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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航之岛

2016-05-14黎紫书

长江文艺·好小说 2016年8期
关键词:加布里埃尔伊娃马克

黎紫书

六月。樱桃上的苍蝇。砧板上的,水槽边沿上的;切肉刀,厨余袋,香蕉皮,咖啡渣,杯子,杯口上半个蜜桃色的唇印,叉子,盘子,茶匙,沾着糜烂的奶油。瓦钵里没吃完的狗食,钵沿干掉的蛋渍。猫走过,踩着地上整齐的光影如手指按过琴键,一曲未毕,回过头来舔它的前爪。在尘与光中盘旋的,淹死在锅中残汤里的,被窗玻璃和外面的阳光愚弄的,苍蝇,苍蝇无数,停栖在草莓的溃烂之处。

繁殖的季节。春天的雨稀里糊涂,一个季节就稀稀拉拉过去了,河岸上纪事的墙有了破纪录的新刻度。苍蝇在求偶,在追逐。夏天,阳光有一股爱欲的味道。催情的,狐臭的,鱼腥的,污泥的,教堂的钟声驱除不了的,温暖的,呢喃的。苍蝇在计算机屏幕上落足,搓手,像要跟谁打个什么商量,像在卑微地求爱。苍蝇无处不在,在被飞鸟抢先收获了的樱桃树上,在洗衣房里堆放了半年待洗的棉裤和羊毛袜子上,在草莓溃烂了的伤口上,在别的苍蝇的尸体上。它们闻着扑鼻而来的,仿如阴道的气息,腥臭而甜美。忙碌,丰盛,苍蝇的夏日。

这也是蜻蜓的夏日。狗虱子的夏日。黄蜂的夏日。蛙的夏日。蚊子的夏日。蛞蝓的夏日。蠕动者的夏日。飞舞者的夏日。奔腾者的夏日。生者。狂欢者。

马 克

早上醒来,我给马克回信了。

那时,房东加布里埃尔先生正在楼下准备早餐,猫都出门了,两条狗还匍匐在梯阶上。我漱洗过,坐在阁楼那倾斜着面向世界的窗前(那时天刚拂晓,世界的眼睛尚未完全睁开)。仔细再读一遍马克昨晚给我发的电邮。他的英语真好,尽管只得寥寥数句,就一个段落,而且说着伤感之事,读起来仍有一种来自语言本身,能让鉴赏者感到愉悦和惊奇的魅力。我喜欢他自己不以为意的一些坚持,譬如不用人们惯用的网络语言,没有图释,没有自以为幽默的谐音字和无谓的缩写,也极少有拼写错误的时候。单单是为了他在书写时使用语言的态度,我便觉得心里柔软起来,觉得我与他之间仍有着某种相同的信念与执守,像是两种语言之间,因为一致的原则而达成共识。也因而我们之间,好几年过去了,在千丝万缕的生活中,隔着重洋与岛,仍然藕断丝连。

现实里,马克是个轻佻的人。他有轻佻的理由,他会说“以前我是摇滚乐队里的鼓手”(他曾有过一次机会,差一点加入了后来蹿红的“快乐星期一”⑴)。对他来说,那似乎足以解释他后来所有的行径和遭遇。吸毒,纵欲,赌博,破产,烟瘾,嫖妓,不断地抛弃女人与被女人抛弃。当然,他还能拿出更充分的理由──他的冰箱里总囤着半打以上的夏布利⑵ 。喝了点酒,马克就敢当众表演他啃玻璃的绝活──把盛酒的高脚杯咬下一大块来,在嘴里细嚼慢咽,技惊四座。胆小的年轻女侍应或许会哭起来。比起这些,轻佻算回事吗?他曾经是摇滚乐队里的鼓手,他的人生早已过度消耗,早已千疮百孔。

我明白的。我常在电影里看到类似的人。他们在电影里比较年轻一些,可能也比较瘦削和俊美。我猜想马克年轻时大概也长那样子,因为年代的关系,没准还留着当时流行的长发与小胡子。只是我遇见他的时候,这人身上已经没一点“摇滚”的痕迹。夏布利与啤酒使得他的小腹胀鼓鼓的,发际线再无退路,后脑勺也秃了。这年纪,他有了沉沉的大眼袋,老花眼自然也免不了,在阅读的时候需要挪下眼镜抬眼看人。

他能为过去那“摇滚的自己”留下来作证的,是很多褪了色的T恤与发白的蓝色牛仔裤,白球鞋,还有住处那一套哑然无声的电子鼓。

他有他轻佻的理由。像他这种多少仍自以为是个音乐人或艺术家的男人,即便偶有情绪失控发个癫,砸东西,骂了“操你”、“婊子”、“狗娘养的”这种粗口,或是说了“多年前的那个女人至今仍深爱着我”这类浑话,都是被容许的。

我想,在马克很年轻、最意气风发的时候,很可能也曾对那些“至今仍深爱着他的女人”挥拳相向,在她们颤抖的嘴角留下血印,苍白的脸上留有靛蓝色的淤痕。

这是被容许的。电影里面像马克的这种人,全都这么干。

马克就给了我这许多想象。事实上他不曾在我面前表现出一点点的躁郁,也从未口出粗言秽语(他顶多在句子中夹一两坨“狗屎”,或是偶尔以“混蛋”自诩)。尽管他也曾出于炫耀,或仅仅是为了证明,一度向我展示了他吃玻璃的绝技,而我也许是一直在心里有所准备,知道那一刻终于会到来,因此没有表现出多大的诧异。我甚至觉得自己面不改容,带着微笑看他把咬下来的玻璃一口一口地嚼碎,再分泌出唾液将它们送入咽喉,输送到胃里。他的演出可谓淡定自得,但我这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终于把他激怒。我知道在那种时刻,我但笑不语的样子看起来有多诡异,甚至会有点冷嘲的意味,难怪他会愤愤不平。

我忘了在我与马克相处的那一段短暂的日子里,我是否曾经告诉他,有一次我在网上观看一个法国男人打手枪。那是个遥远的深夜,遥远得记忆里的画面都模糊了;光一闪一闪地,画质很不稳定。那男人把视频对正下身,画面含着点杂音,感觉像某种纪录片似的,镜头紧盯着那勃起的阴茎与一只操作它的、苍劲有力、拿捏有度的手。它让我想起一些陶瓷制作之类的影像,想起工匠的手上满是水和泥,正在给某种状如试管的陶罐拉坯。我看见自己在屏幕右下角的小窗口里微笑,笑得那样的无所谓,与男人卖力的演出毫不搭调。那男人一边打手枪一边问:“你没反应吗?你真没反应?”

我耸耸肩,笑得更灿烂也更纯粹了些。

那几乎像个闹剧。法国男人又问了几遍,最终感到无聊,没射精便先泄了气。他后来关掉视频,在对话窗上打了几行字,嘱我以后若无“性致”,便不要随便答应这种视频邀请。“很伤人。”他说。

我就把笑脸收起来了。

这事我跟好些人说过,是当作笑话那样与人分享的,尽管我明知道它本质上有点悲哀,并不真的好笑。但我想马克也许从未听我说过,他不知道我有毛病,像是脑中某个装置坏了,只能像个智障者,以微笑应答这世界给我的一切恐吓。他不知道。他把另一个高脚杯递给我,挑衅我,用言语刺激我,让我也咬一口试试。我接过酒杯,明白他生气了,或许还受了点伤。我看了看那高脚杯的杯口,一个圆满的环形,想象自己咬下去,像在咬一个脆脆的芝士圈。我并不害怕,我知道这事情的难度只在于胆量,谈不上任何技艺。我知道咬下去的动作必须干脆,之后的咀嚼和吞咽必须十分缓慢。我想,马克已经咬过很多杯子,吃下许多玻璃屑,而他还像个没事的人那样好好活着。

后来我们接吻,他的手无所不在,我专注地以舌头探测,没在他嘴里触觉到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玻璃渣子,也没有血腥味。

那晚上的性爱特别凶猛。我知道马克的气愤。他把我压倒在沙发上,掰开我的两腿,将我的内裤底裆扯到一边,便注入他自己,往我的身体深处横冲直撞。我们在他新买的沙发上完成一切。我的一条腿挂在沙发肩上,另一条腿伸到茶几底下,感觉自己像从阴道口那里开始对半裂开。我觉得脑壳里像有一窝黄蜂倾巢而出,整副躯体嗡嗡嗡地响。我看见马克盯着我,一边使劲冲撞,一边说着什么。天晓得他说了什么,也许是“宝贝”或“操死你”之类的,失败者的常用词。我半眯着眼睛,看到天花板下流转着一朵烛光与它无数的幻影;闻到罗杰·华特斯唱的《Hey You》⑶ 里有迷迭香的芬芳。那香味愈来愈浓,愈来愈浓,都冲向我,从我的七窍钻入。我闷哼一声。我裂开两半。千万只飞虫振翼而出。

后来马克伏在我身上,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入他的耳道,进入他的大脑。他的另一只耳朵在导入别的声音。良久以后他问我在想什么。我其实什么也没想,我只意识到他不再生气了。我在空中捡了一句歌词,我说Together we stand,divided we fall.⑷ 他没有应声。我想,他也许听不到我说的什么。

我不该说起这些。说起来我又会感觉到身体的亢奋,而且不可自制地濡湿了下体。我到厕所去清理自己,忍不住坐在马桶上自慰。我张开两腿,想着马克那一双愤恨的眼睛,想象他的节奏,配合手指的搅拌,很快便得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沉重感,像是里面沉沉地吸吮着什么。我总想着我们是同时到达高潮的,就像那一晚,刚买的沙发黏黏地湿了一大片,空气里的迷迭香芬芳消散以后,我们闻到一股微酸的腥腐味道。

一只苍蝇不知从哪里飞了进来,以奇特的飞行法,连着许多Z形航道突兀地拐弯和加速,绕着我巡行。

那一晚之后,我们似乎再没见面了。我记得有一个晚上我打算归还他家的钥匙,约了他在他住处附近的酒店大厅碰面。抵达以后我收到他发来的短讯,说是酒会中脱不了身,恐怕要很迟才能离开。我回复他“我会一直等到我等不下去为止”。我走到大厅一隅的酒廊,在我和他最初约会时占据过的绿绒沙发上坐了两个小时,听三个穿七彩亮片迷你裙的菲律宾女郎唱走音的歌。期间他再发来一则短讯,叫我别等了,改天再约。

“我会一直等到我等不下去为止。”

我心里清楚,他如此恐惧,他不会来了。就像我之前也很清楚,我不会咬一口那高脚杯,学他那样衔着一片弧形玻璃,再把它细细嚼碎。在我端详那杯口上发亮的环形时,我也想象过流血与痛楚,可我并不害怕那可能有的一点点伤,我害怕的是咬下一口玻璃以后,我就会变成像马克那样的人了。我知道尽管我与马克的年龄隔了一圈,来自不同的地方,文化不同,肤色也不一样,但我和他的人格里头有一种共同的特质,它具有强大的磁性,总是一个磁极吸引着另一个相反的磁极。是这种特质让他把我召唤过来的。是因为他喊我,我就拨开了三十多年来一层一层的道德与美学教养,不由自主地向他走去。他剥开我核桃般的硬壳,将我那可怜兮兮、软弱而容易堕落上瘾的灵魂拈出来。我是湿的,我看见了,我那如同赃物般被收埋在那里,终有一日将变成透明的自己。

