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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05-14袁子富

绿色科技 2016年9期
关键词:问题对策管理

袁子富

摘要:阐述了木材运输管理工作意义及发展趋势,对南涧县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工作措施,以期为南涧县的木材运输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南涧县;木材运输;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9010203

1 引言

林业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承担者,肩负着森林生态系统的建设、发展及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荒漠生态系统的治理以及改善等维护生物多样性,弘扬生态文明的重要职责。随着人类对森林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木材运输管理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木材运输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木材流通正常秩序,促进林业生态建设既是建设现代林业的重要途径,又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和环节,对推进南涧县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 南涧县森林资源的基本情况

南涧县位于云南省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南端,地处东经100°06′~100°41′,北纬24°39′~25°10′之间。东与弥渡县接壤,南与景东县毗邻,西南与云县以澜沧江为界,西至黑惠江与凤庆县隔水相望,北与巍山县相连。县域东西横距59 km,南北纵距55 km,总面积1731.63 km2。根据《云南省南涧县森林资源规划调查报告》显示:南涧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2.23万hm2,占全县国土面的70.3%。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9.49万hm2,占林业用地面的77.6%,在有林地面积中纯林8.73万hm2,占有林地面积的91.99%,混交林7478.6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7.88%,乔木经济林108.7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0.11%,疏林地93.1 hm2,占有林地面的0.1%;灌木林地1.84万hm2占有林地面的19.39%;未成林造林地5079.9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5.35%;无立木林地353.7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0.37%。在林地面积中有防护林5.1万hm2,占有林地面积的53.74%;特种用材林7461.4 hm2,占有林地面的7.86%,用材林4.57万hm2,占有林地面积的48.16%,薪炭林4020.4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4.24%,经济林5215.2 hm2占有林地面积的5.49%。全县有天然林面积8.01万hm2,人工林面积1.43万hm2,飞播面积372.8 hm2。全县的森林覆盖率58%,林木绿化率66.4%。活立木总储蓄量452.46万m3,其中有林地蓄积量449.65万m3,占活立木总蓄积量的99.38%。

南涧县现有的林业管理机构有:南涧彝族自治县林业局及其8个乡镇各下设一个生态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南涧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及南涧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公郎镇森林派出所、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涧管理局及其下设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凤凰山管理站、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强管理站、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量山管理站、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宝华管理站以及南涧县漫害山国有林管理所。

3 加强木材运输管理的意义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森林法实施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木材检查站对无证运输的木材可以扣留。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木材检查站设立的依据及主要任务。同时自国家1995年开展治理公路“三乱”以来,始终把林业部门作为4个可以在公路上设立检查站的部门之一,这充分说明木材检查站的地位及作用,受到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和重视。

(1)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是《森林法》赋予林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新形势下国家对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业执法监管的行政要求。《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中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强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等基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其公正、有效履行执法职责”;要“大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和统一装识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这些都为切实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目标。

(2)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必然选择。南涧县是一个森林资源相对匮乏的县,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虽然经过全县林业工作者艰辛付出,森林覆盖率已达到了58%,森林蓄积量提高到了现在的45万m3。但是与周围的县市相比南涧县的森林资源情况较为落后,与国家、省、州、县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同时,南涧县林木产品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违法收购、经营、加工和运输木材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所以严格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林业部门的核心工作。实践证明,通过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打击非法采伐和运输,保证木材流通依法有序,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有效途径。

(3)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木材检查人员执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面对的是广大林农和木材加工经营者,直接触及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木材执法人员任何不作为、乱作为都会直接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这就要求木材检查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记执法就是服务的宗旨,提高法制意识,提高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塑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

(4)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是治理公路“三乱”重要举措之一。治理公路“三乱”是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林业作为国务院批准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之一,在治理巩固公路“三乱”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纠建并举”的原则,必须始终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实现木材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推行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建立和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抓好执法队伍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提供保障,为营造更加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奠定基础。

4 南涧县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南涧县商品材采伐指标只有2014年采伐过3800 m3,所以在南涧县境内木材运输管理中不涉及本地的商品材运输管理问题,主要是针对周边州、县(市)的过境木材和本地滥砍乱伐无证运输木材。近年来南涧县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违法违规运输木材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也不断发展变化,一些新的木材运输管理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木材检查站布局和数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南涧县目前只设立一个木材检查站,没有固定的执勤办公场所,只是租用祥临公路沿线干田村农户的零时出租房作为执勤点,没有检查停车场、没有卸料场、物资封存仓库等必要的配套设施,工作条件非常的艰苦。根据南涧县发展的实际形势,南涧县木材检查站的设置已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4.2 人员编制得不到落实,工作经费投入不够

南涧县木材检查站现有编制10人,实际在岗6人。由于受各方面条件限制,木材检查站的人员编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另外,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许多设备需要更新升级。南涧县木材检查站现有的办公设备基本上全部是2004年省林业厅配发的,目前许多设备已经不能使用,但一直都得不到及时的更新。一系列的因素导致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发生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廉等现象的发生。

4.3 对木材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部门和群众对通过木材运输管理打击木材非法运输,维护木材流通秩序,有效控制森林资源损耗,保护森林资源的认识不足,认为木材检查站的存在不符合社会主义的经济条件,制约了木材的流通,不利于开放木材市场,影响了林业产业经济的发展,给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带来了压力。

