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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6-05-14赵雯雯韩芳

山东农业科学 2016年8期
关键词:昌吉州新型城镇化

赵雯雯 韩芳

摘要:鼓励农村人口移居城镇能够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村生产效率、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从根本上缓解“三农”问题的压力,推进城镇化可持续发展。以昌吉州玛纳斯县、奇台县、木垒县周边乡镇的农村居民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构建包含人口特征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3类21个影响因素在内的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Logistic模型。结果表明:住房类型、不适应城镇生活、家庭分离、交通便利及医疗卫生条件优越5个因素与农村人口移居意愿显著相关。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口;移居;Logistic模型;昌吉州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6)08-0159-08

AbstractEncouraging rural population to migrate to cities and towns can promote the transfer of surplus labor force, increase the production efficiency and realize the scale operation of land in rural areas, so the pressure on issues of agriculture, farmer and rural area can be basically relieved,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can be propelled. The rural residents living around Manas,Qitai and Mulei counties in Changji Prefecture were taken as research objects in this study. The logistic models were established through field investigation on the willings of rural population to migrate to cities and towns with the 21 factors containing population characteristics, economics and social factors. The results suggested that the housing types, inadaptation to the living of cities and towns,convenient traffic and superior medical and health care conditions had significant correlations with the willings of rural population to migrate to cities and towns.

KeywordsNew urbanization;Rural population;Migrate;Logistic model;Changji Prefecture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提出和快速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移居现象越发普遍。以昌吉州玛纳斯县为例,近几年县城内商品房的购买人群中,农村人口就占到了80%以上,成为消耗主城区住房库存的主要潜在人群。农民农忙时在农村务农,农闲时迁往县城居住生活的现象也时有发生。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同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也提出推进城镇化要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并且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研究。因此农村人口移居城镇行为方面的研究不仅可以发现影响农村人口移居的制约因素,为农民进城决策提供指导,还能为政府激励农村人口转移、加快城镇化发展提供参考,具有十分明显的现实意义。

在关于农村人口移居研究上,很多学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Lee认为人口的移居受迁出地的正负因素、迁入地的正负因素、迁移过程中遇到的阻碍和个人特征因素等的影响[1]。Stark等认为,迁移决策并不由个体直接决定,主要由其家庭因素决定,并且周围的社会环境对其迁移决策也有一定影响[2]。贺雪峰等认为农民进城的目标,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和积攒进城安居所需要的费用[3]。石晓华等认为城乡的收益差异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内因,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4]。谢冬水通过建立劳动力迁移决策模型,探讨农用地转让权不完全对农村劳动力非永久性迁移的影响,认为农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和抵押增加了农民进城的融资困难,使农民难以承担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因而造成非永久性迁移的尴尬局面[5]。施维认为农民市民化是我国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战略目标,国家应该鼓励家庭式迁居城市,解决好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社会问题[6]。米彦泽认为农民进城的主要原因是城里生活的便利以及子女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但是农民在城市就业难、家中的土地被闲置,如果不能解决好农民的土地、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很难让农民在城市进得来、住得下[7]。张莉萍认为农民在城市打工造成了农村人口家庭分离、工作职位不稳定、工作环境差、收入不公平、生活条件差等因素也对农民定居城市造成了不利影响[8]。贾淑军通过对农民移居意愿的问卷调查分析,认为农民意愿不高的原因首先是农民自身的经济能力不强,其次是农村各种既得利益的牵绊,最后是城镇发展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强[9]。王德强等认为农民的文化程度、就业单位的稳定性及福利、城市配套设施及劳动力吸纳程度都影响着农民移居的意愿[10]。王秀红认为农民除了对乡村环境的喜好、对城市生活交流与安全的担心,城市房价过高、收入无法保障以及子女教育受限制等均是农村劳动力不愿到城市居住的阻碍因素[11]。

但这些研究视角和方法尚显得单一,在一定方面上也存在着重复研究,还缺乏对偏远地区(如新疆地区)农村人口转移的研究,以地州各县市为基础的研究更少。因此本文以昌吉州三个代表县市为例,基于人口特征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三个类别,运用Logistic模型分析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激励农民进城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1材料与方法

