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
2016-05-14段海晓
如果不是在穿鞋的时候太匆忙,不慎将脚又扭了一下,找了红花油搓上,耽搁了那么几分钟,就不会碰到他了,碰到他带着他的妻子一路说笑着走过来。自从那年脚崴了后,似乎就没好利索,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扭一下,隐隐地疼。
那是在广场公园北边的一个路口。他和妻子走在一条花砖甬道上。她走在马路边的一排白杨树下的水泥人行道上。在拐向办公楼和一片商业区的路口,由南而北的花砖甬道与由西而东的水泥人行道交汇在一起。
就在这个路口,她和他相遇了。
算起来,她有十多年没有看见过他了,无论是在百货商场还是自由市场,这些经常无意间就会碰到一些熟面孔的地方。尽管她知道他一直都还在这个城市。自从那次事件后,她没有再联系过他,他也没有再出现过,就像他们从来就不认识、没有过交集,分得干脆利落而又不真实。
对于她来说,那是一次事件。在她的概念里,所谓事件就是不平常的事。那次于她而言,的确是一件不平常的事。现在想起来依然是,这件事不发生是最好的。人总能够轻易忘记一些事,就像没发生过一样。她希望这件事亦如此。这似乎有些奇怪或不可思议——这些年来,她几乎没有想起过他,也从来没有梦见过他。
可是这天,就无端地碰上了。而且远远的,只那么一瞥,她就认出了他。十多年,她想一个人的变化是会很大的,不论是相貌体型,还是气质装扮,不会那么轻易就能辨认出来。当她这么快就认出他后,她的心陡地一惊,这是她始料不及的。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却原来时间在改变一个人的时候竟是那么无力,因为它只能在量上做些添加或删减,或胖或瘦,或老或年轻。
显然,他也认出了她。她瞥见他脸上的笑容倏然就有些僵了,很快收住,看她的眼睛有些躲闪,原本插在黑色皮夹克上衣口袋里的那只手拿了出来。他妻子挽着他这只胳膊的手也就落了下来。他佯装挠头皮,那只手没再插回口袋,而是和另一只手一起,一前一后地甩着。他妻子似乎并未察觉,依然笑着对他说着什么,那只手便插在了自己淡蓝色的大衣口袋里。这样,原本相依偎走着的两个人,就分成了并排走的了。
那是个个头不高的女人,身材也还匀称。一眼的感觉,皮肤是白的,眉眼是黑的,不老也不难看。只是走在他的身边,她就显出明显的矮来,尽管她穿着一双半腰的高跟皮靴。是不是为了配合他的高,除了穿高跟鞋外,她走起路来,脚尖一颠一颠的,整个身子往上一耸一耸的,脖子上的一条黑白色块相间的纱巾,和她的长发一起,随着她有力的步伐,向上一闪一闪地抖动。
到路口只有几十秒的距离,如果都按原有的速度走的话,就会有擦肩交臂之虞。她潜意识里不想这样跟他打照面,便略微放小了步子。似乎有默契似的,他的步子竟加大了,只几步就出了路口,拐向西边的商业区。
路口有一棵粗大的榆树,据说是这个城市最老的一棵树,树身一个人搂不住。树下停了几辆小车和自行车。走到一辆汽车后面,她回头往西看。这时,他的那只手又插回到口袋里,他老婆的手又挽在了他的胳膊上。从正面看的时候,她觉得他比以前胖了些,不仅是脸宽了,而且腰身也粗了一圈。但这宽和粗,配在他身上,并没有那种松弛的臃肿感。他的背影依然是高大结实的,一如十多年前。
她就是被他的结实吸引的?好像是。这似乎是令她难以启齿的。在她的生活里,她认识的和眼见到的男人里,只有他是那种少有的结实,那种来自男性的骨骼和血肉完美结合而呈现的强悍。走起路来,他的脚步是有份量的响声的,他往那儿一站,像一堵墙、一棵树,可以遮住阳光,挡住风沙。而且一点也不笨拙,他的肌肤和身体都弹性十足。要命的是他还是一个军人。她从小的理想就是当兵。她生在一个崇尚英雄、自身却难以实现的时代,于是他的出现,就像一颗带着冲击波的炮弹击中了她。
