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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之孝及其当代启示

2016-05-14孙国芳

青春岁月 2016年7期
关键词:鬼神祖先论语

【摘要】《论语》之前,孝的表现形态分为两种,一种是祭祀形态,主要是对祖先的祭祀之礼以及祭祀过程中的心理活动,这也是孝观念的原始形态。另一种是道德形态,主要指后辈对祖德的继承,对统治者的政治统治以及“养父母”的态度。《论语》的“孝”与上述理解有些不同,更多的表现为对父母之孝,但又不限于此。分析《论语》文本,我们可以了解《论语》中孝的对象、孝的行为规范等。作为中国固有文化的精华,理解《论语》的孝对当代孝文化的认知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论语》;孝;当代启示

《论语》通篇涉及孝的论述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即提到“孝”字和未提到“孝”字两种情况。其中,“孝”字共出现19处、14则,分别为《学而》3则,《为政》6则,《里仁》、《泰伯》、《先进》、《子路》、《子张》各1则。与孝相关的论述至少10则,分别在《学而》、《颜渊》、《里仁》、《子罕》、《先进》、《子路》、《阳货》等篇幅中出现,仅《里仁》便出现3则。这些论述,涉及“孝”的对象,“孝”的行为规范,“孝”的地位作用等多方面。但由于《论语》重思维逻辑轻形式逻辑的先天特征,“孝”的描述并未自成一体,要想有一个完整的了解就必须进一步归纳总结,分析含义。

一、《论语》“孝”的对象

就《论语》中孔子及其弟子论“孝”的相关章节分析,“孝”的对象包括对生者的孝和对死者的孝。对生者的孝包括对父母的“孝”、宗族长辈的“孝”以及统治者的“忠孝”;对死者的孝分为对父母、先祖、鬼神的孝。从伦理学的角度理解,一些学者认为把父母纳入“孝”的对象是孔子的开创,称其是周礼孝观念的发展,这也是《论语》之孝与之前孝观念的最大区别。《论语》第一章即指出“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即在家要孝顺父母,在外要尊敬兄长,出入皆指家庭。又如“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为政》),“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里仁》)等都将孝的对象指向家中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父母在,按礼服侍;父母没,按礼安葬并祭祀。同时,受周文化宗法制度影响,孔子的孝道观念继承了君宗尊卑等级观念,对兄长的尊敬,对宗族长者的侍奉,对远祖神灵的祭祀都在行“孝”的范围内。

二、《论语》“孝”的行为规范。

总结《论语》中孝的行为规范,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

一是养以敬。父母在世时,除了“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外,更要敬爱父母。“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所谓“敬”,即要从内心去爱。一要对父母和颜悦色,面对他们的过错要稍加规劝,即使没有被听从,仍要恭顺不怨恨,即“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二要牢记父母年龄,为其高寿而高兴,为其年迈而忧惧,即“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三要尽量减少父母的忧虑担心,外出时要告知去向,平时要注重自身康健,即“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唯其疾之忧”。

二是祭以礼。“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孔子认为,无论生前服侍、生后安葬、祭祀都不能违背礼的规定。《论语》孝道的表现形式(包括道德形式和祭祀形式)深受血缘宗法等級制度影响,强化了对古礼的遵从,但对生者如何做到“事之以礼”,所作笔墨并不多,重点体现在祭祀之礼。首先要遵守三年丧期。《阳货》篇中,宰我向孔子抱怨为父服丧三年时间太久。孔子生气讲宰我不仁不孝,不明白三年服丧是天下通行的丧礼,是对父母“三年之爱”的报答。其次要坚守父道。“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按照父亲的志向去做事,如果能够保持三年就可以称孝了(南怀瑾先生认为此句中三年应为概数,且主体更倾向君子以上的人)。最后要依照礼数祭祀。“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为政》)孔子认为祭祀鬼神时应该依照一定的礼数祭祀该祭的鬼神,否则就是谄媚奉承。

