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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香惜狗

2016-05-12阮笙绿

桃之夭夭A 2016年5期
关键词:肉身主人

阮笙绿

简介:

1.

我是一只绯色灵犬,三界最娇贵最难养的宠物,没有之一。

我的第一个主人是魔尊,但是他死了,杀他的那位神尊,拎着我的尾巴,将我提起来,对我露齿一笑:“小灵犬,以后跟着本大爷可好?”

他长得倒还不错,但远没我主人魔尊俊朗顺眼,可他法力强大,连我主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我不敢造次,两只爪子搭在一起,讨好地对他作揖。

三界之中的兽类、伶俐者大多修仙飞升了,会被当成宠物圈养的,大多蠢笨,唯独我族人生来伶俐会讨好人,却修不了仙,所以成了最稀罕的宠物。

那神尊大概没见过我这样的稀罕小物,觉得好玩,就将我放下,摸摸我的头,笑道:“你倒会讨巧,来给本大爷笑一个。”

我龇着牙对他笑,他开心起来,笑得前仰后合,我趁着这个空当,一跃而起,扑进他怀里,叼着他腰间的玉环,拼命朝我主人的尸身跑去。

那神尊一见怒了,在我身后骂:“小狗崽子,偷我乾坤环,想回到过去,改变未来,救你主人?你可知,这是什么罪名?而且,即便救了他,他也不会知道这一切,不会记得你的恩。”

说到最后,那位神尊竟叹了口气:“从老到小都一个德行,你们一族当真死心眼……”

后来的话我没听清,因为乾坤圈套进我主人手腕上,一阵夺目强光乍现,我与主人便齐齐消失在这茫茫天地间。

2.

我是一只绯色灵犬,我的主人是魔尊,传说三界中最俊朗也是最没人性的魔尊。

我第一次见他,是他去族里接我,表示要养我。我在族里闷了一百年,终于等到了主人领养,开心得撒着欢就朝他扑过去,而他挑了挑眉,抬脚将我踢飞了。

我在地上滚了三圈,毛都滚脏了,他走过来,蹲在我身旁,一脸狂傲不羁对我说:“以后你就是本尊的狗,狗要有个狗样,本尊让你往东,你就不能往西。”他说完,将一个银质的小巧铃铛套在我的脖子上,铃铛上刻着四个字:“本尊的狗。”

银色的铃铛配着我绯色的毛,煞是好看,我那时正是青春年少的少女狗一枚,正是爱美的年纪,起身晃了晃铃铛,喜欢得不得了,就开心地抬起两只爪子对他作揖。

他对我的狗样似乎十分不屑,从嗓子眼里哼了一哼:“小东西。”

接着他就将我带回了魔尊殿,那之后很久我都没走出过那栋巍峨的大殿。

以上是我的回忆,乾坤环却将我带到了几年之后,一个十分不厚道的时间点:元神化形期。

灵犬不能修仙,但是元神却能成人形,肉身寿命到时,元神便可再投胎,或成人或成仙,永脱兽型,这便是我族的生存之道。

我的元神在两百年成的人形,成人形是个颇为痛苦的过程,我日日在梦中被火焚烧,一头绯色长发在火中翻飞,绯衣被烧得七零八落。

我回到过去,正身处于化形的火焰中,虽然知道自己会挺过去,而且是带着目的回来的,但是这种痛苦实在难熬,我咬着牙挺着,也还是觉得难以忍受。

我咬着牙不敢哼哼,这时就见魔尊入我梦来,抱住了我,挡住外面那些要命的火焰,我顿时感觉好了很多,抬头看着他俊朗的脸,心中百感交集,满心的倾慕挡也挡不住,种族之血在沸腾,舌头不知不觉伸了出来,在他脸上舔了两下。

魔尊的脸色立刻变了,咬牙切齿地警告我:“再敢舔,本尊就拔了你的舌头。”

我顿时感动得泪流满面。

这俊朗的脸,这毒舌,这嫌弃的眼神,没错,是魔尊,我的主人,我真的带着他回到了过去。

只不过,他并不知道。

我差点儿就哭了出来,但他不知道我为什么哭,还以为我被火烧得疼,再次搂紧我,用自己的灵力替我抵挡化形之苦。

我化形完毕之后,回到灵犬肉身里,主人则跷着二郎腿坐在床上,跟我说话:“狗,本尊今天救了你,记得以后要为本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已报答本尊今日之恩。”

我走到他腿边,蹭了蹭他的裤腿。

他生活向来奢靡享受,受不得一点儿委屈,平日穿的是蝠纹滚金边的黑色云锦袍,里面的裤子也是蚕丝制成,蹭起来十分舒服。

他却不喜欢被蹭,一脚将我踢开,挑眉道:“元神已经是人,有了人的思想,还装什么狗样,给本尊坐好。”

我虽是人形,可是毕竟是犬类,种族之血,让我的主人控非同一般,自然想跟主人多亲近。心里这么想,可我不敢说出来,只能眼泪汪汪,以狗身蹲坐在地毯上。

魔尊貌似很满意,俊朗的面容上泛出些笑意来:“知道为什么本尊会屈尊去你族中,求养一只狗吗?”