那时,她和他都还年轻,还是会有一些花儿落在窗台的年纪。
那时,她和他都已不年轻,生活已向他们展示了未来的轨迹和图景。她和他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工作。
第一次见他是在市群艺馆举行的军民联谊会上。她的报社和他的部队是军民共建单位。一些例行议程后,他和她搭对参加了最后一个互动节目“同舟共济”。五组人,两两双手相握,向背而立,后背之间夹一气球,哪组最先到达终点而气球既不升空(跑)又不落地(破)为胜。
她和他只互望了一眼似乎就有了默契,步调极其一致,百米的距离,一步不错地冲到最前,稳夺第一。比赛前,她就看到了奖品,第一名是电饭锅。她想得到这个奖品,并非是因为她家缺少。她想送给母亲。母亲做饭至今用的还是钢精锅,现代的灶具一样也没有,你若花钱给她买,她是不会要的,还会痛心地埋怨你浪费。如果是奖品她会收下,还接受一份荣耀,所以她才参加了这个节目。
可是,当他们在终点站稳等工作人员取气球的时候,他突然两手用劲拉了一下她的手。她立足不稳,身子后仰倒向他。嘭,气球发出响亮的爆炸声,她和他的背嗵地就贴在了一起。她的脸霎时红了,像落地的气球碎片。
她以为她和他就是这么突然地一撞,不会再有什么交集。毕竟他们是两个不同的生活群体,不仅隔了山水,还隔了时空,连朋友都没机会做。
但是一年后,他们却意外地又碰到一起。
是他先找的她。他要她的作业。
我抄一下。
我也是从书上抄的。
我懒的翻书。
还她作业的时候,他请她吃饭。态度坚决不容置疑。
她是个静默而又本分的人,不会主动去做一些出格的事。但又特别会为一些主动的人和出格的事所影响。当时她并没有认出他来,他穿了便装。当他站在她面前笑着对她说还记得我吗时,她的心嗵地响了一声,想起了她被他拽向他时脊背猛然靠在他的背上时的情景。那天,在场的人可能都只听到了气球的爆炸声,而她却听到了她的心跳。
由借作业的开始,她便开始关注他。他们上的是成人电大函授本科,一学期只有一星期的面授时间,他却只来那么一天半天,后面就不见人了。每次她都会往那个空着的座位看,暗忖,他为什么不来?两年下来,虽见面不多,但她对他的印象渐渐多起来、丰富起来。他个头高,高而不缺厚度。他头发黑,黑而有光泽。他四肢修长,尤其是肩背十分结实,结实得有力量又有弹性。他伸向她的手掌宽大厚实,手腕处粗壮的血管像蚯蚓。当然这些是摆在那儿人人可见的,是不具气息和温度的,还不足以让她心动。
虽未动心,她还是跟着他走进了这个城市当时最豪华的北海大酒店。
那天他穿了一身新军装,厚实的肩臂把军衣撑得鼓鼓的,新理了发,几近光头,下巴和嘴唇刮出亮青,肩章上黄色的两道杠两颗星,和他的牙齿一样闪光。这些于她来说是个强大的磁场,她的眼光被吸附在他身上。
虽是大酒店,却是间独立的小房间,一张供四人坐的小桌,低低的从头顶吊下一盏筒灯。桌上是亮的,四周是暗的。她不禁有些紧张。这种环境暗示太明显了。他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种调子的暧昧,取了烟,点着,说些与他们之间无关的天气和城市变化之类的闲话。
很快服务员端上四菜一汤。
等菜上完门关上,他将烟蒂摁灭在烟缸里,给她面前的高脚杯里倒上红酒,端起自己的杯子往她的杯口轻碰了下。
来——高兴。
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相对而饮,学着他的样儿啜了一小口。她警告自己不主动说话,不主动敬酒。有来无往,这是对付男人最有效的武器。
都贵为主任了,你为啥还要读电大?又上班又学习多累呀。他解开了领口的扣子,露出硕大的喉结。
我们事业单位靠文凭吃饭,没文凭职称上不去。你呢?
