称他为戈雅)所画《宗教裁判法庭》,耗费8年时间。其所画的宗教裁判法庭即是成立于1478年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法庭。
几乎所有历史教材都将宗教裁判法庭称为暴虐的邪恶霸权。随着宗教裁判法庭的力量壮大,同性恋者、穆斯林家庭出身的基督徒、新教徒、离婚者甚至一些精神病人,全都受到审判。反政府人士或者被指控有各种不合常规思想的人,也会成为宗教裁判法庭的“猎物”。
戈雅绘制《宗教裁判法庭》的时代,宗教裁判法庭其实早就不如之前强大,甚至经历了被打倒砸烂和复辟清算的反复。在这样的反复中,戈雅成了一名陷入失聪和“半疯”之中的老人。
此时的他抛弃了任何传统形式的束缚,大胆地突破古典绘画题材和构图的限制,记录着他那个时代的生活和斗争。1819年,他终于完成了《宗教裁判法庭》。画面中央是四个被进行异端审判的男子,他们戴着三足的高帽——这种帽子被称为“愚人帽”,通常在审判时戴在疯癫者、麻风病人和异端的头上,以示驱逐出文明世界之意。
被告们披着的是代号为圣·本尼特的囚服。宗教裁判法庭上,被告身着的囚服大有讲究。如果他们穿的是代号为萨迈拉的囚服——囚服上画着的通常是恶龙和魔鬼以及火焰,那么等待他们的将是火刑。如果他们穿的是代号为富埃戈的囚服,就意味着他们通过忏悔而免于一死。与之相应,囚服上画的是向下的火焰,代表着被告能够免于火刑。而戈雅笔下这四位被告,披着的圣·本尼特囚服,上面只画着十字架,意味着他们已经悔罪并且皈依正宗。
画布上,这四名被告的周围是戴着假发的神判法官和身披深色衣袍的僧侣,更远处是受邀来观看这场审判的平民。出现在画面前端者,戈雅将其置于亮光之下,表情清晰可辨。而远端的人群,则面目模糊不可见,湮没于黑暗之中,与远景中幽闭恐怖的哥特式教堂混为一体。
戈雅耗费8年完成的作品《宗教裁判法庭》
人们记得戈雅创作的每一幅作品,却开始淡忘他所生活的那个复杂的时代。时光流逝,有关中世纪的回忆变得模糊,只剩下宗教裁判法庭作为最浓黑的暗色,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然而,近年来学者们开始重新检视宗教裁判法庭。几位历史学者在一部长达800页的报告中,提出宗教裁判法庭也许不是唯一的邪恶。学者们甚至提出,那些被送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法庭的人,不少都受到公正的审判,刑讯逼供并不常见,他们中只有大约1%被执行了死刑。
在中世纪,宗教是一种根本的存在方式。但是,不论对于皇帝还是地方领主,要从神学上判断“被告”到底是不是异端,这是非常困难的事。因此,审判将由知识丰富的法官主持,并按照教会证据法的规则进行。
根据当时的世俗法律,异端背叛了上帝和国王,死不足惜;而在宗教世界看来,异端们只是离群的迷途羔羊。主教有责任按照耶稣基督的教诲把他们带回正途。在这个意义上,宗教裁判法庭为异端分子提供了一种逃脱死刑并重返社会的方法。当然,一旦神判法官确定“羔羊的离群”是出于故意,宗教裁判所就只能“别无选择”地认定其为不可挽救的异端,要么交给世俗国王的剑,要么交给驱除邪恶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