虽然知道会发生些什么,知道自己当初回答了什么,但是我刚回到过去,还没发现救主人的线索,不敢贸贸然做出格的事,只能照着之前的剧情往下演。

“因为我可爱?”我天真无邪地歪着狗头。

魔尊的嗤笑声简直冲破了天际,随后他带着“魔尊之藐视”的眼神,对我说:“狗就是狗,即便元神有了人形,头脑也简单得很。本尊从不养无用的狗,养你是因为你族人虽然肉身孱弱,元神却无比强大,能进入且驾驭任何身体。本尊的元神近来受了些伤,必须休养一阵子,这段时间,就由你在本尊的身体里代替本尊治理魔界。”

是啦,我的主人向来不走寻常路,他无论是养伤,还是在魔界呆得憋屈了,想出去玩玩,又或者他只是想仙界的麻姑那里偷壶酒喝,就会让一只狗来替他治理魔界。

那只狗就是我,这种事情发生过太多次,我已经习以为常。

当初我不敢反抗,今天一样不敢,于是就任由魔尊将我的元神跟他的元神交换了。

看着他进入我的肉身,迈着小短腿原地转了几圈,还不忘嫌弃地哼了哼:“狗就是狗,一身的狗味呛死本尊了。

而我则是一脸茫然的状态,坐在床上,脸是主人的脸,手是主人的手,身体是主人的身体,幸福来得太突然,我一动不敢动,然后做了一个跟上一世一样的动作。

伸出舌头在主人的手背上舔了一下。

不愧是主人,舔起来味道真不错。

这时,魔尊一回头,看到我舔手的动作,狗身一跃而起,用小短腿给了我一记飞踢。

虽然是狗身,但是主人就是主人,威力依然不小,我捂着被踢过的脸,疼得趴在床上,半天没能起来。

魔尊一边嫌弃我,一边心疼自己的脸,吼我的声音听起来竟然有一丝抖:“再敢用本尊的舌头做这么猥琐的事,本尊就将你的肉身送去厨房做狗肉火锅。”

身为犬类,听到狗肉火锅的惊悚程度,不亚于人类看到人吃人。

我捂着脸,嘤嘤哭了起来。

魔尊又折了回来,狗眼圆睁着,冲我咆哮:“我堂堂魔尊,哭得跟个娘儿们似的,像什么样子?不准用本尊的身体哭!”

我捂住嘴,只敢在心里哭。

嘤嘤嘤,饲养灵犬需要耐心,主人,你这么粗暴,真的很容易失去我。

3.

近几千年,三界和平,并无战事,人神魔各自在守着各自的领土,从未有过大的冲突,而神尊之所以会前来魔界杀了魔尊,据说是因为一个赌约,魔尊甘愿奉上性命,并未反抗。

到底是什么赌约,能让我那桀骜的主人甘愿奉上性命呢?

我实在想不通。

主人用我的肉身,离开魔尊殿后,就不知道去哪里养伤了,而我则留在殿里当魔尊,时时就会想到那个赌约,也跟魔尊身边的人探寻过,但是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而魔尊的工作量巨大,事情一堆一堆,我忧心劳碌,时常腰酸背疼地叹息:唉,这魔尊真不是狗当的。

这日,我睡了个午觉起来,就见一个黑衣的女婢跪在脚踏上,手里捧着温热的面巾。

她见我看她,慌忙将面巾举过头顶,恭声道:“尊上,请净面?”

我抓起面巾擦脸,一边擦一边叹气,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我果然还是不习惯人的清洁习惯,洗脸用什么面巾?用舔的多快!