1.1数据来源

截止到2014年,昌吉州镇化水平分别为玛纳斯县51.3%、呼图壁县52.4%、昌吉市70.7%、阜康市57.4%、吉木萨尔县45.9%、奇台县45.9%和木垒县37.4%。本文将研究方向主要定位为县级城镇,因此昌吉市和阜康市本文暂不做特别研究。剩下五县,玛纳斯县与呼图壁县城镇化率相近,本文选取玛纳斯作为调查样本;吉木萨尔县与奇台县的城镇化率较为相近,本文选取奇台作为调查样本;木垒县城镇化率较其他各县都略低,因此单独选为调查样本。

采用问卷调查及个案访谈的形式。调查问卷目标发放人群为玛纳斯县、奇台县、木垒县县城周边乡镇的普通居民,共发放问卷217份,回收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92%。对回收的问卷采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

1.2研究方法

以农村居民是否愿意移居城镇设为因变量(有移居意愿=1,无移居意愿=0)。由于因变量是二元选择变量,且Logistic回归模型可以有效检验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因此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来进行研究。若将有移居城镇意愿的概率用P表示,则没有意愿移居城镇的概率用1-P来表示,由此可将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变形为

lnP1-P=β0+β1x1+…+βixj。

其中P表示农村人口有移居城镇意愿发生的概率,β0表示常数项,βi为模型的估计系数(i=1,2,…,n为进入模型的变量数),xj为进入模型的自变量。

在统计分析中,首先将三种类型的影响因素与移居城镇意愿进行交互分类表分析,考察各个自变量的显著程度,将通过检验的自变量引入Logistic回归方程中进行回归分析。

1.3变量选取

选择农村居民的人口特征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作为变量来考察。人口特征影响因素分别为性别、年龄、学历及家庭人口。经济影响因素选取家庭年收入、土地耕种情况及住房类型作为变量。社会影响因素细分为社会推力因素和社会拉力因素,其中社会推力因素包括不适应城镇生活、土地无法耕种、租住的住房条件差、城镇生活成本高、城镇就业困难、打工收入低、家庭分离、在城市中生活的融合度低共8个变量;社会拉力因素选取了移居城镇可以使收入增加、子女教育氛围好、交通便利、社会保障全面、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齐全、医疗卫生条件优越共6个变量。模型变量及赋值见表1。

2结果与分析

2.1调查对象移居城镇行为的主观意向分析

2.1.1调查对象移居城镇意愿分析为了更好地对三个县市的情况做横向对比,将200个样本以调查地作为区分,分别对农村居民的移居意愿进行主观意向分析。采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交叉分析。

结果表明,奇台县有移居意愿的居民占48.0%,没有移居意愿的占52.0%,原因是奇台县的城镇化水平在三县中为中等,被调查者多为生活在农村的土地劳动者,大多依附土地生活,收入水平较低,移居城镇后土地无法耕种,被调查者年龄均偏大,就业困难,在城镇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因此移居城镇的积极性较低。玛纳斯县有移居意愿的农户占42.3%,没有移居意愿的占57.7%,原因是玛纳斯县城镇化水平在三县中较高,城乡差距较小,农户中有能力移居城镇的大都移居完毕,剩余在农村的居民大都因为经济能力不足或者土地牵绊,因而移居意愿较低。木垒县有移居意愿的农户占63.3%,没有移居意愿的农户占36.7%,区域差异性体现在木垒县总体倾向移居的意愿较其他两县偏高,原因是木垒县在三县中城镇化水平较低,城乡差距较大,农村居民认为只有迁往城镇才能享受更好的生活服务和福利待遇。

2.1.2调查对象生活模式倾向分析由表2可以看出,选择在农村和城镇两栖式生活的农村居民占比最高,说明农民农忙时在农村务农、农闲时在城镇务工的情况较为普遍,这种行为属于农村人口非永久性移居。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农民无法完全脱离土地,大部分农户认为土地是他们生活的最后保障,在城镇务工存在一定风险,并且认为在城镇务工仅仅是为了增加收入。

玛纳斯县农民选择两栖式生活模式较为普遍,占42.3%,在三县中最高。奇台县选择一直生活在农村的人数大于选择一直生活在县城的人数,说明奇台县县城对农民的吸引力还稍有欠缺,应当加强县城的基本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保障力度。木垒县和玛纳斯县选择一直生活在县城的农户人数大于一直生活在农村的人数,说明木垒县和玛纳斯县县城对农户有较好的吸引力,农民更愿意一直生活在县城。木垒县农户选择到更大的城市中生活的占比在三县中最高,为10.2%,说明木垒县的城镇发展水平还是较低,还尚未满足部分农村居民理想的生活需求。

