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解析及思考
2016-05-10佟海英
佟海英
摘 要: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是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一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成为预防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主要办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从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依旧存在覆盖面不广、制度体系缺失以及城乡体系不相融合等诸多问题。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预示着我国已经在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本文就此项制度的建立进行了解析,并展开了深入思考。
关键词: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解析;思考
统筹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对我国传统城乡分治这种陈旧观念的一种突破和创新,打破了我国以往在养老保险管理上的二元化模式,把城镇居民和农村地区居民统一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管理,使城乡居民能够平等地享受到同样的福利制度。下面就此项制度做进一步分析和思考。
1 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一)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与要求
其一,从2007年的一项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年龄≧65岁的人口数量已经占据了我国总人口数量的8.1%,约为1.06亿,等到2051年将会达到最高值,增加至总人口数量的31%—4.37亿左右,并且80岁和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比重会继续停留在总人口的25%-30%之间,预示着我国将进入到重度老龄化、高龄化时期。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地区的老龄化水平将会比城镇高出大约1.2个百分点,并将会一直延续到2040年[1]。
其二,2006年期间,城市中享有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人数为78%,有3.5%的人收入比最低生活保障线还低,有19.5%的人认为自己缺少经济上的保障。农村地区中享有退休养老金的老人则只有4.8%,收入比救助标准还要低的人有23.9%;其中还有40%的人生活困难,经济上缺少保障的人有49.3%,可见因为年老而步入贫困状态的情况越来越突出,农村地区老年人发生贫困的概率为8.5%,城市则有2.5%。
其三,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建设脚步的加快,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使得我国家庭规模越来越趋于小型化,且“2+4+1”这种两个年轻夫妻要养4个老人和一个孩子的典型家庭结构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同时,绝大部分的农村力都外出务工,空巢家庭和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养老保险的风险,让养老保障问题成为横亘在和谐社会推进道路上的一大阻碍和难题。
综上可见,从统筹城乡发展角度出发创建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是顺应社会发展形势、改进民生问题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哦内容。
(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
现今社会市场经济背景下,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到城镇务工谋生,人员流动性强,但城乡之间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的二元化和地区分割却成为了城乡居民、劳动力流动的一大阻碍,对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形成带来一定限制的同时制约了农村地区的城市化建设步伐以及工业化发展。
2 当前阶段我国在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面临的困境的分析
其一,我国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针对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城乡居民这几个不同群体,是对不同群体养老保障需求的一种反映,是满足民生需求的一种体现,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全面性。但是,参保人员在身份上却存在一定分割,不利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长远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在区域经济间不均衡的发展水平影响下,针对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会存在一定区域上的差异性。比如,不同地区针对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比例就有所不同,以广东和浙江为例,一个是国家文件规定的16%,一个是14%[2]。诸如这样在具体实施细则上的差异,或许短期内能够解决居民养老问题,但长久下去必定会引发群体间矛盾升级。在这种碎片化的制度下,制度与制度、群体与群体之间是不公平的,这种存在于群体间的矛盾给养老关系转移与续接问题造成了一定阻碍。
其二,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来看,仅仅只是并轨短期内并不能将养老管理水平和质量提升上来。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我国城乡居民养老金收入来源主要以财政支持为主,但对于那些经济条件不足以支付养老保险的人群来说,并没有被包含在国家养老保障制度之内。此外,基础养老金标准并没有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有相应的调整,仍然停留在较低的水平。
其三,当前级阶段我国养老保险金的规模较大,但运营模式却较为单一,且投资渠道窄,同时在投资运营上并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方面监督与指导,更有甚者还存在私吞现象。此外,从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我国通货膨胀的水平是要高于养老金运营利率的,而且基金运营并不能够达到相应要求,以致我国的养老基金存在很大贬值风险。
其四,国家规定中虽然明确规定每年政府要给最低档次居民最少不低于30元的资金补贴;给属于超出500元以上,包括500元在内的档次居民要给不低于60元的补贴[3]。但实际上,很多地方政府自身都处于财政紧张、入不敷出的困窘状态,根本没有多余精力放在民生建设上。
其五,养老保险关系在城乡间的转移续接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缺少专门的途径,容易断档;区别对待不同参保人群等。
3 结束语
建立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是对旧观念和模式的一种革新,是构建和谐社会和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但是在统筹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建立起一个将城乡融合在一起的养老保险体系,并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同补充养老保险间设置适宜的比例,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和补充养老保险的运作方式统一。
参考文献
[1]曾海.建立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和反思[J].科技经济市场,2015(4):135-135.
[2]段明芬.浅谈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建立[J].发展,2012(4):87-87.
[3]王晓东,雷晓康.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目标、结构与实现路径[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5(5):15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