净完面,女婢给我梳头,一边梳一边说:“尊上头发真好,又黑又亮,奴婢们看了都好生羡慕。”

她们是在夸主人的头发好呢。

虽没夸我,但我的内心也升起一股骄傲,心想,那是,也不看是谁的主人。

梳完头,女婢搬了铜镜过来,让我看看可还满意,我睁眼看了下铜镜,一看不要紧,立刻被主人俊朗的面容迷住了,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铜镜中的脸,喃喃道:“好帅。”

女婢大概是被我“敛镜自夸”的痴迷样惊到了,但能在魔尊身边服侍的人,都有着一颗七窍玲珑心,立刻心领神会拍起马屁:“尊上容貌出众,三界之中无人能比。”

我也觉得我家主人帅得没啥人性,顿觉女婢真是我的知音,就朝她笑了笑,说:“我也这么觉得呢。”

女婢受了鼓舞,激动得半天没止住笑。

从此之后,一向不爱照镜子的魔尊的床头就多了一面铜镜,以方便魔尊每天都能被自己帅醒。

一日,我刚睁开眼睛,就见灵犬蹲在我的床头,主人正用一种能杀人的目光瞪着熟睡的我。

见我醒来,他咬牙切齿道:“听说,最近你每天都被自己帅醒。”

我几日不见主人,思念得厉害,撒着欢扑过去,将主人抱进怀里,主人当然不领情,小短腿在我脸上来了个连环踢。

我被踢得不得不放开主人,委屈地缩在床脚。

主人跳上原本属于他的黑檀木大床,环视四周,看到床头上的铜镜,狗眼一瞪:“那是什么?”

“铜镜。”我老实地回答。

主人爪子一伸,就将铜镜拍飞了:“本尊的床上什么时候摆过这么娘儿们兮兮的东西。”

殿外的女婢听到动静,慌忙跑进来,见到滚落在地的铜镜时,刚准备捡起来摆回去,就见主人眼睛一瞪,我立刻高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本尊的床上,什么时候摆过这么娘儿们兮兮的东西,拿出去。”

主人用秘术传音给我:“告诉她,以后,大殿里都不许放铜镜。”

不放铜镜,那我用什么看主人英俊的脸?

我泪眼看着主人,主人狗眼一瞪,我赶紧照办:“以后,大殿里都不许放铜镜。”

女婢连声应是,抱着铜镜出去了。

主人这才满意地蹲坐在一旁,狗爪子朝我勾了勾,示意我低头,我低下头去,主人伸出狗爪拍拍我的头,声音柔和了几分,“你乖,以后只要安稳度过一天,不露破绽,本尊就奖励肉骨头。”

哦,肉骨头,我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记吃不记仇的本性让我也随即忘记了主人的种种残暴,开心地拿头蹭他的手掌心……哦,不,是爪心。

“可要是遇见我实在搞不定的状况呢。”我撇了撇嘴,问。

我记得以前,就有过很多这样的情况,比如魔尊去军营视察,被魔族小兵的法器震晕了;与魔将一起喝酒,喝多了发了酒疯,等等……

其实这些根本不能怪我,我只是一只灵犬,元神再强大也只能勉强驾驭主人的身体,至于其他的根本做不了,更不可能像原来的主人一样抵抗法器,还千杯不醉。

每一次我都会被主人骂个半死,这一次实在不想再重复了。

没想到,主人却说:“本尊就在你周围,会随时帮你的。”

这次轮到我惊愕了,三界最没人性的主人竟然会这么温柔?

而且怎么跟以前不一样了呢?以前这个时候主人可没待在魔尊殿里,他养好了伤就不知去哪游历去了,足足三个月才回来。

主人不走,还说要帮我,我自然开心不已,习惯性地低头去蹭他,只是我现在是魔尊的身体,低下头去蹭一只狗,画面想必不好看,主人不耐烦地拿狗爪抵住我的额头,眼神威严,不许我再靠近,我只好作罢。

我直起身子,看着主人傻笑,主人用的是我的肉身,我的肉身灵巧可爱,主人的眼神却霸气无比,反差萌让人欲罢不能,主人控发作,我又想舔他了。

但是不能舔,舔了会被做成火锅,我只能控制住欲望,努力让自己想正经事。

“主……主人,您记不记得自己曾经跟谁打过什么赌?”我问。

既然所有人都不知道那个赌约到底是什么,那也就只能问主人本人了。

主人抬起眼皮:“不记得,怎么?出什么事了?”

不记得?难道这个时候,赌约尚未发生?

我皱了皱眉头,但为了不让主人起疑,还是连忙摇头,干笑道:“没事,没事,就是随便问问。”后面伴随两声干笑。

主人没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你没事,本尊有件事。换回身体,本尊要去流暮河畔接个人。”

我一愣,过了许久才想起来,哦,赤月该来了。

4.

