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研究——基于环境伦理学的视角
2016-05-14唐瑾
【摘要】农业生态环境是农业发展的基本生产条件,农业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市场的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基于环境伦理学的视角提出了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共同负担为主,污染者负担为辅”的财政分担方式,“以经济激励为主,行政管制为辅”的管控方式、“生态补偿和生态税费相结合”的管控手段、“以源头治理为主,末端治理为辅”的管控模式,以及“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的管控措施。
【关键词】环境伦理学:农业生态环境;农村环境污染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湖南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研究—基于环境伦理学的视角”(编号14WTC38)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环境伦理学是以环境保护的道德规范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它认为所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人类有义务尊重生态系统平衡。它是在生态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的情况下诞生的。人类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人口数量的剧增、人的需求猛烈增长,造成了对生物圈的过度冲击,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引起了自然界的危机,也孕育着或已经引起自然对人类的报复。生态问题对人类利益的严重威胁迫使人们探索对待自然环境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保护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以达到使人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目的。
进入21世纪以来,农业环境污染逐渐成为我国最为重要的环境问题。由于生物工程、无土栽培、工厂化管理等多项技术的突破,使得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农业不再是无利可图的产业。但是由于农业生产产生的污染与城市环境美化要求具有不相容性,即农业巨大的负外部性,使得目前农业的发展受到环境的制约越来越大。虽然城市的发展也需要农业活动所提供的农产品、景观、休闲场地等,但是农业的污染问题也使得都市农业发展面临困境。农业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水体和土壤污染源,不仅退化了农业生态系统,危害农业安全,也通过水和食品污染损害到居民健康,成为危害民族素质的公害。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小农户生产形态使农业环境污染管控处于困境,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环境污染问题必将进一步凸显。为此,我国政府近几年来开始高度重视以农业环境污染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环境问题,并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在2012年中央1号文件中特别强调“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加快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先后制定多项法律法规规范农业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并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将社会主义新农村明确界定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从而把农业环境污染管控提高到战略高度。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指出,我国农业的出路在发展现代农业,并殷切嘱托湖南要发挥传统农业文化悠久、资源丰富、基础条件较好的优势,在现代农业建设上寻求新突破。从这个角度上说对湖南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二、作者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作者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借助于环境伦理学、发展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等理论以及数量经济学、现代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分析了农业环境污染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微观作用机理和管控政策体系,从本质上认识了农业环境污染的产生与加重的社会经济规律,为农业环境污染的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本研究在宏观把握我国农业环境污染时空特征、与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及耦合关系之后,将农户作为基本分析对象,通过分析农户生产经营以及技术应用等主要行为的环境污染效应,揭示农户行为与农业环境污染的本质关系,进而分析如何优化农户行为从而促进农业环境污染治理。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来探求我国农业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突破点,在此基础上,分析调整政策的可行性,建构农业环境污染管控政策以期优化农户行为,从而为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开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支持,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双赢”目的。
2.在研究方法上,采取规范性研究与实证性研究相结合,逻辑分析与举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将农业环境污染的特征与中国环境污染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将共性的研究与个案的解剖相结合,坚持从普遍到特殊,再从特殊到普遍的研究逻辑。从理论及实证的角度分析农户意识与行为的环境污染效应及其影响因素,发现我国农户意识及行为均不利于农业环境污染减排;还通过建构农户行为模型分析农业政策的环境污染效应,发现我国部分农业政策造成农业环境污染加重,需要将农业环境目标纳入政策目标体系中,从而调整农业政策;
3.主要观点,作者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相关研究理论与方法,以环境伦理学的视角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对农业环境污染与宏观经济发展、农户经济行为的作用机理以及农业环境污染的管控政策,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探索。分析我国农业环境污染管控现状,并建构湖南农业环境污染管控体系。提出“共同负担为主,污染者负担为辅”的财政分担方式,“以经济激励为主,行政管制为辅”的管控方式、“生态补偿和生态税费相结合”的管控手段、“以源头治理为主,末端治理为辅”的管控模式,以及“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的管控措施。有机生态农业是遏制农业环境污染和形成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而有效的方法之一。其核心是建立和恢复农业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和良性循环,以维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有机生态农业,可以很好地利用禽畜饲养场产生的各种粪便,有效遏制养殖业环境污染,减轻农业长期以来滥施农药和过度使用化肥而造成的水源和土壤污染和地力衰竭。此外,提出一些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农业环境污染管控框架和政策建议,如:优化农户行为能够减轻经济发展的环境污染效应;以经济激励为主要手段构建农业环境污染管控体系;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整合农业政策等。
4.拟解决的问题,
(1)作者尝试从理论及实证角度分析农业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得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结论,如:经济发展对农业环境污染具有恶化与改善双重影响;经济发展—农业环境污染曲线具有倒“U”型特征;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农业环境污染特征。课题同样从理论及实证的角度分析农户意识与行为的环境污染效应及其影响因素,发现我国农户意识及行为均不利于农业环境污染减排;课题还通过建构农户行为模型分析农业政策的环境污染效应,发现我国部分农业政策造成农业环境污染加重,需要将农业环境目标纳入政策目标体系中,从而调整农业政策;此外,课题组将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农业环境污染管控框架和政策建议,如:用环境伦理学规范农户行为能够减轻经济发展的环境污染效应;以经济激励为主要手段构建农业环境污染管控体系;整合农业政策等。
(2)作者采用协整理论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模型实证检验经济发展与农业环境污染变量之间的关系;利用面板数据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经济发展与农业环境污染的“倒U型”特征。利用回归方法分析农户农业生产行为特征对农业环境污染的影响。也利用“CVM”条件评估方法,分析农户农业环境污染意识与支付意愿。可以得到一些有意义的可靠的研究结论,如:农业环境污染与人均GDP处于同步上升阶段;农户环境污染意识与兼业化程度、家庭收入和教育程度的关系。理论研究方面:经济发展和农业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可以用数理模型来阐述。
从环境伦理学视角研究农业生态环境的治理,尤其是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中国实际进行的研究,分析我国农业环境污染管控现状,并建构湖南农业环境污染管控体系。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以达到使人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目的;具有重要的科学理论价值和良好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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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英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三方博弈及对策研究——基于粮食安全视角的分析[J],湖北农业科学,2012(14)
作者简介:唐瑾(1970-),男,湖南邵阳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