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馆起名“饭醉团伙”被责令换牌匾
2016-05-14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6年5期
河北省安平县工商局查处一家取名为“饭醉团伙”的餐馆。目前,已责令其对不当牌匾进行拆除更换,指导其到辖区分局进行营业执照注册。
安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红旗街西段有间烧烤店悬挂牌匾为:“饭醉团伙”,“饭醉团伙”字样容易引起百姓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工商管理和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店堂招牌等不得使用低俗和不文明的用语。该牌匾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
经查,该餐厅正在进行装修,尚未进行营业执照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