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听知觉的认知性研究
2016-05-14许妍
许妍
【摘要】音乐听知觉的能力,是人们对音乐的一种整体知觉感觉。培养、建立音乐听知觉是获得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前提,是从事一切音乐实践活动的基本基础。对音乐听知觉的认知性研究,为听者深刻全面地解读音乐作品起着深刻的推进作用。
【关键词】音乐听知觉;认知性;具象性;思维性;审美维度
音乐家们创作音乐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他们所运用的最基本的创作原料,始终脱离不了能够形成各种旋律、和声和节奏的所有乐音。在乐音多样化的组合中,无论是合乎理性的呈现,还是背离原理、反自然的表达,都是可以单纯直观地被听觉所感受,无需一些所谓的逻辑概念作为其审核的标准。音乐听知觉是在一般感知觉的土壤上成长起来的,人们按照自己的美感观念将它赋予韵律化。通常可表现为:日常生活中的对话、感叹等的音调;不同的音高之间的特殊关系;不同的长短时值之间存在的一定比例;相同音色不同类别的分组,等等。
一、音乐听知觉的具象性
音乐中每一瞬间所散发出的音响,包括了大量的可“读”信息。有如:1、音色层次的划分;2、旋律主干音与装饰音的区别;3、在休止符中感受到逻辑重音的存在;4、旋律中动机、乐节、乐句和乐段的分解及它们之间的关系;5、作品中和声和织体的安排;6、作品的配器;等等。音乐家还会把日常生活的音响,通过艺术感知觉的技巧转变为音乐音响,同时还会借以运用不同乐器的音色来模拟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声响。这些所有的声音信息与旋律感知觉、节奏感知觉、调式感知觉、和声感知觉紧密相连,并且共同构筑了音乐听知觉的能力。
各种音乐材料以其丰富且极具可塑性的魅力浸透于音乐家的创造力之中,它们易于接受音乐家的任何思想,通过音乐家极具幻想力的自由创造活动而产生。我们在乐谱上会看见一些由乐音构成的各式曲线(旋律线条)相互呼应,相互追逐。这些线条可以从微小的转折上升到紧张的高度,然后突然下降,随后伸展开来,再次回缩收起……这些平静与紧张状态之间的巧妙交替令观者不断地为之惊讶,而当其中一个个音符化为音响的瞬间,不同音响间时而和谐与对抗、时而追逐与遇合、时而飞跃与消逝,为人们的听觉世界展现出了一个变化无穷的美妙世界。
所有音乐要素之间的紧密联系与彼此间的亲和力都基于一些隐性潜在地法则,它们不仅无形地主宰着节奏、旋律及和声,同时也无形地要求着人类的音乐必须遵循它们,一切违反这些法则的结合都显得有违真理。
二、音乐听知觉中的深层思维性
思维是人脑对于物质存在的反映状态,它以人们所知觉认识到的自然物质为依据,建立起要反映的思想内容。人的知觉是一个整体,是一个记录的、反射的、反应的机体,是一个有感觉、有思维、有行动的机体。在人类的音乐听知觉能力中,敏感地感应音乐音响所传达的信息是极为重要的。含有音乐符号的音响只要一进入人类的听觉器官,便会立刻被音乐听知觉过滤处理所接受到的音响信息,由主管这一功能的大脑皮层, 根据储有过去欣赏音乐的积累, 对新接收到的信息进行整理重组。这种敏锐的音乐直觉能力, 常人多以“音乐感觉”予以概括,这样的描述显然是局限的。从专业的角度分析这种音乐直觉能力则是一种全方位的知觉能力,即对个别音响的辨识能力和对音乐音响的组织、感受能力由表层解构到深层结构的全面解读(辨听音高、音色与协和感,对音乐形式与结构感的感知,由和声听觉、节奏感、旋律听觉一系列的知觉综合建构的音响基本秩序)。
赋有严密、条理、高组织的思维创造力,是音乐作品中贯穿始终的活跃分子。无限丰富的创造性思维在把感官印象加以艺术的塑性的同时,不断地展现着蕴藏其中深刻的情感活动和思想内涵。音乐家在创作音乐的过程中,他们的音乐思维和造型活动无形地被建筑于一定程度的自然物质和社会运动的规律基础之上,这些规律是他们早已谙熟并始终为之服务的。音乐家们永远是以有组织、有造型的思维进行创作,他们不断梳理、结合、平衡、发展、创造着各种音乐要素间的亲密关系,他们运用创作思维提炼并制约着人类强烈情感的宣泄。
在音乐中,那些完全没有加以制约的,粗糙且没有通过思维支配的情感,可以说是毫无意义的。音乐是人类精神的表现,它跟人类的参与的所有活动,跟同时代的文学、艺术、科学、社会的发展,跟作曲家者自身的阅历、学识都有着密切的联系。音乐本体中所蕴藏着的思想造型,是通过人的意志和思维进入行动组织,并逐渐把它塑造为一个有计划建立起来的艺术秩序。音乐的创作不是简单地重现已有的内容和模式,在音乐家高度的艺术造型思维过程中,他们以无穷变化的社会现实为基础,不断创造诞生出新的构思和内容。
三、音乐听知觉的情感维度
音乐的语言,无法单纯的靠“说”就来表达情感语言,它比一般的语言更加深刻,比文字更加动人。作为一种最直接的情感活动形式,音乐能使听者的心灵得到提升,给人一种精神的慰藉和心灵的共鸣。作曲家常常借助旋律、节奏、音色等诸多音乐要素予以传递音乐作品中所包含的情感内容,这些情感承载着种种对生活的真实感受。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在《美学》中说到:“在这个领域里音乐扩充到能表现一切各不相同的特殊感情,灵魂中的一切深浅不同的欢乐、喜悦、谐趣、轻浮、人性和兴高采烈;一切深浅不同的焦躁、烦恼、忧愁、哀伤、痛苦和惆怅等,乃至敬畏崇拜和爱之类的情绪都属于音乐所表现的特殊领域。”
真实地感受音乐中的情感传递需要善于运用听觉的思辨性,这种能力是要建立在大量聆听的基础之上,在反复聆听的过程中,逐渐地体会音乐作品中每一处的细腻变化。音乐听知觉是人们对音乐美的一种真实感受和体验,它在展示听者审美能力的方法和形式上具有极其独特的魅力,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唤起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
人类的情感是丰富多彩的,并且有着不同程度的情感表现方式,极具个性。个性也可称为人格,反映一个人整体的精神面貌,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当人受到的文化环境不同,就产生了不同的审美认知和审美习惯,展现出不同的审美特征。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不同派别的音乐作品因为音乐要素间完全不同的安排,其间蕴含的音乐“美”和它所要传递表达的情感信息都有各自的独特性。在音乐作品中,音乐家把他所感受到的社会生活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所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向人们展现出来,人们通过音乐听知觉会由此得到启发从而去很好的面对和实现。当人们从一首乐曲中体会到一种欢乐的美感时,很自然地就会联想起自己曾经有过的欢乐情绪,把从乐曲中体会到的美和自己在生活中亲身经历过的体验融合起来。
聆听音乐所引起的种种强烈情感不是与生活无关的,而是和人的其他生活领域的强烈情感一致的,这可能是人在一般生活中所感受的情感反响。审美主体通过倾听音乐音响接受音乐作品从而进入审美的过程,调动起音乐经 验和生活经历,充分地投入到音乐作品的体验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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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英)柏西. 布克著 《音乐家心理学》,金士铭译,人民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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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林华著 《音乐审美与民族心理》,上海音音乐学院出版社
[5]卡尔西肖著《音乐美学》,郭长扬译,大陆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