我们部队也靠文凭吃饭,没文凭晋升慢。
你现在是?她看不懂他肩上的军衔。
副团。
都贵为团级领导了,还读啥电大。她学他的口气。
在部队副团,到了地方就得降一级,正科,那就啥也不算了。我想再升一级转业,到地方也能安排个领导岗位。
哦,原来这个男人很有野心呢。不过这是她喜欢的。
很快半瓶酒下去了,眼前的灯也越来越亮,气氛开始活跃。自然就聊到了各自的家庭。
他告诉她,他是从山西来的,在新疆当了十年兵了。他不想回家乡,他的家乡是农村,很穷。于是他推掉了父母在家乡给他定的亲,在这里找了个女人结婚,转业后就能留在这个城市。女人是他的团长介绍的,在一个商场做内勤。他们没有谈什么恋爱就结婚了,目前还没有孩子。说起她来,他似乎没有什么避讳,而且一直拿她跟她比较。他说她只读了初中,没啥文化,个头也没有她高,更没有她有才华。要说特点,就是她晚上睡觉和早晨起床都会不停地放屁。
她是个屁篓子。他笑,有点无奈。
要吗?她不知道是不是酒的缘故,脸开始发烫。
他望望她,很快明白她是说孩子,脊背往椅子上靠去,迟疑了下说,想等等,等安定下来再说。
顺理成章该她说了,她却没有开口,眼睛在他的喉结上滑过来,滑过去。
等了一会儿,见她不开口,他两只胳膊交叉支在桌上,身子往前一傾,整个头探进灯光里。
你呢?
我,我没啥可说的。
怎么会?说说看。一双期待的眼睛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明亮,咱们班这些女同学,就你与众不同。
我丑。
你已超越了相貌层面,由外入内,气质卓群。
她真是个经不起恭维的人,一句“气质卓群”就将她的防线击破。我,报社总编室主任,有一个儿子,刚上幼儿园。他,是一个企业的工程师。其实本来到这就完了,她却加了句,他很瘦。
你,爱他吗?他好像就是这么直截了当问的。看着他那张笼罩在灯光里的棱角分明的脸,她没有回答。他为何要谈他?她根本就不想跟他谈他。
她已经忘了那晚是怎么结束的,只记得起身的时候,四肢麻酥酥的,她一下没站稳,重新跌坐在椅子上。没想到那入口甜甜酸酸的像饮料的红酒有这么大的劲。
他一步跨过去,两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将她扶起。她的额蹭到了他的脸,交错的那一刹,一片灼热。站直后,她的头刚够到他的肩窝。吊灯被他厚实的肩背遮挡住,他们陷在一片模糊的暗影里。他趔趄了一步,几乎把她抵在了墙上。他的身上散发出一种混合着烟草味的气息,凝视着她的眼里,有两颗火星闪烁,似乎要将她内心的激情点燃。她一阵眩晕,一种无以言说的依恋让她有种想把头埋在他肩窝的欲望,她绝望地合上了眼睛。突然,一股热流直逼喉头,她一手捂住嘴,一手推开他,但已经来不及了,一些汤汁还是喷在了他的衣袖上。
这是她第一次喝酒,而且醉吐在他面前。
之后,他们有很长时间没有联系,就像突然在一个场合没有缘由地聚首,而后离散,各是各的,没有因果联系。但她的心一直是忐忑羞愧的,为那晚的醉酒,和想要埋首他肩窝的冲动。好在,这一切以她的不堪适时终止,也是幸运。
春季的面授,他没有参加。每次面授,都会有同学请假,这没什么不正常的。但她却觉得不安,望着他空着的座位不知是庆幸还是失落。一周的面授枯燥乏味,一下课她就回了家。