2.1.3购房意愿及考虑的主要因素由表3可以看出,综合三个县市来看农村居民选择在当地县城购买住房的倾向相对其他五个倾向均占比最高,这说明昌吉州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较好,农民愿意迁往最近的县城中生活。区域差异性表现在玛纳斯县和奇台县愿意在当地县城购房的人数比例均大于50%,说明将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人口输入,为这两个县市的城镇化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可以消耗城镇中大量的存量房,缓解房地产市场的压力。木垒县愿意在当地县城购买住房的农村居民人数占比偏低,仅占34.7%,还有26.5%的人选择了在昌吉市购房,这说明木垒县县城的住房对农村人口的吸引力较弱,被调查者也普遍认为木垒县县城的镇化水平还相对较差,如果农村居民有了一定的资金积蓄,更倾向到昌吉市享受更好的生活环境。木垒县农村人口购买乡镇安居房的倾向占被调查农户的12.2%,较奇台和玛纳斯两县稍高些,这说明木垒县的农户在收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更愿意在乡镇购买安居房。乡镇安居房相较县城商品房的价格较低,且农户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购房补贴。

在买房的用途上,有21%的农户选择了为孩子上学。因为各县市的中学大都设置在县城,很多农村家长为了照顾孩子在县城上学,会选择在县城购房。买房作为婚房的占少数,仅为12%,说明农村的婚姻观念对农户购房选择的影响较小。买房养老的占样本量的24%,说明部分农村居民更希望在县城购房养老,享受更好的社会、医疗保障。大多数农户选择了改善生活作为买房用途,占样本量的43%,这说明大部分农村居民愿意在城镇中购买住房,以便享受城市中更全面的配套设施和社会保障来改善生活质量。

在购房能力上,有45%的农村居民表示未来有能力在城镇中购房,而55%的农村居民认为后期没有能力在城镇中购买住房,这说明目前大部分的农村居民对未来的购房能力没有信心,且首要问题是要增加农民收入。

关于城镇中是否有鼓励农民进城买房政策的问题上,认为有相关政策的农村居民占样本的17%,认为没有优惠政策的占样本的34%,而49%的农村居民都选择了不了解是否有相关政策。这说明大部分农村居民对城镇的购房政策不够了解,也缺乏相关的了解渠道。根据对三个县房产局的走访调查,目前各县还没有出台鼓励农村居民在县城购买商品房的优惠政策,只是在部分乡镇,农民购买乡镇安居房时可以享受金额不等的购房补贴,并且县城中价格相对较低的保障性住房也并未针对拥有农村户口的居民开放。

农民购房时考虑的主要因素方面,本文选取了4个较为突出的因素作为可选择的选项,用SPSS软件对农民购房时考虑的因素做多重响应二分类频率分析,结果如表4。

由表4可知,经济实力和房价的高低是农村居民购房时的主要考虑因素,而宅基地或耕地征收费用高低、优惠政策的力度并非农村居民购房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因此,鼓励农村人口在城镇买房可以从提高农民收入和控制房价两方面入手。

2.1.4调查对象以地换保意愿分析目前,有很多城市在尝试“以地换保”的新政策,然而在实行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局限性。由表5可知,昌吉州不愿意以地换保的农村居民占样本总量的56.0%以上。三个县市没有区位差异,说明农村居民以地换保的意愿不高,且所在地对农民以地换保的意愿影响不大。

2.2影响因素与移居意愿的交互分析

2.2.1人口特征因素与移居意愿从性别上看,农村人口中男性与女性的移居意愿相差不大,不愿意移居的比例都大于愿意移居的比例。男性比例稍大于女性,说明男性更愿意移居城镇,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来增加收入。卡方独立检验P>0.05表明,性别对于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无显著性影响(表6)。

从年龄上看,不同年龄段的农村人口的移居意愿呈现规律性变化,随着年龄增加,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逐渐减弱。这可能是因为年纪较小者比年纪较大者更有探险精神,不愿受农村环境的束缚,更向往城镇生活。卡方独立性检验P<0.05说明,年龄对农村人口的移居意愿影响较为显著。

从学历上看,不同学历的农村居民移居城镇的意愿也呈规律性变化,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移居城镇的意愿逐渐增强,这与Todaro(1969)[12]的研究结果相似。这可能是因为文化程度越高越有自信在城市中生活,也有更高的技术水平寻求更好的工作,获得更高的收入,因此其移居城镇的意愿会更强烈。卡方独立性检验P<0.05,说明学历对农村人口的移居意愿影响较为显著。

