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孀争遗产赢了
2016-05-14张勇
张勇
鲁莹在办理完亡夫丧事,清点遗产时发现亡夫银行存款已被继女提取,鲁莹多次向继女讨要,对方却置若罔闻。无奈之下,鲁莹将继子女告上法庭。继女拒绝出庭,继子又中途退庭,法庭将如何对这起法定继承纠纷案做出判决呢?
亡夫存款不翼而飞
1989年,鲁莹的前夫罹患癌症,不幸撒手人寰。后来鲁莹经人介绍,结识了已丧妻的刘祖德。两人于2002年5月牵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未曾生育。刘祖德与其前妻育有一子一女,分别叫刘晓伟和刘晓梅。
可惜好景不长,两人相守仅仅6年后,刘祖德于2008年8月,在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的情况下,遽然离世。鲁莹伤心欲绝,在操办了刘祖德的后事后,突然想起两人一起生活时,丈夫刘祖德在银行存有一笔存款。于是,她抽空拿着存折来到银行准备取点钱出来。不料,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存折上的钱已经被人提走了,余额仅仅剩下41.9元。鲁莹还从银行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丈夫存折上原有22.5万余元,是一个叫刘晓梅的人在丈夫离世一个多月后取走的。鲁莹大吃一惊,她马上找刘晓梅理论。可当她赶到刘晓梅家时,却发现她全家已经携款迁往外地,房子也已经转卖。
回到家,鲁莹拨通了刘晓梅电话,可电话那头的刘晓梅却矢口否认。再后来,刘晓梅的电话就无法接通了。无奈之下,鲁莹决定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遂一纸诉状将刘晓梅与刘晓伟姐弟一同告上了法庭。
鲁莹向法院诉称,刘晓梅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刘祖德存于银行账户内的钱款提取一空,之后拒不还款,这一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自己作为配偶及财产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鲁莹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刘晓伟、刘晓梅共同继承该笔存款,并分得相应份额,计人民币15万元。
法院受理这起继母与继子女的遗产官司后,依法向刘晓梅发出传票,通知她依法到庭参加诉讼,但刘晓梅始终不见人影,也未对鲁莹的诉讼请求做出任何回应。
开庭那天。刘晓伟借中途休庭之际,也脚底下抹油,溜之大吉。最后,在刘晓梅、刘晓伟姐弟缺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定刘祖德银行账户内的剩余钱款及利息归鲁莹所有,被告刘晓梅将提取的22.5万余元人民币中的14.9万多元给付鲁莹,3.7万余元给付被告刘晓伟,剩余的3.7万余元归被告刘晓梅所有。
遗孀权益咋维护
《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被继承人刘祖德的银行存款22.5万余元系刘祖德和鲁莹夫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故该款一半属鲁莹所有,另一半属刘祖德的遗产。刘祖德死亡后,因其未留有遗嘱,故应由其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即配偶鲁莹和子女刘晓伟、刘晓梅共同继承,由他们各得其中的三分之一。双方为同一顺序继承人,遗孀终获三分之二存款。现鲁莹要求分得15万元,于法不悖,可予准许。余款可由刘晓伟和刘晓梅均等继承。刘晓伟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刘晓梅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均视作其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