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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期的“地下文学”

2016-05-14王卫平穆莹

文艺争鸣 2016年6期
关键词:文学史文学小说

王卫平 穆莹

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者普遍认为“文革十年”没有文学,那是文化的大破坏、大灾难、大断裂时期。有的只是林彪、江青一伙炮制的“阴谋文艺”、“帮派文学”。随着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深入以及资料的发掘,研究者开始修正以前的看法,认为“文革”期间还是有文学的,“地下文学”就是其中之一。

一、如何命名?“潜在写作”还是“地下文学”

“地下文学”一词较早地出现在杨健的《“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学》一书中。作者搜集、整理了“文革十年”“地下文学”的相关活动,记述了这十年“地下文学”的发展状况,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了第一手材料。陈思和迅速、敏锐地看到了“地下文学”的发现对文学研究、文学史建构的重要意义:“‘地下文学这一名字出现在中国文学研究中是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它意味着文学史研究开始对公开出版物以外的文本加以注意,也就是意味了文学史领域除了主流、次流、逆流等概念外,还有一个潜在的文学结构,那就是处于不稳定状态下的民间文化形态。”“地下文学”是当时文学的潜流,它和以往文学史的主流、支流等一样,也是文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被忽视、被遮蔽的部分,它是相对于“地上文学”也就是公开发表、出版的文学而言的,它往往是在当时不能、未能公开发表、出版,只是悄悄地写作,有的在民间以口头或手抄本的形式流传,有的还没有流传、“文革”后被发掘出来。

陈思和在“地下文学”概念的基础上,提出“潜在写作”这一概念,并把起点向前推至1949年,把它作为当代文学研究中的几个关键词之一。他在《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的“前言”中解释说:潜在写作“这个词是为了说明当代文学创作的复杂性,即有许多被剥夺了正常写作权利的作家在哑声的时代里,依然保持着对文学的挚爱和创作的热情,他们写出了许多在当时客观环境下不能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在陈思和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里,“潜在写作”的引入是该书的亮点和创新点之一。“潜在写作”是以作品创作的时间而不是发表的时间为论述的依据的,这就使原先显得比较贫乏的50-70年代的文学创作丰富起来。“被称为‘潜在写作的作家如胡风、牛汉、曾卓、绿原、穆旦、唐湜、彭燕郊的诗,张中晓、丰子恺的散文,以及‘文化大革命中的黄翔、食指、岳重、多多的诗,赵振开的小说,等等,都第一次大规模进入了文学史的视野,极大地改变了当代文学史的面貌。”陈思和自己还在《教程》的基础上,撰述专文,论述1949-1976年的“潜在写作”,他将1949-1976年的“潜在写作”“放在其酝酿和形成的背景下考察,”认为“他们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严肃的思考,是当时精神现象不可忽视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展示出时代精神的丰富性与多元性”。指出“这一命题的提出有助于对当代文学艺术生命力和知识分子精神追求的整体把握,以及当代文学史学科的建设。”文章还概括出50-70年代潜在写作的四种形态。