从家庭人口上看,家庭人口的多少与移居城镇意愿相关性不大,卡方独立性检验P>0.05表明,家庭人口数对于移居意愿无显著性影响。这与Winiers对农户家庭劳动力转移决策的研究结果有差异,他认为家庭人口数量与转移意愿呈正相关[13]。

2.2.2经济因素与移居意愿从收入上看,随着收入增加,农村居民的移居意愿也随之增加。这可能是因为低收入农民一般只依靠微薄的土地收入,年纪较大并且没有专业技能在城镇中寻找稳定的工作,所以大都不愿意移居到城镇中去。而收入较高的农民,一般都有过在城镇打工的经验,也有一定的能力和经济条件在城镇中立足,因而更愿意移居到城镇。卡方独立性检验P<0.05,且P值为0.000,说明收入对农村人口的移居意愿影响极其显著(表7)。

从土地耕种情况上来看,没有责任田或者将土地承包给他人的农民移居城镇的意愿较强,可能是因为没有土地牵绊和土地收入,这部分农民更愿意去城镇打工生活。自己耕种或者承包他人土地的农民移居意愿较弱,分别为38.7%和33.3%,大都不愿意移居,可能是因为土地牵绊,如果移居到城镇中去农民就无法继续耕种土地。卡方独立性检验P<0.05,说明土地耕种情况对农村人口的移居意愿影响较为显著。

从住房类型上来看,农村居民住在自建房和乡镇安居房的移居意愿较弱,可能是因为这部分农村居民大都习惯了农村生活,有稳定的居所,因此不愿意花费更高的成本再移居到城镇。而住房类型为租房或者购买商品房的农村居民移居城镇的意愿较高。卡方独立性检验P<0.05,且P值为0.000,说明住房类型对农村人口的移居意愿影响极其显著。

2.2.3社会因素与移居意愿从八个社会推力因素来看,不适应城镇生活、土地无法耕种、家庭分离会造成农村居民不愿意移居城镇的比例高,且卡方检验的P值均<0.05,说明这三种因素对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的影响较为显著,其中不适应城镇生活的P值=0.000,说明其对移居意愿的影响极其显著(表8)。

从六个社会拉力因素来看,卡方检验的P值均<0.05,说明收入增加、子女教育氛围更好、交通便利、文化娱乐配套设施齐全、医疗卫生条件优越对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的影响较为显著,其中医疗卫生条件优越的P值=0.000,说明其对移居意愿的影响极其显著。

2.3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的Logistic回归分析

2.3.1模型结果从交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对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分别为年龄、学历、家庭收入水平、土地耕种情况、住房类型、不适应城镇生活、土地无法耕种、家庭分离、收入增加、子女教育氛围好、交通便利、文化娱乐配套设施齐全、医疗卫生条件优越。将这13个影响因素通过交互分类表的相关性检验的解释变量带入二元Logistic 模型,采用向后Wald法得到的估计结果如表9所示。

从模型的 Wald 检验值来看,-2Log likelihood 取值较小,Cox & Snell R2的取值>0.6,说明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能够用来分析所要解释的因变量。经过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只有住房类型、不适应城镇、家庭分离、交通便利及医疗卫生条件优越5个变量的回归系数达到显著性水平,其中,不适应城镇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优越两个因素对移居城镇意愿的影响极其显著。

2.3.2结果分析住房类型与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呈显著正相关。从统计结果(表9)来看,住房类型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 0.002水平上显示正相关,表明在其它变量不变的前提下,住房类型为自建房、乡镇安居房、租房和购买商品房的农村居民,越偏向后两种住房类型,其移居城镇的意愿越强烈。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住房类型为租房的农村居民因为没有稳定的居所而且租房条件一般较差,因此更希望移居到城镇中去享受更好的居住条件;购买商品房的农村居民大都已经在城镇购买了住房,因此长期移居在城镇的意愿更强烈一些。

不适应城镇生活与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呈显著负相关。从统计结果(表9)来看,不适应城镇因素的回归系数为负,且在0.000水平上显示负相关,表明在其它变量不变的前提下,越认为自己会不适应城镇生活的农村居民,越不愿意移居到城镇。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农村居民如果习惯了农村生活,突然移居到城镇会不适应城镇的生活节奏,因而移居城镇的意愿不强烈。