家、单位,她又回到之前两点一线的生活。认识他以后,她对他的部队产生了兴趣,曾在晚上散步的时候,去过他部队的驻地,那个离她家说不上近也算不得远的地方。一个来回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会将她燥热的心渐渐平复。那个圈在高高的红砖围墙里,大门口一边一个荷枪的哨兵的院子,她从没有走近过。在离它还有半公里的地方,她就停下来,静静地张望一会儿,不知是期待他从门里出来,还是害怕他出来。然后转身返回,刚折转身的那几步必定是慌乱急促的。
春天倏忽而逝。晚饭后她又开始散步,而是去了相反方向的学校操场。
就在她几乎将他从生活中抹去的时候,他突然又出现了。仔细一算。竟隔了大半年。
夏日的一个周末,丈夫带她和儿子逛商场,看到一双高跟皮鞋非要买给她。鞋子上脚试穿很漂亮,但她并没有要买的欲望。她不习惯穿高跟鞋,走不了远路不说,一不注意就崴了脚,而且走在身边,他竟比她还矮。但他不由分说付了款,儿子抱住鞋盒不撒手。
后天就是你生日了,提前给你过吧。他第二天要去浙江出差。
她这才记起自己的生日。这一点丈夫比她强,她和儿子的生日每年都是他张罗的。等她记起他的生日,多半日子都过去了。他从不埋怨她,似乎他的悉心和她的疏忽没什么分别。
男人嘛,过啥生日?他还为她开脱。
他中等个,在男人里算是偏低的了,肩膀瘦削,四肢干瘦,胸脯更是一张皮绷在骨头上,根根排骨清晰可见,就连胳膊上也没有一点突起的肌肉。有时换煤气她都不忍心支使他。她常劝他锻炼身体,男人要有男人样,不要说像一座山、一块钢板,也得是一棵树,坚实,可靠。可他业余时间只喜欢蹲在厂门口或家属区的树下下棋。
晚上,她特意加了个菜,算是为他饯行。他经常出差,浙江、上海、广州的到处跑,少则一个星期,多则十天半月,偶尔一两个月的也有,为生产线的技术革新和升级换代忙碌。她很羡慕他有这么多的机会天南地北,甚至渴望自己也有这样的机会。然而,他却多有不屑,外面有什么好看的,还不是要回来过现在的日子?!唯有对下棋看球赛乐此不疲。
吃罢饭,收拾好碗筷,给他泡了杯茶,她就哄儿子睡觉。儿子没有这么早睡过,不肯。她就把他摁在被窝里给他讲故事,讲了一个又一个,终于把他哄睡着。然后她冲了个澡,裹了睡衣偎到他身边。
他在看世乒赛。他不喜欢运动,却十分喜欢看体育节目,尤其是球赛。她将下巴支在他肩头,陪他看了一会儿,对他说,去洗洗早点睡吧,明天要早起。
他“啪”地又点着一支烟,眼睛盯着屏幕说,你先睡,我看完这局就睡。
她回到卧室看书,直到眼睛干涩,便合眼躺下。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感觉到他进了卧室脱衣上床。她翻了个身面对他,轻声说,洗了吗?他没有吭声,关了灯钻进自己的被子,躬身背对着她躺下。窗帘上透进来的路灯的光亮,将他裹着被子的背影,堆成了一堆黑乎乎的土丘。她长叹一声,躺平身子,望着灰黑的楼顶,眼前跳出了那张笼罩在灯光里的棱角分明的脸。
周末,她生日那天,几个小姑子和小叔子给她过生日,她穿上了新买的高跟鞋赴宴。虽只喝了一杯红酒,腿脚便发软,下楼的时候就把脚给崴了。
正是这个城市夏季最热的暑天,她请了假在家养伤。儿子被奶奶接了去。每天上班下班接孩子送孩子做饭收拾房子,脚步总是匆匆忙忙的,突然停下来,却有种空落无着的迷惘和恍惚。看书,几页翻过去了,不知说的是啥。躺在床上,似乎刚睡着就醒了。时间仿佛停滞了,弥漫着枯燥乏味的苍白和忧伤。尤其是到了下午,暴烈的阳光从窗子里投射进来,炙热的气流透过屋顶的空心楼板、三七的红砖墙体、门窗的缝隙挤进屋子,把躲在屋里的人变成了出了鱼缸的鱼。
傍晚,空气有所松动,她打开门窗,坐在院子里,身上的汗才略略收了,犹如干滩上的鱼重新回到水里,精神也好起来。
突然院门被拍响。她颠着脚一瘸一拐走过去,拉开门,愣住了,随即脸红了。
