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2016-05-14
环境 2016年7期
引入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
6月6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提出目标,今后,广东将正式引入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提升污染治理效率。
实施水质改善清单式管理
环保部近日公布了“十三五”期间全国343个水质需改善国控单元信息,下一步,环保部将督促需改善控制单元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抓紧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涉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加大水污染管控工作力度,确保水质按期达到目标要求。
下月起全市禁行黄标车
7月1日起,深圳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对违反限行措施的黄标车,市公安交警局将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三百元罚款。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深圳共淘汰黄标车31.2万辆。
江门发布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近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狠抓工业污染防治等十大项共36条水污染防治行动措施,标志着江门市“水十条”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该方案将推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强化科技支撑,鼓励社会资本以PPP等模式投入水环境保护。
粤年内实现县县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近日,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了《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 年)》的2016年年度实施计划,并提出全省各县(市、区)全面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