我不喜欢那样,我有另一个被自己深深宠爱着的灵魂,她对这消解不了的影子十分厌弃。马克是被这干净、强大而孤独的灵魂招引过来的,他曾经在最初给我的邮件里写过,“我感觉到你的灵与肉如此和谐”。“和谐”是一个让他战栗的单词,他用得那么慎重,那以后我再没有看他使用过。那一份电邮连同我们之间往来过的所有信件和短讯,后来被我彻底删除掉了。然而我始终没有忘记这句子,以及“和谐”在这句子里如同单个琴键弹出庄重的音节。它曾经让我感到骄傲与欣喜。我以为他听到了,在那个众声喧哗的世界,我与自己培育的灵魂合奏。

马克不知道我给我喜爱的灵魂取了个名字。她的声音笃定如钢琴,她说我们不会去咬那酒杯,咬了我们的世界会破碎。我们会被卷进马克的世界,另一个磁极,摇滚的世界。那里如水族箱一样华丽而荡漾,它属于我那薄弱而畸形的灵魂,她会拖着我们纵身入内,沉溺到底,让我们仨成为浸泡在酒精瓶里的标本。

我把高脚杯放下,对马克摇摇头。我知道自己在微笑,天杀的,我一定笑得更慈悲了些,在他眼中看似我对这可嘲的一切表现出更多的怜悯。他会领会的,我是左脑的我,我拒绝成为像他那样一个醉生梦死的人。我避开他的眼睛,从宽大的阳台藤椅上爬起来,到客厅里给柜子上的陶土熏蒸台添了几滴香精油。他尾随我,从后面抱紧我,下巴枕在我的肩膀上。他用耳语般的声音对我说,你信不信我咬下你的耳朵?

我不信。

我知道他不会来了。

我们怀着相等的恐惧,都那么害怕会被卷进对方的世界;怕被诱引,被驯化,变成像对方那样的人。

我把带去的一瓶夏布利交给酒廊里一个见过几次面的侍应生,我说明天或者后天吧,有一位马克·麦克纳尔蒂先生会过来认领。那侍应生认得我,也还记得马克。他说马克前一个晚上才来过。

离开酒店之前,我坐在车子里给马克发了一则短讯,告诉他我给他买了一瓶利锡山坡⑸ 产的一级夏布利,袋子里还放着他家钥匙,让他这两天到那酒廊去领。

“我昨晚住在那酒店。”他发回来短讯。

“我知道。”我回复。那时我的车子已开在回家的路上。

也许就在那天夜里回到住处以后,也可能是翌日清晨,我把手机和计算机中所有关于马克的信息全部删去。他写在电邮里的那些书信,我逐一重温然后删除,如今能记起来的也只有“我感觉到你的灵与肉如此和谐”。在我的脑海里,这句话像一座浮标,它会永远锚定在那里,永远在提示我航道上的障碍、界限与危险。它当然也永远在提示我,马克这个人,以及被我藏起来的,那愈来愈萎缩愈来愈扭曲的灵魂,她仍然如影子一般可怜兮兮。

后来的几年里,马克偶尔会给我发来电邮,说些奇怪得像诗一样的话。我总想象那些时候他必定在酒醉中。也许他刚又忍不住咬下一片玻璃,嚼碎后吞咽,然后在人们的笑闹声中感到无尽的空虚。我想象他在那样的时刻想起我,当人们的惊叹或喝彩都冷却下来,他掏出手机给我发电邮,随意扯几句意义不详的,与这世上的一切全不相干的话。譬如,我记得有一回他说自己哪天有时间了,会试着把一个故友的事情写下来,写成小说。另有一回他写自己在别处的酒廊里看见另一个三女合唱团,也是菲律宾人,也穿短裙,唱功很烂。

对于这些电邮,我有时候回复,有时候置之不顾。我的回复也都语法严谨却言不及义。有一次我只给他发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有房东先生家里养的一对猫姐妹。那是个冬天,它们相互依偎着睡在一张垫了毛毯的椅子上。反正他一般不会继续响应,倘若有,他也只会问:“你在哪里?”

我读了,然后删去。

就在昨天收到他的电邮以前,上一次他发来电邮是三个月前的事。那时全世界正关注着一台从我老家马来半岛飞往北京的波音飞机在空中“消失”的新闻。我忘了他在那电邮里胡言乱语地写了什么。有那么醉吗?喝了多少?我忽然对这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对话感到厌恶极了,便毫不犹豫地把邮件删掉。

为什么呢?为什么他就不能像伊娃?一个女子,干干脆脆地说:“告诉我,你不在那飞机上。”

“伊娃,我在这里。”我马上回复。

那样过了三个月,那一台失落的飞机已经被各种数据计算出下落,在南印度洋深处。那是地球上最深也最荒凉的海域,又说洋流内部有许多圆形轨迹的涡流,那飞机与机上的二百多人被卷进去,就消失在那里了。搜寻飞机的工作进行了许多天,直至收到了海底发出的黑箱信号,人们便开始将事情淡忘,这里的人见到我也不会再开口闭口问起MH370⑹ 的事,仿佛我该比他们多掌握一点消息,或者我该有更多的想法与感触。我说得很少,反正我的德语说得不好,正好掩盖了我对这事情想得很少的事实。要说我对这离奇的空难有什么想法,我全都对他们说了,只有那难以启齿的,对这世上大多数人而言都显得太矫情的一点,我保留下来,只说与伊娃一个人。

昨天夜晚用过晚餐以后,我收拾了餐桌,坐在厅里陪加布里埃尔先生看了一会儿电视。他很快在那张像按摩椅似的沙发上睡着了,一只猫蜷伏在他的肚皮上也沉沉睡去。我向另一张沙发上两只睡眼惺忪的狗道了晚安,走到楼上去漱洗,换了睡衣,坐在计算机桌前,在关机之前最后一次检查脸书和邮箱。马克给我的信就在那里了──“希望你在陆地上”。

我又回到中国了。时间过得真快。

今天在飞机上,我想到我们的灵魂曾经多少次飞越这相同的领空,多少次平安地在目的地着陆。

我用了“灵魂”这个词。我一直把他带着,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箱里。我猜想你会说,这不重要,要是唯一的区别只在于让他容身的箱子,我的灵魂应该不会太在意。

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好好照管你的灵魂吧。它不会失去你,但你可能会遗失它。”

在我所遇见过的女人当中,你曾经(也仍然)是最让我惊奇的一个。我是谁呢?那些年我睡在利物浦的街道上,有人对我说过我什么都不是,也永远别想像人那样活着。在乐队里的那些日子,多少个女人夜里摸上门来,她们几乎把我的门踢爆,然后允诺我一切我想要的。我不太确定这些事观照了什么,你会因此更了解我,抑或更了解女人?

认识你是一件奇妙的事──它同时也让我非常惶恐。你变成了一面镜子──最初我快乐地看着里面的一切,觉得十分舒坦。可是我凝视它愈久便愈感到困惑,我也变得愈来愈拘谨和保守。无可否认的,有一部分的我至今仍疯狂地深爱着你,仍不可自拔地为你着迷,然而对于我们之间的事,我知道你能够看得比我更远更深。

我只是想知道,此刻,你是不是在陆地上?

即便是那些酒醉后发的颠三倒四的电邮,马克写的书信总有一点好处,那便是书信里的语言总是无懈可击的,措词和语法都严谨得看不出半点醉意,里头或许还有隐喻和意象。这次的信难得地写出了他的清醒,诚实得几乎像告解,这使得我在重述他的信件时十分为难。有时候我迟疑着要不要牺牲自己的语言,扭曲它,古怪地接驳它,反转它,以成全马克的语言,它的完美无瑕;有时候我对这想法摇头,打从心底抗拒这么做。我的语言,在某种意义上等同我的灵魂,我们是合奏者的关系,无论奏的是自己抑或别人的乐曲,我们都不能牺牲或折损自己的声音。

谁说的呢?一把小提琴也能演奏钢琴曲,就只是无法奏出钢琴的声音。

这信我反复读了几遍,心里感到莫名的哀伤。那些从来没有被说破的事,终于说破了,没流血也没流泪,像一颗大脓疮剜开后里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深难见底的窟窿。一晚上我都闭着眼睛却没睡着。我以为我梦到了什么,譬如在海滩上骑马,那马夫见我兴致高昂便带着我跑远了些,回来时马克站在原地,他说你跑得太远,离开太久了。我遂跳下马来与他拥吻。又譬如我们在车里听歌,车子开在高速公路上,金色的阳光与音乐澎湃汹涌。他的手指敲在方向盘上,有时也击打仪表板。节拍,节拍。大声的小声的,高音的低沉的,扑通扑通,踢踏踢踏,都准确地在旋律中落足。还有在昏暗的酒店房间里,他在背后扶着我的腰,爵士乐如烟缭绕,让我们跳欲火焚身的舞。我以为我梦见了这些,潮水般一浪一浪永无止息,却马上察觉那不是梦,而是回忆。

加布里埃尔先生在后院里养了一窝鸡,有一只雄的特别喜欢跳到树上栖息。它先看见天光,它拉直脖子高声啼叫,听来宛如颂赞。我睁开眼睛,很快听到年老的房东先生在浴室里咳嗽的声音,再等一阵他便拾级下楼去准备早餐。我起来漱洗,猫已经出门在外了,两条狗还昏睡在梯阶上。我坐在阁楼窗前,面朝路对面的杉树与树梢上金黄色的阳光。我打开计算机,马克的信还在邮箱里,我虔敬地再读了一遍。

在这里,我结识了一些摇滚乐队的成员。他们生命中最辉煌的岁月过去了,他们已不再年轻,都泡在繁琐庸俗的生活中,看来如此平凡。有一回我与他们在车库里合力推车,想要让一辆老爷车动起来。有两个周末吧,我们坐在一个野草丛生的院子里开烧烤会,享受烤肉串、冰淇淋和夏日的时光。然而当我去看他们的演唱会,在那舞台上,在他们的T恤、旧牛仔裤(那位鼓手只穿着短裤),球鞋,汗水与他们自己的音乐里,这些人看来竟十分伟大而壮观。亲爱的,你在我的脑中倏而闪现。我想起来曾经在你的住处,你向我展示那一套“沉默之鼓”,于是我明白了你与这些人的差别,也知道了你失去的是什么。

也许你并没有失去它吧。你把它整整齐齐地折叠起来,放到箱子里,随身带着。

你好好保重。

回信写好,点击发送后马上弹回来,提示说这邮件无题。我茫然地看着窗外杉树顶上逐渐上升,也愈来愈炽烈的阳光。外面的世界如明信片般美好,连窗前的苍蝇看着也像在远空巡逻的飞机。不知怎么我脑子里浮起少年时在教会里背起来的经句。我像默写似的,把它打在题目栏上。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and the Word was God.⑺