赤月是主人的侄女,说是侄女,但其实并不是血亲。

主人向来爱四处游历,某次在蓬莱遇到了一个散仙,与他一起打怪抓鱼,玩得非常开心,于是义结金兰,成了结义兄弟。赤月便是这散仙的女儿。

这一年,赤月的父亲,也就是主人的结义兄弟被凶兽所杀,主人一怒,杀了凶兽为自己的义弟报了仇,主人元神之所以受伤就是因为那凶兽狡诈,那凶兽肉身已死,却宁愿自毁神元也要给主人最后一记重创。

不过,主人就是主人,就算是那样的重创,只要好好修炼疗伤,也是很容易痊愈的。

而赤月本就没有母亲,现在父亲也死了便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于是主人便收留了她。

这大概是主人此生做过最仁义的事。

以至于主人将赤月接到魔尊殿时,魔界之人都伤心不已,以为主人变善良了,后来发现主人发落触犯魔族教条的魔君还是如平时般心狠手辣,这才放下心来。

魔尊就是魔尊,怎么可以有人性?

主人这唯一的一次仁义,却并没换来好结果。赤月是典型的被害妄想狂,我记得上一世,赤月死活不信主人与他父亲是结义兄弟,在她心里,仙魔势不两立,她父亲为仙,光明磊落,怎么会与魔尊有什么瓜葛,定是魔尊害了她父亲,又窥视她的美色,才收留她的。

其实不怪赤月如此自恋,她实在有自恋的资本,仙界第一美姬的名号并不是浪得虚名,我只是一只灵犬,还是母的,第一次见她都差点儿被她迷住。

我与主人换回了身体,主人去接了赤月,顺便带上了我。

跟上一世一样,我是主人送给赤月的礼物。

赤月喜爱毛茸茸的玩物,据说小时候养过灵狐,灵狐渡劫被天雷劈死时,她还哭了三天三夜。

可是她并不喜爱我,或者说,原本应该是爱的,但是我是被主人抱来的,她看着主人如看仇人,看我自然没什么好眼色,于是主人刚将我递到她怀里,她就一把将我丢到了地上。

“你魔族的魔物,赤月不敢接,赤月一个人生活得挺好,魔尊不必费心,请回吧。”赤月身上带着仙人的冷傲,而我被摔在地上,滚了三圈,疼得差点儿爬不起来。

主人冷眼看她,漆黑的眸里似有寒冰,随即挥手让随从将她绑回了魔尊殿。

我在后面一瘸一拐跟着,主人走了几步,回过头来,看我的样子实在可怜,就俯身将我抱了起来,用法力医好了我的伤。

主人似乎心情不太好,抱着我,走得很慢,等绑着赤月前行的魔族随从们已经走得远了,才俯身将脸贴在我毛茸茸的身体上,轻轻叹了已口气。

“本尊当真那么可怕?”

主人俊朗的脸,如星的眸就在眼前,我一扭头就能碰到他的额头,心跳抑制不住地狂跳起来。

主人难过,我亦不开心,犬类安慰人,只会有一种方法,舔。

于是我将嘴凑过去,舔了舔他的额头,说:“主人不可怕,主人最帅了。”

若是平日,龟毛如我主人,被狗舔了,定是跳起将我当球踢飞,今日大概真是伤心了,竟没踢我,而是苦笑着摸摸我的头,半真半假地瞪着我:“你这小东西,嘴巴倒甜。”说完又叹了一口气,“她既然不喜欢你,那你就继续跟着本尊吧。”

跟着主人一生一世,我都愿意,可这一次,我却将头摇得像拨浪鼓。

上一世,赤月到了魔尊殿很不安生,数次刺杀主人,主人吃过好多次闷亏,这一世我万万不想让这样的事情在发生,所以,我想待在她身边监视她。

我摇着头,努力想着措辞:“那位姐姐看起来好美,我想与她做伴,请主人成全。”

主人看着我,似乎不太相信,但是也只是略一犹豫便同意了:“狗,若你能逗她开心,本尊就给赏你肉骨头吃。”

主人说这话时,嘴角是上扬的,略有些邪气,但更多的是愉悦,他就这么希望赤月能开心吗?

我闷着头想,主人喜欢她吗?一定是喜欢的吧?要不然怎么会不管前生今世,都这般讨好她呢?