他一脚着地骑在自行车上,满脸汗水地冲她笑。
走,带你兜兜风去,这天热死了。
她猶豫着说,我脚崴了。
我驮你,他拍拍自行车后架,不会让你走一步路。
去哪儿?现在到处都是正在兴建的高楼大厦、拓宽的街道、整齐的林带,乱糟糟的,她不知道这个城市有什么能兜风的地方。
南池,一个有水有草的地方。
有水有草,她便有些神往。她换了一套白色的短袖运动衣裤,和他的白T恤、牛仔裤十分协调,令她有种回到大学校园的感觉,虽然她从没进过真正的大学校园。
天已黑下来,马路上的灯亮起来。
他骑得很快,带起的风把她汗湿的身子吹干了,燥热的身体凉爽下来,一种惬意和舒适像那柔和的风,包裹了她。他的后背上却洇出一大片汗渍。她有些动心,但仍矜持地手抓着车座。他告诉她,他刚从南方出差回来,因为部队有纪律,就没有告诉她。她的心一下释然了,多日的揣测忧虑和不安烟消云散,眼前的世界显得异常清新可爱。
原来他出差了,原来他一回来就来找她了,原来他的心里一直都有她。她忽然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心在太阳穴和耳根那里突突直跳。
下了马路,是一条黄土路。没有人,没有灯,一片灰暗中,窄窄的路面泛着白色。
坐稳了。他说,突然猛蹬几下,车子剧烈地颠簸起来,她不由得伸出胳膊搂住了他的腰。
慢点。她说。
他没有慢,反而加快了。
你还记得小时候吗?他大声说。
小时候!她只重复了这三个字,眼前的一切就模糊起来,另一条胳膊也搂在了他的腰上,并将一侧的脸贴在了他的背上。在那片洇湿的地方,他那像擂鼓一样强劲的心跳和她的融合在了一起。
真好。她对他说,闭上了潮湿的眼睛,把整个身子都偎在了他身上,期望那个南池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永不可达;想象着在那个有水有草的地方看星光、听虫鸣,与他拥抱,心跳耳热。是的,她有了想拥抱这个男人的渴望。
突然,车子停了下来。前面传来哗啦哗啦的声音,一股臭味扑鼻,无数的蚊虫没头没脑撞来。她两手在胳膊上一捋,一手心湿腻的黑疙瘩。尽管隔着衣服,大腿和屁股还是很快被咬了许多疙瘩。
灰色的天光中,一大堆垃圾耸立在眼前。两个身着迷彩服的男人,穿着高腰雨靴站在垃圾堆上捡拾废品。垃圾堆旁的两辆三轮车上,堆了纸板塑料木条钢管等。
看到他俩,两个男人停下动作,直起身,把嘴里叼的烟拿到手里,狐疑地盯着他们。
这不是南池吗?他疑惑地问。
就是南池,现在叫垃圾处理场。其中一个男人说,看来你有几年没来过了。
三年前我还来过。他有些难以置信,以前这可是春天踏青、夏天避暑、冬天滑雪的好地方。
哈哈,另一个男人怪笑了两声,粗哑着嗓子说,瞧你们这样,不会是野鸳鸯吧?这可不是谈恋爱亲嘴的地方,亲蚊子吧……
我们走。她在后面扯了扯他的衣服,声音有些发抖。
咋变成了这样!他叹了一声,猛然掉转车龙头,忘了站在后车架旁的她,后轮碰到了她的腿,那只崴了的脚突然着地,她“哎呀”一声坐在了地上。
一个月后,举行了毕业考试,然后是合影、会餐。同学三年,这是最后的相聚,然后各奔东西,大家都有些依依不舍,饭桌上的气氛异常热烈。宴席过半酒热耳酣时,他悄悄走过来捅了她一下,然后走了出去。等了一会,她佯装上卫生间也走出包厢,见他站在走廊尽头背对着过道抽烟。
听到她的脚步声,他转过身。
跟我走。他将烟蒂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嘴里喷出浓烈的酒气,盯着她的眼睛里有两粒火星闪烁。
