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农药行业2016 年度优秀宣传稿件的通知
2016-05-14
各有关单位:
为展示农药行业宣传工作成果,表彰行业好声音、传递行业正能量,引导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宣传稿件的评选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报纸、杂志等单位编辑、记者;
(二)农药行业科研、生产、经营、推广、应用及相关单位的农药稿件的撰稿人、创作者。
二、申报及评选规则
(一)各单位可自行、推荐申报优秀稿件5篇以内(含5篇),消息、论文、报道均可;推荐申报需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同单位不限申报人数,但同一稿件不得重复申报。
(二)如一篇稿件由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则所有作者同时获奖。
(三)作品已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相关媒体上发表。
(四)参评稿件由协会汇总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五)评选分申报、评选、公示、颁奖四个阶段,稿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
三、评选标准
(一)稿件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内容客观真实,社会效果好,对行业发展有激励、导向作用。
(二)优秀宣传稿件属于下列类别中的一类。
1.新闻报道:要求文字简练,客观真实,有较高的新闻价值,在社会上有较大反响。
2.论文类:要求观点鲜明,有较强的针对性,有一定的思想深度;说理透彻,逻辑性强;结构严密,用字准确练达。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稿(电子邮件、纸质投稿)必须包括“2016年度优秀宣传稿件登记表”(见附件)、稿件作品。登记表中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推荐申报的稿件还需注明推荐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二)纸媒稿件需提交纸媒原件,没有纸媒原件的稿件需提交文档打印版;电子版文档发送邮件至zllxh2016@126.com,注明“2016年度优秀宣传稿件投稿”,纸质材料快递至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三)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或著作权有争议的稿件,后果自负。
五、奖项设置
按新闻报道、论文分两类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评奖结果将在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颁奖活动根据情况安排。
六、联系方式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联系人:张莉莉 010-59194131
邮 箱:zllxh2016@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中欧办公楼302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