灵犬恋主,只要在主人身边,就会异常兴奋,可此时,我被主人抱在怀里,鼻翼间是主人的味道,眼前是主人俊朗的脸,主人还许诺会奖励我肉骨头,我却依旧很难过。我胸口似有一把刀,一点儿一点儿扎下去。

可我不能表现出来,不能让主人失望,只能舔舔他的手心,抬头冲他甜笑:“主人放心,绯灵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绯灵是我的名字,主人却一次都没叫过。

主人的笑容一窒,看我许久,神情竟有些恍惚,许久才勾了勾唇,弹了下我的头:“狗就是狗,要什么名字?你只要记住你是本尊的狗就够了。”

我是魔尊的狗没错,可我的神元已经是人形,有了人类的思想,恋主之心变成爱慕之情,如细线缠绕心间,他一举一动,都能扯动那根细线,牵肠挂肚,柔肠万绪,我再回不到只是普通灵犬时那般自在了。

5.

灵犬天生会讨好人,况且我又带着目的,讨好起赤月来更是卖力,很快她便喜欢上了我,将我当成普通的玩物,每日抱着我同进同出,同寝同食,对我倒是照顾得很。

赤月来魔尊殿的第七天,在流暮河畔被大群凶兽围攻,那群凶兽摆明了是找赤月,赤月若在,绝无生还的可能。

赤月抱着我去找魔尊,魔尊正在偏殿一处水榭中歇息,水榭四周种满了梨花,粉白一片花团锦簇中,他一身黑衣,身子斜靠在廊下的软垫上,闭目养神,也许躺得久了些,他面前茶水已然凉了。

赤月气冲冲走过去问:“围攻流暮河的凶兽是不是要为灵犀兽复仇?”

灵犀兽就是曾经杀了赤月的父亲,后来被主人杀掉的凶兽。

主人睁开眼睛,平静地点了点头。

赤月却怒了:“是你杀了那凶兽,却要我承担后果!”

“灵犀兽杀了你父亲,我在为他报仇。”主人看赤月的眼神跟看任何人都不一样,他的眼中有困惑,也有一丝伤心,却没有面对我时的桀骜与不屑。

赤月对他果然是特别的。

“谁稀罕你报仇?”赤月丢下一句话,转身跑了。

我被她抱在怀里,回头看主人,只觉得主人的表情让人好心疼,我忍不住元神出窍,在赤月离开之后,来到主人面前,轻轻伏在他面前,抬头看他的脸。

他看到是我,凄然一笑,拍拍我的头,嘱咐我:“狗,跟着她,她是个倔强的姑娘,别让她做傻事伤到自己。”

我心里难过得要命,但还是退下了,主人难过我便难过,这似乎是犬类的天性,但是今日我却清楚地感受到了不同。

我心里很酸,酸得就像满月时喝的酸梅子酒,那酸味溢满了我整颗心。

那种感觉不陌生,前世我就体会过,那叫作吃醋。

那之后,我跟着赤月寸步不离,等她睡下,便会跑去主人寝殿,报告今日赤月的日程,大到她的剑术有所进益,小到她爱吃什么,都一一报告给主人。

主人那个时候大多也有了困意,就会躺在床上,单手撑着头,闭着眼睛听我说话,说着说着,就见主人手指勾了勾,示意我上前来,我就乖乖往前挪了挪,爬上他的大床,他一伸手,将我的元神从肉身里提了出来。

我元神是人形,绯色长发,一身绯衣,长得约莫也是美的,但跟赤月比就逊色了一些。

以人身面对主人,我有些不自在,更何况是同在一张床上,即便他躺着我跪着,也还是觉得害羞,忍不住红了脸,低头往床下挪。

但我被主人一把拽住了手:“狗,今晚陪陪本尊吧。”

陪?

我记得刚来魔尊殿时,他一开始嫌我身上狗味太大,让女婢洗了又洗,这才许我上床,我以犬身陪他睡了好多年。

这一次,他将我送给了赤月,殿里殿外的女婢侍卫对他只有畏惧,许久没人陪着说话,他大概是寂寞了。

想到主人没有我会觉得寂寞,我心里就有说不出的激动和愉悦,竟有些不知所措,慌忙转身想钻回肉身来陪睡,可主人却再次拽住了我。

“别回去了,这样挺好。”他微微睁开一直闭着的眼睛,看我紧张的模样,约莫觉得我想多了,嗤笑一声,“狗就是狗,有了人身也还是狗,难不成本尊还对你有什么想法不成?”

是……吗?

