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采取措施解决药价“虚低”“虚高”问题
2016-05-14
决策探索 2016年7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药品定价放开之后,仍旧存在少数药品价格不合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价格“虚低”和“虚高”并存。解决药价“虚低”和“虚高”的问题,具体包括五个方面措施:
一是破除以药补医,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诊疗行为,从依靠销售药品转为依靠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加收入,并充分拓宽患者自主选择药品的权利。二是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三是改革招标采购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主动降低价格的积极性。要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并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原则开展采购工作。四是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五是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管机制,健全价格监测体系,防止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