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和建构良好的师生关系
2016-05-14李瑾瑜
李瑾瑜
社会转型给教育带来多种影响,师生关系也受到诸多挑战。一方面,现代社会所倡导的民主、平等、合作等理念,为新型师生关系的形成提供了巨大动力;另一方面,师生关系又面临新问题的困扰,出现了许多悖于理和情的异化现象。媒体不断报道的教师伤害学生、学生攻击侵害教师的事例令人触目惊心,师生动辄对簿公堂的案件更让人咋舌发怵。受社会人际关系经济化的濡染,师生关系染上了浓浓的功利色彩,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一切都昭示着,师生关系这一关涉教育本质的问题,亟须置于教育改革的重心。重振校园伦理文化,重塑师生真情世界,应是教育改革的核心理念。倘若师生关系不被重视,师生之间存在着复杂矛盾和尖锐冲突,则人的发展会受到扼制,整个社会关系会不顺畅,教育亦会丧失其本真价值。因此,正确理解和把握师生关系的本质与特性,寻求良好师生关系建构的新策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正确理解师生关系的本质
师生关系从根本上讲,是教师和学生在共同的教育和教学活动中,经过相互的认知、交往和情感的影响而形成的人际关系。师生关系最为基本和根本的体现,是以教学为基础的事理关系。这是师生关系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也是师生因特定的目的和任务而形成的人际联系,更是以组织、制度和师生之间在诸多方面的差距为内在依据而得以确立的关系。它既包含着师生以知识为纽带的共同活动,也包含着“教”和“学”两种行为的高度依赖,更包含师生在规范有序的活动中所实现的共同创造与发展。因而,师生间的基于教学所形成的事理关系具有法定的、稳定的公务性质。
但是,教学并不是知识冷冰冰地在师生之间传递,它需要人际情感的温润与滋润,更需要情感作为前提条件,即所谓“亲其师而信其道”。所以,师生关系还体现为人际之间的心理关系,这种关系本身也是真正的教育。如果师生形同陌路,教育必定难以发生。师生心理关系具体表现在尊与爱,也就是所谓“尊师爱生”。但“尊师爱生”所表达的是“尊老爱幼”的社会文化逻辑:首先是学生“尊师”,其次是教师“爱生”。如果我们把它的顺序更改为“爱生尊师”,亦即“爱生”是第一位的,无条件的,“尊师”是以教师的“爱生”为前提的,会更能表达师生之间的心理关系。师生关系与其他职业关系比较,也更强调情感的力量。情感关系是教学得以发生与发展的条件性因素,它会把师生双方联结在一定的情感氛围和体验中,实现人格、精神和价值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正因为这样,师生关系才真正表现为实质意义上的人际关系。
二、准确把握师生关系的特性
师生关系的根本特性是教育性。教学过程中所形成的师生关系,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育人,离开这一目的,师生关系也就失去了其认识价值和实践意义。师生关系的教育性,首先,教育教学活动本身就是在师生交往与关系中展开和进行的,如果离开师生关系,教育教学活动无从体现,目标也会落空。其次,师生关系本身是教育教学过程非常重要的教育因素,师生关系中的双方不仅以知识的传递与共享而产生相互的影响,而且有人格、精神、情感的相互交流,这种交流所产生的教育作用,甚至比知识的作用更大、更重要。因此,在师生关系中,教育是完整的教育,知识教学也就不是纯粹知识性的,而是和人的完整性发展紧密相连的。
师生关系还具有明显的社会性。这种特性首先体现在师生关系要受特定社会文化的影响甚至制约;其次体现在作为来自社会的教师和学生,他们的思想、行为、人格和价值观念等,都渗透着他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文化和精神,会在相互的交往和关系形成过程中体现出来;再次体现在社会道德的规范上,也就是说,师生关系虽然是师生之间在教育情境中建立的事理关系和心理关系,但它自始至终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影响和制约,遵守一定社会的伦理要求,从而保持自身的伦理结构,反映社会的道德文化,从而保证师生关系在教育中产生和建立,又称为教育本身所发挥的教化作用。尤其是现代社会,师生关系几乎涉及每个人、每个家庭,师生关系的状况会对社会人际关系产生重大影响。良好师生关系可从实际意义上把教师和学生纳入一定道德范畴之中,决定一代人的道德面貌和精神特征,这对促进社会文明,改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作用。
师生关系还具有双向性的特征。“教师”和“学生”本身就是两个关系词,没有“教师”就无所谓“学生”,没有“学生”亦无所谓“教师”。教师爱生,受益的不只是学生,更是教师;学生尊师,受益的也不只是教师,更是学生。师生关系自始至终都包含着师生之间的双向作用,正是这种作用,才保证了师生双方能永远处在共同的教育情境中,并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和教学活动中,共同负责,共享成功,互惠互利。学生的知识、能力以及智慧、精神、人格的成长与发展,的确离不开教师的“教”,但学生同样能够以自己的“学”和他独特的表现作用于教师,进而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这亦即“教学相长”。因此,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也就成为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