对于陈思和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和在上述文章中所进一步阐发的“潜在写作”,学界多持赞赏和肯定的态度。但也有学者提出质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北京大学的李扬,他在承认“潜在写作”的引入,“的确使我们看到了一部面目一新的当代文学史。”等积极意义的同时,着重指出了“这种新的文学史方法带来的新的问题,尤其是这种方式对文学史写作的一些基本原则所产生的挑战。由于‘潜在写作都是在‘文革后才获得正式出版的机会,因此这些作品的真实创作时间极难辨认。《教程》按照‘作品的创作时间而不是作品的发表时间来进行认定,也就是说按照这些作品正式出版时标识的创作时间来确定其文学史意义,显然过于简略地处理了这个对文学史写作而言非常重要的问题。”李扬教授认为,“被称为‘潜在写作的作品的写作、传播、出版的过程都极为复杂,对其创作时间的辨析很难一概而论。目前我们已知的这些作品至少可以分为三类,—类作品曾以手抄本形式广为流传,作品发表的时间往往不是由作者本人提供,如‘文革中流行的食指的诗,‘白洋淀诗歌中的根子(岳重)的仅存的两首诗《三月与末日》《白洋淀》亦可以归为此类。这一类作品较为可信,但此类作品在‘潜在写作中数量很少;第二类作品也曾在一定范围内流传,‘文革后由作者本人修改正式出版,如张扬的《第二次握手》、赵振开的《波动》、靳凡的《公开的情书》等作品可归人此类。这些作品在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期正式出版,时代的反差不大,但这些作品出版时已经经过了作者不同程度的修改,我们很难仍将其视为‘文革时期流行的原作;与第一、二类作品不同,第三类作品则完全没有‘地下传播史,至发表之日没有任何见证者,我们只能从这些作品正式出版时由作者本人或整理者标明的创作时间来确定其‘潜在写作的身份。‘潜在写作中的大部分作品都是这种真实性几乎无法认定的作品,而且正是因为其真实性无法辨析,此类作品至今仍被源源不断地‘发现——或者被源源不断地‘创作出来。”“这些作品的真实性却始终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李扬所指出的问题,的确是研究“潜在写作”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和区别对待“潜在写作”的具体写作时间,增强史料的确切性和可靠性。但李扬在文章的“提要”中说“‘潜在写作由于无法确认其真实的创作年代而缺乏真正的文学史意义”显然有些言过其实,对“潜在写作”的问题也估计过重。所以,李扬的文章在《文学评论》2000年第3期刚一发表,紧接着,《文学评论》就在同年的第4期刊登了王光东、刘志荣的回应文章《当代文学史写作的新思路及其可行性——对于两个理论问题的再思考》。从时间来看,显然是编辑的事先预设,两位作者又都是陈思和主编的《教程》的编写人员。文章认为,“写作时间与发表时间的不一致确实给辨认‘潜在写作的写作时间带来很多障碍。但在这里需要对具体作品进行具体的分析,对部分作品的存疑不能否定潜在写作的整体思路的可行性。”“对于写作年代与发表年代差别较大的作品,文学史的研究一向有两种思路:依据作品问世与作家被重新发现的时间来讨论”;“将之放在写作的年代来讨论”,“从成功的文学史写作的实践来看,两种思路向来并行不悖,而且往往相辅相成,并取其长。”两位作者强调,他们所搜集的潜在写作的资料大部分是可信的。在这篇回应文章之后,仍有人质疑“潜在写作”在史料考证上的疏忽以及逻辑错误,这也促使陈思和等人广泛开展史料挖掘工作,经过五六年的艰苦努力,最终完成10卷本的《潜在写作文丛》,刘志荣个人还撰述出版了专著《潜在写作1949-1976》。这都是“潜在写作”研究的重要收获。

今天看来,陈思和及其所带领的团队,在“潜在写作”的研究方面功不可没,从资料的发掘、整理到文学史的编撰获得了全面的丰收.丰富和深化了中国当代文学史前半期的内容,将以往研究中忽略的、遮蔽的暗角发掘出来,使人们看到了1949-1976年中国文学的复杂面貌。这一研究成果被以后的多家文学史所接受,“潜在写作”写进了多种文学史。比陈思和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出版略早一点的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就有“文革”时期“地下”文学创作的内容。严家炎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下册)在“文革十年的文学”一章里用两节讨论“文革”时期的潜在写作。孟繁华、程光炜著的《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修订版)用一节论述“文革”时期的隐秘文学。朱德发、魏建主编的《现代中国文学通鉴》中卷,散在几节分别描述了“地下小说”、张扬的《第二次握手》、丰子恺与《缘缘堂续笔》。丁帆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史》(下册)以“文学的民间存在”为题,论述“文革”时期的隐秘写作。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这一文学现象如何命名?如何遴选作品进入文学史?以什么标准来界定?有没有边界?以及怎样阐述这类作品的文学价值等问题。