加布里埃尔先生

周末用过早餐以后,雨的气味还在。我与加布里埃尔先生一起出门,领着两条狗走一段路。冬天我们是步行者,夏天我们各骑一辆脚踏车。路线终是相同的,我们平行,从住处出门往右拐,朝湖滨餐馆那一头走,那一条只许农用车开进的小路就会领着我们前行,绕着一边刨过马铃薯另一边还种着小麦的平地兜一圈。这路线我走了将近两年,很少碰上什么农用车,伐木用的车子也不常见,只有偶尔看到刨马铃薯的大机械,或是收集干草的大卡车。路上倒是有不少人领着小孩骑脚踏车往来,也有穿上全身黑皮革,衣衫上密布铆钉的大个子骑着哈利慢慢行进。很慢,很慢。

以前那明明是个面容白净的青年,而今与我们打照面,他已蓄了满脸络腮胡。

我小心翼翼地控制两腿的力量和节奏,尽量保持与加布里埃尔先生并排而行。老先生喜欢随时转过头来说话。他会示意我,看吧原野那头有一只狍,看到吗?或是提醒我留意我们头顶上空越过的A380⑻。这些对我都不新奇了。隔那么远,野狍看来和世上别的鹿没两样,A380也渺小如模型飞机。加布里埃尔先生今早对我说的更多的是昨晚的那一场演唱会。人家都举行三十周年纪念演唱会了,他这时候才向我说起“单音狗”乐队的历史,还有他以前与前妻庆祝生日时把乐队请到车库里开唱的事。邻居投诉音乐太吵,警察来了。“我把他们请到车库里一起喝酒!”

我点点头。我的注意力多用在控制车速上,老先生也习惯了我似有若无的响应。遇上迎面而来的人时,我们会说“早”。拄着步行杖的老夫妇,遛狗者,缓缓把哈利开进湖滨餐馆的大胡子,早。脚踏车的轮子在转,狗儿一前一后飞奔,路在输送我们。湖滨餐馆过去以后有一段林荫路,夏天了,树阴一丛一丛,光景明明灭灭,叫人察觉不了世界的老。

前个冬天,老先生在这段路上滑过一跤。由于身上穿着厚厚的冬衣,两手还戴着皮手套,那一跤不至于让他受多大的伤,但大腿和膝盖多处淤痕,左肩和背上也酸痛了十来天,他遂明白自己的身体多么不经事。尽管他常常拿这老躯壳自嘲,但心底并不真的认老。他的躯干仍然板板正正,虽说皮肉免不了松垮,这两年腰围也增宽了些,可他只要深深吸一口气再挺一挺胸膛,还是可以把下半身塞入三十年前在纽约买的牛仔裤里。

那牛仔裤早洗得发白,看着却可能比三十年前更时髦。我看过房东先生的老照片,其中一张有个年轻男子坐在前壳撞毁,又瘪了一个前轮的甲虫车里。车里的男子紧紧抓住方向盘,身体前倾,目光极远,对世界虎视眈眈。那是当赛车手时期的加布里埃尔先生,我喊他,他在另一张泛黄的老照片里回过身来。那时他屈着腿坐在浴缸里,脸上有一种促狭般稍微邪恶的笑。我有个直觉,就觉得手执相机,喊他恩诺,让他回过头来的是个女子。年轻的加布里埃尔先生绝非美男子,老了反而有种难以言喻的好看。但毕竟七十了,腰板挺得再直也还得早上晚间都服药,稀释血液的,强化心脏的,稳定心律的,补钙补铁补这种那种营养素。每个星期日晚餐以后,在看电视以前,我见他把各种药片分配到便利盒里。那塑料做的装置以及颜色大小不一的药片让我感觉这像某种儿时的棋盘游戏,叫“珠玑妙算”吧?两个人不断地猜测和数算,排列不同颜色的小圆珠,破解对方的心意。

林荫路只有三百来米,稍微走神便到了桥那里。那小桥跨过一道凹沟,雨季时那是一条小溪,旱季时仅仅是铺满落叶的空壕。过桥以后,前面的路岔成Y形,我们和狗都左拐。两条狗年事已高,雄狗已然半瞎,体形较小的雌狗心脏也不好,奔跑时右后腿微微吊着,显然出了状况。但它们撒开腿飞跑起来仍然像球一样,轱辘辘滚在前头。那小径伸入自然保留地与农耕地之间,像是给两个世界划清界限。

一年里的这时分,核桃树上的果子还青涩得很;野苹果虽小,却像过于早熟的女童们,已绯绯地红了一半。这时节路上的风景一片明媚,麦穗要转成金黄色,别的遛狗人带着各种名犬在拐弯的地方出现。我总爱打量妇人们养的狗,那似乎是她们个人整体外观的一部分,仿佛一件没有披在身上的皮草。

我的老房东对这些女人嗤之以鼻,他把“女人养的狗”视作某种性暗示,认为这些狗多少反映女人心里的思慕与欲念。

我从不觉得这话好笑。老先生倒把它当成心得,他会选择场合和对象,把它说成一个尖酸而不失机智的笑话。他一般会在乡间的养鸡爱好者俱乐部或钓鱼人俱乐部的例常聚餐里,在餐后小酌的时候说起这个。他兴许已经说过好多遍了,但不要紧,人们纵使听过,也多半已然忘却。那些乡里人都无所谓,事实上他们喜欢加布里埃尔先生在各种场合里给他们说点益智的打趣话(尽管我相信他们之中也不免有人在背地里牙痒痒地把加布里埃尔先生称作“恩诺那个老卵袋”)。不管怎样,在这些乡镇人里头,老先生颇受尊敬。并非因为他岁数大了,镇上的老人多得是,而是他可能是他们当中读最多书,平日也最留意新闻时事的人。他给地方上几个乡间俱乐部的主席写演讲词,替他们的活动发新闻稿,说话的言词用语都比别人精确,也更尖利一些。

无论去到哪里,我总是遇见这样的人。无论他们是否把人生过成一团烂糊,他们对语言文字竟都有种强硬得近乎高尚的态度。是这态度让我不自主地靠近他们的吧?加布里埃尔先生是一种极致的典型,七十岁了还在操持车库,养了一大窝仅作选美用途的乌骨鸡,刻苦持守,里里外外都像个前朝活过来的德意志军人。他是我的房东,我的德语补习老师,家长,亲人。我们经常争执,而他让我觉得德语是一种洁癖的,几乎没有粗言秽语的语言。

可终是因为我的德语仍未渗入思维,一直说得肢离体碎,也因为老先生顽固得不可理喻,有时候我们争论起来不得不转用英语(可加布里埃尔先生的英语说得生硬,听力也不行),最后实在无法沟通了,我们便都拉长脸,以各自的母语持守缄默。他不是个心胸宽广的老人,对于我在争持时“极度无礼”的表现(譬如屡屡打断他慢条斯理的陈述,或是一点不客气地直指他“根本不懂艺术”) 尤 其难以释怀。但我会在下课回家的路上给他买撒满糖粉的面包,回去泡一壶添了盐的咖啡,到后面的车库里恭敬地请他过来一起喝下午茶。老先生早熟悉了这一套,可他看见我静静地站在车库走廊里,仍然会故作错愕,扬起眉稍问我:“有事吗?”

“你什么时候会去超市采买呢?”我说,“我又用坏了一个苍蝇拍。”

这个六月,我杀死了一千二百四十六只苍蝇。

麦田过后是个三岔路口,有一条狭窄的小径往左蜿蜒伸入保留地那边的森林。那路口左侧用木桩竖了个倒三角形指示牌,上面画了个飞鹰图案,鹰的头顶上有方方正正的字体写着Naturschutzgebiet⑼。森林那边无论何时总是一片幽深,仿佛一张巨大的屏幕播映着童话里某个险恶之境。每每走到那小径分岔的路口,我必定瞄它一眼,并且禁不住想象那一条路所通往的世界。而我们往右走,保留地与农牧地依然泾渭分明地各据左右。我们先经过一个寂寥的小牧场,马厩里有两匹无精打采的瘦马,夏天也不怎么出来散步,总在无聊地用尾巴驱逐马蝇。其实马并不很老,却每一日都像是余生。这路走到下个拐角,也许因为铁道横过,左侧的自然保留地不知怎么就到尽头了,有个小庄园守在那里,有种终结的意味,像是个句号。

那庄园的墙篱建得老高,墙上密密麻麻地蔓生爬墙虎,鲜少碰见有人推开那一道拱形栅门。我只知道院子里养着狗。每逢我们经过,里头必然传来狗吠。听那声音,猜想是只诺威奇或约克夏之类的小型犬。这狗吠声经常让我感到疑惑。它日日如是吗?有时候我怀疑我们在外头触动了什么装置;有时候我联想那庄园是一座庞大的咕咕钟,里头的狗如同准点弹出来报时的布谷鸟。

与铁道平行的那一条路特别长,路况也特别糟糕。记得两年前我初来,这路上的泥石都结结实实,没这么多叫人难以闪避的坑洞。但加布里埃尔先生喜欢这路段,在这里,他几乎每天都能碰上一列由西北往南的火车。他会看看腕表。“嗯,今早准点。”我也都悄悄在等这一刻,看他煞有介事地核对时间,仿佛他是被铁道局指派到这里来秘密执行任务的核查员。

加布里埃尔先生是个铁道迷,以前在美国大兵那里赚来的钱,不少都砸在了模型火车上。“以前”是什么时候的事呢?我只知道“以前”是一个内容不断在扩充,时间不断在延长的词。他的收藏品如今都放在阁楼,那里其实是个储物间,杂物乱堆,鸟屎纷陈。里面的实用之物只有一台折叠式的室内晾衣架和一个熨衣板。储物间有两面墙壁整整齐齐地钉了许多木架,都是细长的板条,间距划一,上面铺了轨道,他的模型火车全停泊在那儿。我每次上去拿晾衣架,或是在用过熨衣板后把它放回原位,总忍不住朝那里张望。幽暗中只觉得诡异。那么多静止的火车,像荒废的码头停放着许多运载时光的船舶。

“以后我死了,这些拿去卖掉,大概也值几万欧元。”

我又像受了恐吓那样,反射性地微笑。天晓得“死”作为一个句号,会在什么地方落足。我只知道“以后”是一个时空与内容不断在收缩的词。我瞥他一眼,他也看了我一下。我不确定那样的一瞥用的是谁的时间。加布里埃尔先生对待时间比我讲究,他的时间比我的更富于细节,每一分钟都可以逐秒掰开,每一秒也包含着更细微而完整的单位。

