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与鲁迅一段未解的恩怨
2016-05-14汪幸福
汪幸福
人与人之间的误会,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
上世纪20年代,中国学界的两位巨匠—— 李四光与鲁迅先生也曾发生过一场较大的纷争,而且这段伤了和气的恩怨一生未解。
要说清李四光与鲁迅的这场纠纷,先要从20年代颇为知名的女风云人物杨荫榆说起。
杨荫榆生于1884年,江苏无锡市人,少年时代在家乡上小学,随后入苏州景海女中、上海务本女中念书,1907年由官派到日本东京女子高等师范留学,1913年回国任苏州女师教务主任,1914年到北京女子高等师范任“学监”,1918年由当时的教育部资送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并获硕士学位。1923年回国,1924年出任北京国立女子师范大学校长,是当时全国唯一的女大学校长。 杨荫榆虽然两次出国留学,思想却较保守。她在女师大任职期间,不准学生参加政治活动,对进步师生横加阻挠,激起女师大师生的强烈不满。面对师生的强烈反对,杨荫榆不但不改,反而更显独裁之风,继续打压那些对她不满的老师和学生。1925年1月,女师大学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自发组织起来,到北洋军阀政府的教育部请愿,历数杨荫榆的种种黑暗情况,强烈要求教育部撤换杨荫榆。
当时的教育部支持杨荫榆,认为杨在校的一切处置都是对的,没有理会学生的要求,继续支持杨荫榆在女师大的作为。同年4月,北洋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章士钊公开声称,学生闹事没有道理,要立即整顿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学风”。
章士钊的态度,助长了杨荫榆的气焰。
杨荫榆为了打击反对她的学生,计划借5月7日的“国耻纪念日”,公开在学校搞一个规模较大的演讲会,邀请一些校外名流到校演讲。
她搞演讲会的目的有二:其一,巩固她的校长权力;其二,打击进步青年。若有学生反对此举,她便以国耻纪念日不守秩序的罪名,予以惩治。
当时,杨荫榆与学生的矛盾极其尖锐,许多人劝杨不要出席演讲会,以免与学生发生冲突。杨荫榆认为,她是一校之长,学校举行这么大的活动,她不参加不行。她听不进各方劝告,执意要做这次演讲会的登台主席。她的行为,引起女师大进步学生的愤怒。演讲会那天,她被学生轰出了演讲场。
学生的这一举动,使杨荫榆灰头土脸。当天下午,杨荫榆以请酒的名义,邀请女师大部分亲近她的教师,在北京西安饭店商量打压进步学生的方案。
过了两天,杨荫榆又假借女师大“评议会”的名义,开除学生自治会职员张平江、郑德音、刘和珍、许广平 (鲁迅夫人)、姜伯谛等6人,并于1925年5月11日在 《晨报》 上发表 《致全体学生公启》。杨荫榆在“公启”中说:“倾者不幸,少数学生滋事,犯规至于出校,初时一再隐忍,无非委曲求全。至于今日,续成绝望,乃有此万不得已之举。须知学校犹家庭,为尊长者,断无不爱家属之理,为幼稚者,亦当体贴尊长之心。”
杨荫榆的上述做法,更进一步激化了她与学生的矛盾。
学生决定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驱逐杨荫榆的运动。他们自发行动起来,占领了学校,并公开向社会宣布:不赶走杨荫榆,决不复课。
突然爆发的女师大学运震惊全国,也使北洋军阀政府恐慌。为迅即扑灭学潮,当局决定采取强硬措施。
1925年8月19日,女师大被北洋军阀政府当局的武装警察强行解散。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女师大学潮”。
女师大学生与校长的尖锐对立,导致北京大学的教授分成了两派,一派以鲁迅为首,同情、支持进步学生的行动;另一派以陈西滢教授为首,不同意学生的做法。两派各以 《语丝》 和 《现代评论》 为阵地,就女师大学潮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到1925年7月,女师大学潮尚未平息。
杨荫榆想用军阀的武力,驱赶学生,收回被学生占领的女师大。
当时,北洋军阀政府和教育总长章士钊也赞同她的想法,并准备采取行动。
行动之前,杨荫榆决定联络一些教育界的知名人士,北大教授、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也是她要联络的对象之一。