在陈思和主编的《教程》中,“潜在写作”和“地下文学”两个概念并用。在其他版本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中,“地下文学”“隐秘文学”“潜在写作”“民间存在”等表述同时并存。我们当然应该允许“百花齐放”,允许文学史的编写者根据自己的理解使用不同的概念来界定。但也暴露出主观随意性,从而造成理解上的歧义和混乱。笔者认为,应该结合年代和具体的创作情形区别使用不同的概念和词语表述,从当代文学伊始到“文革”止的一些不公开的写作称为“潜在写作”是合适的,而不能称为“地下写作”,因为那时候的作家还没有被剥夺创作的权利,只是受到一些限制,划定一些“禁区”,因此,作家不公开的写作也是少量的,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也没有传播史,这种创作的确属于“潜在”的状态,因此,用“潜在写作”来概括是恰当的。而“文革”时期不公开的写作称为“地下写作”或“地下文学”是恰当的,而不能称为“潜在写作”,因为这是处在特定时期、特殊时期,大多数作家都被剥夺了创作的权利和自由,如果还想继续创作,只能在“地下”秘密写作,写完之后也不能公开发表,如果作品真能打动读者,在读者中产生共鸣,又遇合适的传播渠道,作品就会在“地下”悄悄流传。作品从写作到传播都是不能公开,也不敢公开,一旦公开就意味着被“枪毙”,同时也给作者带来厄运。这时的“地下文学”是和“地上文学”相对应而言的,是和公开的“样板戏”、浩然的小说处境完全不同的。比如,张扬的《第二次握手》写的是知识分子,歌颂的是知识分子,也写出了爱情的痛苦,这在20世纪70年代初是不允许写的,是“禁区”。靳凡的《公开的情书》是写知青的苦闷和“三角恋爱”,在当时也是不允许写的,因此,只能在“地下”悄悄地写。这就像在白色恐怖时期,中共党组织只能由公开转为隐蔽,从“地上”转入“地下”一样,所以,称“地下写作”或“地下文学”是恰当的,而不能称为“潜在写作”。

二、如何遴选?标准和边界

对于“文革”前的“潜在写作”和“文革”中的“地下写作”,文学史该如何处理?如何遴选作品进入文学史?以什么标准来遴选?有没有边界?入史的作品是以作品问世的时间来讨论还是以作家写作的时间来讨论?笔者认为,应该把它们中的优秀之作写入文学史,并加强对它们的研究,这是毫无疑义的。问题是:何谓优秀之作?用什么标准来衡量?这里,—个非常重要的依据是作品是否有影响?是否有传播史?凡是在当时广为流传或在一定范围内流传的作品,不管它后来何时公开发表和出版以及发表或出版后的反应如何,都应该是文学史考察的对象和学科研究的对象。凡是没有“地下”传播史的作品,我们要考察这类作品在后来公开出版后的反响如何。如果公开出版后有一定的接受和影响,当然也是我们的研究对象,如果没有什么影响,甚至默默无闻,那么,我们要考察这类文本是否蕴含着文学的潜价值。总之,要有价值标准,不能“发现”一个“潜在写作”或“地下写作”就写进文学史,要设一个“门槛”,要有价值底线,否则,文学史将无限膨胀,同时,对于与之相对应的“公开的写作”“显在的写作”也是一种不公平,因为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并不都能进入文学史。举例来说,王蒙新近出版的长篇小说《这边风景》,也是属于“文革”后期的“地下写作”,写于1974-1978年,窖藏了30多年才出版。这期间没有传播史,现在,公开出版了,我们要看读者对它的反应如何,作品的影响如何?要研究它的文学价值如何?如果这部小说没什么影响,也从文本中挖掘不出文学价值来,那么,它就没有资格进入将来的文学史。相反,如果它出版后反响强烈,文本中的文学价值很高,就应该写入将来的文学史。