三是缅以哀。一要居丧致哀。“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子张》)。此则虽强调子女居丧致哀时要控制情绪,但前提是必须要尽到悲哀之情。二要治丧亲勉。孔子认为“丧事不敢不勉”,办理丧事应该亲力亲为,尽心尽力。三要用心缅怀。孔子因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评价其“无间然矣”,肯定禹在祭祀时的诚心,宁愿减少自己的饮食,也要用丰盛的祭品向鬼神尽孝心。“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八侑》)祭祀祖先、神灵的时候就像他们在跟前一样,用心祭祀才能表达对祖先、神灵的缅怀,才能称孝。

三、《论语》之孝的当代启示

有人说“孝道是中国固有文化的精华”,传承孝文化对当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及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对《论语》之孝的理解有助于我们对当代孝文化的认知。

1、从“重礼”说起

从上文我们已经知道,孝的行为规范以礼为基本原则,礼将孝的精神内涵用人们看的见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个观点,同样适用于思想多元化的今天。一是重视婚礼。“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礼记·昏义》)所谓婚礼,就是结合两姓家族欢好,上可以祭祀宗庙祖先,下可以传宗接待延续子嗣,所以君子都重视它。可见,人们重视婚礼,一方面为祭祀祖先,一方面为传宗接代,实质也是孝的表现。二是重视寿礼。家中父母高寿,做子女的都会在能力范围内举办寿宴,为父母过寿,称父母为“寿星”,祝愿父母寿比南山,这正是孔子“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的体现。过寿,就是要儿女提醒自己一为父母高寿而高兴,二为父母年老而担忧。三是重视满月。古语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能否传宗接代被视为孝的重要表现。现今社会,有无后人已经不再被作为判断孝的标准,但“有后”仍是每个家庭最重要的事情,所以现在的人们也将孩子满月、百日作为重要日子来庆祝。四是重视跪拜礼。所谓不跪不拜,拜乃行敬礼之意。下跪看似只是一种礼仪,实质上也是一种心态,这种心态包含着敬畏、尊重或感激。向父母行跪拜礼,是一种表达敬仰感激的方式,父母若因此能够得到情感的回报,也是孝的表现,即孔子强调“事之以礼”、“养之以敬”。

2、从“尊祖敬宗”说起

孝文化的传承需要通过开展具体实践活动去实现,这点我们可以从尊祖敬宗的一系列活动中去感受。一是修家谱。所谓“三代不修谱,则为不孝”,“家谱之兴,所以收族而导之尊主敬宗也”。修谱意在收族,收族在于尊祖敬宗,因此,有条件的家族都很重视族谱的修订。二是建祠堂。祠堂是民众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祖活动和举行祭祀礼仪的地方。中国民间祠堂的出现与民间祭祖礼制的改革有关,意在解决天下孝子慈孙无处表达尊祖敬宗、奉先思孝的困境。三是节日祭祀。重大节日开展祭祀活动意在使人们产生慎终追远的共鸣,对祖先产生归属感和敬畏感,从中悟到安分守己的道理。严肃的祭祀活动,严格的祭祀礼制,能够增强后人对先人的尊敬和缅怀,从而达到尊祖敬宗的目的。四是遵循家训家规。一方面家训家规中有很多关于尊老敬老的规定,例如新年要在祠堂谒祖、团拜,祭拜必须以礼敬之。另一方面谨记家规族训,弘扬祖辈功德,正是孔子强调的“无改父之道”,沿袭祖辈们的志向道路之孝。

【参考文献】

[1] 张 燕, 译注. 论语[M]. 中华书局出版, 2006.

[2] 胡平生, 陈美兰, 译注. 礼记·孝经[M]. 中华书局出版, 2007.

[3] 赵华富. 徽州宗族研究[M]. 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 2004.

[4] 冯尔康. 中国古代的宗族与祠堂[M]. 北京: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 1996.

【作者简介】

孙国芳(1986—),女,河南鹤壁人,安徽大学哲学系2014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传统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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