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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士昏礼》中雁的意象解析

2016-05-09张萍

青年文学家 2015年8期

课题项目:本文为西安培华学院2014年校级课题《仪礼》中的中国古代礼仪文明及其现实意义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仪礼·士昏礼》记述了上古时期昏礼的六道礼仪程式,值得注意的是《士昏礼》所记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礼”,除纳徵以外都用“雁”为贽。本文试从雁本身的特征、上古社会的时代背景、文学作品中雁的意象本意出发,对《仪礼·士昏礼》中雁的意象进行多层面的解析。

关键词:士昏礼;雁;意象解析;尚武重射

作者简介:张萍(1979-),西安培华学院人文学院教师,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08-0-02

《仪礼》是记录上古时期礼仪活动礼节和仪式的重要典籍,体现了中华民族重视礼乐文明的特性。《仪礼》十七篇涵盖了上古时期的重要礼节,其中昏礼被认为是礼之根本,所谓“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仪礼·士昏礼》记述了青年男女缔结婚姻的一系列礼节程序,意在通过规定的仪式促成男女合道德、合风俗的结合,并取得社会的认可。

《仪礼·士昏礼》记述了婚礼的六道礼仪程式,值得注意的是《士昏礼》所记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礼”,除纳徵以外都用“雁”作为见面礼,在如此意义重大的昏礼礼仪程序中,为什么要频繁地用雁?雁在此又有何种寓意?本文试图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解析。

一、雁的生理特性及其象征寓意

明代著名的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禽部·雁》中记载:雁状似鹅,亦有苍、白二色。今人以白而小者为雁,大者为鸿,苍者为野鹅,亦曰鹅,《尔雅》谓之也。雁有四德:寒则自北而南,止于衡阳,热则自南而北,归于雁门,其信也;飞则有序而前鸣后和,其礼也;失偶不再配,其节也;夜则群宿而一奴巡警,昼则衔芦以避缯缴,其智也。

由以上记载可知雁为候鸟的一种,每年春分后飞往北方,秋分后飞往南方,年年如此,所以雁是一种守信之鸟,秋南春北,随时而飞,不失其节。《礼记·昏义》郑玄注:“纳采而用雁贽者,取其顺阴阳往来。”大致也是意如此。宋代药物学家寇宗奭在《本草衍义》中说:“雁热则即北,寒则即南,以就和气。所以为礼币者,一取其信,二取其和也。”由此可见,雁秋去春来不失其节的守信特质也早已为人所重,因此在古代婚礼中持雁为礼也是人们以雁为信物的表现,寓意婚姻大事并非儿戏,男女双方应该以此为信。

根据《本草纲目》记载,雁的第二德:“飞则有序而前鸣后和,其礼也。”群雁飞行时,常排列成“一”字形或“人”字形,群雁在头雁的带领下飞行时行列整齐,井然有序。这种有序行为为其他动物飞禽所罕见,雁的这一品性也被为人所重,特别是在讲究秩序礼仪的上古社会。晋代羊轱在《雁赋》中言:“鸣则相和,行则接伍,前不绝贯,后不越序,齐力不期而并至,同趣不要而自豪。”由此可见,上古时期先民们非常推重雁群的伦理秩序。先民们渴望家族的和睦有序,所以在昏礼这件关乎香火传承、家庭兴旺的大事中,持雁为礼也成为人们希望家庭和睦有序的象征。正如《春秋繁露》所言:“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

雁之第三德为:“失偶不再配,其节也。”清代学者江筠在《读仪礼私记》中说:“夫雁不再偶,是以取之,盖所谓‘一与之齐,终身不改之义也。”雁作为忠贞之鸟,其气节被用于昏礼制度中,象征夫妻的忠贞不二。《朱子语类》载:“昏礼用雁,婿执雁,或谓取其不再偶。”这一点即使是在一夫多妻制的时代也不例外。也正因为此,上古昏礼中纳采请期的六礼中,除纳徵之外,其余五礼都是用雁作为见面礼。

