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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至民国时期山西解州的农业发展

2016-05-14王堃

文史月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木棉民国作物

王堃

解州之属,位于今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历史上,解州在行政区划上经历了多次变迁,至清雍正二年(1724年)九月解州升改直隶州,领安邑县、夏县、平陆县、芮城县。民国元年(1912年)改解州本州为解县。本文所述解州范围为清代之解州本州及民国时期的解县。

解州地处北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干燥,冬季寒冷,夏季炎热。年降水量564毫米,夏秋多雨,冬春雨雪少。日照总时数2271小时,夏季长,冬季短。境内有山地、岗岭、平原及阶地,地形复杂,土质各异。相对于山西全省,解州的气候条件比较适宜大部分北方农作物的生长,加之地形及灌溉的便利,从古至今,一直是传统农业耕作区。清至民国时期,在以农作物种植为主的基础上,解州经济作物的种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而且因质量上乘成为当地特产。

粮食作物种类与种植

解州地区主要种植的粮食作物有麦类作物小麦,谷类作物粟和黍,豆类作物豌豆等,其他作物有玉米等。

麦类作物属禾本科,一年生草本植物,喜低温、长日照,包括小麦(冬小麦、春小麦)、大麦(裸大麦、皮大麦)、燕麦(裸燕麦、皮燕麦)、黑麦及人工创造的小黑麦等。由于种类多,生态类型多样,因而分布广,遍及全国。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说:“北方燕、秦、晋、豫、齐、鲁等地,小麦居半”,大致勾勒了明末北方地区小麦的种植比例。就解州而言,清至民国时期大麦、小麦均有种植,但其比例没有确数,仅从《民国山西实业志》中可以窥探一二。

该志记载,1931年解县粮食总产218733石(每石150斤),其中小麦为121584石,占比55.59%;小麦种植面积181469亩,平均亩产0.67石。至1936年,解县播种小麦面积195450亩,总产263858石,亩产1.35石;大麦7660亩,总产16852石,亩产2.2石。由此可见,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期,解县的小麦种植面积呈上升之势,亩产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抗战爆发后,小麦的种植面积和亩产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据《山西统计年鉴》载:“1939年,解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7100亩,小麦播种面积占52.54%,总产量15000石。1942年,解县粮食总产量112625石,小麦总产量102000石,亩产下降到0.6石。”

谷类作物是我国传统粮食作物,粟、黍、粱等都属于谷类作物,因其生长条件大多符合山西自然条件,一直以来也是比较重要的粮食作物,清代种植也较为广泛。其中,粟为较重要的谷类作物。粟虽然不如稻麦,但是可多年储存,因此常用于备荒。按照成熟早晚分为小谷、大谷两种(即早谷与晚谷),按照性质可分为软谷与硬谷两种,按照色泽又可分为红、黄、青、白、黑数种。解州所种大多为黄谷,其杆子和谷粒都是黄色。解县民国二十年(1931年)栽培面积达12500亩,产量22500石。

高粱为禾本科一年生草本作物,又名蜀黍,晋南各处又叫稻秫。高粱是一种环境适应能力极强的作物,对土壤适应范围很广,耐瘠薄、耐盐碱,无论种到何种土地都会有一定产量。此外,高粱还具备抗旱耐涝的特性,由于其根系发达,在土壤中吸收水分能力很强,这些生物特征就使之成为山西除小麦和小米以外种植最多的粮食作物。按照高粱性质分为软硬两种,按皮色分为红、黄、白三种。解县1930年的种植面积达4000亩,产量3760石。

黍为禾本科属一年生草本植物,去皮后叫黄米。粟、黍同为旱地作物,同样具备耐旱等生理适应能力,但是黍对土壤肥力要求较高,从产量上看,粟的产量高于黍,从食用性来看,粟可以制成小米粥或小米饭等食物,而黍在煮熟后有粘性,往往制成糕,常为年节食品。解县1930年栽培面积为3000亩,产量2160石。

