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实践育人理念的《环境法》“四位
2016-05-14郭莉崔强黄之宁陈祥宏
郭莉 崔强 黄之宁 陈祥宏
摘要:针对目前环境法教学存在教学模式僵化、教学方法单一、理论和实践脱节等问题,以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专业的《环境法》教学为样例,进行了“网状交汇式教学——圆桌论坛式教学——问题巡回式教学——阶梯递进式教学”四位一体教学模式探索,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提升了教师专业素养,具有一定的辐射示范作用。
关键词:环境法;四位一体;教学模式;实践育人
中图分类号:G7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6-0032-02
一、问题缘起与理念意蕴(一)问题缘起
《环境法》是一门跨学科课程,课程内容具有综合性、多元化和复杂性等特点,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联系实际、善于创新、灵活授课。但目前的环境法教学存在种种问题。其一,教学模式僵化。多数环境法教学中以环境法律条例的介绍为主,内容庞杂,琐碎枯燥,难以记忆。其二,教学方法单一。在环境法的教学活动中,以讲授为主,辅以案例教学,缺乏教学方式的创新。教学中如若仅仅讲授,课堂气氛势必沉闷乏味,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其三,理论和实践脱节。2015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年,在具体教学中需要增加新的法律理念和执法规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而当前的教学内容滞后实践发展。其四,以知识传授为主,忽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培养法律思维品质是环境法教学的关键和突破口。目前教学中,教师很少以环境法知识为载体激活学生思维,难以通过一题多解、联想类比、多路探索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二)实践育人理念意涵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认为,实践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习近平同志深刻洞察到这一论断精髓,多次在与青年学生座谈、回信中论述了实践在青少年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阐释了学习是成长进步的阶梯、实践是提高本领的途径的育人观,鼓励青少年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1]实践育人要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形成实践育人合力。[2]
任何实践都是人的社会实践。实践育人既是育他也是育己。通过教学实践活动,锻炼了学生,提升了教师。在实践育人理念的引领下,根据当前社会发展趋势,本课程教学改革中将进一步遵循“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教学呼应社会。在理论探讨与实践教学环节中,重视“走出去”的建构。通过“以组为单位”展开一系列实践教学活动(如热点问题主题报告、环境公益行动方案设计大赛及相应环境公益行动、案例分析对抗赛等),以问题为导向,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使学生逐步掌握环境法学基本概念、原理以及体系,提高分析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是注重实践对理论的反哺。如借助“引进来”的建构,通过案例分析,专家讲法等形式,更注重实证性问题研究,促进社会现实对学校教育的反哺,促进理论教学的深化与升华。
三是注重系列教学环节融合环动。如“环境公益行动方案设计”的实践教学环节,其不仅仅为一次实践活动,在于在一系列“巡回”中提升教学的意义(如环境公益行动方案设计大赛→环境公益行动→环境公益行动方案实践检验后修正的延续)。如“热点问题探讨”这一环节,则有意识地进一步引导到后期的研究环节,例如我们引入最高法院2015年12月29日发布环境侵权典型案例公告,让同学们关注典型的环境法案例,从而使各个教学环节组成一个共生共进的循环。[3]二、“四位一体”教学模式改革探索(一)网状交汇式教学
教学方法应该是一种动态、交互式的多维视角,编织环境法教学的“网状系统”,使教与学的每一个过程都在动态之网中,由点——线——面——网络,各个部分交汇、共存共生。进一步划分,我们可以进一步细分为:
导师组的网状系统:由不同专业背景的老师组成课程导师组,其在人员构成上吸纳环境与资源环保法专业老师,环境工程的专业老师(固废、水资源、大气等不同方向)以及管理学专业(环境监理、环境规划与管理)的老师。打破课程的“单一课程导师制”的传统,在必要的时候聘请环保局的专业部门同志具体讲解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内容。
学生小组的网状系统:在学期一开始,通过抽签组成相应学习小组。打破原有的班级界限,组成新的学习团队,为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打下基础。
师生关系的网状系统: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老师成长的过程,课程改革旨在改变原有传统模式,拓展师生关系的新的领域,形成“网状交汇”状态。[3]