不论是“潜在写作”还是“地下写作”,不仅有遴选的标准,而且也有“边界”,这个“边界”就是它一定是文学创作,而不是广义的写作。对于那些介乎文学和非文学之间的文本,比如《从文家书》《傅雷家书》等,文学史家一定要持审慎的态度。至于对入史的作品到底是以作品问世的时间来讨论还是以作家写作的时间来研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那些写作时间明确,后来公开出版时又没有多大的修改和提升的作品,完全可以将之放在写作的年代来讨论;对于那些写作时间不明确,因为作品在民间流传时几经丢失和重写,后来公开出版时又作了较大的修改、丰富和提升,对于这样的作品,应该将作品写作的年代和传播的年代,以及最后修改、问世的年代结合起来考察。比如,张扬的《第二次握手》,“小说的写作始于1963年,开始是不到两万字的‘提纲式的作品,取名《浪花》,后扩展为十来万字的《香山叶正红》。1967年作者作为‘知青在湖南浏阳山区插队时又作了修改,但手稿在传抄中丢失。两年后,写作第四稿,题名《归来》。这一稿在传抄时又下落不明。1973年,仍在农村劳动的张扬完成第五稿,又再次流传传抄。几经传抄所据为不同手稿,因而也就流传着几种不同的本子。在传抄中,有读者将书名改为《第二次握手》,原书名反倒不大为人所知。1974年,张扬写第六稿以便自己保存。次年1月,因‘多次书写反动小说而被逮捕,至1979年1月得以‘平反出狱。小说在完成修改稿后,于同年7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正式出版。2003年,作者又再次对这部长篇进行改写,从1979年版的25万字,增加到60余万字,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06年出版。”笔者最近又看到《第二次握手》的所谓“2012年终极版”,46万字。这不同的版本令研究者眼花缭乱,我们到底应该以哪个年代、哪个版本作为研究的依据?把它放在哪个时间段来研究?实在是令人棘手的问题。像这样的情形还不少,像靳凡的《公开的情书》,写于1972年,曾以手抄本和打印本的形式在民间广为流传,1979年经作者修改后正式发表。北岛的《波动》初稿完成于1974年,也曾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民间传阅,1976年作者对它进行了修改,1979年再次修改后正式出版单行本。对于这样的作品,我们必须将写作的年代、流传的年代和修改出版的年代结合起来进行分析。特别是要注重搜寻、考证不同版本的真实状貌,各个版本的修改、演变历程。像《第二次握手》经过作者多次修改,由最初的两万字到后来的10万字,一直到“2012年终极版”的46万字,仅从篇幅来看已不是最初的《浪花》和《香山叶正红》了,修改后的版本越来越完美,和流传的手抄本相比,肯定是更丰富了。

三、如何评价?文学价值的考究

“潜在写作”和“地下写作”的文本,其文学价值如何?特别是将这些作品还原于历史情境,通过文本的语境来分析,同时,也必须以今天的眼光来审视,看它们的文学价值体现在哪些侧面?它们为文学史提供了哪些新东西?

“文革”时期的“地下写作”涵盖小说、诗歌和散文三种文体,其中小说和诗歌的成就最高。在小说方面,张扬的《第二次握手》是佼佼者,是最为出名的“手抄本小说”,流传也最为广泛。今天我们已经很难找到40多年前在民间流传的手抄本到底有多少个版本以及它们的状貌如何,这给研究它的接受、传播史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此,在这里,笔者也只能依据后来经作者多次修改后公开出版的《第二次握手》作为审读的对象。从2012年的终极版来看,《第二次握手》已相当完整,重读起来仍能吸引和感动读者,说明它是—部值得珍视的作品,也是一部具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但新时期以来“虽然销量达400余万册,却没有得到预期的评价。”各种版本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对其论述不多,比如,陈思和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严家炎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下册)只是简单提及;孟繁华、程光炜著的《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修订版)、丁帆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史》(下册)是稍加说明与论述;只有朱德发、魏建主编的《现代中国文学通鉴》(中卷)给予较多的篇幅和较高的评价。

我们认为,《第二次握手》的文学价值不应轻视,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说明:

首先,从作品的传播史、发行量、影响面来看其价值体现。小说的手抄本从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中期在民间广为流传,几次失传又重写,几乎风靡全国。学校、厂矿、部队、农村无所不传。在那精神严重饥渴的年代,手抄本的《第二次握手》无疑像甘泉和雨露滋润着人们干涸的心灵。曾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给作者写信说:“《第二次握手》我还是在手抄本流传时读了,至今印象深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回顾道:“我曾如获至宝地阅读了当时风行的手抄本《第二次握手》。我为书中主人公的命运,为作者对人物倾注的情感、为文笔的优雅美感,所吸引、所打动。”“江西赣县农业局一位干部面对‘围剿,坚持把这部手抄本列为子女们的‘生活教科书,将《握手》与《红楼梦》相提并论。”“甘肃一个青年认为它有‘一股巨大的超原子能的力量,‘给我们以前进的动力。2003年3月,著名主持人鲁豫在电视上盛赞它‘感动过整整—个时代的中国人。2006年3月,作家简平在一篇散文中回顾当年的冒险阅读:‘现在想来,这是黑暗岁月里怎样让人温暖的图景,人们通过书所传递的是信念,是理想,是信任,‘看到后来,心中真像燃起了光明的火炬!直到2011年4月,北京的法院还在一项判决书中这样评价《握手》:‘在那个风雨如晦的特殊年代,它是反抗文化专制的火炬,为无数向往光明的读者薪火相传。进入新时期以后,他的正式出版又成为思想解放的一面旗帜。”1979年,《第二次握手》“由中国青年出版社正式出版,三个月内发行量突破300万册,汉文本总发行量达到430万册,成为新中国建立以来当代长篇小说发行量仅次于《红岩》的畅销书。”1981年,《第二次握手》被改编成电影,在全国公映并介绍到海外。还有更广阔、更丰富、更鲜活的民间传播史、接受史的例证被时间和岁月湮没无存,我们无从可考。从手抄本的流传到公开出版的畅销,《第二次握手》创下了接受、传播的一个奇迹,作品的价值由此而显现。

其次,小说的内涵不可谓不丰富,尤其是正能量的体现,使它成为人生的、生活的教科书。作品的丰富的精神内涵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和领域:

一是关于爱情的传达。在2012年终极版的广告语中,称“《第二次握手》是当代中国最著名的‘三角恋爱小说”。小说的扉页上引用恩格斯的话语:“痛苦中最高尚的、最强烈的和最个人的——乃是爱情的痛苦。”这首先向读者透露出这是一部爱情小说的信息,小说从手抄本的风传到出版本的畅销,爱情的内容都是其关键和卖点。作品传达的是什么样的爱情?有人说“它的爱情书写实在粗疏肤浅,不过是传统的才子佳人小说的平庸复制。”这把小说估价的太低了,是不符合作品的实际的。如果小说中的爱情书写真是“粗疏肤浅”和“平庸复制”,怎能“感动过整整—个时代的中国人”?还有人说,作者由于“背着传统的因袭的重负,在潜意识深处无意流露出‘才子佳人式的陈腐老套的爱情书写模式。”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符合才子佳人门当户对的等级观念模式。更为重要的是才貌双全的男女主人公是一见钟情、心心相印,更安排了黄浦江上不顾个人安危拯救美丽少女,及火车奇遇孤身勇斗歹徒的故事情节,这显然是‘英雄救美的传统才子佳人模式的沿袭与翻版。”“由此可见,苏丁之间一波三折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包含了‘一见钟情私定终身“小人离间爱情遭难‘苦尽甘来喜庆团圆的才子佳人的情节三部曲的固定模式。”这也值得商榷。应该说,《第二次握手》就其基本的故事和人物确有才子佳人小说的一些表现,像男女主人公的才貌双全、门当户对、一见钟情、英雄救美人等,但绝没有完全落入才子佳人小说的套路,也不是它的沿袭和翻版。苏冠兰和丁洁琼的爱情故事的确也有“一见钟情私定终身”的内容,但是,却没有“小人离间爱情遭难”的情节,更没有“苦尽甘来喜庆团圆”的结局。苏冠兰和丁洁琼的爱情遭难,主要不是小人离间,而是由于核武器的研制和美国当局的技术封锁。丁洁琼因为参加了“曼哈顿工程”而失去了人身的自由和爱情的幸福,她写给苏冠兰的187封信全部被当局扣留,苏冠兰也无法与她联系和通信,但苏冠兰还是坚持,苦苦等了22年后,才与叶玉菡结婚。丁洁琼参加完“曼哈顿工程”以后,被美国当局以种种借口长期滞留阿拉摩斯,后又遭到秘密逮捕,非法囚禁长达12年。面对女科学家的卓越表现和美国进步力量的抗议声援,在中国政府的坚持努力之下,白宫才被迫于1958年释放了丁洁琼。当她冲破重重阻力回到祖国,与苏冠兰第二次握手已时隔整整30年,苏冠兰已与叶玉菡结婚并生儿育女。伤心欲绝、一无所有的丁洁琼决定离去,最后,在周总理的挽留下,她才留下,与苏冠兰、叶玉菡并肩战斗,直至将原子弹研制成功。留下以后的丁洁琼除了有事业外,其他依然一无所有,没有婚姻,没有丈夫,没有情人,没有孩子。这怎么能是“喜庆团圆”的结局呢?所以,《第二次握手》与明末清初的才子佳人小说根本不能同日而语。这部小说所传达的是怎样的爱情?如果用作者的话说就是:“这部手稿写的就是爱隋的痛苦和痛苦的爱情。”苏和丁的爱情是长久的相思和痛苦的等待,是音信全无,是天各一方,是30年的精神煎熬而终不改悔。小说传达的是这样一种恋爱观,用丁洁琼的话说就是:“一个人爱情只有一次,只能有一次,也只应该有一次。”“爱情的结果不一定是生活上的结合,它也可以是心灵的结合,是精神的一致,是感情的升华。即使我们将来不能共同生活,你也将永远镌刻在我的心灵上。”这种恋爱观也表现在男主人公身上,苏冠兰也认为,“真正的爱情一定能成功,但不一定能结婚—一成功不等于结婚。人具有感情,动物就只有本能,这是本质的区别。真正的爱情具有深刻、崇高、隽永的精神感染力,这正是人类感情的伟大之处。”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带有特定时代的色彩和精神乌托邦的痕迹。作为产生于“文革”中的“地下写作”,它不可能写像新时期以后小说中所经常写的肉欲横流,它所坚守的是精神的高地。这在新时期以后的小说中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它引导人们在灵与肉、精神与物质、爱情与欲望的追求中向着高尚的精神境界提升和挺进。