雁之第四德为:“夜则群宿而一奴巡警,昼则衔芦以避缯缴,其智也。”雁不管是飞行还是夜宿,往往千百成群,夜宿时有所谓雁奴专司警戒,如果遇到袭击,就会鸣叫报警;白天飞行时口含芦草用以自卫,以防止被缯网所获。由此可见,雁是一种非常智慧的鸟,能够应对不同的磨难,保护自己以及雁群的利益,所以古人在昏礼中持雁为礼,自是有其深义。

上古时期先民在昏礼中持雁为礼自然与雁这种动物的品性有关,这不仅体现了上古先民与自然的密切关系,同时也体现了上古先民的智慧与丰富的想象力。昏礼是上古社会礼仪中最重要的一种礼仪,所以在昏礼过程中选用什么物品为“贽”,自然不是率意而为,持雁为礼是上古先民们希望昏礼能够忠贞、有序、守信、美满的愿望的体现。

二、“雁”与上古时期尚武重射的社会风尚

上古时期,先民们在昏礼中持雁为礼的习俗除了雁本身所具备的“德性”之外,对于这一古代礼仪的理解,我们还应该结合上古时期的社会生活,结合上古时期先民们的思想来进行切实的论证。

周代的时候尽管已经达到奴隶制社会的繁荣时期,但是仍然处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仅教育一事而言,只有少数的贵族阶层有受教育的权利,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没有进入官学的机会,所以崇尚勇武应该是当时的社会风尚。即使到了春秋时期,孔子开始创办私学,使更多人有了受教育的机会,但也依然没有改变尚武的社会风尚。孔子教授学生“六艺”:礼、乐、射、驭、书、数,其中“射、驭”依然和尚武的社会风尚有关。

从这一点而言,上古时期的年轻人也应该是以具备一定的勇武精神为自豪的。昏礼作为“礼之本也”,对于一个男性而言是“冠礼”之后的又一重要经历,是男性承担责任的开始,那么如何表示自己有一定的能力承担即将建立的家庭的责任呢?那就是要证明自己有一定的能力,有一定的勇武精神。雁在昏礼程序中的反复使用恰恰说明了这一点。芬兰著名学者韦斯特马克在《人类婚姻史》一书中说:“在很多民族中,丈夫和父亲是家庭的供养者和保护者,一个男人除非他证明有能力尽到这些职责,否则就不许结婚……”上古时期,在昏礼中男性要向女方证明自己有能力尽到职责,就是要具备一定的勇武的精神,而这种勇武精神的表现就是通过射“雁”来传达的。这里的雁是求婚者用以证明自己有家庭责任和一定社会能力的表现。

谈到此我们不得不说到上古社会重视射猎的习俗,战国以前,射箭被视为男性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不仅官学中要求贵族子弟学习骑马射箭的技术,孔子开办的私学也教习弟子射、驭之术 。在射猎技术中,上古先民又往往把射击飞鸟视为射箭技术的代表项目,周代贵族在练习射猎时所用的箭靶为兽皮制成,《周礼·天官·司裘》:“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这里所说的侯就是所射的以虎、熊、豹、麋之皮装饰其侧的箭靶,王用虎皮,诸侯用熊皮,卿大夫以下所射为豹皮。靶心称为“鹄”,据《周礼·天官·司裘》郑玄注:“谓之鹄者,取名于鳱鹄,鳱鹄小鸟而难中,是以中之为隽。”由此可见,如果能射飞鸟,就证明射箭技艺已经非常高超其能力就已经达到当时社会对士人的基本要求,这也预示这个男性有一定的能力建立家庭,能够使女方及其家庭放心。

射鸟技艺在上古先民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上古昏礼中纳采等礼仪持雁为礼就是要向女方表明求婚者“能射雁矣”。男方持雁为礼去女家求亲,表示求婚者具有合格的射猎技能,以此表明男子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具有供养家庭的能力是值得信赖和依托的。这正是上古社会重视射猎、崇尚勇武的社会风尚在昏礼仪式中的反映。

