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新政调控跨境电商业态
2016-05-14王宇菁
王宇菁
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税收政策正式实施。新政规定,我国跨境电商将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再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主任荆林波告诉《中国名牌》,过去的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该政策的出台,将有效杜绝通过“拆包”等方式将商品变成免税商品的现象,缓解海量包裹给海关带来的监管难题,也有利于形成更加公平的贸易竞争环境。
行业洗牌
“从价格上看,包括食品、饮料、书刊、照相机、服装、自行车、高档手表、烟酒、化妆品等商品的税率都有调整。比如,奶粉整体税率增加了,而化妆品和电器的税率将按照不同价格区间进行划分。”荆林波说。
“过去化妆品的政策是100元以下的免征行邮税,100元以上征收50%的行邮税。新税改后,所有化妆品按零售价征收11.9%的增值税和21%的消费税。因此,总额100元以下的化妆品,现在等于多缴32.9%的税,而100元以上的则少缴17.1%。”常熟海关副关长王军介绍。
荆林波强调:“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商行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竞争激烈。当然,新政的出台将促使跨境电商行业洗牌,从而调控业态。此次新政对仅通过代购、国外零售店扫货等方式进行单一品类备货的跨境电商平台来说构成的冲击最大,而对产品种类丰富、供应链能力强的跨境电商平台则是利好。”
“现在任何平台都存在同质化竞争的问题。任何平台要想脱颖而出,就需通过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商来体现。我国跨境电商的未来前景在于,不断完善自身并延长服务价值链,最终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购物体验。”荆林波说。
正面清单
进口的监管方式会直接影响产品准入及通关效率,因此被业界称为“正面清单”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尤为重要。荆林波介绍,2016年4月7日公布的第一批“正面清单”中,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其中包括食品、服饰、电器、化妆品、纸尿裤等生活消费品。4月8日起,只有清单上的商品能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新税制进口,清单外的商品如何处置尚存在诸多疑问。
值得注意的是,“正面清单”出炉6天后开始调整。2016年4月13日,财政部关税司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明确跨境电商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相关的配方注册证书。此外,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政策豁免期将到2018年1月1日截止。
对此调整,财政部关税司给出回应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而目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因此给予一定周期的政策豁免权。
2016年4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的公告》,涉及151个8位税号商品,生鲜液体奶、大米粮油等食品。同时,补充矿物质、维生素等保健品,被重新列入正面清单。
对此,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林如海表示,正面清单正在不断调整。对保健品行业而言,国外优质保健产品的引入,将带来境外热钱等投资机会,有利于该行业打通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刺激保健品行业健康发展。
释疑
“新政出台后有人说‘居民旅客回国携带行李,单次2000元、全年2万元以上全额交税。事实上,这是错将本针对跨境电商品台的税收政策与个人入境的税收政策混为一谈了。”荆林波说,此次新政针对的是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税收改革。
荆林波进一步解释,个人携带回国的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并未发生变化,超过5000元的部分则将按新规征税;而跨境电商单次交易限额2000元、个人全年2万元,可享受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打七折。
同时,对于财政部关税司有关化妆品跨境电商的相关规定,王军解释称,今后只有那些经过注册,获得上述许可批件的化妆品,方能进入中国化妆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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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国跨境平台企业目前已超5000家。商务部监测显示,全国跨境电商产业近年来的年均增速超过30%,2016年市场规模将达6.5万亿元。
跨境电商模式分类:
一、传统型
以天猫国际、京东国际、唯品会、聚美优品等为代表的企业,将传统的电商销售渠道搬到了线上,以流量和品类取胜。
二、细分型
1、直播扫货类
以波罗蜜为代表的视频直播海外扫货APP,以洋码头为代表的图文直播海外扫货APP,通过买手制播的视频和图文内容,与用户实时互动。
2、社区类
以小红书、什么值得买等为代表企业,模式轻、团队规模小、投入较少,擅长炒作爆款产品。但对外部供应商依赖度高,需要外包供应链,效率不易控,进入门槛低,不易形成自身的贸易壁垒。
3、奢侈品类
以第五大道、珍品网、寺库网、魅力惠等为代表的奢侈品电商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