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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信仰根植于群众心中

2016-05-14施俊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8期
关键词:守法普法宣传教育

施俊

从1986年“一五”普法至今,历时30年的全民普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大创举。与之相应,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已连续作出六个五年普法决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普法合力,积极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3月至6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内司委组织开展了贯彻实施“六五”普法决议的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赴浦东新区开展专题调研,就新形势下做实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上海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担任组长,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沈志先和副主任委员史秋琴、陈东担任副组长。执法检查组先后赴9个地区和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召开11场座谈会,分专题听取90余个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行业协会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并委托市政协社法委听取相关领域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参加执法检查活动的代表和专家共108人次。

“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本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决议要求,法治宣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上海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有: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每年举办学习报告会、图片展、电影展播周和宪法进社区等大型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通过宣誓仪式,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切实将落实国家宪法日制度作为宣传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精神和理念的重要载体,使群众认识到宪法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头脑中,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在坚持对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上,强调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这一“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普法。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的措施,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市委党校先后开设178门学法用法相关课程,采取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现场教学等现代培训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认识到实践、从理念到制度的全面落实,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五年来,全市公务员学法培训和网上考试累计超过23万人次,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不断加强。同时,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抓起,保证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致力于提高青少年尊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全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把法治文化延伸到地铁、公园、广场、街道、长廊、景区、绿地、展馆等公共空间,依托日均客流量超过1000万人次的地铁网络,开展“法治文化进地铁活动”,开设法治文化专列和示范站点,在地铁视频终端增辟法治文化移动视窗,使法治宣传教育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卡通动漫、小品、情景剧、微电影已成为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不断增强。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社区、街镇组织开展法治故事征集、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等活动,不断满足市民法治文化需求。

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开发运用。大力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开办了全国唯一的专业法治数字电视上星频道——SITV“法治天地”,24小时滚动播出,频道信号已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落地,覆盖用户1.64亿。创办了普法类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1200多个,其中“上海发布”微博微信订阅人数接近800万,“法治上海”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宣传相关法律,单篇阅读量最高超过33万,在微信影响力排行榜的司法行政榜单中位列第一。联合电信运营商累计推送各类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短信、彩信1000多万条,新媒体宣传的渗透力日益增强。

“七五”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本市“六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部门和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认识尚不到位,造成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执法与普法契合度不高;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在有的地方依然存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法宣”格局还未真正形成。二是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存在学法与用法脱节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现象尚未消除。三是普法工作的思路方法与社会发展变化及人民群众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普法活动重形式轻实效,重理论轻实践,群众中遇事信访、信权、不信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对互联网时代传播领域出现的新理念、新技术的关注和运用有待加强,对现代传播规律研究不深不透,对如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招数不多,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影响力有待提升。

新一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展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日前,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本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续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融合创新,更加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工作实效。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进一步做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法宣”格局,加强人大监督检查,增强普法工作合力,为“十三五”时期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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