家庭分离与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呈显著负相关。从统计结果(表9)来看,家庭分离因素的回归系数为负,且在 0.017水平上显示负相关,表明在其它变量不变的前提下,越认为移居城镇会造成家庭分离的农村居民,越不愿意移居到城镇。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目前农村人口移居城镇大都是非永久性移居且并非举家迁徙,一般都是劳动力外出打工增加收入,而老人和孩童会留在农村,很容易造成家庭分离,因而不希望家庭分离的农村居民移居意愿越弱。

交通便利与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呈显著正相关。从统计结果(表9)来看,交通便利因素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 0.004水平上显示正相关,表明在其它变量不变的前提下,认为城镇中交通便利的农民越愿意移居到城镇。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目前城镇建设主要以交通为主,农民能明显地感觉到交通便利带来的生活改善,因此交通便利是农村人口愿意移居城镇的主要因素。

医疗卫生条件优越与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呈显著正相关。从统计结果(表9)来看,医疗卫生条件优越因素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 0.000水平上显示正相关,表明在其它变量不变的前提下,认为城镇中医疗卫生条件优越的农民越愿意移居到城镇。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农民虽然在农村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大部分农民认为城镇的医疗条件更优越,也因此更愿意移居到城镇。

3讨论

调研中发现,昌吉州农村人口移居城镇的现象较为普遍,且未来剩余劳动力移居城镇的潜力较大。农民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愿意选择在城镇购买商品房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并且希望通过在城镇打工以增加收入。农村的年轻人大部分都选择离开土地在城镇中寻找就业机会,在城镇成家立业而长期移居城镇。城镇化发展,不光要把城市建的更好,还应当合理引导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让更多的人享受现代化城市服务。目前昌吉州各县市的房地产库存量巨大,县城人口难以消耗,更要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鼓励农民进城。

目前农村人口迁移方面的研究,都以大中城市的农民市民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主,少有针对农村居民移居意愿的专项研究,以中小城镇为研究对象的更是缺乏。由于区域的差异性,很多大中城市的研究结果对西部中小城镇并不适用。新疆昌吉州的县市、城乡分布较具代表性,研究昌吉州各县市农村人口移居城镇的问题,可以作为全疆城镇化进程研究的典范,探索出具有新疆特色的城镇化发展之路。

关于农村人口移居的影响因素,本文主要从人口特征因素、经济因素与社会因素三个方面

进行研究,对每类因素都进行了具体的单项划分,特别是将社会因素细分为社会拉力因素和社会推力因素,更能全面反映农村居民的心理倾向。然而仍有很多可能影响到农村人口移居意愿的因素被笔者疏忽,比如距离县城的实际距离、对县城城镇化水平的评价、农民的技能水平等。农村人口移居城镇行为是一种动态行为,研究农村人口的移居意愿仅是第一步,

农村人口移居城镇后的生活质量,农民是否能长期在城镇中生活、定居等还有待后期研究。

4结论

基于问卷调查数据,从微观角度详细分析了包括人口特征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在内的21个因素对昌吉州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的影响。具体结论如下:

(1)昌吉州农村人口移居城镇的意愿受其人口特征因素、经济因素以及社会因素的共同影响,其中住房类型、不适应城镇生活、家庭分离、交通便利及医疗卫生条件优越5个因素对其移居意愿的影响较为显著。

(2)从人口特征因素上看,农村人口中男性与女性的移居意愿相差不大,不愿意移居的比例都大于愿意移居的比例;随着年龄增加,农村人口移居城镇意愿逐渐减弱,而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移居城镇的意愿逐渐增强;家庭人口的多少与移居城镇意愿相关性不大。

(3)从经济因素上看,随着收入增加,农村居民的移居意愿也随之增加;没有责任田或者将土地承包给他人的农民移居城镇的意愿较强,可以看出土地牵绊是农民不愿意移居的主要原因;农村居民已有自建房和乡镇安居房的移居意愿较弱,而租房和已经在县城购买商品房的农村居民移居意愿较强。

(4)从社会因素上看,交通便利、医疗卫生条件优越两个因素与农村人口移居意愿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城镇中良好的交通、医疗条件是农村人口移居的主要拉力,引导农村人口移居可从城镇交通、医疗卫生设施的强化建设逐步开展;不适应城镇生活、家庭分离与农村人口移居意愿呈显著负相关,说明这两方面的担忧是农村人口移居时的主要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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