李四光原来并不认识杨荫榆。他们相识,缘于李四光的夫人许淑彬。那时,许淑彬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附中当教员,杨荫榆得知许淑彬也系无锡人,其丈夫又系北京大学的名教授,便以老乡的名义找许淑彬联络,要求见见李四光。经许淑彬介绍,杨荫榆与李四光相识。
李四光虽在西方待过多年,仍留有东方人重情重义的习性。杨荫榆到李四光家中拜访,李考虑妻子与她系同乡,又在一个单位工作,故对杨荫榆来访接待非常热情。
杨荫榆来多了,李四光与许淑彬就觉得也应该去看看杨荫榆。因此,他们有空时,就到杨那里去坐坐。
公正地说,杨荫榆与李四光只是一般的熟人关系。女师大学潮发生后,李四光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学生对校长的意见再大,可通过适当方式提出,还可直接向校长上书,学生与校长相互沟通了,问题就可得到解决,不必采取过激行动。因此,他对杨荫榆的处境有些同情。
以上可以看出,李四光对女师大事件的看法与潮流不合,问题也许出在其夫人许淑彬系杨荫榆的同乡。由于这一原因,使他不好回避杨荫榆的各种邀请。
杨荫榆一直进不了校门,武力措施又未采取,她决定用计谋进入女师大。想来想去,她觉得用陪客人入校参观的方式进入学校是最好的方法。因为此时北洋军阀政府的教育部未免她的校长职务,外面的客人来了,她陪着进去,学生就不好阻拦了。
为了顺利入校,她还请了大批军警助威。
1925年7月31日晚,杨荫榆打电话给李四光请他到校参观。李四光还想问一下到底是怎么处理学潮问题的,杨荫榆不愿讲,只说在电话中讲不清楚,到了现场就知道了。
杨荫榆此时还请了另处两名熟人。
李四光认为:女师大学潮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举世皆知。自己与杨荫榆没有特殊关系,去一下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此外,他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希望学潮早日结束,因为学潮闹长了,对学生和学校都没有好处。如果杨荫榆在电话中讲的是事实,这场轰动全国的“新文明戏”就要落幕了。他想看看这一幕是如何落下的。
此时,李四光的考虑有些简单。他不知,学生与杨荫榆的矛盾那么尖锐,就匆忙决定去女师大。他更没有想到他这一去,将会给他带来不小的麻烦。
他一到女师大门口,杨荫榆十分感动,一再向他表示“感谢”。接着,李四光与另两名教授随杨荫榆一同进入女师大。随即,杨荫榆叫人张贴了解散女师大第4班的布告。
李四光的这一举动,立即引起占领女师大学生的强烈不满,当即被占校学生称为拥杨荫榆重新入校的“三勇士”。
1925年8月19日到26日,《妇女周刊》第36、37期连续发表晚愚的 《女师大风潮纪实》 一文,批评李四光支持杨荫榆,并陪杨入校的举动,公开称李四光为护杨“三勇士”。
李四光看到晚愚的文章,心里颇不舒服。他觉得,学生误会了他,他进入女师大,也不是支持杨荫榆。
为了向社会公开说明他去女师大的经过,他立即写了一篇 《在北京女师大观剧的经验》,发表在8月22日的 《现代评论》 上,李四光在文中说:
有人以为我为杨荫榆“死党”。无论就私交,就职务说,这个头衔我真不配。我并不是票友,本行的笨事都做不完,哪有闲功夫去干这些玩意。假如我在女师大有了职务,或者是一个“教育家”,或者是社会上负重望的人,就那一天的情形看起来,即令替杨先生作了“死党”,我还不失为一个人。
李四光的文章一发表,立即引起反对杨荫榆、支持学生的鲁迅先生的注意。对李四光的 《在北京女师大观剧的经验》 一文,鲁迅颇有意见。
12月14日晚,章士钊新创办的女子大学在北京撷英番菜馆宴请北京教育界名流及女大学生家长,李四光作为“名流”受到宴请,并在宴会上作了演讲。
鲁迅的论敌陈西滢教授也应邀参加了宴会。
在这次宴会上,女子大学成立了“教育界公理维持会”、“国立女子大学后援会”,还通过了 《致国立各校教职员联席会议函》。此函攻击反杨荫榆的女师大学生说:“此次国立女子大学,于12月1日,有人乘京中秩序紊乱之际,率领暴徒冲入校内,强力霸占,将教职员驱逐,且将该校教务长围困威胁,诋辱百端……同人等以为女师大应否恢复,目的如何,另属一问题,而少数人此种横暴行为,理应在道德上加以切实否认,而主张此等暴行之人,尤应力予贬斥,以清士流。”
其实,李四光可以不参加这类宴请活动,因碍于面子及其他原因,他还是参加了,致使鲁迅和那些进步学生对他更有意见。
1925年9月21日,《丝语》 周刊第45期发表了鲁迅的 《“碰壁”之余》。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对李四光进行嘲讽,他说:
李仲揆先生的 《在女师大观剧的经验》里则比作戏场(作者注:指女师大风潮)。我很吃惊于同是人,而眼光竟有这么不同;但究竟同是人,所以意见也不无符合之点:都不将学校看作学校。这一点,也可以包括杨荫榆女士的“学校犹家庭”和段祺瑞执政的“先父兄之教”。
……至于李仲揆先生其人也者,我在 《女师风潮纪事》 上才识大名,是八月一日拥杨荫榆女士攻入学校的三勇士之一;到现在,却又知道他还是一位达人了。庸人以为学潮的,到他眼睛里就等于“观剧”:这是何等逍遥自在。
据文章上说,这位李仲揆先生是和杨女士“不过见面两次”,但却被用电话邀去看“名振一时的文明新戏”去了,幸而李先生自有脚踏车,否则,还要用汽车来迎接哩。我真自恨福薄,一直活到现在,寿命已不可谓不长,而从没有遇见过一个不大认识的女士来邀“观剧”。
1925年12月24日,鲁迅在 《国民新报副刊》发表了 《“公理”的把戏》 一文,文中说:
李仲揆即李四光曾有一篇杨荫榆要用汽车迎他“观剧”的作品登在 《现代评论》上的,都是北大教授,又大抵原住东吉祥胡同,又大抵是先前反对北大对章士钊独立的人物,所以当章士钊炙手可热之际,《大同晚报》曾称他们为“东吉祥派的正人君子”……
上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大学校章规定教授不得兼职,如兼职,就是违章。
1925年,北京新成立的京师图书馆聘李四光为副馆长。李四光为遵守北大的规定,并防止他人攻击自己兼职,一接受京师图书馆的聘书后,就向北大校长蒋梦麟请了一年的假,并商定在假期内,不在北京大学领工资。这就是说,李四光虽然兼了职,工资只拿一个单位的,而且只领一半。
鲁迅在与李四光论战时,应该是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可惜,鲁迅在此问题上未这样做,硬要在无关的问题上扯。更令人惋惜的是,他对李四光在京师图书馆兼职的经过及内情没有弄清楚,就在另一篇文章中对李进行了批评,一向会抓关键问题的鲁迅先生,这一次搞错了。下面,是他的一段原文:
北大教授兼国立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不也是正在坐中“维持公理”,而且演说的么?使之何以为情?李教授兼副馆长的演说辞,报上都不载;但我想,大概是不赞成这个办法的。
鲁迅这篇文章发表后,李四光很快就看到了。他对鲁迅的文章很有气。他认为,鲁迅在文中所写之事,完全不是事实。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他决定写文章进行反驳。
哪知,他的文章还未写,鲁迅又一篇文章 《杂论管闲事·做学问·灰色等》,已先发表在 《语丝》周刊第62期上。鲁迅在文中挖苦、讽刺李四光说:
“北京国立图书馆”将要扩张,实在是再好没有的事,但听说所依靠的,还是美国退还的赔款,常年经费又不过三万元,每月二千余。要用美国的赔款,也是非同小可的事,第一,馆长就必须学贯中西,世界闻名的学者。据说,这自然只有梁启超先生了,但可惜西学不大贯,所以配上一个北大教授李四光先生做副馆长,凑成一个中外兼通的完人。然而两位的薪水每月要一千多,所以此后也似乎不大能够多买书籍……
李四光看到这篇文章,感到鲁迅对他太过分了。他想:事情到了这一步,只有将自己在京师图书馆兼职的内情公之于众,也算是给鲁迅先生的一个回击。
李四光正要动笔,北大另一名教授陈西滢的信帮李四光说了一段话:
鲁迅先生一笔就想构害人家罪状。他不是减,就是加。不是断章取义,便捏造些事实。他是中国“思想界的权威者”,轻易得罪不得……
……李仲揆先生是我们相识人中一个最纯粹的学者,你是知道的。新近国立京师图书馆聘他为副馆长,他因为也许可以在北京弄出一个比较完美的图书馆来,也就答应了。可是北大的章程,教授不得兼差的。虽然许多教授兼二三个以至五六个重要的差使,李先生却去向校长告一年的假,在告假期内不支薪。他现在正在收束他的功课。他的副馆长的月薪不过250元。你想一想,有几个肯这样干。然而鲁迅先生却一次又一次地说他是“北大教授兼国立京师图书馆长,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
李四光看到陈西滢的文章,心里自然高兴。因为,这样的话由别人说总比自己说要有力得多。
1926年2月1日,李四光给 《晨报》 副刊编辑、著名诗人徐志摩写 了一封公开信,向大众说明,他被鲁迅误会了,同时,他在信中也表明了自己对鲁迅的不满。他说:
昨天,我在未曾读过你那一篇引启的文字以前——对不起——急忙中写了一封信,请你登载的意思是一方面想证明西滢先生所说的话没有错,一方面也表示鲁迅先生骂我的话虽然大部分是误会,但是他也来始没有几分捕风捉影的理由。
……我总觉得骂人是一件不好的事,不管你是骂胜了还是骂败了;在个人方面没有得失,在社会上都有极大的恶果。……如果他们变本加厉地骂起来,这个社会还可以居住吗?什么学问事业没有人过问么?