二是小说所传达的关于科学、科学精神、科学家、知识分子的事业和理想追求。如果《第二次握手》仅仅是一部“三角恋爱”小说,那么,正像作者在2012年版序中所说的“从来没有任何一部‘三角恋爱小说能激起各个人群如此强烈的政治感情。”小说将爱情的传达与对科学、科学精神的歌颂,对科学家、知识分子的歌颂,以及共和国总理对科学家的关怀与爱护等完美结合起来,从而传达出一个重要的精神向度:崇尚科学、崇尚科学权威、礼赞科学家献身科学事业的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展现了我们民族的美丽与尊严。这一点正是我们今天所倡导、所需要的正面精神和正能量。《第二次握手》被认为是“建国以来第一部正面描绘知识分子形象的作品”和“第一次描绘周总理光辉形象的文学作品”。今天看来,这一点似乎很平常,因为在新时期以后,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知识分子也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等时代精神的影响下,正面歌颂知识分子的作品是不缺乏的,像《哥德巴赫猜想》《人到中年》等。但不要忘记:《第二次握手》是产生在打倒“反动”学术权威、“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知识越多越反动”“交白卷上大学”的时期,那个时期是不能正面歌颂知识分子、歌颂科学权威的,而该作品却集中表现苏冠兰、丁洁琼、叶玉菡等知识分子、科学家对人类科学事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而且在国际上为中国人赢得了荣耀和尊严。丁洁琼在美国研制原子弹的“曼哈顿工程”中所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和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为国争了光,为民族添了彩,她让每一个中国人为之骄傲和自豪,她也是激发中华儿女奋斗不息的正能量。