他是个老人了。人们老了岁数便难以分明,外表看来都一律像果篮里被时间榨干的橘子。记得有一回在谁的葬礼上,他与八十多岁的前岳母站在一块,被几个不知就里的小辈误认为一对。那面色红润的老太太是个良善和蔼的人。加布里埃尔先生与前妻的婚姻只维持了十四个月,离婚已经很多年了,老太太仍一直把他当家人看待。她经常驱车来访,连猫猫狗狗都能分得她带来的零食,我这个孤女般的异乡人自然也蒙垂怜,拿到她捎来的许多小礼物。我喜欢老太太由始至终展现的温暖面目。今年年初她的生日,我给她送了一条用绿纹石头和镀金小环串成的项链。大家说我选得真好,老太太喜欢一切与“自然”亲近的颜色。但我纯粹只是喜欢那些绿色小石子引起的联想,它们让我想起“祖母绿”。我知道这宝石的德语名称,但Smaragdgr ü n到底没有“祖母”的意思,老太太永远不会真懂得我的心意。

老太太很好,但我知道加布里埃尔先生不可能有一天会爱上自己的前岳母。他与比他年轻十余年的前妻同月同日生,离婚后仍然可以年年一起庆祝生日;他也可以和前妻后来的丈夫结成好友,穿他从衣柜里淘汰掉的皮夹克,甚至在他们换新房子时,欣然接受他们给他载过来的旧床垫。但是把丧夫孀居的前岳母接过来……那是连他也觉得太荒唐的事。

我明白“荒唐”并非一件事情之所以不可能发生的理由。我猜想老房东这辈子必然也干过不少荒唐事。我可没有忘记那个坐在旧照片里的瘦削男子,浴缸里的他光着膀子;我没忘记他促狭的笑与虎视眈眈的眼睛。我也没有忘记有一个天越来越黑也越来越冷的晚上,我们坐在土耳其人开的阳台餐馆,餐后小酌,加布里埃尔先生可是亲口说的:“离婚以后我也有过一段野日子。”

“野日子”听起来有一种放荡的意思。他拒绝透露细节,脸上神情坚定。他说“那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这么说听起来有一种羞耻感,更让“野日子”充满淫秽的色彩。加布里埃尔先生苦笑。他举起小小的酒杯,一口饮尽杯里的梅子酒。那晚他倒是详细地说了类似初恋的故事。服役时怎样冒着霜寒从兵营骑机车回乡,抵达时发觉自己快被冻成雕像,已经僵化在机车上。他觉得自己的躯壳似乎稍一冲击就会碎裂开来。街上细雪飘飞,他在那里大口大口呼吸,试着慢慢移动每一根手指,然后他看见女朋友从街的另一头走来,脸颊绯红,与一个高大的青年手挽着手。

“Scheisse!”⑽ 我想。就是这种事,根本无关荒唐与否。

这么胡思乱想,回过神来加布里埃尔先生已经在前头。两条狗仍然在领路,雌的那一条老爱钻到轨道的边沟上。老先生不时得呵斥它,让它别靠近那隆起的道床。犹记得去年底有一只野狍被火车辗过,上半截尸体横陈在轨道旁,下半截却不见踪影。那时是冬天,天地一片厚厚的白。两条狗不听呵斥毅然跑到铺了积雪的边沟下。我和老先生跟前去,看到那半只死不瞑目的成年雄狍。皑皑的雪地上没一点猩红,仿佛它是一块过了食用期限的冻肉,被人从冷冻库运到这儿来扔弃。

我们在那儿站了好一阵,都低着头盯着那野狍的眼睛。这生物栖居在保留地那头的森林里,对林子外面的世界毫不信任,只有在天未全亮的清晨或天未全黑的傍晚,才有可能远远地看见一两只凝伫在野地的薄雾中。

加布里埃尔先生居高临下,对这莽撞的野物嘟哝了两句:“跑来这儿干吗呢?这儿没有你要找的东西。”

他怎么知道一只野狍想要越过铁道去寻找什么呢?积雪那么深厚的冬天,是为了咬一口嫩草(哪来的嫩草)?抑或是为了追逐一只发情的母狍(今年的交配期不是已经过了吗)?但我想万物活着总是在追求并相信着某种憧憬吧。譬如加布里埃尔先生,古稀之年的人,还患过睾丸癌动过生死攸关的大手术,不是也还会在清晨或深夜里上交友网站去看那些年轻女人的照片?我还知道他以前上过当,给一个网上结交的中国女子汇了五千欧元当旅费,最终在飞机场痴痴等候几个小时。

老先生向来自以为精明,这事于他是奇耻大辱,所以他是不会说的。告诉我这事的是他的前妻,她说:“恩诺向来喜欢中国女人。”

这里的人并未留意到我不喜欢“中国女人”这称呼。他们总是记不住我的国籍,就连加布里埃尔先生也一样,一两年过去了,仍然在潜意识里把我当作“从中国来的人”。我纠正过几回,可他们记不牢,偶尔听说大陆那里发生天灾人祸,仍然有人会打电话过来探问,确认我“老家的亲人”是否平安。也许对他们而言,东南亚女人与中国女人终究没什么差别,多少意味着远东、贫苦、廉价、不知耻、待开发、被救济。他们不知道这称谓会让我联想起老家马来半岛上惯用的词汇“小龙女”──专指在风月场所中出卖色相的大陆女子。他们不知道,尽管我的德语说得不好,但我可以在人们的语调和眉目里感受到“中国女人”在这里,就像我老家人喊的“印度尼西亚妹”或“吉宁婆”⑾,是个贬义词。

后来发生了举世瞩目的飞机失联事件,因为有了个值得反复讨论的话题,大家终于记得住我来自何处。我也没觉得就此自在些,毕竟这时候家乡的名字像是成了个笑话,人们对我提起时难免一脸抱歉,就像他们在跟我讨论的是我父亲的败德和出丑,所以也都认为我该为此羞惭难过。我总觉得那样的姿态摆得太高了,有一种同情的含意。

接下来的路,铁道爬上陡坡,路基逐渐升高,虽然还与它平行,我们却再看不见那一道笔直的标准轨。再走远些,铁道攀到拱门上,我们在路口往右拐以前,加布里埃尔先生抬起手来查看他的腕表。显然今天早上火车误点了,他皱着眉,嘴角往下拉,像是不愿意相信德意志民族的懈怠与这一代人的堕落。

就像大多数别的老人一样,加布里埃尔先生总觉得他身处的这个时代,比起过去有诸多不对劲的地方。更准确地说,他觉得这国家和它的民族在走下坡了。“现在没几个年轻人能把语法掌握好。”我对这个话题一直不感兴趣。倒不是因为代沟,而是因为我明白那不是单个民族的问题。哪里都一样,每一种语言都落入相同的窘境。人们对语言文字愈来愈得过且过,都不拿它当一回事了。我也知道会这么叹喟的人,总是出于某种自豪与偏执。因我也是那样的人,像加布里埃尔先生一样,觉得在这糜烂和庸俗的时代里,因为有所执守,自己便是少有的能够保持清醒的人。

也因为这样,老先生如此难以相处的人,才会与我特别投缘,愿意让我从一个终日把自己关在房里的房客,慢慢走到厨房,储物室,阁楼,甚至是他的鸡寮和车库,成为这里的一分子。最初搬来这里,我每天清晨徒步三十分钟到火车站乘车上学,没多久冬季来了,那年雪还下得特别密,老先生像是于心不忍,主动提议每朝开车载我到火车站。那以后一切都顺其自然,我三不五时带回来糖霜面包或时令蛋糕,从此他的生活里有了个十分英式的下午茶时段。我把茶具、牛奶和甜点都摆好在餐桌上了,站在通往车库的门廊下,等他抬起头来或用眼角的余光发现我,等他扬起眉梢,故作错愕地问:“有事?”

用过下午茶以后,我会温习学校的功课,晚餐后趁着加布里埃尔先生尚未在播着侦探剧的电视机前失神睡着,赶紧向他讨教作业,或是把写好的作文让他过目和提点。加布里埃尔先生早把他的老花眼镜放在手边,他架起眼镜,像个老学究似的斟字酌句,甚至对我老师给的意见表示异议。

“她懂什么呢?她是个波兰人。”

“她从小就移民过来了。”

“那又怎样?她一开口说话,我就知道她不是日耳曼人。”

“那又怎样?我还是马来西亚来的呢。你的意思是我这辈子别想把德语学好?”

摸熟了加布里埃尔先生的性子以后,我就不怕顶撞他了。有时候争执升级,我会按捺不住改说英语,再不管他妈的繁复语法与像在漱口似的喉咙发音(不,我没有说“他妈的”。在加布里埃尔先生眼中,我是未受污染的“中国公主”)。也不顾“不能打断别人说话”或“不能以问题回答别人的问题”等不可理喻的戒条。老先生气得语窒,在我们最终都必须陷入沉默以前,他摇着头说:“女人!不 可思议,女人!”

我该知道“女人”这个词。你把她放到这世上任何语言里,无论那语言有多古老,多年轻;多简单或多么复杂,她都有着一样的意义与质感。我该明白当他说“女人”的时候,我在这栋房子里已不仅仅是个远来的房客。除了浴室,我已经可以走进厨房(六月了,那么多苍蝇,纵使看不见它们也能听见它们在飞行),使用橱柜里的一切器皿。我可以打开那囤积了许多廉价罐头与自制果酱的储物室,那里还有一个我从未打开过的电冰箱,据说冻藏了许多宰而未食的乌骨鸡;我也能领着猫走到后院鸡寮那里,袖手观看他把发飙啄人的雄鸡摔在地上。还有他的车库,他的助手丹尼尔是个缺了几颗牙齿的波兰人,脸上总是脏兮兮的。他们埋首在一辆打开了引擎盖的汽车里,听见我在廊道上敲了敲铁门,都抬起头来。我也能随时打开他书桌旁那一道铰链生锈的门,走到阁楼的储物间,看架子上那许多拖着锅炉车,煤水车与客厢的Prussian P8⑿ ,一截一截,宛如旧时光被肢解后的尸体。

我可以带着他的两条狗出门到后面的林子里散步,也能骑他那本来放在办公室里作展示用途的Scooter ⒀ 到镇上采买,还可以把我们的衣物放到洗衣机里一并清洗,洗好后挂在同一台晾衣架上。夏日的阳光渗透,风拂过去,蜻蜓晃晃荡荡地飞来,停栖在衣物上。我把衣服收回来一一折叠整齐。自己的我都拿走了,属于加布里埃尔先生的都放到客厅一角的柜子上。他会看到的。

我从未走进他的房间。我以为他会明白。

路还在输送我们。狗。脚踏车。拐了弯以后,路的右边依然是麦田,左边换成了净水厂和谷仓。风。闪耀在麦芒上的阳光像某种信号,果然那一列稍微误点的班车马上来到,以尖利的速度从我们身后冲过去。不知怎么我想起那半具野狍的尸体,想那冬天雪地上的死亡如斯低调和安静。还想起那一年在火车窗外的棕发女子,伊娃,她把亲吻给了右手食指,再把那吻轻轻点在窗玻璃上。所有场景放到记忆里都自动消音,静谧得就像古典主义的画作,近乎诡谲,却极其美丽。