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低着头,在他旁边蜷起身子躺下,就像还是犬身时一样。

他将手放在我的头上,一下一下摸着我的发,摸了几下,就停下了,约莫是睡着了。

我大着胆子抬起头来看他,他闭着眼睛,呼吸绵长,俊朗面孔不似白日那般桀骜,似孩童般纯真,似月光般好看。

吾主魔尊,我心尖上的人。

想着想着,我有些控制不住,慢慢靠近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下巴。

他的下巴有轻微的毛刺感,似乎是新长出的胡楂……

他没醒。

我又大着胆子,在他唇上舔了一舔,他还未醒。

我心怦怦跳,似乎在玩某种冒险的游戏,低头又在他喉结上舔了一下,他这时终于有了反应,睁开眼睛,抓着我的头发,将我提上去,直视着我的眼睛。

他的眼神有些吓人,漆黑中泛着隐隐的红,这并不是个好征兆,每次他露出这样的眼神,就必要见血的。

如此近的距离,看着他弑杀的眼神,我也知自己刚才太过冒犯,吓得大气不敢出,汗都下来了,他却没杀我,只是捏了捏我的脸,用一种非常无奈的语气说:“狗,别闹。”

说着他将我死死箍在怀里,让我动弹不得,这才闭上眼睛,静静睡去了。

他呼吸沉稳绵长,我却心跳如擂鼓,既有惊吓又有甜蜜,竟不知如何是好。

那一夜,我失眠了。

第二天,主人醒来,伸了个懒腰,低头看到还僵硬着蜷缩着身子的我,眉毛一挑,条件反射将我连元神带肉身一起扫下了床。

他吼了一声:“放肆!”

我连滚带爬滚进了肉身里,委屈地缩在墙角。

他这才似乎回忆起昨天的事,一拍头,说:“哦,昨天是本尊让你上床陪睡的,差点儿忘了。没事了,滚下去吧。”

我顿时泪流满面。

灵犬娇贵,主人,你这样喜怒无常,真的很容易失去我。

6.

赤月在来魔尊殿的一个月,并没开始前世一般的行刺,我还以为是因为我主动要求跟着赤月,所以改变了原来应该发生的事,结果在我放松的时候,正好就出事了。

那天,赤月说想要一个人出去逛逛,结果被殿外的魔兵抓了回来,因为她破坏了魔尊殿周围的结界。

当晚魔尊殿被强大的凶兽袭击,殿内死了很多守卫,幸好主人的元神已经无伤,只稍微费了些力气便将凶兽击退了。

主人来她房间找她时,她正抱着我发呆。

“你真的这么恨本尊?恨这个魔殿吗?”主人的声音听起来,竟没有一丝怒意,若换了别人,此时怕早已形神俱灭了。

主人当真这么喜欢赤月吗?我抬头看赤月比殿外海棠还要明艳的面孔,默默又垂下头去,她真的很美,若我是男人,大概也会喜欢她,她做什么都不忍心杀她吧。

“恨。”赤月将我放在桌上,站了起来,双手握成拳,“三千年前,在这殿上受的屈辱,我就算死过一回,也还是记得。”

“那时本尊是真心求娶你。”主人的神情微冷,但是说话的时候还是极有耐心。

却没想到,赤月听到这话,却笑了起来,那笑声凄然,听着让人心头一紧。

她问:“你爱过我吗?”

主人俊朗的脸上登时没了血色,拂袖走了。

他们俩的对话,信息量太大,前世我没听说过这段恩怨,今世听到了,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吾主魔尊竟然会去求娶一个姑娘,真是三界奇谈。

那之后,赤月就一直待在房间里,看着院子里的海棠发呆。我实在担心主人,元神就离开身体,去了主人的寝殿。

主人正在发火,殿里被他砸得稀巴烂,女婢、侍卫们跪了一地。

殿里的女婢修为不高,看不见元神状态的我,我便偷偷溜了进去,站在主人身后,默默抠着衣角,轻声唤了一声:“主人。”

主人回头看见我,不耐烦地遣散了跪了一地的女婢和侍卫,关上殿门,他突然走过来将我抱住。

“狗,你爱过谁吗?”他将头埋在我脖颈里,声音悲凉,“爱是什么?”