4.4 道路交通的发展增加了木材运输管理的难度

近年来,南涧县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特别是村村通和高等级公路网的全面建设,大量非法运输木材车辆可以绕过木材检查站,直接运输到木材经营加工厂所或者直接上高速公路快速运出南涧县境逃避检查。高速公路在给百姓带来交通便利,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成了木材非法流失的“快速通道”。

4.5 木材检查执法人员素质偏低

南涧县木材检查人员,整体素质偏低、文化程度不高、专业能力不强,有部分人员不能领会和全面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许多政策和管理措施难以落到实处,甚至有些工作人员法制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使木材运输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5 对策与建议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主体和运输主体日益多元化,新的时期木材运输管理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

5.1 正面引导,治标先治本

要保护林业资源,杜绝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及林产品,不能只单靠木材检查站的检查和监督,要大力扶持和鼓励林区经济发展,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促进林业产业多种经营。木材运输管理工作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手段,而木材检查的最终目的是控制森林限额采伐、防止乱砍滥伐、破坏生态。当前,木材检查站要针对交通公路建设事业飞速发展的现状,适应新时期林业生态建设的需要,严格木材凭证运输制度,保护森林资源,依法打击非法运输,保证木材流通秩序正常有序。

5.2 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

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不仅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木材流通正常秩序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木材检查站的重要工作职责。木材检查站在加大林政处罚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木材检查站作为基层执法单位更容易贴近广大群众,更容易了解群众法律实际认知水平,积极探索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的新方式、新途径,使得普法宣传既能够符合林业执法的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实践的操作,降低执法成本。木材检查站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如微博、微信、网站、电视、广播等进行相关法律的宣传和讲解。同时应利用办案现场直接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其认知违法事实及依据,减少因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情发生。最后,在每年12月法律宣传活动月期间,可在县城小花园、科技广场、以及各乡镇街天人群聚集地点,进行有关林业法规和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

5.3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木材检查站

加强以站房、停车场道、交通、通讯、信息网络、检测检量器具为重点的装备建设,不断提高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快速反应和综合控制能力。结合南涧县道路交通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木材检查站,从目前的道路建设情况和实际需要在老214国道生态处理厂区域新规划建设一个木材检查站以便于对老214国道木材运输车辆的检查,同时重新规划建设祥临公路干田木材检查站。木材检查的规划建设应包括大型停车场、卸料厂、物资封存仓库等必要的附属设施。其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执法车辆、安装执法监控设备、摄像头、录音笔、摄像机、高清晰照相机、办公电脑以及其他的安全警示设备等。

5.4 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木材检查人员整体素质

木材检查站是林业基层行政执法单位,木材检查人员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县林业局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一是解决好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问题。做到在编在岗,经费保障,进一步理顺木材运输检查管理体制,有条件的情况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坚决杜绝“生存靠创收、创收靠执法”的情况发生。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木材检查执法人员要深入开展“严肃执法、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严谨作风”的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思想道德、执法宗旨和法制观念的教育,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明确的执法规则,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是加强人事管理。县林业局要按照木材检查站站长岗位规范要求,真正把讲政治、懂业务、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的干部,选配到木材检查站站长领导岗位,要严把“入口”关,进一步调整和充实木材检查执法队伍,吸收法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到木材检查站工作,逐步改善人员结构。四是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县林业局要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落实木材检查人员培训计划,要采取集中培训、短期轮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政治、法律、业务和作风培训,提高木材运输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五要应用电脑技术等高科技手段,解决木材运输检查难题,提高木材运输木检查监督的行政执法水平。

5.5 加大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经费投入

一是县委政府要把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木材检查站建设经费,按照省级木材检查站建设标准实施建设,站房及附属设施建设经费不少于100万元,车辆、器材装备经费不得少于30万元。二是县林业局要在现有的资金渠道内重点保障木材运输管理的经费支出。三是要加强对木材检查站建设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四是突出建设重点,立足基层,着眼急需,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佳投资效益。

5.6 建立以固定检查为主、流动检查为辅的木材运输管理机制

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路段的布控巡查,有效消除木材运输检查的盲区,堵塞森林资源流失的漏洞。实行木材运输巡查制度,在高速公路进出口及重点路段,加强布控巡查。加强同森林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配合,整合执法资源,依法把好运输木材检查监督关。定期不定期地加强对经营、加工木材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清理整顿,使非法来源的木材难以销赃。加大协调配合,加强与相邻的景东县、云县、巍山、弥渡等县的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打击互动,共同维护防区木材道路运输秩序。

5.7 规范管理,树立木材运输管理良好执法形象

推进木材检查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执法队伍政治强、思想好、作风硬、执法严的良好社会形象。一是统一木材检查人员服装,规范站牌和公示牌。二是要严格规范检查范围,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检查,木材检查站除查验木材运输证、木材检尺码单、木材检疫证及其他林产品的检疫证和国家有关规定授权查验的凭证以外,不得擅自增加查验项目。同时,木材检查站不得为其他部门代查、代收,不得检查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购货发票、育林基金收据等其他证件和票据。三是要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处理违章运输案件,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规、规章得当,不能凭主观臆断,更不能某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甚至借故刁难,乱查乱罚。四是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以任何形式给木材检查站下达罚没款指标和把罚没款收入同木材检查人员的工资福利挂钩。五是要强化制约监督机制。大力实行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介的监督,各地要加大对木材运输检查执法工作检查监督的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公开处理和曝光。

参考文献:

[1]宫文芳.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民营科技,2011(9):242.

[2]刘家富.加强木材检查站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J].云南林业,2011(12):44~45.

[3]赵 丽,孙方宏,倪子凯.基层木材检查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9):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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