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的危机
2016-05-14
今年夏天长江流域的强降水再次引发多地的洪灾,南方的洪水刚刚过去,7月20日由强降雨引发的邢台洪灾又引发广泛关注。在媒体报道中,更是屡次出现官民之间的不同声音。民众批评地方官员怠政,而地方官员则指责民众漠不关心,这与以往面对抗洪救灾的“众志成城”形成了鲜明对比。典型代表是是湖北一位基层干部所写的短文《一个抗洪干部的哀叹:我们水里干,百姓看翻船》,作者得出了一个极为悲观的结论:“农民仍然是百年前的愚民”,并追问到,“我们真的可以想一想,我们国家、国民失去了什么?”
这篇短文深刻反映出当前中国基层治理所面临的潜在危机,其根源则在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结构的变迁。正如张静的文章所指出的,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政治变革,推动建立了一套独特的“公共-个人”连接系统,其中存在政府和单位这两个治理主体:前者负责制定和颁布指令,实施的是间接治理;后者才是直接治理社会、连接个人的组织。但在90年代中叶以后,伴随一系列社会变迁的发生,单位的社会治理职能日益弱化。这时国家又未能建立起一个替代性的组织通道,中国的社会治理体系随之陷入困境。
在此背景下,民众对基层官员存在信任缺失的问题,引致社会抗争行的动频频出现。焦长权的文章将此归结为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悖论:过去十年间,尽管农村宏观的政治经济环境迅速改善,但农民对基层政权和干部的怨气与不满并未因此减弱,反而呈现出弥散生发的状态。特别是随着农民群体的代际更替,新生代农民大多在外务工,他们对基层干部形成一种“脸谱化”认知——贪腐和鱼肉百姓。究其原因在于,乡土社会有一套特殊的社会结构及其价值理念,而基层官员却以简单粗暴的思路来改造基层社会,缺乏对于乡土社会的回应能力。
与民众“国家观”变迁相对应,基层干部的“群众观”也发生了潜移默化的转变。刘磊的文章提出,中共建政以后,依托于组织化的党群关系建构,以“积极分子-中间分子-落后分子”为划分标准的“群众观”,取代了传统社会“顺民-刁民”的区隔。改革开放以后,党群关系由紧密转向疏离,使得基层干部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难以有效地动员和组织群众,群众更多只是旁观者,更像是毫无“公共责任心”的“刁民”,“刁民”问题再次凸显。而解决“刁民”问题的关键,则在于正视群众中多元、复杂的利益问题,着力构建协调利益格局的长效机制——既不能寄望于彻底恢复毛时代群众与基层干部“温情脉脉”的关系,也不能片面强调依靠“法治”来规范党群关系。
换言之,组织化通道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徐书鸣的文章剖析了建国初中国民兵这一基层组织的生成机制及其演变逻辑,指出中共建立制度前总要先去取得经验,在建立之后再借由新的经验去调整制度,所以制度往往处于变化之中,以回应种种现实的需要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史为鉴,能否结合新时期的社会情势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将是化解当前社会治理危机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