山西的豆类作物有八种,光绪《山西通志》将其分为豌豆、黑豆、绿豆、大豆、小豆、豇豆、茶豆、扁豆、蛾眉豆。解州多种豌豆和绿豆。豌豆,分春豌豆和秋豌豆,春种夏收或秋收者为春豌豆。秋种夏收者为秋豌豆。解县1930年栽培面积2100亩,产量1638石。绿豆质地坚硬,颗粒呈绿色,状似小豆,性质清凉,可以作以制粉面、粉条、粉丝、粉皮、绿豆糕等。按照颗粒大小,分为大绿豆、小绿豆两种,再按照颗粒的颜色,又分为灰绿豆、黄绿豆、绿绿豆三种。解州种植较少,1930年栽培面积300亩,产量252石。

值得注意的是,后来成为农作物大宗的玉米,在这一时期的解州并没有得到大范围推广。玉米为禾本科一年生草本植物,起源于南美洲,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把玉米带到西班牙,随着世界航海业的发展,玉米传到世界各地。玉米在中国的传播途径学界认为大致有东南沿海、西南陆路及西北陆路这三条路径。山西主要受河南、陕西影响较大,最早出现玉米种植的记载是康熙《河津县志》,玉米出现在百谷类下,记为“玉麦”,此后相关记载较少。十九世纪以来的一百多年是玉米在山西的主要扩展时期,经过百余年的发展,据《民国山西实业志》记载,1930年全省种植面积仅6300亩,产量14175石。至1939年,玉米仅占全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7.1%,少于小麦、莜麦、谷子、高粱等作物。至于解州,从清代到民国的志书中甚至未曾出现在“物产”之列,足见其在农作物中的地位。

推广经济作物

解州地区种植最广泛的经济作物是棉花,且品质良好。棉分为一年生型草棉与多年生型树棉两种,均为棉属植物,原产地在印度或非洲。因其“温暖既远胜麻苧,软美又不让蚕纩”“且比之桑蚕,无采养之劳,有必收之效”,自传入中国后,不仅种植面积与社会地位取代了原有的麻类纤维作物,占据中国纤维作物首位,而且建立起相应的作物组合形式与轮作制度。清代山西棉花种植处于发展阶段,受自然条件约束,分布均匀,据宣统年间农工商部的《棉业图说》记载:“山西以虞乡、猗氏为产棉最盛之区,岁收约一百万斤矣,歉年亦收五七十万斤不等。次则解州、绛州、河津、芮城。又次则临晋、安邑、平陆、稷山等县。棉质四种,一曰软棉,一曰硬棉,一曰洋棉,一曰紫棉。……此外永济县,惟东乡地势高燥,种棉约计十分之二,收成歉薄,不敷本境之用。其棉只有粗面长绒棉二种,其余各属,地土寒冷,均不宜棉。”

由此可见,山西棉花的种植主要分布在晋南一带的运城地区。这是因为棉花是喜温作物,适合种植于土壤肥沃地区,且生长期需要比较充分的灌溉。山西的汾河下游、涑河谷地等平原地带热量丰富,土壤肥沃,灌溉便利,从而成为清代最适宜种植棉花的产区。

除了草棉和树棉之外,中国南方还存在一种称为“攀枝花”的乔木,属于木棉属植物,纤维附着于木棉蒴果壳内壁,由内壁细胞发育而成,因此木棉纤维初加工比较方便,人们利用也早。草棉、树棉和木棉有较大差异。清代解州志中并未发现有关棉的记载,直到民国《解县志》才见载,其《物产》曰:“木棉,解邑遍地皆可种,惟土质松疏之地,绒细而长,土质刚劲之地,绒粗而短。清明后谷雨前下种,最合时迟不过立夏,一入小满,万不宜种,种则苗而不秀,秀而不实。今年雨泽愆期,小满后方下种,空苗无实者甚多,间有结实累累及,碰开摘花却薄弱无岁,大约中伏结实者,花甚佳,小满下种,结实在秋后,非惟花不佳,即实亦多碰不开。”