鲁迅先生我绝对没有遇见,但是我想他一定有他的天才,也许有他特别的兴趣。任我不懂文学的人妄评一句,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他似格外的充足,所以他拿起笔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弄到人家无故受累,他也管不着。但是只要我们能尽力的容忍,天下想无不了之事;况且现在我们这个中国,已经给洋人、军阀、政客弄到不成局面,指导青年的人,还要彼此辱骂,制成一个恶劣的社会,这还不是自杀,什么叫做自杀?
志摩先生,我在这里胡说乱道,又太说长了,因为我这种胡说,也许又要引起周先生的痛骂,所以事先我不能不在此郑重声明,对于一切的笑骂,我决不答一辞,仅守幽默就罢了。
李四光还在这封信的末尾嘱咐徐志摩,请他将这封信与前函同时发表。
他的信刚发出,《晨报》 副刊一记者写了一篇《闲话引出的几封信》 的文章。此文又提到他在国立京师图书馆兼职的问题。他感到,这位记者所写的与他有关的事实,十有八九是来自鲁迅的那几篇文章。俗话说,话不说不明,理不辩不清。经过再三考虑,他决定将自己在国立京师图书馆兼职的前前后后公之于众。
1926年1月30日,他给 《晨报》 副刊记者写了一封信。他说:他答应到国立京师图书馆去供职以前,曾经和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先生当面商量过,并向学校告假一年,蒋先生也同意这个意见。以后,他又正式向蒋递交了告假函。鲁迅先生说他是北大教授兼国立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五六百元,与事实完全不符。
李四光还说:
我初到图书馆的时候,国立京师图书馆委员会方面,曾通过一个方案,决议副馆长薪水每月500元。当时我曾再三向委员会说明:我个人的生活简单,不需要那个数目。但是此事已经决议,并且副馆长是机关中的一部分,我未必永久是副馆长,在未经正式手续以前,不便立刻变更决议案,以致牵动全盘的计划。所以我当时想出一个方法,只受半数,其余一半,捐于图书馆购买某种书籍,并有正式作函通知委员会。前天西滢匆忙中问我在图书馆拿多少薪水,我答道:“只拿250元。”鲁迅先生未曾详察事实,竟然写出“月薪五六百元的李四光”一句话,我实在不承认。
我听说鲁迅先生是当代比较有希望的文士。中国的文人,向来有作“捕风捉影之谈”的习惯,并不奇怪。所以他一再笑骂,我都能忍受,不答一个字。暗中希望有一天他自己查清事实,知道天下人不尽像鲁迅先生的镜子里照出来的模样。到那个时候,也许这个小小的动机,可以促鲁迅先生作十年读书、十年养气的功夫。也许中国因此可以产生一个真正的文士。
此信中,李四光的话说得很重,而且也有讽刺意味。
从内心讲,李四光不愿与鲁迅打这场笔墨官司。他认为,为些小事互相在报刊上批评、指责,既费时间、精力,又影响事业,还伤害身体。可他又偏偏遇上了特别能战斗的鲁迅,这场笔墨官司又不得不打。
此时,徐志摩很理解李四光的心情。
1926年2月3日,他给李四光写了一封公开信,发表在《晨报》副刊上。在信中,他向论战双方大声呼道:“带住!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让我们对着我们自己不十分上流的根性猛喝一声。假如我们觉得胳膊里有余力,身体里有余勇要求发泄时,让我们望升华的道上走,现在需要勇士的战场正多着啦,为国家、为人道,为真正的正义—— 别再死捧着显微镜,无限放大你私人的意气!”
