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考核要名副其实
2016-05-14朱向明
朱向明
最近到一村小做关于绩效方面的调研,该校校长向笔者大倒苦水。
原来,该校按自己发展的需要,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年初制定自认为可以有效操作的绩效标准,且做到了学期中严格执行不走样,大部分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分外高涨。可学年末将各位老师的最终“绩效”结果如实上报后,竟遭镇中心校校长一口否决,原因竟是老师之间绩效工资差距拉得太大,最低的不到平均绩效工资一半,最高的竟高于平均工资三倍还多——“为了‘维稳,请尽可能地将差距缩小再缩小,差不多就行了。”领导谆谆教诲道。
“现在,大家的工作态度又回到了老样子——干好干坏都一样,基本上拿的都是平均数,多少不过一两百的差距,几包烟钱而已。”该校长无奈地摊摊手,“让我非常困惑的是,这也不行那也不管,我们这不是‘忽悠绩效吗?”
该校长的“‘绩效苦情”,一时让笔者想到了最近在某重点中学橱窗里看到的该校绩效细则,说出来可能更“忽悠”!
该中学的“绩效细则”第四条(“教科研奖励”项)规定——文章发表:国家级400元、省级300元、市级100元;论文获奖: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市级100元、县级50元;评优课(或公开课):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课题:国家级800元、市级400元……
看着一系列诱人的条件多提气,可再瞅瞅那下面缀有的一行 “注”:“此项绩效封顶800元。”便又让人泄气!
的确,将绩效工资“基本平均”下去,一些领导自以为找到了执行“绩效”的黄金办法——“保障了绩效工作的风平浪静,既皆大欢喜,又利于‘维稳。”殊不知,如此一来,严重背离了“绩效”的初衷,只能算是一种“伪绩效”。
世界最著名大学之一——斯坦福大学的崛起就与绩效息息相关。
同美国东海岸的大学相较,斯坦福大学创建之初仅是个小弟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根本不入流的“乡村大学”罢了,但到了1960年她便名列前茅,到1985年,美国对大学进行排名时,斯坦福竟名列全美大学第一名!
是什么原因让斯坦福脱胎换骨,一步一个厚实的脚印?许多人苦苦寻觅其中的奥秘。终于,有研究者从“斯坦福研究院区”创建人、斯坦福大学副校长特曼的一段话中找到了答案,那就是极为“斯坦福人”所推崇的“斯坦福绩效”——“一个运动队里与其个个都能跳6英尺高,不如有一个能跳7英尺高。同样的道理,如果有9万元‘绩效奖金在手,与其平均分给5个教授,每人得1.8万元,倒不如把3万元支付给其中的佼佼者,而让其他人各得1.5万美元。”
如此“绩效”,让斯坦福大学迅速吸引了一大批全美最优秀的教授。一九九五年时,斯坦福大学便有一千三百多位教授,其中有十位诺贝尔奖得主、五位普利策奖得主、一百四十二位美国艺术科学院院士、八十四位国家科学院院士和十四位国家科学奖得主。这样优秀的师资群,斯坦福大学想不成为最好都难。
倘若斯坦福大学因循的是“平均绩效”,说不定现在的她依然“平庸”于所创之初罢!
“绩效”应成为学校突出办学的“加油站”,应成为教育教学研究这艘“航母”的“核动力”——课堂教学优秀者,要奖励;考试成绩突出者,要奖励;潜心于教育科研的善思善写者,更要奖励……
敬爱的校长们,我们不妨重温一次温总理对“绩效”的准确定位吧:“这不是简单的涨工资,应该把薪酬待遇与个人工作成效密切挂钩。这是对教师辛勤劳动的尊重。”
【责任编辑: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