多元教学方式的网状系统:在教学设计方面,通过“Seminar环境法热点问题论坛、环境法律衍生工作坊、环境公益行动、环境法庭参观”等多元途径,形成“网状交汇”状态的教学方式,开辟师生关系的多元维度,实现教学空间维度上的拓展,从教学关系的消极互动转向积极互动,促进环境法教学展开与深化。(二)圆桌论坛式教学
圆桌论坛式教学目的在于:“落实环境法律知识点,养成环境法学问题意识”。[4]具体而言,圆桌论坛式教学的运行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改变传统授课地点,将课堂设置于圆桌会议室,打破一贯使用的“单向式、垂直式和较死板”的教室模式,借助“圆桌型”物理形态、及其相应的优越教学条件,为“圆桌论坛式教学”的运行创造硬件条件。
在教学形式上,尽可能多的采用“LPC教学”方式,避免“填鸭”的情形。通过“LPC教学”方式,强调授课过程的“讲授(lecture)、学生小组研讨(presentation)、老师与学生点评(comments)”三者的结合。(三)问题巡回式教学
问题巡回式(Problem Circular Study)简称为PCS教学法。问题巡回式教学法旨在问题导向、任务引领、实践驱动,以问题为导向,带动学生自主学习,以掌握知识点为基础,拓展实践案例,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实现教学效果螺旋上升。
就结构而言,可以分为“问题发现、问题诊断、问题解决”三个阶段层次。以问题为导向,逐层推进,利于及时了解国内环境保护的先进理论和成就,综合运用法律基本知识和技术解决环境污染中的一些问题,从法律制度上理解环境治理的过程,并为学习后续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6.5环境日环境公益行动→环境公益行动汇报会总结→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路径,就是一种“教育回应社会、实践反哺理论”的“问题巡回式教学”的设计。
(四)阶梯递进式教学
阶梯递进式教学目的在于实现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学习过程由点、线、面构成,先从概念讲解入手,具体深入到理论,进而形成法律整体性的体系。例如:从水、大气、固废、土壤的基本概念讲起,让同学们对每一种要素都有初步的认识,不同的要素有其自身特殊的理论,而不同的要素之间又是彼此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生共存的,故此,法律所调整的环境是一个巨型复杂的系统。这一环节除了有意识的渗透于“网状交汇式教学、圆桌论坛式教学、问题巡回式教学”等过程,很多时候可以充分借助网上课程与网络平台来达到相应的目的。[5]三、改革效果与价值分析(一)理论价值
让学生置身于实际问题之中,体验解决问题的喜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是我们作为教学者所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四位一体”《环境法》教学模式“网状交汇式教学—圆桌论坛式教学—问题巡回式教学—阶梯递进式教学”,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统筹联建,相辅相成,整体推进,实现了思维训练、科学美育和激发兴趣三结合,促成了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与课外实践三结合,实现了质量工程、教改项目和推广应用三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方法改革的综合效益。(二)实践价值
四位一体《环境法》教学模式研究依托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项目、徐州工程学院教改课题,经过几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境工程专业的其他课程如《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经济学》也同步展开四位一体教学模式改革。整个教学过程同时融入师资队伍建设以及青年教师培养,使得本成果的受益面积(包括学生、教师和单位)最大化。
思维是智能的核心,而思维品质是体现个体思维水平和智能差异的可靠指标。法律作为理性思维的典范和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思维方法和文化价值也在教学中得到体现。在教学改革中把环境法知识作为培养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定量分析能力、抽象概括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正确判断能力的载体,并设法融入生活,而非只教给学生概念、原理、法条,而是培养学生追求完美、最优、简捷的思维习惯,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参考文献]
[1]薄利侠,李泽芬.实践育人模式探讨——以河南教育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为例[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9):31-34.
[2]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6870/201209/142870.html.
[3]何平.环境法"网状交汇"式教学模式探索[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0,20(1):47-49.
[4]陈葱.论项目教学法与中职《外贸单证实务》的有机契合[J].安徽农学通报,2011,17(6):1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