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网络监督在行政监督中的作用
2016-05-14戴博
戴博
摘 要:网络监督的出现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社会监督,更多的人通过网络这一平台参与到行政监督中来。本文围绕网络监督展开论述,主要概括了网络监督对行政监督的作用有打破监督者“怕监督”“难监督”的局面和网络监督方式覆盖广、方式灵活等优势,分析了网络监督在行政监督体系中存在监督不规范、事后性和缺乏法律保障的问题,并归纳了解决网络监督存在的问题的方法,同时也提出了完善行政监督体系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行政监督 网络监督 网民
行政监督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和有效行政以及推动行政机关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重要保障机制,是行政监督主体依照法律法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的严格、全面、系统的监督。我国的行政监督由行政组织的外部监督和行政组织的内部自我监督组合而成。其中,外部监督是指自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政党组织、司法机关、社会监督等。内部监督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如监察和审计机关的监督;二是非专职监督机关的监督,主要有上下监督、主管监督、职能监督三种形式。
近年来,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逐渐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网络上的社会舆论渐渐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于是一种新兴的监督方式——网络监督应运而生。有学者认为,网络监督是科技发展与民主政治有机融合的结果,为改革开放的深化和人民权益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广泛的平台。
一、网络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
行政监督制度在我国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活动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其是否健全和完善,直接影响到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整体水平与效率。政府在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应负重大的责任,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接受社会的合法、合理和有效的监督。处于变革和转型期的社会主义中国,发展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同时,反腐倡廉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中国的国情对我国行政监督体系及其运行过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行政监督体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网络监督的出现即顺应了时代的发展,也慢慢成为了行政监督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网络监督冲击了传统的社会监督。随着网络上的舆论越来越活跃,交流更自由,更民主,更多的人通过网络这一平台参与到行政监督中来。
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97亿,较2011年底增加5030万人;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3.53亿,依然是拉动中国总体网民规模攀升的主要动力。由以上数据看出,网络离我们越来越近,日益改变着人们的社会和政治生活。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些权利在网络监督过程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体现。网络在行政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监督打破监督主体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缺乏自我需要监督意识的局面。通过网络监督的实行,监督者不必顾虑到自己真实身份的暴露,因为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监督主体能够畅所欲言、实话实说,不再畏惧“怕得罪人”、“怕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监督效率大为提高,监督环境因此得到净化,行政监督体系也稳定持续运行。
2.网络监督体现出平等性,让人们享有更自由、更民主的监督权利。目前我国的监督制度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比如行政监督机关虽然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但还是要受同级政府的领导,监督者置于被监督者的直接领导之下,这导致了监督权利难以行使。针对群众监督来说,群众惧怕在举报或揭发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之后遭到打击报复,于是选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来代替,群众的监督权利受到限制,有失公平。然而,网络的出现为所有人敞开了广阔、自由、民主的监督平台,让人们不再畏惧权威,手中的监督权也变得实体化、普遍化、平等化。
3.网络监督灵活便捷,成本低,覆盖面广,反应迅速。我国网民增长趋势较快,网民年龄趋势越来越小。这说明网络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相比传统的媒体监督方式,网络海量的信息和低成本让人们更愿享受网络空间的便利。人们只需通过E-mail、MSN、QQ、论坛等方式在网上传递和共享资源,就能随时随地地轻松掌握各种各样的信息。使得政府不敢小觑网络监督。
4.网络监督的出现,将政府的政策制订、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各种体制机制上的潜规则以及官员的一切言行都置于公众的审视之下,对政府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使网民通过网络了解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形成了影响力较大的网络舆论,从而促使了虚拟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同时,由于网络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不仅使腐败分子难逃法网,且有关部门或他人想替其遮掩包庇也难以得逞,因而间接促进了各级工作人员对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高。
二、网络监督的弊端分析
网络监督较传统的媒体监督的确存在不少优势,但用哲学的理念来说,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也何尝不是。就像专家学者所说,网络监督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为舆论监督带来飓风性变革的同时也暴露了其不可忽视的隐患。
(一)网络监督不规范,体现为随意性和随便性
我国当前的行政监督程序还不完善,系统内部上下级监督环节薄弱,系统外部监督作用仍不足够。网络监督虽然创新了行政监督的方式,但它依然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它的随意性和随便性。
