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维护科创秩序
2016-05-14施坚轩
施坚轩
前不久,上海某科创中心主任袁某擅自决定将科创中心的30万元专项孵化资金划至下属科创管理公司,后出借给另外企业,最终造成30元专项资金无法追回。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开展专题预防调研,发现科技扶持资金扶持程序规范缺失、审批程序不公开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于是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科技扶持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加强孵化资金专项监管等多项对策建议。
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严厉打击侵犯科技创新企业和科技创新人才权益的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监督力度、突出查办和预防涉及科技创新的职务犯罪,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日前市检察院专门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为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提供良好司法保障的意见》,共有二十条意见(下称“二十条意见”)。从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准确履职、提供司法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延伸检察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等多方面,对全市各检察院提出相关要求。
专业化办案 精准惩治、预防危害科创中心建设犯罪
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科创中心建设犯罪行为科技含量高、取证难度大等特点,全市检察机关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2009年以来,全市已有8个基层检察院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办案部门,其余基层检察院也均设立专门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2012年起,全市检察机关对涉及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归口市检察三分院办理二审案件并指导基层院办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覆盖市院、分院、基层院三级检察院的金融、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办案部门;同时探索健全专业化办案机制,建立了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情研究、犯罪预防一体化办案,由专门检察官办案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知识产权案件,细化了专业化办案规范,形成三级检察院联动的知识产权专业办案模式;此外,探索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和辩方申请的专家证人出庭机制。
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共140件256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案件380件666人。2012年至今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69件510人,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6.6亿元。2015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连续获得国家版权局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多名奖项,多起案件获评高检院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市检察院在新出台的“二十条意见”中要求,将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机制。深化涉知识产权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会商合议办案制度,加大内部合力,积极适应审判机关“三审合一”案件审理制度,发挥整体保护效能。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形成保护合力。
上海检察机关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今年以来与市高院、市公安局共同签署《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案件涉及的取证程序、取证方式、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达成共识;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签署工作协作备忘录,加强在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纠纷多元解决工作中的合作,共同探索具有上海特色的科创中心建设的司法保护体系。
通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的“两法衔接”平台,检察机关及时获取犯罪信息线索,采取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监督立案、一类问题监督等方式,规范、引导执法行为,精准破解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形成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权利合力。如在办理朱某等14人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中,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准确引用了《伯尔尼公约》及《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依法保护国际公约成员国的作品版权。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61件333人,其中公安已立案侦查的案件250件332人。在办理的相关知识产权案件中,积极保护当事人的权利,除部分案件因海外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法联系外,其他均通过各种途径对权利人的权利义务进行及时告知。
“二十条意见”中进一步明确要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着力纠正办理相关案件中出现的问题,高度关注涉及科技创新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依法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程序,积极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涉及科技创新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有效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为创新成果更好更快进入市场、创造价值营造良好的环境。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
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加大查办涉及科创中心建设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即: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创新功能性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扶持、科技创新集聚区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行政职能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严重侵害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创新主体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危害科技创新发展公平竞争环境的行贿犯罪,重点查办为谋取科研项目、技术融资、科技创新专项政策及资金扶持、市场准入等进行行贿,在科技成果验收、转化、应用、推广过程中的行贿犯罪。2015年上海检察机关在科研领域立案侦查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人员职务犯罪10件10人,提起公诉9件9人。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主动介入并配合加强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产业集群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涉及科技创新案件的个案预防工作,加强对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等问题研究,认真落实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措施。2009年初开始,上海检察机关根据市委要求,灵活开展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工作,保护创新主体健康发展。市检察院与市纪委联合下发《关于为专家型人才提供法纪法律服务的八项工作措施》,将专家型人才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市纪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共同开展的重点工作范畴,并采取法治宣讲、专家型人才职务犯罪的调查、案例分析、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为相关单位提供堵漏建制、科学管理等多方面的对策与建议。
市检察院在“二十条意见”中要求,本市检察机关要树立平等保护、鼓励创新的司法观念,注重各类诉讼主体的平等保护,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权益保护和权利救济、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的平等。更加注重法律政策界限的把握,积极营造鼓励探索、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司法氛围。在案件查办的过程中,要注重办案的方式方法,坚持严格司法与促进发展、保护改革、鼓励创新相统一,努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打造专业人才,提高执法能力
为适应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要求,上海检察机关通过加快培养精通知识产权法律、外语基础好、有专业背景的青年检察官,努力打造专家型、精英化检察队伍。同时通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拓展多层次培训平台,邀请相关研究学者、业界精英等实务专家授课,帮助检察人员储备专业知识。此外定期组织检察干警与公安侦查部门办案人员、计算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学者,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开展沙龙活动,切实提升办案能力。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办案部门检察人员具备硕士以上学历的达65%。
上海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智库”,借外脑、借外力,为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撑。近年来与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合作,在更大范围内集聚优秀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加强对建设科创中心前沿司法问题的研究,典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形成有质量、有影响力的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为现行法律规定提供具体法律适用标准,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指导类似案件的司法实践。为更好适应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市检察院将建立多层次各种人才呈现机制,全面提升检察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从知识产权、金融等相关领域、行业中招录既懂法律又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优秀人才,专门从事涉科创中心案件的办理工作,充实检察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