三是关于20世纪一些重要历史事件的传达。小说在表现爱情的同时,叙述了一位中国女物理学家丁洁琼在美国参与研制世界第一批原子弹并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做出了卓越贡献的事迹。张扬在小说2012年版的序言中这样解释说:“按照美国战时法规,参与‘曼哈顿工程者必须拥有美国或英国国籍。参与该‘工程的53.9万千美国人中有15万位科学家和工程师,28名英国人则都是科学家。连一位加拿大科学家都因不被认为是英国人而遭‘剔除。在这种情况下,一位中国人参加‘曼哈顿工程堪称奇迹。”丁洁琼代表着—个伟大的民族。在原子弹研制成功后,丁洁琼被秘密逮捕,长期囚禁。小说叙述:在她被囚禁12年后,“离开美国时,除了极少量美金和随身衣物外,丁洁琼的全部个人财产都被扣留。她参加‘曼哈顿工程后写给苏冠兰而其实是给自己看的187封信,出狱时并未退还。甚至连1934年她赴美时携带的,苏冠兰在过去五年中写给她的全部427封信和几十张照片,还有1934年之后苏冠兰写给她的另外几百封信和上百张照片,也都被扣留。”作品隐含了对美国当局的谴责。丁洁琼在美国的经历和遭遇颇像中国导弹之父钱学森在美国的经历和遭遇。小说写到了“二战”“抗战”,对20世纪最惊心动魄的事件——广岛、长崎遭受原子弹轰炸的过程作了描绘,还对日军所犯下的罪行作了侧面的揭露,诸如七七事变、济南惨案、南京屠杀、旅顺屠城(1894年)等等,得出日本在“二战”中遭受原子弹轰炸是“恶有恶报”的公正结论。

四是关于小说的艺术价值、艺术成就问题。洪子诚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中说到《第二次握手》“在1979年正式出版时虽然销量达四百余万册,却没有得到预期的评价。”这里是否隐含着该作品艺术价值不高、缺乏原创、没有给文学史提供新东西的意思?新近出版的文学史也说该作品是传统才子佳人小说模式的沿袭、翻版、复制,也是说它缺乏原创性。该怎样看待这一问题?我们认为,一部作品的好与坏,艺术成就的高与低,在很大程度上要由读者说了算,要看作品的阅读效果,读者是判官。我们从《第二次握手》的读者反应、接受、传播的历史足以说明它起码是一部好作品,具有可读性,具有艺术趣味,笔者今天重读它也是这样的感受。至于说到原创问题,如前所述,《第二次握手》的确有才子佳人小说的一些内容,但绝不是它的翻版和复制,而是根据作品自身的故事、内容、人物设置,有自己的安排、构想和主题表达,书中的很多地方与才子佳人小说模式大相径庭。再说,回顾古今中外文学创作的历史,有两类创作:一类是注重革新与原创,追求新的艺术表现手段。它们往往能给文学史提供一些新质素,甚至引领创作潮流。这样的创作,有成功的范例,也有失败的教训。前者像《战争与和平》《百年孤独》《红楼梦》《狂人日记》等。后者像李金发对象征主义的刻意模仿与追求,导致作品的令人费解和艺术效果的失败。当代小说中马原、残雪的有些作品,由于刻意追求“先锋”“前卫”和“现代派”的表现技巧,刻意追求新的文学元素,导致作品的难懂和形式的疲惫。另一类是并不追求形式的新奇和手法的原创,而是在传统的、规范的视域下,运用传统的写法达到最佳的组合和艺术效果,这样的作品容易引起读者的喜爱却不易引起文学史家的青睐。像现代文学中张恨水的小说、徐訏的小说,当代文学中路遥的小说。这一类创作有成功的,也有平庸的。任何事情都不能一概而论。创新、原创固然是创作的生命,但坚守、承传也是创作的使命。任何创新的追求、革新的表现、新形式、新手段的运用,都不以作家的愿望、出发点来论英雄,而要看作品的实际效果。况且,任何一种艺术形式当它走向成熟以后,都有其基本的规范和规律可循,这就提醒着作家:创新不是家常便饭,我们不能指望和期待作家的每一个作品都是原创、都用的是“前无古人”的方法。这样看来,我们就应该对于在传统的写法上所达到的良好的艺术效果的创作给予充分的估价。《第二次握手》正是这样的作品,它在内容上没有形而上的东西,没有偏至的思想,在形式上没有新奇的表达,但它确有艺术成就,因此,才有良好的艺术效果。作品的故事感人,情节突出,事件典型,人物性格鲜明,表明在人物刻画上的成功。在叙事上顺序、倒叙、插叙、回叙并用。在时空上中国、美国两个空间维度交错。在主线、副线、细节等的安排上井然有序。

总之,笔者认为,《第二次握手》是“文革”期间“地下写作”的小说中最好的作品,它的文学价值,它的广泛的影响,是它在文学史上留下记载、留有位置的充分理由。以往我们对它轻视了,低估了,因此,才有本文的价值重估,这种重估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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