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的理性选择
2016-05-14吴玉婷
吴玉婷
摘 要:随着政府众多大型公共工程建设的先后竣工,以及大部分国有企业已处于亏损状态等问题的显现,国家已开始重点着手扶持市场的小微经济的发展。国务院于2014年年底印发《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十方面扶持小微经济的发展。本文将从政府对小微经济扶持的原因入手,揭示小微经济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并分析市场与非市场失灵对它的影响及其解决它发展困境的方案,以试图探究如何在当今中国实情下对政府与市场做出理性的选择。
关键词:扶持小微经济;市场失灵与非市场失灵
中图分类号: F04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5-100-2
0 引言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一直都贯穿着一个国家运行的始终。政府与市场在经济中发挥效用的同时,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自的缺陷。这些缺陷会导致市场与政府体制的各自困境。所以我们不能单纯地选择政府或者选择市场——未被协调和平衡的缺陷往往是致命的。因此,我们需要在不完全的市场和不完全的政府之间做出妥协和理性的选择。本文以政府对市场中小微经济的扶持政策为例,思考如何理性地在政府与市场中做出选择。
1 政府扶持小微经济的原因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如今,现代经济所表现出的混合经济特征表明,经济的发展已经不可能单纯靠着政府有限的能力了,市场的力量也必须被结合起来,并且政府应该创造更好的平台和机会让市场去发挥它独有的作用。因为相比市场所具有的缺陷来说,特别是从公平的角度看,非市场组织的缺陷表现得更加显著。[1]
以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例,大部分国企正在面临着各种问题:
1.1 大多数国有企业深受非市场行为的排他性行为(垄断)的控制
即便如此,我国也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电信行业以及中央银行等具有垄断性质并且掌握着国内经济命脉的行业能保持着较高的营业利润,其他大多数的国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下。[2]关键问题是国企由于长期拥有垄断资源的优势而缺乏进行创新的动力,进而丧失核心竞争力。并且国有企业有很多是垄断企业,尤其是涉及国内重要性能源或者影响广泛的产业,结果是不利于国内资源的优化。
1.2 国企受体制不完善的影响颇深
与小企业不同的是,国有企业往往还会受到组织惯性、传统和标准的操作规程对其作用。[3]因此会背负着很大的政治负担和框架的束缚。国企的发展是占着国有的特殊地位,享受着更多的权利,极力寻求各种对国有企业保护政策,而不是依靠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和调整内部结构来实现企业最优配置和最好的企业绩效,最终的结果就是造成各类资源配置得不到优化以及企业效益的低下。
2 小微经济发展难的市场失灵因素与非市场失灵因素的分析
2.1 市场失灵因素分析
市场因素主要体现在市场的不完全和小微企业自身的缺陷上:
首先,是由于市场的不完全。市场无法充分提供小微企业以足够的信贷支持。对于小微企业中一些高科技新兴产业,需要高风险高投资,私人部门就不敢贸然经营。[4]当然,这也与小微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密切相关。它们的财务指标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大多数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堪忧,这也加大了它们向银行和民间贷款融资的难度。融资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那么小微企业就会陷入“缺乏资金—内部体制无法改善—融资困难—缺乏资金”的恶性循环之中。
其次,企业自身规模小,各方面实力较弱,一方面导致承受风险的能力较弱,在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时和政策发生较大变革时更易受到冲击。与2010年相比,2011年小微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了7%左右;而由于货币政策紧缩,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利率相比上年平均上升了22%左右。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动对小微企业竞争能力和经营稳定性影响较大,其承受行业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
另一方面,由于受规模的限制,传统的小微企业往往存在缺乏优秀人才和核心技术,因此缺乏核心竞争力。这就导致小微企业经不起市场危机的考验,面临着倒闭的风险。
最后,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各种社会资源向大中型企业倾斜倾向明显,尤其是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的背景下。因此,小型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除了自身缺陷的束缚外,还面临着市场中大企业的挤出效应。社会资源分配向已发展壮大的企业集聚,进一步挤压小型微型企业生存空间。
2.2 非市场失灵的因素分析
①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资金补贴力度相比,国家对小微经济的优惠和扶持力度低于实际需要水平。国家为了最大程度地控制经济剩余,加强了对金融资源的控制。而出于对企业风险的担心,政府在金融运作和监管方式上采取了传统的集中领导方式,导致出现一种倾向——在信贷市场上对小微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远不如对大中型国企的补贴力度,造成对小微企业资金支持的供给不足,束缚了它们进一步发展。②税收优惠政策的针对性不强且缺乏差异化。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并未突出“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缺乏专门和系统的税种对“小微企业”的创业、投资、转型等方面的税收扶持,政策措施的针对性不强。同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多为“一刀切”,缺乏差异化,对具有潜的技术研发、创业投资、节能环保、产业升级的激励力度不够,因而难以推进“小微企业”向新科技方向强势发展。③中央政府对经济较落后地区发展小微经济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够。小微经济企业面临着发展不平衡及优势地区集中的问题。主要优势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小型微型企业占全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比重为60.40%。[5]也就是说,仅东部地区就集中了三分之二的小微企业。这种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会导致东部地区的小微企业面临很大的竞争压力,而中西部的经济市场却缺乏作为新鲜血液的小微经济的力量的贡献,从而进一步加剧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3 市场与政府需要采取的解决方案
从以上市场失灵与非市场失灵因素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要想解决小微经济的发展困境,市场与政府必须理性地结合起来,用以补充和修正各自的缺陷。
3.1 从政府宏观调控角度
①政府应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在推动国有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贷款优惠服务并大力发展城市商业银行的同时,政府应该特别注意建立更多的地方小额贷款公司和社区、乡镇银行,以提高供小微企业贷款的覆盖率,同时把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从大型国有银行转移到各地方小银行和贷款公司,将它们打造成专业解决小微企业贷款的机构,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的问题。②政府应完善税收制度的设置。一方面,加大税收的减免力度,尤其是对于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的企业,根据其潜在盈利能力和实际困难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甚至是全免。另一方面,细化特殊优惠,将劳动型、高污染的企业和高新科技、清洁型企业的税收加以区分。尤其是对那些具有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的高新科技企业或是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企业甚至可以给予额外的资金奖励或技术支持,鼓励小微企业更快向高科技型企业转型。
3.2 从市场中企业的角度
①企业自身应做到诚信经营,不仅仅在产品质量和日常经营方面,更应该在向银行或公司的贷款和向国家纳税时做到诚实,不偷税、漏税、逃税,不做假账,重新树立良好的信用,给银行和社会留下守信诚实的形象。②企业应对加大对自身创新能力的培养。如果受到资金和技术的限制,可以和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或高校、研究院联合创新,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分享创新成果。同时转变观念,主动向新兴、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发展,进行转型升级。从劳动型、高污染的企业转变成为高新科技、可持续的企业。
对于尚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市场和政府间的理性选择需要在全面分析过市场与政府在具体问题上的缺陷后,衡量和选择相对可以接受的缺陷,制定合适的政策去尽可能地修正和弥补现存的市场或政府的缺陷,再根据政策实行后的情况及时作出补充和调整,以实现各种资源的最优配置、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繁荣。
参 考 文 献
[1] 查尔斯·沃尔夫.市场还是政府[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153.
[2] 陶雨佳,陈婷.完善我国“小微企业”扶持性税收政策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5(6):71.
[3] 查尔斯·沃尔夫.市场还是政府[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6.
[4] 樊勇民,杜莉.公共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34.
[5] 原金.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N].每日经济新闻,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