再走一段,在靠近卖蔬果、香肠与火腿的农庄那里,加布里埃尔先生看见野生在路旁的覆盆子。他转过头来说,下午我们得把院子里的醋栗摘下来。“再不收成,一树的醋栗都会坏掉,今年就做不了醋栗果酱了。”制果酱是夏天的大事,人们都已经在各自的庭院里收成了。他们忙着把各种果实制成果酱,果冻,酿酒,或烘焙各种水果蛋糕与亲友交换。他们也在院子里弄烧烤会,气味和笑声会把苍蝇引来。苍蝇喜欢夏日那五光十色中的焦虑、腐坏和淫荡。它们是苍蝇,它们懂得此生短促,但感谢神啊它们生在盛夏。

加布里埃尔先生打算结束车库的生意,这几个月都在忙着处理这事。这个夏天他只处理了草莓,花了一整日时间,成果是一个奢华无比的草莓派,以及满满七玻璃罐的果酱。记得那个周末下午,他邀来几个朋友,在长满野草的院子里共享那堆放了双层果实再浇上艳红色果冻浆的草莓派,还有两大碗奶油。我喜欢那几个人,他们是“单音狗”乐队的矮个子主音彼得与太太佩特拉,身躯庞大如灰熊的低音吉他手托玛斯和他的儿子,还碰巧来了受帕金森症折腾的罗尔夫与他温婉的同居伴侣玛格丽塔。一整个下午,罗尔夫总是不小心将勾在椅背上的手杖碰倒,他都得缓缓弯下腰把手杖捡起来。寒冷的帕金森症在他的体内慢慢把他冻结,大家都看在眼里,谁也没有抢着去帮忙,都只是平静地说着各自的话。我记得皮肤洁白得有种透明感的玛格丽塔两手虚掩她面前的盘子:“不,真的不行。恩诺,我不能再吃,我在减肥呢。”

因为住在这样的一栋房子里,与加布里埃尔先生这样的老人做伴,我也只得经常在这些上了年纪的圈子里出没。他们全都泛黄,皱了,在琐碎的日子里泡太久了,最后只剩下一点气质留在言行举止上,可依稀表明他们过去的故事与人生。这样的聚会后来还有过两次,为了夏天不能错过的烧烤,冰淇淋以及一个樱桃蛋糕。罗尔夫与玛格丽塔都没来了。我记得那一回吃了草莓派,他们聊到天黑,走的时候气温骤降,加布里埃尔先生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给罗尔夫穿上。罗尔夫拄着手杖,颤巍巍地一步一步往门外走去,玛格丽塔搀扶着他,上车之前回过身来挥了挥手。

后来听说罗尔夫出状况送院急救,神志不清地在病床上熬了一段日子,没多久即去世。

我猜想玛格丽塔后来还有到过这里。我在洗衣篮里发现那一件军绿色外套,那是加布里埃尔先生最爱穿的衣服之一,之前借了给罗尔夫,已经好一阵没见他披在身上。我把外套洗了晾在院里。那一天的太阳忽然被吸到了密云的阴谋里,风把一切吹得猎猎作响。我坐在阁楼那一扇倾斜的窗前温习所有已经成为过去式的动词,偶尔瞥一眼在风中晃动的衣衫。那外套高高扬起,像一个已成过去式的人在风中飞扑。

我想起一些人的名字。它们活在往事里。每一个名字都像一茎枯株,留在心里既无用处也不碍事,但这辈子别想把它们连根拔起。只要试着拉起来一株就会察觉它底下拖泥带水,它们根缠着根,枯死了仍然紧紧相连,像连成一气的冤魂,你真要拔起来就会掀翻半个世界。我想,什么时候我的心成了这样的陆地,多少年来过度栽植而从未翻土。旧的作物已死,后来的再无生机。地若如此,能长出来的便只有野草而已。

有时候我会试着把加布里埃尔先生与玛格丽塔联想在一起。这妇人当然也不年轻了,与前夫生的两个女儿都已为人母,但我总觉得她气质庄重,神态柔和,像是耐性很好的样子。我没忘记加布里埃尔先生第一次对我提起“好朋友罗尔夫的伴侣”,就用强调的语态说了“一个非常好的女人”。这语态和他严肃的表情让我对玛格丽塔充满期待,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嫉妒。我从未听过房东先生这般直接地称许其他女性(不,他也曾说过前岳母是个“心胸很宽大的小女人”),即便是以前到学校来替我请假,老师当面对他表扬我的优秀,他也只是颔首微笑,一副谦逊的神色。直等到回家的路上,他一边积极地踩油门加速超车,一边对着挡风镜外宽敞的大路说,你让我感到十分骄傲。

就那一回,他认出那老师不是日耳曼人,并且对她的口音颇有意见。

遛了一大圈,两条狗又把我们领到湖滨餐馆大门前的林荫路上。那里行人很多。人们说早。我偷瞄加布里埃尔先生,看到温煦的阳光在他的脸上提炼着微笑。就像别的老人一样,他的白发熠熠生辉,一张脸皱纹横亘,在日光与微风中容易显出一种不无欺瞒性的睿智,满足与安详。早啊,三三两两边走边聊的步行者,早。骑在山地车上丰乳肥臀的减肥者,早。从篱笆那边探出头来咧嘴笑的土耳其人,早;一只手怀抱婴儿,另一手牵着丈夫的女士,早;一只手牵着妻子,另一只手拖着幼女的男士,早;一只手被父亲挽着,另一只手牵着拉布拉多犬的女童,早。还有那大胡子,坐在哈利上长大又老去了的嬉皮士,早啊。

我们在最后的路段碰上托玛斯的儿子。那年轻人身形瘦小,有烟瘾,色调很淡,像水彩,让人完全无法把他与他的超大号父亲联想在一起。托玛斯是“单音狗”乐队里身形最雄伟的一个,头上老是裹着方巾,满腮灰胡子,穿着宽松的牛仔裤,说话像是短了舌头,笨重得让人无法联想起音乐。他们的主音彼得个子矮小,经常在加布里埃尔先生的车库出没,妻子佩特拉与他几乎形影不离。鼓手我也见过一次,光头而长腿,名字却是记不得了,或许我也没真想过要记下来。这些人平日看着没觉得稀奇,比起养鸡爱好者俱乐部那些乡里人,他们不同的是能说较流利的英语,日子过得再凡俗不过。因为上了年纪,每回碰头都不免抱怨身体的种种毛病,然后又想说些自嘲的话把慢慢凝聚起来的黑色氛围消解了去。有一回我下课回来,被加布里埃尔先生喊到车库里帮忙。那天波兰人丹尼尔没来,他的金发妻子中午才发简讯替他请假,老先生得一个人把工作赶起来。我去到车库,彼得碰巧也在那里,我们帮着把一辆老爷车从车库里推出去,之后不知怎么搞的还得推回来。加布里埃尔先生在车侧掌舵,对我们大声吆喝,像是忘了我是个女人。生活就这么笨重,把人弄得灰头土脸。我既忘了自己的委屈,也不觉得一旁的彼得是个摇滚歌手。

加布里埃尔先生最初向我介绍彼得的时候,必然提起“单音狗”的风光岁月,说它曾是这地区最受欢迎的乐队(大概类似“快乐星期一”之于曼彻斯特吧)。我向这鬈发的矮个子男人微笑,瞟一眼他身上穿的褐色T恤,前襟漆着蓝字“不吵闹的音乐不是好音乐”。我将这句子,他,他们的形象,以及加布里埃尔先生这有点破落的车库串起来联想,觉得这一切十分粗糙,有点儿戏,像是乡下人的手工作品。我想起玫瑰周一⒁ 嘉年华时,受邀到各乡村俱乐部的派对上献唱的小乐队,他们穿着缀了流苏的衬衫配上牛仔帽,在简陋的小舞台上用脚打着拍子唱民谣,便以为单音狗大概就那么回事。“吵闹的音乐”也让我不甚乐观,我会想起噪音,以为那意味着失序和凌乱,而且“单音狗”真是个很不讨好的名字。

所以昨晚在他们的三十周年演唱会上,我是真被吓呆了。舞台上专业的派头与装置,光束与烟雾分明一直在变幻,却让我感受到永恒的意境。观众很多,挤在台下密密麻麻地站着,每一个人都举起乐队分发的小旗帜,如一树叶子被音乐拂动。台上的他们还是原来的那些人,穿着T恤和牛仔裤,头脸脖颈满是汗水,鼓手的肩上还挂着一条毛巾。我认得彼得,托玛斯和那长腿鼓手,却觉得舞台上的一切远比我预想的疏离,仿佛那只是一张屏幕。我不曾预料是那样的音乐,虽不觉得叛逆,却仍然狂放而激情。电吉他,鼓,贝斯,从男人的五脏六腑里传来的吶喊。没错,是摇滚。

所有人都听得如痴如醉。他们挥动手上的小旗帜;他们扭动腰肢,晃动肩膀,蹬着脚打拍子;他们跟着彼得唱,跟着乐队唱,声音越来越响。我在这一片黑压压的人群里,因为没听过那些歌,无法唱和,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像某种异类,虽然也跟着大家摇动身体,却无法分解,融不进去。这感觉真奇怪,我不属于这里;这地方,这年代,也许我的存在不具备历史。而音乐无所不在,喧腾的人们挤得我快透不过气来,我就像掉到水里了便知道自己完全没有鱼的属性。这是我的老问题,无论任何时候总有个意识层将我从环境中抽离,我从不曾属于任何地方,任何人。我是我自己唯一的栖地。

“可是,我感觉到你的灵与肉如此和谐。”

这话从我的身体某处钻出来。那是以前一个很短暂的情人马克对我说的话。我有时候想要记起他的长相模样,想起来的总是某张他的自拍照。照片里的他举起手机对镜自照,可见我记得的只是镜像。但这句话倒是像一条蚯蚓钻入骨髓,它经常会从骨头的缝隙里一整句地钻出来。几年了,我对马克的记忆已然破碎,而这句话仍一字不漏,完完整整。可昨晚在那演唱会中我无法不想起马克,我想起他的手在汽车的方向盘上拍击,那拍打的声音噼噼啪啪地落在唱机播放的音乐里,让那些音乐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地变得更丰富,像有了立体感。

那是一趟美好的汽车之旅,我们上山,也到过海边,夜里喝了酒,穿着内衣裤在房里跳贴身舞。那旅途最终把我带往他的住处,看到他养的两只猫,以及厅里的一套像是塑料做的电子鼓。那鼓的质感像玩具,敲击起来没什么声音。他接了电源戴上耳机,架势十足地打起鼓来。我叠着手微笑地看,觉得那鼓声还不如汽车里的敲击更让人吃惊。我又从环境里抽离了,灵魂轻飘飘地载送着我,音乐是属于他自己的。