这,好吗?她的心一动。
我在外面等你。他径直走过长长的过道,一拐弯不见了。
她的心咚咚跳起来。
回到酒桌上,她心里七上八下。她不知咋样从容地离开酒桌而不为人发现。她怕有人看到她走,问她为啥提前走,而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撒谎于她而言还是个严肃的人品问题。她既为自己不能说谎而绝望,又为自己的刻板不善转圜而自责。她装着啥事也没有的样子,舀了一碗汤无滋无味地轻啜。其实酒席上的秩序早已乱了,桌上的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搂肩搭背地说着车轱辘话,频频碰着酒杯。当她发现自己如同一个局外人,并没有人关注她时,一横心拿起衣服和手提包走了出去。
看到她出来,他先迈步朝前走去,她跟在后面。他们一前一后保持了一个人的距离,像两个不认识的人。对于这种情形她也是没有想到的。难道他也害怕?有一刻她想立即结束这种鬼鬼祟祟若即若离的行为,告诉他结束吧,各回各家。但是这种委屈和理性,却在他的忽明忽暗的背影里瞬间就消散了。天生的条件和良好的训练,使他的背影充满了魅力。那两条一前一后甩动的手臂和迈动的腿,那端正的略微有些下斜的宽宽的肩膀,形成了一个坚实的磁场,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着她。她真想在这个肩头靠一靠。
穿过了一条东西向的街道,又走过了一条南北向的窄巷,他带她走进了一个酒吧。这种地方她是第一次来,有些紧张和排斥。在她的观念里,酒吧舞厅什么的,都是不懂事的中学生和不良社会青年聚集的场所。作为一个媒体的干部和快三十岁的女人,出入这种场合,而且跟一个年轻男人,无论怎么看,都是可疑的。
走到门口,在霓虹灯闪烁的暗影里,她停住了脚步。
不合适吧?
有啥不合适?
碰到熟人咋办?
哪有那么多问题!他往身后迅速瞥了一眼,一把抓住她的手走进门去。
他选了一个尽里面的一个僻静的卡座。
酒吧是全黑色调的,墙、顶、地,包括卡座的沙发和条桌都是黑色的,奇奇怪怪的灯从她意想不到的地方,探出微弱的光,高分贝的音乐震得地都有些抖。服务生都是十分年轻的男孩,长发遮面。
喝点什么?
她茫然地望着他。头次置身这种场所,一切于她而言尽是陌生和无措。
那就一杯“血腥玛丽”,一杯“威士忌”。他瞟了一眼酒水单。
“血腥玛丽”?她被这个名字骇了一下。
博眼球的,你尝尝,一点也不血腥。
直到服务生端上两杯鸡尾酒,她的眼睛才适应了这里的光线,看到了对面卡座的男男女女。虽看不清眉眼,但从他们的身影举止和说话的声音,她判断他们都很年轻。比之他们,她觉得自己已太老。
卡座很狭窄,坐下后,他们的腿就碰到了一起。她下意识往里收,腿脚却抵到了沙发。她就由着他顶着,无着的心好像有了依靠。在他热切的目光的抚摸下,忽然有了喝酒的欲望,她想麻醉自己。她不喜欢自己这么清醒,甚至有些厌恶自己的刻板。她真的想放纵一下自己。
她把“血腥玛丽”里的吸管抽掉,端起杯子深深喝了一口。他讶异地眨眨眼,端起酒杯在她的杯上碰出一声脆响。
因为爱情,
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他拉了她的手去舞池。舞池不大,灯光更暗,有两对男女贴在一起摇来摇去,女的两臂环在男的脖子上,男的双手搂着女的腰。
他们是标准的姿势,除了手的接触,身体保持了十多公分的距离。
你今晚有些不一样。他低声说。
有啥不一样?