我全身僵硬,动也不敢动,心怦怦直跳,我想告诉他,被喜欢的人抱着的时候,心跳会加速,幸福得要死掉了,这就是爱啊,可我不敢说。

主人问完,抬起头来,看我一脸僵硬,自嘲地笑了笑:“本尊真是糊涂了,竟然问狗这种问题。”

“其实……我是知道的。”我小声回答他,眼睛盯地面,“狗对主人……就是爱。”

“是吗?”主人看着我,突然笑了起来,“狗对肉骨头,那才叫爱吧。”

狗对肉骨头那叫食欲,怎么能跟爱相提并论?!我觉得自己被羞辱了,生起气来,闷着头不作声。

主人大概看出我不开心,拍拍我的头,说:“你不要生气,本尊确实不懂这些,本尊少年时期突破魔尊劫,为了保命,舍弃了七情六欲,从此之后,世间再感人的情爱,于我而言也只是苍白无物。”

之后,主人跟我讲述了他与赤月的往事。

赤月前世是仙界的崇明上仙,也是魔尊的未婚妻。仙界有习俗,婚礼上双方互赠情石,情石能感知持石人的情感,婚礼上有情人用情石互表衷肠是非常浪漫的事。结果魔尊大婚,崇明上仙赠予魔尊的情石上却空空如也,魔尊即便拿着那块石头,石头上也什么都没有。

三界那么多双眼睛看着这场婚礼,崇明上仙感觉自己被羞辱了,就问魔尊:“你不爱我的话,为何要求娶我?”

魔尊困惑:“自然是因为魔尊殿上缺个女主人。”

那口吻大概跟魔尊殿上缺盆花草一样随意。

众仙哗然,崇明上仙受不了这等羞辱,举剑向魔尊刺去,可是她哪里是魔尊的对手,自然伤不了他分毫,崇明上仙凄然,当场举剑自刎。

魔尊愧疚,寻了一千年才找到了已经转生在流暮河畔一散仙家里的崇明上仙,他与散仙成了兄弟,照拂着赤月长大,算是种补偿。

哪知道赤月两千岁时渡天劫,竟有了前生的记忆,所以才对魔尊如此憎恶。

主人说到这里,语气有些感伤:“本尊始终不明白,崇明为什么自刎。她自刎之前曾说:‘愿你也有为了情,甘愿丧命的一天。本尊跟她打赌,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因为,本尊确实感受不到爱,也从不觉得爱这种东西有什么重要的。”

我这才明白,赤月的恨意从何而来,无论前生还是今世,她一定是爱极了主人,爱而不得,才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

只是,让主人丧命的赌约是这个吗?主人会为了情甘愿丧命吗?那么那个得到主人深情的人是谁呢?

我抱着主人,将头埋进他的怀里,信誓旦旦说:“主人,爱真的是这世间最稀罕最美丽的事,为了主人,绯灵也甘愿丧命。”

主人看着我,突然俯身吻住了我的唇。

主人的唇有点儿凉,但是很柔软,我又是错愕又是惊喜,紧张得快死了,就在这时,主人却抬起头来,有几分嫌弃地瞪我:“相爱的人是不是喜欢做这个?这个到底有什么好?一嘴的狗味。”

然后他就像扔抹布一样将我扔开了。

可怜我情窦初开的少女狗一枚,刚被强吻,又被嫌弃,此时心潮澎湃,此起彼伏,愣在当场,无风自凌乱。

嘤嘤嘤,灵犬也懂爱的,主人,你这样亲完就扔,真的很容易失去我。

7.

我回到赤月的房间,发现赤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的肉身则被放在床上,原本还有些担心元神出窍被发现的我这才放下心来,回到肉身里,扯了她的衣袖,将她晃醒,然后拽着她往床上走。那意思很明显,是要她去床上睡。

赤月抱起我,将脸埋在我的毛里,呜呜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我真的就那么不让人喜欢吗?”

我无法说话,只能默默舔了舔她的额头,算作安慰。

当晚,我没去陪主人,而是在房间里陪着赤月,等她睡熟了,自己才敢睡去。

第二日,我是被一阵刺痛唤醒的,睁开眼睛,便看到自己身在一个卦阵里,四周悬着数万根细细银针,每过一会,便会有针刺入我的身体。

刚才就是因为有一根针刺入我的肩膀,我才会如此刺痛。

这是著名的“乱花飞仙阵”,仙界只有上仙才能布的阵法,整个魔尊殿里只有一个上仙,那就是赤月。

赤月此时就站在阵法旁,冷冷地看着我:“小灵犬,被他抱在怀里,被他亲吻,是什么感觉?他说真心求娶我,却从不曾对我亲密温存过,却对你这畜生百般呵护。”

我一愣:“你都知道?”