1.网络自身的匿名性使网络环境变得尤为复杂。在网络中,网民具有普遍的匿名性,可隐去彼此的性别、年龄、身份、种族、职业、文化等因素在虚拟的空间里搭建交流的平台而不受限制。这样的基础使网民们能任意发表言论却不需要承当任何传播的责任。因此,网络上随时弥漫着真假难辨的流言,无从证实的谣言和一些投机倒把的虚假广告和内容低俗的信息。这不仅让善良的网民朋友难以分辨真伪,还影响了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2.缺乏理性判断易导致从众心理的膨胀。对网民而言,“网络面前人人平等”。于是,网民根据自己的性情爱好选择感兴趣的和能接受的信息进行评论、关注。在网络舆论监督中,语言无疑是最具有感染力的因素之一。如果是在正常适度的舆论监督环境下,网络受众会受到较为理性的引导,但是在“监督”的过程中,偏激或者极端的情绪化观点占了上风,无主见的群体成员的情绪就会受到影响,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造成人多势众的局面。
3.网络“把关人”不到位,使流通在网络上的信息杂乱无序。网络的“平民化”使得舆论环境相对轻松,不论什么样的信息都能在网络上畅通无阻。传统媒体设置的“把关人”在信息审核和处理环节上能运用时间差决定给人们该看什么和不该看什么,使得虚假的、偏激的、不利于传播的信息在曝光之前就得以扼制,力保了舆论产生的来源和新闻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网络监督仍然表现为事后的监督
我国行政监督长期以来都把工作重心放于事后的监督上,而忽略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事前监督有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事中监督则能大大减少工作中的各种失误。网络监督仍然表现在事后监督的阶段而没有在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上有所突破。
(三)网络监督法律保障仍需加强
首先,通过一系列数据的统计和对比,我国网民的分布极为不均衡。在我国,男性、年轻人、学历高、收入高的人群对网络的使用率较高。这类人往往只关心局限在与自己生活、工作密不可分的社会问题上,对相当一部分弱势人群的生活状况却不闻不问。老百姓的问题解决不了,真正需要帮忙的声音却不会完全从网络中反映出来。这种在资源共享的贫富差距上无法真正体现舆论监督的公共性。
其次,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兴的监督形式出现,它既没有司法机关的法律强制性,也没有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性。网民大量地干涉司法,这虽然有利于司法公正,但同时也影响了司法的独立性。网民有权对司法进行监督,但是无权对司法进行干预。网民的过度干预使得现行监督机关的作用得不到应有发挥,影响正常的监督行为。
再次,我国宪法和其他法律中虽然都有关于行政监督的条文,但不系统、不具体。网络上诽谤、侵犯个人隐私、侵害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比比皆是,“网络互动中任何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都是对网络秩序的破坏,也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可预期的精神和物质上的伤害。”网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网络一下变得混乱无序。
虽然目前我国已出台一些有关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和规定,但这些法规往往政策多,监督力度不够,或者受到部门和地区限制,致使已出台政策流于形式,不利于网络资源融合和网络空间的净化。
三、完善网络监督的建议
虽然网络监督产生了诸如虚假信息泛滥、事实被夸大扭曲、个人隐私被侵犯等一系列负面效应,但它是组成行政监督体系的必要部分,在净化政治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曾说:“从民主的立场看,因特网是利大于弊。”因此,为极大的发挥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我们应该着手完善于网络的监督,可从以下方面来解决。
(一)提高网络技术,把好信息处理关。
网络的匿名性、把关人的不到位、不良信息的传播等都是由于网络技术投入不够的表现。首先,政府应该重视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和政策性的引导,使这个领域的人才培养跟上互联网发展的步伐。其次,政府应改进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准确及时掌握网络信息的发布,规范信息传播行为,净化网络空间,树立起信息源的权威。再次,加大创新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网络的优势建立执政党、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机制,为民众的诉求、信息充分流动提供足够的空间。最后,建立网络监督与监督机构的互动对接机制,加强网络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互补配合,充分发挥每一种监督的优势,优化整体监督效果,形成监督合力。
(二)推进法制化建设,把好网络立法关。
网络舆论的力量很强大,但它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立法工作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网络立法是控制网络情绪型舆论的有效保障。
在立法时,要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互联网的特点对症下药,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保护舆论自主权、可靠性,对从网络发布的信息进行限制和规范,净化网络舆论传播的信息环境。在完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心声,以保证所制定法律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舆论主体素质修养,把好道德关。
网络监督在推进我国民主化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它自身出现的一些问题仅仅依靠法律制度是不能够解决的。要根据网络监督的特点,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特性来选择多样化的教育途径和方式,积极引导和培养网民的对待网络监督持有的正确态度,提高网民自身的网络道德素质,使网民以一种理性的态度来对待网络监督。
四、结束语
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兴的监督形式,它给现行的监督机制带来了冲击。网络已经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它将处于一个不可取代的重要位置。网络监督的目的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推动民族进步,网民应该更自觉的利用手中的权利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公平做贡献。
目前的网络监督仅仅是行政监督的一部分,它自身还有一些问题存在,必须让网络监督同其他监督体制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作用,形成一种对接,才能使行政监督体系变得更加健全和完善。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体系上下级监督和平行监督共同作用。其次要完善外部监督,不仅要完善外部监督环境,也要加强外部监督权利和法律的保障。再次,政府应该转变工作方式,加强领导创新与廉政建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化,我国的体制建设和改革应该与人民政治参与性不断提高相适应。当然,政府也有相应的责任和权利保护网民、维持网络秩序和受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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