演唱会最后请来一个在多年前离开了乐队的男歌者,据说他给早期的单音狗写过好几首代表作。这人的加入让演唱会进入高潮,人们在音乐的洋流中高举双手,像是数千个快要溺毙在音乐里的求救者。“单音狗”近乎着魔,鼓手的动作越来越大,吉他手的腰往后仰,像是与空中的高音拔河。彼得与那归来者声嘶力竭地喊“在一起,在一起!”我还听到诸如“爱”,“生命”和“离别”之类的单词。每一个词都像魔咒,周围的人舞动身体,疯狂地跟着喊起来,在一起!在一起!那是个不难发音的德语单词,我小声地跟着念,zusammen,zusammen,感觉很不对劲,因我不具备历史,便像是一把胡琴硬要奏出钢琴的声音。于是我尴尬地噤声,有点不知所措地凝望着聚光之处。在群情最汹涌的时候,有一双手从背后轻轻地搭上我的双臂,我感觉像空中落下来两只鸽子,停在一块顽石上。这双手微微摇晃我,我没有拒绝,觉得身体从臂部开始慢慢变得柔软,绷紧的腰背逐渐放松。我闭上眼睛,感觉音乐和时间在周围流动。想象自己是水草,遂成为水草。

我的灵魂,我把她取名艾丽斯。这些年她已成长,她如此强大。我顽固而坚守,成了一台大提琴,被我的灵魂演奏。我们的音乐飘到哪里,那里就被消音。你听,那是无伴奏曲。我们的音乐飘到哪里,那里就被犁出一片空寂。我是我自己的世界。别人的世界和岁月如鱼穿梭,穿过我,我的耳朵。我的身体如水草般款款摇曳。想起马克。我们在潮湿的空气中黏腻的舞蹈,他人的音乐。想起月台上的流动。先传给手指再印到窗玻璃上的吻。唇的冷,指印的悲凉。伊娃湛蓝色的清澈见底的眼眸。

把手搭在我臂上的人往我靠拢。因为站的位置比我高了一阶,他的胸膛贴上我的后脑。我不知道自己听到的剧烈敲打是心跳抑或是鼓音。我觉得头皮有点异样,像是他居高临下,吻了我的头发。像是爱怜,又像祝福。我始终没有回身,害怕回过身去会面对一片白茫茫的所有事情都冻结了的世界;害怕看见房东加布里埃尔先生的眼睛。老先生会冷冷地说:“跑来这儿干吗呢?这儿没有你要找的东西。”

伊 娃

不是风雨的事,不是因为院子里有一棵树被狂风推倒,一旁的晾衣架被拖累,不是。这是个奇特的日子。

捡到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们这些人,不是这个粗糙的时代所能够善待的。”

我所在的地方下大雨了。下雨也不奇怪,这几年的气候反常,节气紊乱,不寻常已作常态。春似有若无,冬季不寻常地拖拖拉拉,如此下去,这夏天若是六月降雪,似乎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可今天终究不同,今天是男人的生日,我居然记起来(以往和他在一起,我却一再忘却与错过),而且我捡到这样一张字条。

字条是用德文写的,写的人说我们这些人。你能感觉出来一种绝望的意思吗?德文的语法够精细了,但这句子里看不出来“我们”是什么人,“我们”是一个没有性别的词汇。我们是谁?多少人?可读这句子的时候,我脑海里荡漾的是伊娃的面孔,像一张照片潜在水光之中。她对我笑呢。这多像她的口吻,我记起来她曾经多次在言语中如此植入句子:“像我们这种人……”

粗糙的时代里,我们这些人。

这日子,在睁开眼睛以前它就开始了。因为睡得不稳,梦都搁浅,便听到另一边床上的声息。我睁开眼睛,恩诺背向我,光着身子坐在床沿。他弯下腰,手肘抵在膝盖上,两掌支着额头,一副老无所依而且头痛欲裂的姿态。外面幽微的晨光勉力穿过半合的百叶帘,房里一片昏昧。恩诺那边的床头灯微亮,半室靡及,他背上点点滴滴的全是岁月的锈迹,像秀拉点描的人形。

昨夜我们争吵过了,但我们总是会和好的。即便是这么一副老机器,这世上独我一人知道该怎么在这残躯里一点一滴地拧出剩余的爱情来。每次我们大鸣大放地吵闹过了再僵硬地躺在一张床上(男左女右,有一条半失明的雄狗半夜里会蹿上来躺在我们之间),我都会一再做着那些冻结了许久,无数次解冻后再无数次冷藏的梦。几乎每一次我于睡梦中醒来,都会看见他捂着胸口,额上汗珠密布,做出像是心脏病猝发的样子,仿佛他刚于梦魇中脱逃。他瞥我一眼,咬牙切齿地说:“就你,就你知道该怎么折磨我。”

我怀疑我们把一个僵冷的噩梦切成两半了,每一晚我们都在默默啮啃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日子很长,六月还没过去呢。我已经把意识里的时钟调整过来,切换到恩诺的时间模式。乡间生活有它自己的光阴流转,跟人们走路的步伐有关。比起以往我所到过的任何地方,这儿的时间像一块最好的卫生棉,吸收力最强,运行得最慢。而这房子,因为恩诺的年龄,因着房里囤积的许多旧物,时光更好像堵塞住了。我凝视它,就像凝视着浴缸里排不出去的水与泡泡,让人感到忍无可忍。客厅里放着大大小小的钟,沙发旁边的木头大座钟久未上发条(上发条可能也没有用了),电视机后面的架子上有两个旧时钟徒具摆设作用,还有餐桌那边的柜子里,墙上,所有的钟都像所有的禽鸟选美赛颁给的锦旗一样,毫无意义。有一次我发现恩诺的计算机显示的时间也不对位,并且调整不了,你不知它是走快了抑或慢了,总指示着这世界上的另一个时区。

我只能相信自己的手机。我给它加密上锁,里面设置好几个时钟,德国,英国,马来西亚。我甚至不能相信天色和太阳,毕竟这儿不是赤道,日光的角度随季节变幻,凭日影计算时间的方式过于复杂。像这样的天,谁想到夏日能如此晦冥,天晓得这是什么时候?

也许是因为日子过得太缓慢了,像我这般慢热的人,如一根湿柴,才会有那么多时间和兴致去煽起自己的焦虑。我察觉自己变得越来越暴躁。真不敢置信,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去凌虐别人也残害自己。这是在以往的关系中从未有过的事。昨晚在那僵直的睡姿中,狗在我们之间,像一叠沙包似的把床划分成两个战壕。我梦到一个为失眠所煎熬的自己,黑眼圈,捧着一杯啜不完的咖啡坐在窗前。明明是这儿的窗,外头却是别处的风景。梦中的我深知自己正在等待,而等待之物事始终幽蔽未明。是等天启吗?等着神借由一声叹息告诉我,孤独的可耻以及人们爱与不爱终究是件微不足道的事。

有时候狗会在我们之间打鼾或放一个很臭很长的屁。没有人把那误解成叹息。恩诺也许会随便嘀咕一句什么。你这臭狗!那样也好,我会在被窝里轻声笑起来。

笑也没用。恩诺心胸狭窄,他是一个男人,老人,更是一个日耳曼人,这房子的主人,对尊荣受损之事不容易释怀。但我仍然深信我们会和好。日子再无波澜,仍不乏让我们相视一笑的契机。而无论如何,他照旧摸黑到浴室里梳洗,咳嗽,穿上标准的白背心与内裤,再套上工作服,坐到计算机前查看邮箱,浏览交友网站上东亚女人搔首弄姿的彩照与加纳女人的自我介绍,再走到楼下去准备早餐。两只猫前后脚从小门洞钻出去,狗则慵懒地匍匐在梯阶上。我转过身背向洞开的房门,在被窝里蜷缩成胚胎的样式。要睡得很沉,梦潜入很深,到某个点了,伊娃才会于暗中如光浮现。她在背后抱我,脸贴上我的脖颈,手掌轻抚我紧握的拳头。“放松,放轻松。你太紧绷了。”她嘘声叮咛,朝我的耳背吁气。我感到浑身酥麻,身体里湿漉漉,像有脏器经过子宫不断从阴道口滑出。我感觉到我的虚空。伊娃总是在掏空我,她总是让我感知如此活着的不足。“不是的,伊娃。”我像鱼那样咕噜咕噜吐着气泡说话。

“有人对我说了你的灵与肉如此和谐。”

我终得起床来,在猫狗环伺之下,与恩诺吃一顿缄默的早餐(裸麦面包,牛油,果酱,红茶,晨间新闻),再赶到镇上的火车站乘搭七点二十分到城里的列车,然后转乘巴士到学校。那时已看得见乌云压境,任谁都知道有一场暴雨在云后蠢蠢欲动。我在巴士上默默数算自己到这地方来有多久了,忽然记起今日是家乡那男人的生日。真难得。我掏出手机来给他发简讯。生日快乐!祝你有个美好的日子。句子里的惊叹号原本是个句号,在简讯发出去之前,我忽然回头把句号删去,改以惊叹号替代。其实我不习惯它,它让那句子看起来矫情,逾越了我向来的调子,并且有点冒犯了我自己。但我想男人对这些不至于如此敏感,我希望他会感觉那是一种活泼,或至少是轻松的语调。

我希望那惊叹号能引导男人的想象,让他以为我是快乐的。在远方,过着我想要的生活。

下车之前,我在座位上发现那字条。是一张细长的淡黄色便条纸,被两度对折。我打开它,看见里面用蓝色圆珠笔写的字。我们这些人。粗糙的时代。我对这莫名其妙的句子有一种认同感,因而自作多情地认为冥冥之中有个指示者将它留给我。我把字条放到口袋里,下车后一路走到学校。我在心里把这句子译作英语,那真像伊娃的口吻。她不正是那种人,愤世嫉俗却无可奈何?

上课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振动起来。是男人回复的简讯。“谢谢!这个生日对我有特别的意义,我遇上喜欢的人了,你会祝福我吗?”