可是,鲁迅带不住。
他此时的战斗性颇强,干劲也很大,还认为正义也在他那一方,因而要与李四光战斗到底,并大获全胜。
1926年2月上旬,鲁迅在 《语丝》周刊第六十五期上发表了《不是信》 的文章,反驳李四光说:“‘……关于我说北大教授兼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最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的事,据说已告了一年的假,假期内不支薪。副馆长的月薪又不过二百五十元。别一张 《晨副》 上又有本人的声明,话也差不多,不过说月薪确有五百元,只是他‘只拿二百五十元,其余的‘捐予图书馆购买某种书籍了。此外还给我许多忠告,这使我非常感谢,但愿意奉还‘文士的称号,我是不属于这一类的。只是我以为告假和辞职不同,无论支薪与否,教授也仍然是教授,这是不待‘刀笔吏才能知道的。至于图书馆的月薪,我确信李教授 (副馆长) 现在每月‘只拿二百五十元的现钱,是美国那面的;中国这面的一半,真说不定要拖欠到什么时候才有,但欠账究竟也是钱,别人的兼差,大抵多是欠帐,连一半现钱也没有,可是早成了有些论客的口实了,虽然其缺点是在不肯及早捐出去。我想,如果此后每月必发,而以学校欠薪作比例,中国的一半,是明年的正月间会有的,倘以教育部欠俸作比例,则须十七年正月间才有,那时购买书籍来,我一定就更正,只要我还在做‘官僚,因为这容易得知,我也自信还有这样的记性,不至于今年忘了去年的事。但是,倘若又被章士钊们革掉,那就莫明其妙,更正的事也只好作罢了。可是我所说的职衔和钱数,在今日却是事实。”
鲁迅这篇文章与李四光有关的虽然只有一段,对李四光的伤害却不小,讲的理也不能服人。因为,李四光在京师图书馆兼职与一般人的兼职不同,他在图书馆的薪水只拿一半,北大工资一分也未要,是一件无话可说的事,可鲁迅先生还硬说他是拿的“美国那一边的”“中国这一边不知拖欠到什么时候才有”。
李四光看到这篇文章,感到鲁迅在文中写的与他有关的那一段没有什么道理。事情到了这一步,笔战没有再打的必要。谁是谁非,相信读者看了双方的文章后,自然会明白。
他决定沉默。他认为,沉默是金。
李四光没有料到,鲁迅先生写了《不是信》后,仍不休战,仍感到有很多话未说完。他在 《京报副刊》 上发表的 《我还不能“带住”》 一文中,再次挖苦、讽刺李四光说:
李四光教授劝我“十年读书十年养气”。还一句绅士话罢:盛意可感。书是读过的,不止十年,气也养过的,不到十年,可是读也读不好,养也养不好。我是李教授所早认为应当“投畀豺虎”者之一,此时本已不必温言劝谕,说什么“弄到人家无故受累”,难道真以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我以这样巨罚之后,还要我叩谢天恩么?还有,李教授以为我“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我自己的意见却绝不同。我正因为生在东方,而且生在中国,所以“中庸”“稳妥”的余毒,还沦肌浃髓,比起法国的勃罗亚——他简直称大报的记者为蛆虫——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使我自惭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为例罢:一、因为我知道李教授是科学家,不很“打笔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为要回敬贵会友一杯酒,这才说出“兼差”的事来。二,关于兼差和薪水一节,已在《语丝》 (六五)上答复了,但也还没有“写到露骨到底”。
鲁迅的上述文字,按照他自己的话讲“较为尖刻”。应说,李四光已沉默了,鲁迅的这段文字可以不写,遗憾的是,他还是写了,给李四光又一个不痛快。
那时,李四光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甚重,这场笔墨官司对他困扰甚大。为了集中精力工作和科研,李四光经过反复思考,决定继续沉默。他深知,话越说越长,矛盾越闹越大,再论战下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此后,李四光除在公开场合不回应此事外,在熟人、同事面前,也尽量不提此事。
李四光长久地沉默,鲁迅也就不好再提这件事。两位巨人上世纪二十年代发生的这段纠纷,已经过去大半个世纪,在后来的岁月里,很少有人提及。
“文化大革命”中,因受极左思潮的影响,一些大专院校在编写不是公开出版发行的鲁迅作品介绍或作品选讲时,涉及了这场文墨官司。那时,鲁迅被神化,作品选编人员多是站在鲁迅的立场来论及当年的论战,李四光多被批评、指责。
进入上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随着 《鲁迅全集》 《李四光全集》 及二三十年代名家的文章、著作陆续被整理出版,人们能看到双方论战的全部文章,对两位巨人当年的论战才有了较全面的了解,评价也渐渐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