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调研组莅临福建省医保中心调研
2016-05-14
就业与保障 2016年5期
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调研组来闽调研军队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有关事宜。4月13日,调研组孙平副处长傅小英助理员等一行7人到省医保中心开展调研工作。省人社厅医保处范小艾处长、省医保中心张勇主任参加了座谈会。调研组在会上了解了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及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工作情况,并深入了解军队医院在执行医保支付标准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施办法》规定,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公布的入围2015年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医保药品价格被确定为2016年第一批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按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和规定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结算药品费用。
(福建省医保中心)
漳州市医保简化审批流程再推便民新举措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住院就医,今年起漳州市参保人员申请家庭病床、院外检查等不再需要漳州市医保中心审批,改为直接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即可。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医疗护理要求,属于中风偏瘫或瘫痪、恶性肿瘤或血液病、胶原性结缔组织病、骨折等需较长时间卧床并且同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申办家庭病床治疗,由家庭病床专职医生出具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直接审核即可。申请家庭病床治疗一般不超过两周期,一周期不超过45天,家庭病床的医疗费也可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同样,参保人员如需办理院外检查的也无需漳州市医保中心审批,由主治医生填写《医保住院病人院外检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审核即可。院外检查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提供申请表、院外定点医院发票、检查报告单等,到所住医院收费处并入住院费用一起结算。漳州市医保中心向定点医疗机构委托授权,把审批前移,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提供了有利条件。
(漳州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