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创业平台 助推农民增收
2016-05-12姜绍丰
姜绍丰
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强农民创业创新服务工作,着力打造福建农民创业园,激发农民创业创新热情,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改革创新,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向园区流动,促进产业集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农民创业增收。201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达13850元,同比增长9.5%,连续五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近三年来,全省已创建9个省级农民创业园和64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省级财政累计下达补助福建省农民创业园建设3.52亿元,市、县级财政配套投入扶持资金2.65亿元,并带动相关部门投入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资金4.07亿元,省级财政资金扶持了500多个项目,带动项目创业投资达200亿元。
建成了一批规模大、水平高、带动强的现代农业项目,并向创业园区集聚发展,初步形成了食用菌工厂化栽培、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30多个产业集中区。现代种业创新、智能温室、水肥一体化、物联网系统应用等一大批现代科技成果与装备设施在创业园得到广泛应用,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精准化控制、周年化供应,有力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
目前,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已入驻创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已达6382家,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220家,家庭农场683家,种养大户4627家。辐射带动农户达15万户。据调查,创业园区农民人均收入比园区外增加10%以上。福建农民创业园已成为吸引农业投资、推广农业科技、探索发展模式、展示农业成就、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平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 落实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入园创业
2012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八条政策措施:
1.1 扶持基础建设
要求各级政府将创业园的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纳入总体规划,对通往创业园的公路按照“村村通工程”村级公路以上标准、电力设施列入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水源和管网设施列入各级重点水利项目予以支持建设。
1.2 实行税费减免
对进入园区投资500万元以上、经营期10年以上的项目,享受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免三减五”政策。
1.3 提供用地优惠
对园区投资农产品加工、配套服务项目用地给予优先保障,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用地出让价可按相应等别地价的70%执行。
1.4 加强财政支持
在省级财政每年对每个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分别安排500万元和200万元专项资金基础上,整合60%以上的生产性专项资金,集中扶持农民创业园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并大力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补助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千方百计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1.5 鼓励品牌创建
对创业园申报的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优先评选、倾斜扶持,三年来省级创业园专项资金安排1.6亿元重点扶持300多家专业合作社入园创业,建设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牧、中草药、农产品加工等建设项目300多个。
1.6 强化融资服务
为创业园内生产性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省级财政按年度担保额8‰给予风险补偿;为贸易性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5‰给予风险补偿。
福建省农业厅、邮储银行福建分行共同签订了《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合作协议》,明确从2015年开始,邮储银行力争在未来五年内,面向福建农民创业园累计投放不低于1000亿元意向性融资支持,贷款利率不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利率。各地也创新金融扶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模式,如古田县农民创业园设立富民中心采取“助保贷”方式助力农民创业。
1.7 实行电价减收
在创业园内从事种植和养殖的,其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标准下浮30%收费,三年来共落实了664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享受用电优惠,每年优惠电价金额超过5000万元。
1.8 激励科技创新
在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等方面,对创业园给予优先申报和倾斜扶持。对符合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申报要求的,予以优先立项支持。
2 主动对接服务,提升农民创业水平
为了促进创业园建设达到“促建设、促提升、促增收”的效果,从农业教学、科研单位和技术推广部门遴选了14位我省农业不同产业的知名专家,组成省级农民创业园建设专家顾问组,按主导产业发展需要,与各创业园和示范基地之间建立指导联系机制,从更高的水平、更广的视野为农民创业园提供发展规划研究、专业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建议等方面的服务。
各地对建设项目采取专家挂钩制度,对项目建设开展全方位的技术服务,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省农业厅机关各业务处室还根据职能和创业园产业特点,建立与创业园之间的对口挂钩联系制度,指导创业园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协调推动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每年对每个创业园安排部分专项资金,其中创业园30万元、示范基地15万元,对农业“五新”推广、新品种试验示范、品牌创建、农民技术培训等给予补助。
省级财政每年还安排专项资金2200万元,用于培养2000名专科学历、10000名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新型职业农民,同时依托“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增强现代农业发展活力。目前,依托创业园建立田间农民学校10个,在创业园现场指导农民,提高他们的农业科技素养,促进创业增收。
近三年,我省依托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争取专项资金1.05亿元,重点扶持特色水果、蔬菜、食用菌的冷藏保鲜和烘干设施的建设,已有394个专业合作社和286个农户受益。如建宁县14家专业合作社及2户农民入园创业,集中连片建设42座组装式冷藏库,改善莲子初加工设施条件,实现减损增效,促进农民增收。
3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创业增收
创业园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这些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创业园优惠政策的杠杆作用,向园区集聚,形成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亮点、新增长点。
同时,我们还努力通过政策引导,积极鼓励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来带动当地农民创业和就业增收。主要形式有:
3.1 提供技术支持带动农民创业增收
如长泰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国美果蔬专业合作社发挥营销网络优势,与周边农户结成协作伙伴关系,形成“专业合作社 + 农户”的联产联销生产经营模式,为社员提供种植台湾名优水果种苗及新技术服务,带动周边410 多农户创业。
3.2 通过企业建设、返租农民的方式,带动农民增收
比如城厢农民创业园的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项目,由企业建设禽舍、统一提供种苗、饲料并负责免疫和销售,由农户承包养殖,通过这种新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周边农户发家致富。
3.3 通过建立“互助合作”方式带动农民增收
比如尤溪农民创业园的马诗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销售网络,为农户代加工菌包、建设水帘式的养菌和出菇大棚并负责回收产品,养菌、出菇等需要大量劳动力的环节由农户承包经营,走互助合作道路,实现企业与农户共嬴发展。
3.4 通过加工增值促进农民增收
比如连城农民创业园的甘薯加工项目,通过建设多条甘薯加工生产线,可直接带动地瓜种植户1.5万户种植地瓜7万多亩,年可带动每户农户增收5000多元,同时为农民提供就地就业岗位促进增收。
3.5 通过提供担保融资服务
如南靖农民创业示范基地采取“有偿供苗、技术服务、成品回购”方式,并通过与邮政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由种植户建立联保、公司提供担保、邮政银行放款方式支持种植户生产,带动农户600多户种植金线莲,并安排就业2500多人,带动农民增收9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