比平时还美。
瞎说!她的脸蓦地热了,又紧张起来,便踩了他的脚。
放松,放松,他头俯下来贴近她的耳朵,你太紧张……你不知道你放松下来有多美……他让她的胳膊环在他的脖子上,两手搂住了她的腰,不露痕迹地轻轻往里一带,他们就贴在了一起。她像出土的禾苗,顶起的泥皮被风吹起,卸掉了重负和禁锢,全身倏地变得轻松,她闭上了眼,轻轻把头伏在了他的肩窝。她又听到了他强劲的心跳声,也感到了自己胸口的膨胀和四肢的酥软。她知道酒劲上来了,便把整个身子都靠在了他身上。她想就这样一直下去,不要停,直到最黑暗的地方。
回到卡座,她的身体还是轻飘飘的,似乎还在舞池里旋转。他没有去对面的座位,而是挨着她坐在了一起。
有没有想过……他的胳膊从她的后腰伸进去搂住她。
什么?
改变一下……
什么?
现在的生活……他的手从她的衣服下伸进去,握住了她的乳房。
她挣扎着挺直身子,想说什么,嘴巴却被他灼热的嘴唇野蛮地堵住了。她无望地推了他一下,他却将整个身子压了下来。
突然,一个声音从他的背后传来。
常初贵,你给我出来!
他身子一震,松开她。我老婆。他低声说,站起身走出卡座。她迅速将头偏向墙里,长长的头发散落下来,遮住了她的脸。
你干啥?就在两三米远的地方,她听到他低沉严厉的声音。
一个女人同样压低的切齿声音,常初贵我告诉你,你赶紧断了,否则我告她破坏军婚,你也滚回老家去,咱们一起完蛋!
回家说……他的语气软下来。
突然,她的耳朵里尖锐白亮地响了一声,整个人霎时陷入黑暗混沌的岑寂,时间停止了流动。
不知过了多久,《一无所有》饱经沧桑的旋律如洪水般冲开了她的耳膜,这个世界又重新回到她眼前。
是否我 真的一无所有
心中怨恨 难道要继续不断逃
是否我 真的一无所有
不知那日 才能够拥得所有
从公园路口出来往东走到一辆汽车后面,她驻足回头。走进商业区的他和老婆走进了一间门面。
他们是和睦的?他们是和睦的。这样确认后,她转身走向办公楼。
打开电脑,在个人相夹里翻检。她有个庞大的个人文件夹,保存了近二十年的各类文档、视频、照片等。不过,她有良好的习惯,文件都按年份分门别类保存,所以查找起来也不难。很快她就找到了那张二十年前的合影。这是她和他唯一的一张合影。那张照片不是数码相机照的——那时还没有数码相机——是她用照片扫描下来的。至于照片,在几次搬家过后,早已不知去向。
合影是那年在党校门前的台阶上拍的毕业照。她们班二十多个同学,加上老师一共二十七八个人,站成两排。她和老师站在前排,他站在她身后。大家都看着正前方的相机,唯有他低头看着她,她侧脸向他。为此,被同学们当作了调侃的话题。其实,这是凑巧,而非有意。拍照的时候,她觉得衣角翘了起来,就低头整理衣服。而这时摄影师喊着往前看,那位女同学往前看……身后的他就拍了拍她的肩,对她说,往前看。而她却本能地扭头看向身后的他。这时,摄影师按下了快门。摄影师说这是他拍了这么多年合影照拍得最好的一张,就把这张照片洗了出来,没再重拍。
我们需要一些意外。摄影师说,捕捉意外是摄影的最高境界。
她的心忽然有些急迫,在标注着电大合影的图像上,双击,却像被电击一样怔住了。系统提示,文件已损坏,无法打开。
碎片!她颓然将头靠在椅背上。
许久,她自语道,这样,挺好!
段海晓,女,中国作协会员,鲁迅文学院第22届高研班学员。著有小说集《底色》《小地方的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