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欧盟的太空政策
2016-05-14忻华
忻华
欧盟太空政策的总体目标
欧盟对太空的探索与开发虽略晚于美国,但技术水平较高,政策体系完整,因而欧盟是全球太空竞争中不可被忽视的重要行为体。
欧盟太空政策的总体目标有四点:一、确保欧洲能够独立掌控最尖端的太空技术,形成独立利用太空的能力。尽管美国在太空技术研发上处于绝对领先地位,而且欧盟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美国保护自身的战略安全,但在太空领域,欧盟仍然意志坚定地追求获得不受美国制约的独立性。二、为欧盟处理欧洲的地区性公共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换言之,在交通、气侯、环保和资源普查等方面,借助太空技术为欧盟提供地区公共产品。三、推动太空技术的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增加就业,促进宏观经济增长。四、维护欧盟的太空安全,以巩固欧盟的军事战略与安全政策的架构。
三个层面的具体内容
欧盟的太空政策,包涵了技术研发、经济和军事与安全三个层面的内容。欧盟是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产物,其决策一直注重对经济的考量,因而欧盟太空政策的突出特点就是:对经济层面的考量和规划要远多于对军事与安全范畴的相应决策。
在技术研发层面的内涵:有三个项目体系支撑着欧盟在技术研发层面的太空政策。
一是“伽利略项目”,其核心内容,是研发“欧洲地球同步卫星导航增强服务”系统,意在与美国的GPS系统展开竞争,从而形成一个由欧洲自己掌控的卫星信息体系,为交通工具和其他移动目标的定位和定时提供即时信号支持。
二是“哥白尼项目”,其目标是建立欧洲自行掌控的、观测环境、气候与资源的多层信息系统。“伽利略项目”提供动态信息,具有军事与安全意义,而“哥白尼项目”则提供相对静态的信息,旨在促进经济增长,军事意义较小。该项目的首要目标,是观测整个欧洲的经济资源的分布状况,特别是农、林、渔业资源、能源、矿藏的分布,同时还要追踪和积累气象数据,为天气预报和国际灾难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地平线2020”计划,意在为支持“伽利略项目”和“哥白尼项目”而推进基础学科的研发,特别是开展关于卫星通讯和太空机器人的相关技术的研发。
在欧盟层面,主导和推动这三个项目体系的决策机构,是欧盟委员会下属的“市场、产业与经营总司”。由此可见,欧盟希望通过太空技术的研发,来达到增加就业、拉动宏观经济增长的目的。
在经济层面的内涵:欧盟认为太空产业是颇具潜力的经济增长点。欧盟委员会估计,在2015年以后的10年里,单是对卫星导航系统和地球资源观测信息的市场需求,总价值就将达到3000多亿欧元;在未来20年里,“伽利略项目”将带来600到900亿欧元的收益,而“哥白尼项目”将带来347亿欧元的收益。在欧盟看来,欧洲太空产业的现状具有三项特点:
一是欧洲内部对于太空产业需求很少,市场狭小,与美国形成鲜明对比。美国太空产业中约有2/3的产值用于满足美国国内对于太空技术的需求,包括发射卫星、提供地球物理信息、提供关于环境、气候、资源的经济与技术数据等服务。但欧洲内部对太空技术服务的需求不多,欧洲太空产业中,占总产值45%的产品和服务是为境外市场提供的,因而欧盟对太空产业的外部市场有很强的依赖。
欧洲的航天公司,也就是提供卫星发射服务的公司,每年在全球卫星发射市场占有的份额,大概是总量的一半左右。
三是电信卫星是欧洲太空产业的主打产品。欧洲卫星生产商每年能够获得的总产值当中,有60%来自于电信卫星的生产和销售,而卫星生产是欧洲太空产业的主要行业之一。
在统计和分析当前全球太空产业的市场条件的基础上,欧盟的各类政策文件,特别是欧盟对外行动署的文件,对欧洲太空产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三点远景规划:
首先是恢复欧洲在太空产业和太空技术方面的传统优势。欧盟认为,欧洲研发太空技术和参与国际太空市场的起步,并不比美国晚,但现在已落后于美国,而新兴国家正在迎头赶上,所以欧盟内部必须协调一致,恢复欧盟在技术和产业上传统优势。
其次是通过欧盟立法,使欧洲各国与太空产业相关的技术规定和市场体系,实现一体化和标准化。过去法、德等国的卫星发射公司和航天制造业都是各自为政,其技术标准和市场运行惯例各不相同,芜杂混乱,现在要将其统一起来,使欧洲作为整体参与国际太空市场的竞争。
再次是借助欧盟的行政手段与组织资源,帮助欧洲企业参与外部市场的竞争。欧盟感到,太空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特殊之处是,需求方大多不是私人客户,而是政府,所以要帮助欧洲企业进入欧盟以外的太空技术服务的政府采购市场,获取立足点。
在军事与安全层面,欧盟安全政策的两个架构,界定了其太空政策的军事与安全内涵:一个是战略层面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架构(CFSP),负责提出总体战略方向,其主管机构是欧盟理事会,而主要执行与运作机构是欧洲防卫署;一个是战术与技术层面的“共同安全与防卫政策”(CSDP)架构,处理涉及军事技术的细节问题,主管方是“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主要运作机构是“欧盟军事委员会”,但该机构并非实体,而是由各成员国的军事参谋人员组成。
欧盟太空政策的基本特征
欧盟本身就是按照国际治理的理念构筑的体系,所以特别注重太空政策的国际治理,已将其纳入三个层面的国际治理结构:首先是在全球层面,欧盟始终把联合国决议作为国际治理的重要准则,因而从2007?2008年以来,积极推动联合国不断出台有关外层空间行为准则的新的协议。其次是在地区间层面,欧盟一直在与北约合作开展太空军事技术的研发。再次是在双边层面,欧盟陆续投入资金,分别与美国和俄罗斯、中国等新兴经济体联合运作太空技术的研发项目,致力于建立太空对话机制。最后是在地区内层面,欧盟已建立起内部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体系。
综上所述,欧盟的太空政策具有四个特征:一是形成了多层次和碎片化的决策体系。欧盟作为带有超国家特征的国际组织,需要通过其“多层治理体系”,逐层收集各类社会阶层和各成员国的利益诉求,最后才能形成自己的政策,在这一进程中,各种政党和利益集团借助欧盟“参与型民主”的平台,与成员国政府和欧盟机构频繁互动,使决策的参与趋于多元化,运作趋于碎片化。二是强调太空政策的经济意义,具有突出的非军事性。三是注重借助国际组织与国际法,构建太空秩序的国际治理体系。四是致力于掌握不受美国制约的独立的太空研发与运作能力,将自身视为类似太空大国的重要行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