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治污技术不同的治理效果
2016-05-14郑秀亮梁光源
郑秀亮 梁光源
“目前,很多的环保公司,治理VOCs用的都是光催化技术,但是治理效果参差不齐。”业内人士指出,VOCs治理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内容,许多环保公司看准商机纷纷加入治理行列,各种治理技术层出不穷,这其中尤以光催化技术为多见,但是治理效果却良莠不齐。
“很多技术都是‘拿来技术,环保公司把别人的设备拿来改装一下,然后就用于治理,效果大打折扣。”广州紫科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科环保)副总经理汤兴明介绍说,光催化技术目前的运用相当成熟,但是要达到效果,却需要科学的设计和对症下药,基于这样的理念,该公司研发出“基于光催化氧化的工业排放VOCs集成净化技术”。
量身打造设备,发挥真正效果
“光催化技术的原理其实都是大同小异。”紫科环保工程部经理高俊杰介绍说,紫科的这套VOCs集成净化技术,废气先经过预处理,然后经过催化反应,最终排出。这其中的核心技术就是光催化反应,即通过紫外线照射催化剂产生超氧化离子,有机废气与这些离子发生化学反应,最终生成二氧化碳和水。
“每年我们都参加各种环保展,很多人一看,都觉得这技术很简单,然后回去就开始模仿自己做。”汤兴明说,紫科环保在光催化技术的研究上已经有十几年的经验,在行业内也属于先行先试,其产品因此成为许多企业模仿的样板,然而要达到同样的效果并不容易。
“因为我们每台设备都是量身定做,是根据污染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高俊杰提到,每接受一个业务,首先都要对客户的排污情况进行调查,“VOCs成分有哪些?风量多大?废气温度是多少?这些问题都要一一了解清楚。”
在摸清排污状况后,紫科环保就会有针对性地设计治理设备。“这是我们的预处理层,后面是催化反应层。”在一台正在组装的设备面前,汤兴明指着其中一个个像窗户一样的铁框告诉记者,这些铁框里面装上过滤网,对废气中的粉尘或者油气等进行过滤,“预处理可以提升后续的处理效果,而许多企业往往都缺乏这一环节。”粉尘太大会影响设备的寿命与处理的效果,温度过高也会让处理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预处理对于后续的处理十分重要。
经过预处理的废气进入催化反应环节,“这是整套设备的核心。”汤兴明说,在这个环节中,紫科环保自己设计改良的复合光催化泡沫金属镍网负载着一定量的纳米级二氧化钛,这种材料可以极大提升光催化的效果,在紫外光的照射下,这些材料会产生极具氧化还原能力的氢氧自由基,与有机废气中的污染分子进行充分结合,生成水蒸气和二氧化碳。
“反应时间不够,反应空间过大或者过小,都会影响最终的处理效果。”高俊杰解释说,很多光催化设备之所以治理效果不佳,原因就在于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设备,而且很多企业的催化剂都是在市场上买回来就直接用,有没有有效成分都难说。
成本优势凸显,运用成果明显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环保技术与装备产学研基地、广东工业大学环保技术与装备产学研基地、广东工业大学光催化技术集成与装备研发实验室……在紫科环保的展厅里,各种牌匾及专利书摆满了柜子。
“要想把企业做大,要把技术做精,关键要有核心技术。”汤兴明表示,企业必须注重与科研机构的合作研发,这也使得紫科环保的“光催化技术”具有低成本、高效能的优势。“而且我们把除臭的技术也运用到设备当中,有效解决了臭气扰民问题,这也是这套设备的一个卖点。”在进风口处,记者看到一根布满圆孔的气管,里面会放上脱臭膜片,通过负压作用这些孔会喷出除臭气体,与废气中的臭气分子进行结合,从而解决臭气问题。
在成本上,以一套每小时处理两万风量的不锈钢设备来说,购买设备加上安装的费用是20多万元,以此类推,二十万风量的设备大约是200万元左右,相比催化燃烧等动辄几百万的投资来说,确实具有比较大的优势。“运行费就是电费。”汤兴明介绍,两万风量的设备大概安装20根紫外线灯,每根功率为120瓦,一小时就是2400瓦,就是几块钱的电费,“催化剂五年才更换一次,损耗比较小。”
据汤兴明介绍,目前紫科环保的这套VOCs集成净化技术,已经广泛运用于医药、化工、橡胶轮胎等诸多涉VOCs行业的废气处理,而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业务遍布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福建等众多省份。
市场潜力巨大,政策加大扶持
根据中国环境规划院研究结果,我国每年VOCs排放量约在3100万吨。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VOCs的监测及治理市场规模预计将在千亿级别,远超传统大气污染物治理市场。同时,VOCs排放涉及行业众多,仅重点排放行业就有50个左右,未来随着排放标准的提高以及监管行业的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容可能性极大。
虽然在政策支撑下,VOCs治理市场已启动,但经济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VOCs治理市场的发展。好的环保企业虽然有了较为成熟的治理技术,但是通常一次性投入较大,加上后期需要一定的运营费用,这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排污企业的经济负担,在目前VOCs治理项目基本全部靠企业自己投入,严重限制了其减排的积极性。并且,在全国统一的行业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标准没有出台之前,区域性的减排要求也会降低生产企业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企业更加没有动力上环保设备。
对于石化这类相对集中、收益好、发展快的行业来说,资金问题尚可解决,但对于喷涂、印刷、家具等其它收益不高、企业规模不大的行业,经济压力不利于这些行业推进VOCs排放控制。
因此,对于VOCs治理,国家除了强制性管理制度,也应考虑出台一些经济性的鼓励措施和手段。对此,业内学者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出台适当的经济鼓励措施,如税收优惠政策,以有机废气的减排量为指标,对排污企业及其引入的有专业资格的第三方治理机构给予减免一定税负等优惠措施。第二,多种经济手段支持专业的第三方治理机构,通过推动项目融资、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贴息、引导环保基金进入等,为好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