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元共治视角下调处医患纠纷的思考
2016-05-10程加伟
程加伟
摘 要:本文基于多元共治视角,探讨了多元主体如政府、医方、患方、社会组织等在医患纠纷调处进程中的角色定位及应发挥的作用,为当前医患纠纷治理提供新的思考。
关键字:多元共治;医患纠纷;调处
在疾病诊疗进程中,医方凭借医疗技术负责消除或缓解患者的病痛,患者康复的愿望需要通过医患双方的配合才能实现。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我国负面的医患关系——医患纠纷无法避免,严重损害了医患双方的利益。以多元共治理论指导纠纷的调处和化解,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医患双方的利益。
1 引发医患纠纷的因素
医患纠纷的形成与双方利益得失存在直接关系,是多元因素作用导致利益失衡而造成的,主要包括政府层面:投入不足,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分配不合理,个人支出比例偏高,有关医患关系的法制不尽完善等。医方因素:医疗结果不佳、服务质量不高等的引发医患纠纷的直接因素,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不高,在流程布局、服务态度、规范收费等方面存有缺陷,也易引起医患纠纷。患方因素:期望值过高,缺乏对医疗专业知识的足够认知,对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意外等不理解;维权意识增强,过激的维权行为导致纠纷的发生。社会因素:缺乏真实、客观的报道,社会的从众行为和风气等。
2 调处医患纠纷的途径
当前我国医患纠纷调处主要通过协商、调解和法律三个途径。
2.1 协商途径
即医患双方就纠纷自行进行协商解决。因双方间存在利益的相对性,协商效果难说,有时反而会让纠纷更突出,可能并不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2.2 调解途径
主要有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医调委调解、法院调解途径。其中2006年起多地试行第三方调处机制,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生效,第三方调解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纠纷解决途径,但成员构成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2.3 法律途径
具有强制性及权威性的法律诉讼是解决医患纠纷最强有力的方式,但对于医患双方来说都是十分耗费时间和精力的。诉讼将医方、患方置于法律的对立面,有损于医患利益共同体的建立。
3 多元共治与调处医患纠纷
多元共治即“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社会公共事务”,治强调在公共事务治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多元参与、民主决策和协调合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也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理念。多元共治与调处医患纠纷在应用对象上均涉及公共利益的实现;在追求目标上均注重利益的协调和最大化;在实现方式上均鼓励多方的参与和协商合作。
4 多元共治视角下调处医患纠纷的思考
4.1 医方的角色定位及作用的发挥
医方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方,是构建医患关系的直接参与者。医方在调处医患纠纷中,应主动应对、积极配合做好医患纠纷的调处工作。(1)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医患纠纷,与患方一同寻求沟通、解决的渠道和方法,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地推动医患纠纷调处工作。(2)迅速响应,及时分类调处医患纠纷。如完善院内调处医患纠纷机制,如设立专门接待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参,及时介入、分类处置,主动与患方接触、沟通,引导进入适当途径,防止事件的扩大化。(3)实事求是,勇于承担责任并加以改进,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激化矛盾,及早与患方达成如协商、调解或司法途径等解决途径上的共识,公正透明地调查或配合调查起因,分清责任,及时化解纠纷,并持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疏漏或差错。
4.2 患方的角色定位及作用的发挥
患方应明确自身在诊疗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尊重医学的规律及医方的劳动,积极配合医方开展诊疗活动。如若发生医患纠纷,患方应合法合规、有礼有节地通过相关途径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1)尊重科学,确定合理的个人期望值,共同协商促进纠纷的顺利化解。(2)充分信任,不应恶意揣测医方的医疗行为目的,而是从客观事实出发,信任和配合有关机构,查清原因,化解医患纠纷。(3)遵守法制,合法合规地维护自身权益,保持理智、克制,避免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恶化。
4.3 政府的角色定位及作用的发挥
政府应处于宏观上的主导地位,同时又是有限政府。(1)推进医改,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通过如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加大对民生领域尤其是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2)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运行,促进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3)完善法制,引导医患纠纷的有效解决,让医患纠纷的处置步入更加规范、合理、法制化的轨道,以使医患纠纷的解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4.4 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及作用的发挥
社会组织也应是医患纠纷调处的参与者、良好医患关系的促进者,他们站在各自专业角度以及公平的立场,发挥各自作用,如医务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发挥缓冲带作用,医调委发挥第三方调解作用,媒体发挥客观引导作用,帮助化解医患纠纷,促使处于纠纷对立中的医患双方就利益冲突达成共识。
由于众多因素,医患纠纷无可避免,已有的协商途径、调解途径、法律途径的介入条件和机制还有众多待完善之处。借鉴和应用多元共治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发挥医患双方、政府、社会组织等的多方作用,共同参与、协商合作,有助于推动医患纠纷的有效调处,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