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两轮“测评”防止“被满意”
2016-05-14
浙江人大 2016年4期
开化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的考核力度,日前出台《开化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办法》,除了要求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外,还就具体考核办法进行了创新。
为真实反映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真实满意度,县人大常委会将在考核时由代表进行两次测评。在答复环节,由承办单位自行组织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了解代表对承办单位答复情况的满意度。办理工作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督查组对每件建议办理情况实行“背靠背”测评,即不通过承办单位,单独组织代表对答复满意度、办理工作满意度和办理结果满意度再次进行测评,以反映代表真实意愿。 徐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