但此“木棉”非彼“木棉”,虽以“木棉”为名,实为草棉之属。因为木棉受生长习性制约,主要分布在岭南、东南半岛等热带、亚热带区域,且其纤维较短,不是纺织良材,因此多为野生,并不专门培植。民国《解县志》又对此进行了解释:“论曰植物分二本,一木本,一草木,谓之木棉,则木本也。吾邑所种者是草本而兼木质,何以言之高粱包谷,其长高丈余,茎亦肥壮,然体质薄脱,风日干之,与茅草等。棉花高不过尺许,即弱茎细,枝亦坚劲如木,似非草本然。年年下种,粮死茎枯,又非木本(或谓中国地方寒冻死,若不待其枯萎移置地窖中,明春栽之与新种,无异未知信否?)此在不草不木之间,中国古无此种,流传至今千余年矣,吾解久享此利,人人有挟纩之乐……”

由此可知,解州所种棉花属于草棉,但因其外观植物形态似木棉,所以县志中记载为木棉,只是“草本而兼木质”而已。

解州种植棉花的规模从清代开始一直呈上升趋势,民国《解县志》载:“五十年前……种棉者不过百分之一二。”也就是说,在清同治年间,解州棉花的种植比例还相当小,到1920年“则三分之一种棉矣”,规模扩大了数十倍。1922年,解县棉花播种面积39355亩,亩产24斤;次年,种植面积扩大至49452亩,种植农户3122家,户均达14.48亩;1934年,棉花种植面积下降至48376亩;再到1940年,继续下降到36100亩,但棉农户数增加到6200户,户均5.823亩,总体仍保持较高的水平。究其原因,则是交通运输的便利及商业发展所推动,民国《解县志》云:“花价腾贵,布几如绸,其故何也。良以风气大开,铁路轮船交通便易,远商云集,购运各省,故货愈多而价愈昂,不比从前闭关时代也。人民趋利若鹜,专精此业,吾所甚惧者,本地物产惟棉有利,日种日多,恐无置五谷之地。”

棉花之外,桑树是重要的经济作物。因为野生桑叶数量远不能满足家养的饲养需要,于是人工栽桑就成为必要。明清时中国丝织业重心在苏杭等地,山西主要分布在晋南和晋东南一带。据光绪《解州志》中《物产》所载,解州所产为“黄丝,俗名茧子,朴素无花”,当地丝织比较发达,“妇女勤者饲蚕作茧取丝成绢,六月二十三日,关庙会中贸易成市”。但后来由于棉价提升,种植面积扩大,蚕桑丝织业受到一定打击。

解州所种桑树品种为鲁桑。其“葚少,叶圆大,色深绿而丰厚”,非常适宜在北方地区栽种。而鲁桑在清末民国解州一带的推广还要追溯到光绪初年那场“丁戊奇荒”。解州在灾害之后,荒地遍野,亟待重建。时任工部侍郎的阎敬铭主办赈灾事务,他“在雍豫购橡斛鲁桑诸种,为河东郡邑广舆地利”;知州马丕瑶“种桑数万株,布散乡间,刊散《蚕桑简易法》数千本”,为解州蚕桑业的重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而蚕桑业周期短、获利高的实惠性也让人民趋之若鹜:“每地一亩约栽桑四五十株,每桑一株约采叶株,可育一斤之蚕,计一亩桑可收丝八九斤,值银十余两。若种麦谷即收二石,丰年不过值银一二两,且树隙下犹可种豆、棉,利孰大焉?”

由此可知,桑树种植的价值远高于麦谷类作物,这对于快速恢复灾后解州经济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总之,解州气候温暖,地形平坦,降水相对较多,灌溉发达,历来是山西重要的农作区。清至民国时期,解州地区延续了小麦作为首要农作物的地位,其他农作物主要为粟、黍和豆类。经济作物中尤以棉花种植最为广泛,从清代“不过百分之一二”到民国已发展为“三分之一种棉矣”,且质量上乘,名声远扬。另外,解州的蚕桑丝织业在“丁戊奇荒”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到民国时期由于棉花的广泛种植及本身物美价廉,冲击了丝织业,后逐渐衰微。

解州农地利用情况主要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种植结构变化中最活跃的因素。例如,人们趋利避害的选择增加了对棉、桑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官方在此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角色,马丕瑶在担任解州知州时,使本来不适合种植桑树的土地,经过方法和技术的改良,使得丝织业成为清末解州的一大特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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