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涉足商业活动是“出格”?
2016-05-14贾理智
贾理智
近日,一房地产企业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大成殿举办了一场商业活动,并邀请了明星站台。随后,南京市文广新局对外通报此事,称该博物馆为某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宣传活动提供场地,该馆负责人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严重违规,责成馆长停职检查,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和党纪处理。
据了解,南京市博物馆是一座综合性历史艺术类博物馆,是江南地区最大的宫殿式古建筑群。此次在这个公益性的公共文化之地、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与文物保护不相关的商业推介活动,在业界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一些网友提出质疑,认为其背离了文化属性与公益属性。更有网友指出,此次活动中的主办方曾在去年施工中恶意破坏南京市古建文物“颜料坊49号”,而今却在文化圣地举办开盘典礼,简直让人无法想像。
那么,到底博物馆这类国有文博机构能不能举办商业活动?如果可以,又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带着这些疑惑,我们邀请了几位业内人士,听听他们怎么说。
众言堂
吴少华(上海市收藏协会会长):需要掌握一个“度”
毋庸置疑,南京市博物馆在此次活动中确有不当之处。博物馆办活动,搞创新,即便是一些与商业相关的活动,本也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需要掌握一个度。
朝天宫作为南京的一张历史文化名片,是儒学圣地,在这里举办房地产开发相关活动是不合适的。它违背了博物馆的建馆宗旨和博物馆的社会定位及功能。国有博物馆作为一个公共文化建设平台,还有一个公众形象的问题,我们不能自损形象,应该对于那些可能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商业活动坚决说“不”。
但我更想说的是,这次事件并不孤立,它是在全国各地大建博物馆的情况下出现的。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建博物馆,这些博物馆面临着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就是人气明显不足,不仅博物馆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作用,连其生存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说到底,目前的博物馆重数量不重质量,不关注博物馆未来的生存发展,仅仅追求数量。现在博物馆自身的管理还处于一个较低的层面,相当于物业管理,即我把房子看管好就行,这使得博物馆门庭冷落。
黄启贤(文创业资深人士):与文保管理体制有关
严格意义上来说,南京市博物馆的这种做法违背了博物馆方面的相关法规,违背了文物保护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我们的相关机构又有多少事情是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的呢?这么多年来,我们的文博机构做的这样的事情还少吗?
这里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在中国当前的整体环境下,国有文博机构事实上都承担了一部分需要自己去谋生的义务,由此而造成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说到底,这些博物馆的商演事件跟文物管理和保护的体制是有关系的。如果能有比较顺畅的管理体系、顺畅的资金支持,那么这种为商演服务的事件就会少一些。但是一般来说,一家博物馆的资金支配往往受制于财政体系,所以文博单位也很被动。
实际上这个事件背后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全国性的自上而下的对文化要素的无底线的利用。另一个是现在博物馆里真正掌握核心权力的人很多都已经不是专业人士,所以他们缺乏对文化的敬畏。
甄先生(某市级博物馆负责人):适当举办商业活动不出格
在我看来,此次南京市博物馆站在风口浪尖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此次活动没有走相关的审批程序,这是问题的核心所在。至于在博物馆里举办一些商业活动,应该是很正常的情况,比如说企业借用博物馆的场馆开个年会、招待会,做一些商业宣传,是博物馆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并不出格。
我如果没记错的话,像上海一家国有博物馆就曾经多次将其大厅租给公司搞商业活动,这对于举办活动的公司而言,也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国外就更是如此了,其实国外好多博物馆,无论是国立的还是私立的,政府给的经费也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其他的经费都需要自己创收。相对而言,国内博物馆的情况还要好一些,财政支持力度较大,参观门票全免了。但是博物馆也不能完全就靠在国家身上不思进取,没有创业的意识,其实国家还是鼓励博物馆用适当的形式,在保证文物绝对安全的前提下,举办一些适当的商业性的活动。
当然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朝天宫虽然也是博物馆,但是它同时又是国保单位,是古建筑群,那它又有特殊的规定,其要求要高于在一般现代化博物馆里的活动,更是一定要报批的。相关的公安、消防安全,各种的电线、照明、人员,都有可能危及到古建筑的安全。
另外,对于有人扒出来的这家房地产商本身就对文物不重视,在开发中有损毁古建的不良行为,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博物馆还给他们提供场地,还用古建筑群做背景,那显然不合适。有过不良记录,特别是对于古建筑的保护有过缺陷的公司,应该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