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销售模式下的税负与现金流分析
2016-05-14张一凡张永龙
张一凡 张永龙
同样的进货成本,同样的销售价格,由于销售模式和销售对象的不同,税负和现金流却可能存在不同的结果。下面我们分别就企业选择不同方式下的税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现金流作一下比较:
设:企业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模式一:A、B、C企业都销售同样一种产品,该产品国内外市价格相同。A企业全部内销、B企业全部外销,C企业购进后作简单加工后出口(不考虑加工费及其它费用)。
注:应纳增值税额=37.4-34=3.4
应纳所得税=20* 25%=5
现金流入=220*1.17-200*1.17-5-3.4=15
注:应纳增值税额=0
应退增值税=200*13%=26
应纳所得税=[220-200-200*(17%-13%)]* 25%=3
现金流入=220-200*1.17+26-3=9
注:应纳增值税额=0-34=-34
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220*13%=28.6
留抵税额=34-28.6=5.4
利润=220-200-220*(17%-13%)=11.2
现金流入=220-200*1.17+28.6-2.8=11.8
从表1、表2、表3来看,企业选择内销模式,利润最高,但税负也最高,现金流入最高。而企业选择外销模式,由于增值税退税政策,虽然利润减少,但税负降低,现金流入减少。由于免抵退仅适用生产企业,则企业在考虑选用免抵退税方式时,尚需考虑加工费用对利润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模式二:D、E企业产品都同时内销、外销(不考虑加工费及其它费用)。
注:应纳增值税=110*17%-100*17%=1.7
应退增值税=100*13%=13
应纳所得税=[220-200-100*(17%-13%)]*25%=4
现金流入=238.7-234+13-1.7-4=16
免抵退税额=110*13%=14.3
应退增值税=14.3
留抵税额=15.3-14.3=1
应纳所得税=[220-200-110*(17%-13%)]*25%=3.9
现金流入=238.7-234+14.3-3.9=15.1
从表4、表5来看,企业在同时采用内外销情况下,由于出口退税方式的不同,利润、税负和现金流入也会有不同变化。
模式三:F集团分别设立两个独立法人,甲负责生产,甲生产产品全由乙出口。
注:境内销售 出口销售:
应纳增值税=220*17%-200*17%=3.4 应纳增值税=0
应退增值税=220*13%=28.6
应纳所得税=(220-200)*25%=5应纳所得税=0
现金流入
=(220*1.17-200*1.17-3.4-5)+ (220-237.4+28.6)=26.2
应纳增值税=0 应纳增值税=0
应退增值税=200*13%=26
应纳所得税=0 应纳所得税=[20-20(17%-13%)]*25%=3
现金流入=0+220-234+26-3=9
从表6、表7比较,企业内外销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也会直接地影响到税负、利润和现金流。
以上情况仅是对企业在不同的销售方式及不同的税收退税方式下对税负、利润和现金流下情况的一些简单分析,在实际情况下,还应充分考虑企业由于经营方式、模式不同,费用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