师生关系更应表现出平等性特征。师生关系本质上是“人—人”关系,或如布贝尔所说的“我—你”关系,而不是“我—它”关系。师生交往虽然从其社会意义上看是一种代际交往,也可表现为一种代际关系,这种关系预示着师生之间有诸多方面的差异,但师生作为人的尊严应该是平等的,因为人的尊严是超越年龄、知识、能力和经验水平的,它取决于人作为人的内在本质。因此,师生关系的平等性首先意味着教师对学生作为“人”的价值的承认;其次意味着教师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再次意味着教师对学生的公平对待和一视同仁。只有平等,师生关系才会呈现为两个主体之间的平等“会晤”与“对话”,也才会产生“面对面”“心与心”的交流与沟通。
师生关系又表现出发展性的特征。师生关系的形成和建立是师生之间经过不断交往和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也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这也使得师生关系又表现出发展性的特征。这种特征既体现在师生关系随着社会、时代的进步和师生角色的变化而不断趋于合理,更表现在师生关系自身内部有发展和变化的特点。首先是,师生关系的建立要经历一个具体的发展过程,是由低级水平向高级水平、由浅层向深入递进发展的。其次是,师生关系在不同的教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发展特性。如小学阶段,学生对教师的依赖感极强,他们崇拜教师,信任教师,喜欢接近教师,在情感和行为上很大程度地依附于教师,期望教师既能要求自己,又能和蔼可亲,使他们获得安全感和温暖感;中学阶段,由于学生经历了由依附向自立的转化,学生对教师的依赖减弱,自我意识和独立性进一步增强,对教师的期望和肯定态度更多以教师能否让他们感到被理解、被尊重和公正为转移,与教师进行思想感情层次交往的愿望极为强烈,主动寻求与教师之间的友谊,寻求教师的尊重与理解,以及与教师建立一种平等、朋友式的关系,而且以教师能力和水平作为评判教师和与教师交往密切与否的标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师生关系并不是遵循某种规则自然顺利地得以建立的,师生交往中由于各种原因会产生诸多矛盾和冲突,这就需要师生进行情感的、道德的调节和沟通,使紧张的关系转变为友好和谐的关系。
三、基于“互惠思维”建构良好师生关系
良好师生关系的建构可以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策略,但无论哪种途径和策略,都需要建立师生“互惠”的思维,避免单纯从教师或从学生一方寻找努力的思路。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对师生关系价值的认识更多是从“教育条件”而没有从“教育本身”去理解;对师生关系作用的认识是从“学生受益”而没有从“教师受益”去理解;对良好师生关系建构策略的认识是从“教师付出”而没有从“教师收获”的角度去寻求。
实际上,师生关系因教育而生,又为教育而存。这里的“教育”,不是一种单向影响,而是双向的相互作用;不是纯粹知识性的传授,而是人的完整性的发展的共同参与;不是教师凭借自己的优势把学生看作是外在于自己的存在而进行的心灵隔离活动,而是师生对知识、经验、精神、价值等共同的感悟与体验。真正的师生关系,是师生共同面对知识、共享人类文化、共感人格魅力、共悟精神价值。基于此,良好师生关系的建构,必须遵循“互惠”的原则,充分促进师生之间的互存互利,通过双向努力、相互促进、共同维护去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尤其需要把学生视为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重要资源,而不仅仅是教育的对象。
教师专业社会化的大量研究表明,师生关系对教师专业发展会产生实质影响。如果师生之间具有良好的关系,学生对教师充满信心,把教师视为知己朋友,并把这种情感通过多种方式反馈给教师,教师便会不断增强完成教学任务的决心,为学生付出更多的心血。而且,教师在与学生良好的合作过程中,共同体验创造和成功的乐趣,并在学生的健康成长中体现自己的劳动能力和劳动价值。这样,教师劳动就会是一种充满成就感和愉快感的劳动,它有助于教师产生新的劳动态度,即把劳动看作是一种需要、一种乐趣、一种追求。相反,如果师生关系不良,师生彼此缺乏心灵与精神的沟通,教学劳动成为缺乏效果的劳动,就会使教师对自己的职业产生否定态度。尤其是,不良的师生关系很容易使师生产生冲突,这种冲突对教师是极为不利的,它使教师无法专注于教学,使教师处于紧张不安和激怒状态,更使教师泛化消极情感,对自己的工作产生厌倦和懈怠,而这又会引起学生的不满,使教师陷入消极的恶性状态中。
因此,从“互惠思维”出发,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要格外重视以下三条建议并付出实际的努力和行动。一是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曾经是个学生;二是任何时候都要对学生心存感恩;三是任何时候都要向学生学习。这三条建议及需要付出的努力之所以需要格外重视,是因为,它们不仅能帮助教师把良好的师生关系当作建构的外在对象与目标,更能帮助教师自身的成长与发展,是“利他”与“自利”的紧密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