会的。我祝福你们。

其实我怔忡了许久。小休时我步行到学校后面的小咖啡馆买拿铁和咸味可颂,脑壳里还黏附着那简讯里的句子。惊叹号和问号摇摇欲坠。我使劲甩开它们。结账的时候,我从口袋里抓出钱来,那捡来的字条夹在里头。我们。

我想,伊娃真好。起码她不会发来那样的简讯,用故作活泼的语态向我讨要祝福。伊娃对语言并不敏感,她不像我或者恩诺,或者以前那个喜欢在电邮中写诗的马克。她不像我们这些人,对语法和措辞有着执拗的意志,但她是女人,她知道无论怎样调动或改变语句中的标点符号,都消解不了这事情的矫情与凶暴。

好些年过去了,所有活在往事中的人在我的记忆里逐一冻结,大多都只剩下单薄如照片的,凝结的瞬间。即便是年轻时曾经共同生活了许多年的男人,我能记起来的也都零零碎碎,非常有限。伊娃倒是比较鲜活的一个,我只要想起她就能在脑中打捞起一串串的许多连贯的影像,而事实上我们真正相处的日子只有区区七天,根本来不及经历什么。

就七天吧,上帝创造了世界。

那七天我说了很多话,几乎滔滔不绝,说出来才发现自己隐藏了那么多的故事。许多我以为自己已然忘却的,像童年的艰苦,家庭的不幸,对父亲的怀恨以及对家乡那男人的愧疚,我都借着醉意一一吐露。伊娃的眼睛直视我,她的额头贴上来,蓝色的眼珠深邃如海,瞳孔像两尾鲸鱼沉睡在海底。“别哭,放松。”她拥抱我,像一个巨浪迎面罩下。那一晚上我都梦见海洋,梦里知道自己是一尾海豚,在一部漫长的海底生态纪录片里无休止地泅泳。那梦太平静了,我得挣扎许久才能跳出来,要费很大的劲才终于睁开眼睛。我看见伊娃侧卧在我身旁,眼睛盛载了无法形容的清澈与湛蓝;嘴角也不上扬,但我感知到面容底下的微笑。阳光从我身后的纱窗漫入,静寂之极,如发光的水,挟带无形之鱼,无声地淹没我们。

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有两个不相称的灵魂。每一个我都向伊娃探过手去,她伸手迎合。所有的手指自然地开合,如鱼之交尾,静静地把手掌扣在一起,再把两个身体拉近。我们接吻,温柔而充满耐性,于我,犹如初生的生灵对世界进行探索。阳光是一海洋的温水。我用上所有的感官,始终睁开着眼睛。我想,这世上总有一个高度能看到水中的两尾鲸鱼渺小如两个逗号。

那时我们在明亮的港口城市。说不清是夏日抑或初秋,反正海洋与阳光总是分不开的。那不像以前在英国小镇,雨把季节的界限抹去。多少个周末傍晚我冒着小雨,从后门走进镇上的“天鹅”小酒馆用餐。伊娃是酒馆少东的未婚妻,两人都在吧台忙碌。要去过很多次,直至快要离开英国了,才有人对我说,吧台那蓝眼珠的以色列女孩目光总是紧随着我。他们怂恿我走过去。在灯光昏暗而人影幢幢的小酒馆里,我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到《圣经》所记载的族裔,亚伯拉罕⒂ 的后人面前,点了半品脱啤酒。女孩手忙脚乱,放下手上的工作给我倒了一杯一品脱的,又慌张地只收我半品脱的钱。

我从来没有忘记那一种浓度的暧昧色彩,那种气味,酒和雨混在一起。以后再去,我都禁不住往吧台看,偶尔碰上她也弯弯曲曲地追寻过来的眼光。我们相顾一笑,在各自的异乡,两个可望不可及的人。我没有当真,但我竟喜欢那距离本身,那是个已被心灵逾越的空间,仿佛也能算是偷情,仅仅目光交缠便已厮磨。

也总有个角度,我们能将两个逗点看成两尾巨鲸。

然后我离开了那个终日下雨的小镇。走的前一天,我在露天市场那边的教堂里碰见正在教导瑜伽的以色列女孩。隔着窗玻璃,音乐喃喃,东方情调,如一卷漫长的佛偈。我在窗外驻足,直至她看见我,像是迟疑良久,终自一个怪异的折叠动作中缓缓地解开自己。在我看来,那些不可思议的动作配上她精致的轮廓和平静的神态,多么像是被恶童随意扭曲了手足的玩偶,静静地躲在墙角自我修复。

我们站在窗前聊了一阵,我告诉她翌日我就要离开了。她听后愣了一下,半晌想不出该说什么。我记得她摊开手心,让我用圆珠笔把电邮地址写在她掌上。当时我以为这动作毫无意义,这本来不是一个公平的游戏,这只是个恶作剧。伊娃,在同一个玩偶上,我们是两个右臂。

以后是许多的经历与游走,像平面图上两条拐弯抹角总是碰不上的线。我在不同的地方收到伊娃发来的电邮,告诉我小镇上的日子以及她家乡的人事。我回复她,告知她父亲亡故,我与男人离婚,一条养了十多年的狗之猝逝,母亲的骨骼疏松症与膝盖的手术,妹妹的流产与再孕,侄女的诞生,还有我与浪荡子马克的相会与分手。时间像一条湍急的河流,我载浮载沉地流落到德国乡间,寻寻觅觅,找到一个角落将自己暂时遗弃,再从一个严重扭曲的动作中挣脱,慢慢松解开来,修复自己。

两地隔得不远,伊娃很快来了。那是学校假期,我们约在北部的港口城市见面。我坐了几个小时的火车,去到旅馆已是下午。柜台的服务员给了我房间的钥匙,告诉我,“伊娃·玛根小姐已经到了。”不知怎么我忽然踌躇起来,才感到事情的怪异,不想走到房间里,甚至想要跳上出租车回到火车站。我在接待处的沙发上呆坐一阵,之后再走到旅馆外头,越过马路,沿着对面公园的人行道缓缓走了一圈。我找了一张长椅坐下,旁边另一张长椅上躺了个醉汉模样的人,头脸斑斑青紫,嘴角流血,手背还有擦伤似的血痕。不久后另有两个衣着邋遢的男人从公园的另一头走来,他们把醉汉弄醒,又在他怀里搜出半瓶伏特加,三个人叽里咕噜地说了些我听不懂的话。这时候我的手机响起,是伊娃打来的电话。“别盯着那些俄罗斯人了。上来吧。”

我回身,旅馆在我后头,隔了一条马路。我的目光晃了晃,三楼一个小阳台上,伊娃凭栏站着,手机还贴在耳朵上,脸上浅浅漾开一朵浪花。我们好几年没见面,她把头发剪短,看起来成熟了不少,那脸,举手投足,再没有一丝青涩的味道。

我们有七天时间。七天里我们疯了似的接吻与拥抱。我们在床上,在街头,在小酒馆里,欧洲杯球赛在直播中;在咖啡馆外阳光最茂盛的座位上;在酒醉中彼此搀扶着走到房间的途中,打开房门以前,关上房门以后。在那小小的阳台,在沙发上;在流泪的时候,微笑的时候,有音乐的时候,静默的时候。我们只有七天。七天,我们这些人。创世,然后任其毁灭。

我们交换了许多故事。能说的都说了,没有说的,是因为除了母语不足于表达。我把房东加布里埃尔先生的牛脾气和古怪行径告诉伊娃,还有他少年时怎样被军医父亲逼着亲手宰杀他养的宠物,一只兔子。他恨死他的父亲了。“那个纳粹余孽!”他一边说一边给裸麦面包抹上薄薄的牛油和厚厚的果酱。加布里埃尔先生把每天的早餐弄得像宗教仪式,他做得很仔细,接近庄重,不仅牛油和果酱的质量要好,分量要拿捏得当,就连涂抹的手法和方式也蕴含学问,必须一丝不苟,而且还得配上两杯香草味道的热茶。不管有没有道理,终是日积月累地有了规矩。

伊娃则告诉我以前服兵役时擦枪走火伤了人的憾事,还有十七岁那一年,她与单身的母亲分享一个年轻的情人。

“星期六他是我的,星期天我去上学,我们在路口吻别,之后他会溜回来找我的母亲。”她笑。那微笑如浅浅的潮汐,漫上来,退下去。“他们以为我不知道。”

嘘。够了,什么都别说。我们在浴缸里泡着水听歌。《有名的蓝雨衣》⒃ ,卢斯·迪福哑着嗓子唱起来,既像男声也像女声,像两个长大了仍然伤心的孩子在数落一个永远长不大的父亲。

上次我看见你,你看来苍老了许多,

你那有名的蓝雨衣,肩膀那里裂开了。

“我告诉过你吗?”我说。最初我与马克相识,在他的住所看到一套电子鼓与一对虎纹猫。那是一对猫兄弟,小的很黏人,大的擅猎捕,嗜食雀鸟,对谁都不亲近。后来马克约满离境,走的前一日把猫送人,说好兄弟俩必须在一起,但送出去的那一天,大的那一只临上车时机警逃脱,夜里归来,像意识到分离,竟缱绻起来,第一次蜷伏在主人的腿上睡觉。那晚上我在场,看见马克摘下眼镜,怔怔地凝视猫,像要看穿它的梦境。

在这里,每个晚上我都看见房东先生昏睡在电视机前(他总等不及电视里的谋杀案被侦破,永远不知道谁是凶手),也有一只猫盘成一坨伏在他潮起潮落的肚皮上。我总觉得猫在笑,它分明有梦。

“那两只猫就分开了?”伊娃拨弄我的头发,说话的声音里有啤酒的味道。

“人也一样。”我闭上眼,感受那些凉凉的指头。

我记得有一晚是那样的:我和伊娃从码头那边走回来,先在路上的一家葡萄牙餐馆用过晚餐,喝了一瓶红酒,再走过斜雨纷纷的长街,回到旅馆。秋天骤然开场,雨是个序曲,我觉得浑身发冷。伊娃说你的手怎么冷得像冰块。她搓揉我的手,吻我的每一根手指,把它们揣在怀中,仿佛那是一只被雨打湿了翅膀的小鸟。忽然我感到心酸极了,眼泪不听使唤地汩汩流下,怎么止也止不住。

伊娃。真的,与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自己非常脆弱,也非常,非常美丽。

“你别管我。”我把手抽回来,背过身,躺在沙发上莫名所以地哭了一阵。凌晨时醒来才知道自己曾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身上盖着从床上挪来的被子。伊娃搬了一张椅子坐在阳台那里,雕像似的,沉静的脸上透着月亮的光辉,像是千百年前已经在那里了。我挣脱那一床被子,走过去,把她快要被月光消融的头脸搂到怀中。夜里街上一片阒寥,那个终日昏昏的俄罗斯流浪汉不知从哪里找 我们这些人,终非这个粗糙的时代所能善待。

翌日中午我们去到火车站,在通往月台的阶梯上站了四十分钟,用许多拥吻堵住一切道别的言语。能说的我们都说了,不能说的,无非海市蜃楼,我们各自的母语也无法抵达。我的火车先到,我吻了她,嘱她别跟上来,我会走到月台去找到我的车厢,直接上车。“听好,我不会回头。”伊娃抿着嘴没有回答,眼睛深处的鲸鱼抖了抖身子。我挽起行李走下月台,头也不回地循着一节一节的车厢一路行去。月台上人来人往,我故意把路走得弯弯曲曲,想象自己已经被掩埋了。终于寻着我的车厢,我停下脚步,深深吸入一口气,几乎得使尽全力登上火车。

车厢里没几个人,有一家四口模样的人尾随我上车,坐在过道另一边的座位上兴奋地谈话。我安置好行李,坐下来,觉得身体里空落落的,像是里头的脏器,心,肝,胃……都氧化了一点一点地随着呼吸排出去。只有脑袋里一片拥塞,思绪和记忆都凝结在那里,如一池混凝土,我搅动不了。我待了好一阵才掏出手机来查看,收件箱里没有新的讯息。这又让我怔忡了一会,想着该给她发个简讯,却不晓得该说什么,唯有盯着手机屏幕,看它自动熄去。