“我将一缕神识黏在你身上,如我亲临,看得清清楚楚。”赤月凄然一笑,“我竟输给一个畜生,我不甘心,今日就看他到底喜爱你到什么程度。”

我刚准备解释,可是又一枚银针飞下,重重刺入我的手心,我疼得哀号起来。

我的哀号引来了女婢,女婢看到房内的情形,惊愕地大叫着跑出去了,殿里殿外顿时一阵兵荒马乱,主人也被动静惊动,来到赤月的房间,看到如此情形,顿时大怒。

“你敢动本尊的狗!”主人对赤月一向宽容忍让,我头一次见他用这种震怒的口气跟她说话。

赤月歪头对我凄然一笑:“看吧,小灵犬,什么才是对他最重要的。”

“解开阵法。”主人看着赤月,双瞳泛红,这是他极端愤怒的表现。

赤月手中握着剑,竟然笑了起来:“这种阵法要破很简单,只要杀了施阵的人,来吧,杀了我,救你心爱的小灵犬。”

我脑中似有灵光轰然炸开,终于明白了赤月的用意。

仙界魔界近千年和平,就是因为仙魔两界互不杀戮,若是此时身为魔尊的主人杀了身为上仙的赤月,那仙界的神尊就绝对有理由来魔界绞杀魔尊。

简单地说,就是主人若杀了赤月,便是罔顾自己的性命,正应了赤月当年与主人的赌约。

主人就是因为这个死在神尊的法器之下的。

我拼命挣扎,叫主人不要冲动,但是主人的拳头却已经握了起来,黑色的魔焰包裹着他的全身,我急得拼尽全力,想挣脱绳索,换来的却是银针更加快速地刺入我的体内,我疼得几近窒息却不敢叫。

“主人,不要……绯灵不过区区灵犬……宠物而已……”

我声如蚊呐,主人却听到了,他双眸赤红,回头瞪我,咬牙切齿:“本尊的狗,谁也不许动!”

接着他身形一动,掐住了赤月的脖子。

赤月的表情因窒息而扭曲,却一直在笑,她说:“你输了。”

我很想跟主人说:不用了,主人,你对我有情,我已知足,不用为我奉上性命,如果是那样,我宁愿自己去死。

可是,我说不出口,因为一根根银针刺入我的心口,我眼前一阵眩晕,陷入一片黑暗中。

8.

我醒来时,眼前是一片祥瑞,那位神尊蹲在一旁,笑眯眯看我:“回来了?”

我心中错愕,一跃而起,看见主人尸身就在一旁,我如坠冰窖。

“我说过了,什么都不会改变,即使有细微差别,结局也是一样的。只不过上一次,你被蒙在鼓里,这次倒灵光,所有的事情看得一清二楚。”神尊看我,“怎样?做我的狗吧。”

我看着主人俊朗冰冷的面庞,心里早已千疮百孔,耳边全是主人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本尊的狗,谁也不许动。”

主人舍弃了七情六欲,却还是对我执着至此,我不知那是否是爱,但是无所谓了,主人愿为我奉上性命,我即便即刻死了也没什么不满足的了。

我爬过去,舔了舔主人的脸,一步步后退,对那魔尊屈身行礼:“绯灵愿意追随神尊。”

“你这小灵犬倒识时务。”神尊笑眯眯地将我抱起来,我为了表示友好,伸舌头舔了舔他的手,神尊被我逗得开心,哈哈笑起来。

就在此刻,我变了面目,催动全身灵力,犬牙暴长,咬住了神尊的手心,鲜血登时流了出来,我元神出窍,沾了神尊血,拼尽全力化为一颗血丹,钻进主人嘴中。

神尊之血加一个甘心奉献的神元,是三界无上的良药。

主人应该会没事了吧?意识飘散的最后一刻,我欣慰地笑了。

对不起,主人,这一次你真的要失去我了。

9.

我是一只绯毛灵犬,诞生于灵犬山,诞生时脖子上自带着一串银色铃铛,上面写着——本尊的狗。

族人都觉得我很奇怪,我却一点儿都不介意。本尊的狗!听着多霸气!

我一百岁的时候,迎来了第一位主人+魔界的魔尊。据说这位尊上,在我族蹲守了一千多年,也没选定一只灵犬,不知为何,今日却选了我。

魔尊生得俊朗,眉宇间却尽是桀骜,我觉得有些怕,他却挑眉一笑,将我拥在怀里,用力抱了抱:“锢魂魔铃果然管用,无论元神成了什么样子,都能转生,狗,我们又见面了。”说完他弹了弹我脖颈上的铃铛。

我听不懂他说话,只觉得被他勒得难受,在心里嘤嘤地哭了起来。

灵犬娇贵,主人,你这样不知“怜香惜狗”,真的很容易失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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