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N”体制助力管线综合管理
2016-05-14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8期
近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草案)》,从重庆市城市规划区内管线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及其相关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规范。据了解,城市管线涉及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涉及6个行业主管部门,涉及数十家管线权属单位、使用单位和维护管理单位,城市管线的问题处理存在“九龙治水、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为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城市管线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形成“1+N”的管线管理体制,在城市管线的管理过程中发挥各部门专业监管优势,达到互相协调照应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