火车要开了,我听到自动门合上的声音。这时候有人碰了碰我的肩膀,我抬头,对面那一家四口中的男士有点气急地示意我望向窗外。伊娃在那里,脸凑到窗前,目光穿透一切。车厢内幽暗,月台上敞亮,流动中的人们形成动态的线条与色块,而她苍白的面孔古老犹如大理石雕。我没有走前去,她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地相互凝视。在火车稍微动起来以后,她吻了一下右手食指,再用那指头点触窗玻璃,就像她在上面印了指纹,画了个押。

我知道我们不会再见面了。过去七天里我们谈了那么多话,对“将来”却只字未提。我知道“将来”是一个可能存在的时空,然而那里没有“我们”。

回去的路比来时漫长。我闭上眼睛假寐,在车上剪辑自己的记忆,那许多干干净净的性爱与相濡以沫的吻。有一个四肢被胡乱安装的洋娃娃出现在各种场景里,它睁大着眼睛,始终无法在错误的装置中还原自己。

不久以后的冬天,有一个早上我与恩诺一起遛狗,在轨道那里的边沟上看见一只被火车辗死的野狍。它也有这样无辜的眼睛,不相信故事就停在这里。我们与狗围上去,各怀心事地在它的眼里看见自己。恩诺居高临下,对那死不瞑目的野狍嘀嘀咕咕。

“跑来这儿干吗呢?这儿没有你要找的东西。”

下课以后我走去公车站,先到市场那里的烘焙店买了糖霜面包与巧克力蛋糕,出来正好赶上二号公交车。在火车站大厅,有一个肤色黧黑衣着光鲜,看来像亚裔的妇人上前来向我讨钱买车票。我迟疑了一下,用刻意挤压过而显得僵硬的德语对她说,抱歉,我听不懂德语。那妇人一愣,马上改用英语复述她的要求。“五欧元就够了,我就能回家了。”她甚至没用“拜托”这个词呢,而不管怎样,“回家”是一个叫人于心不忍的说法,而且我也实在无法再装着听不懂英语。我掏出一把硬币来给了她,她说谢谢,并把夹在硬币里的字条捡出来。

“这个不要了?”

我看了一眼,摇摇头。

那路上我掏出手机来,通知恩诺:“在火车上,十九分钟。”之后顺便再读一遍男人的简讯。这是他头一回向我讨要祝福,用一个问号去垂钓一个应许。多么简练的语言,不无心机,却朴实干净。真不枉我们分开以后每年两三回吧,拣些能记得起的节日互通讯息,温习问候语和祝福语的应用,并且一再调整语调中隐含的距离。面对这样的语言,我只能简洁应对,既响应它,也抵抗它,不让它把我卷入平庸,卷入嫉妒、张狂、发怒;不让它把我扔到语言的死海之中。

十九分钟后火车到站,我步下火车,看见恩诺的车子已停在路旁。车里的他两手抓住方向盘,身子前倾,眼睛睁得好大,目光炯炯。我看过他的一张老照片,那时他是个年轻的赛车手,坐在翻了两个筋斗后瘪了一个轮子的甲虫车里,也是这般的姿态神情。不相信故事就停在这里。

我们没说话,却终是会和好的。回家之前,我们顺路到镇上的超市采买,看到他把两个苍蝇拍放到购物车里。结账的时候,他与坐在柜台里的胖女孩调笑,说家里有个中国女人击杀了成千只德国苍蝇,“牺牲了好几个中国制造的苍蝇拍。”我听到对话与笑声里夹着几个惊叹号。然后我们在外面的停车场合力把一车杂货放到车子后厢。滴滴答答,乌云快压到我们头上了,风雨开始弹奏。上车前我抬头,天上云层滚滚,雪崩似的在空中翻涌。

下午我泡了咖啡,把餐桌准备好,大雨已倾盆而下,窗外的景致被灰黑色的雨帘遮蔽。我到车库里把恩诺唤来,夜像是提前降临,我们亮着餐桌上的吊灯,在那灯罩圈起的光晕里静静地享用下午茶。两条狗守在我脚下,有一只猫坐在我身后那柜子上的许多奖杯之间,另外一只在二楼的栏杆上俯瞰。我与恩诺不知怎么就聊起来了,似乎是我先提起雨,说着说着便撩起恩诺那余烬未灭的往事。他的童年必然与父亲有关,那是他此生见过的最严厉可畏的人了。多少次他陪父亲雨夜出诊,看他为了掩饰他的瘸腿,走起路来总是步履很急,脚步声一轻一重,踏在雨湿的路上发出铁蹄般的声音。(我听过了,恩诺,这些你都对我说过了。你说,你提着一个装了诊具、药棉、针筒、双氧水和许多救急药物的皮箱,一直不近不远地紧跟着那湿漉漉的背影。)

那激越的风雨一直演奏到傍晚,终把院子里的一棵老树卷倒,再把一旁那张开来像雨伞骨架和蛛网似的晾衣架压坏,挡住了通往鸡寮的小径。恩诺找来一个农庄朋友帮忙,用电锯给倒下的树干截枝,总算把被掩埋的路给清理出来。他们在干活的时候,我在厨房里准备晚餐,做恩诺和这镇上所有人都喜欢吃的糖醋排骨,也用刚买回来的苍蝇拍追杀苍蝇。忽然想起很久以前我在老家也给男人做异域情趣的晚餐,那时连东北饺子都叫异国风味。我想了想,老家那里已是凌晨时分,男人又过了一个生日。

晚饭后恩诺两肘抵住桌面,双掌在面前互扣,出神地盯着桌面中央用马赛克拼的六角形花卉图看了一阵。我知道他准备要和好了,认真地和好,这对他来说是多么艰难的事。他问我什么时候去英国。“我得把车库这里的事情处理好,还有那些鸡,还有狗和猫,都得请朋友帮忙照料。”我凝视他,观看他脸上认真无比的表情,仿佛他说的是要割舍这里的一切跟我走。而他是个老人了,他的“一切”是一个非常庞杂的词,有猫狗鸡鸭,有院子里的醋栗,葡萄,苹果和黑莓,有阁楼储物间里放着的许多火车模型,有往事,朋友,每年和他一起共庆生日的前妻,有许多在家禽选美赛中赢回来的奖杯和锦旗,失灵的时钟,以及除了这儿以外再无别处可以重新栽植的生活模式和各种规矩。

这样的一个人,如同一棵看着老朽的树,纵已花果凋零,底下的根却错综复杂,早已盘住整片大陆。

我摇摇头。“我不去了。”

“不去?”这话不可理喻,恩诺紧扣眉头,“你不是说有个朋友要结婚,你要去参加婚礼?”

“我只是听说她要结婚了,人家也没邀请我。”

“这算什么把戏?昨晚你明明说要去参加朋友的婚礼。”

我没有应答。我有个预感,今天我们不可能和好了。我们今晚终要重蹈覆辙,披着满身泥泞,在抵达岸上的时候,再度揪着彼此陷入昨晚的泥沼。怎么会这么难,怎么我们会如此狼狈呢?我盯着他,看他怎样盯着我,把我放到他的时间模式里,就像把我放到他的显微镜之下。我被他的时间精细地剖开,他把我脑子里的每一颗螺丝和每一圈齿轮拆卸下来,他以为他懂我,就像他懂得一辆车子。

“我看,你是不想我这老头子和你一起去。”

我说不出所以然来。这分明只是个寻常日子。在它原有的套路之中,时间不多不少,终是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洗过澡,打开计算机,在邮箱里搜寻伊娃上次给我发的邮件。那时候有一台马航的波音机在由吉隆坡飞往北京,在它的航道中莫名其妙地“消失”了。那是自港口城市一别后,我第一次收到伊娃的信。

告诉我,你不在那飞机上。

也许我该给她写一封信,或许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些祝贺的话,但每一个词打上去了都显得自虐和矫情。我想过学马克那样写些拐弯抹角的诗,或抄写一些歌词,譬如那一首《有名的蓝雨衣》。但我明白这会被伊娃一眼看穿,她从来不玩这些文字游戏,便不受文字的煽动和诱惑。我知道在我们之间,语言早失去意义,能说的都说了,其他的都只会流于拙劣,都只是巧言令色的伎俩。我只有在心里再念一遍。会的,我祝福你们。

这仲夏夜因为一场不寻常的雨而有点凉意,院里的池子冒出高高低低的蛙鸣。我钻进被窝里,梦中仍然清楚听到成千上万只青蛙此起彼落地呼喊伊娃。这是一个温热的梦,我梦见自己被黄蜂在后颈叮了一下。我抬起头,四顾无人,也不知该不该哭,只是一手捂住痛处,跌坐在草地上凝视那些晾晒着的被单和衣裳。阳光把日子浸透,风猎猎作响,仿佛等了很久,直至脑子里有什么咕嘟咕嘟地沸腾,两眼像是给加了一片深青色的滤镜。我忽然感到害怕,挣扎着要站起来,却觉得地下有一股力量在拉扯,不让我离开。于是我张开喉咙,却是等了一阵才听到自己发出的咕哝,它那么怪异,隔着一层时空,像是哭嚎,又像某种禽类在求偶。

伊娃。

伊娃。

那也许不完全是梦。我听见恩诺走上楼来的声响,听到浴室里流水的声音。那时我在梦中看见的世界是一张深青色的负片,光差很强,有一双手拨开在风中霍霍张扬的被单。夏日。飞舞者的夏日。生者的。脸的局部。手的局部。眼睛的全部。惊讶的倾斜度。世界是羞涩的落日,被静谧的青色深喉迅速咽下。

恩诺爬上床来,钻进被窝,向我欺近,赤裸的胸膛贴上我的背脊。我感觉到了,这粗糙的时代。他抱着我,笨拙得近乎粗暴地在我的身上摸索,像是他把手探入一台机器里寻找一颗想象中的螺丝。他的胡子扎上我的脖颈,把我从搁浅的梦中扎醒,那里面的人们如泥牛入海,景如尘埃在光中逸散。我睁开眼睛,我知道他准备要和好了,认真地和好。房里只亮着他那一边的床头灯,光是失衡的。一条半失明的狗跳上床来,试图在两副躯体之间刨出它的位置,不果,唯有讪讪地兜到恩诺腾出来的半张空床。不一会,另一条狗也被它招引过来,再后来是一只猫轻轻地一跃而上,落足在我们晃晃荡荡的被窝。

这可真像挪亚方舟。我咬着牙,任由我的灵魂与恩诺一起弹奏我的身体。恩诺用手指探测,像是在搜索失落的什么,或是他相信我的体内有一个神秘的开关。我迎合他,让他尝试把一切归位。我们的床嘎嘎作响,床上的猫狗有些不安,院子里的鸡也似有所觉,母鸡嘈作一团。蛙鸣更响了,但我们不管。反正世界已被毁灭,方向已经没有意义了。以后我们就只剩下这些,仅可容身的,一座漂流的小岛,以及我们七除八扣后仍然非常拥堵的一切。

一定是那条半失明的老狗,正当我们和好的时候,它在床的另一边放了一个很臭很长的屁。恩诺喘着气,什么也没说,我试着忍耐,却终于忍不住在被窝里咯咯笑了起来。

选自《花城》2016年第3期

原刊责编 陈崇正

本刊责编 孟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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