三、雁在文学作品中的意象本意

雁由于其特殊互动生理特性,使先民赋予它丰富的文化内涵,这不仅表现在上古社会昏礼中持雁为礼的习俗,而且在当时以及后世被文人赋予更加丰富的寓意,咏雁也成为文学作品中常见的题材。但是大部分关于雁的文学作品本身包含了作者的主观情感,试抛开这些作品的主观感情色彩,从文学作品中雁的意象本意出发,会发现这些咏雁的作品都是从雁的某一特性出发所进行的阐释。

早在上古时期,“诗三百”中就有对雁的吟诵,《诗经·小雅·鸿雁》此诗以南来北往奋飞不停息的大雁来比拟征人的劳苦。清代著名词人朱彝尊在《长亭怨慢·雁》中也对雁秋去春来的劳苦艰辛进行了生动的描绘:“结多少悲秋俦侣,特地年年,北风吹度。紫塞门孤,金河月冷,恨谁诉?回汀枉渚,也只恋江南住。随意落平沙,巧排作、参差筝柱。别浦,惯惊移莫定,应怯败荷疏雨。一绳云杪,看字字悬鍼垂露。渐欹斜、无力低飘,正目送、碧罗天暮。写不了相思,又蘸凉波飞去。”这两篇作品都是以雁南飞沿途的辛苦劳累比兴说明人的劳苦和悲凉境遇,如果抛开文学作品中作者的情感寓意,单就作品本身所咏之雁的本义而言,这两篇作品描写了北雁南飞辛苦劳累的情景,但是尽管历尽磨难雁亦不改其志,年年如此。

在文学作品中除了咏颂雁飞之苦外,还有一个主要的题材:离群之孤雁。雁都是成群结队行列而行,飞行居栖非常有秩序,一旦离群成为孤雁其孤弱悲戚可想而知。唐代诗人许浑《孤雁》:“昔年双颉颃,池上霭春晖。霄汉力犹怯,稻粱心已违。 芦洲寒独宿,榆塞夜孤飞。不及营巢燕,西风相伴归。”通过昔日双飞与今日孤飞进行对比,形象生动地表现了离群之孤雁凄凉的处境。杜甫的《孤雁》更是写尽离群之雁的孤苦哀怜:“孤雁不饮啄,飞鸣声念群。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云?望尽似犹见,哀多如更闻。 野鸦无意绪,鸣噪自纷纷。”雁为群栖之鸟,所以此处的“孤雁之苦”也反衬了“群雁之和”。

雁往往也被看成是传书的信使,所以在文学作品中成为传达信息的使者,唐代诗人李远在《咏雁》中写雁尽管在南飞的途中困难重重,但是依然年年南来北去不失其信,所以成为人们的信使。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在《一剪梅》中写道:“云中谁寄锦书来? 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以鸿雁传书作为信使传达自己对丈夫赵明诚的思念之情。

由此可见,雁作为一种意象在文学作品中往往被赋予年年秋去春来不失其“信”,历尽艰辛不改其“志”,群居群飞相处以“和”的寓意。也因为如此,在上古时期,在关系到个人前途、家族利益、社会发展的昏礼礼仪中,先民们也就用雁作为昏礼中重要的礼物来成就昏礼。

综上所述,雁在古人的心里已经不是一种普通的鸟,而是有德之鸟,“寒则自北而南,止于衡阳,热则自南而北,归于雁门,其信也;飞则有序而前鸣后和,其礼也;失偶不再配,其节也;夜则群宿而一奴巡警,昼则衔芦以避缯缴,其智也。”昏礼作为“礼之本”,对于个人、家族、社会而言都意义重大,因此在重礼的上古社会其礼仪程序应该是十分郑重的,所以“贽”的选择也应该是慎重的。《仪礼·士昏礼》的六礼中,除了纳徵之外,其他五礼都是持雁为礼,雁不仅仅是见面礼,亦不仅仅表示重视射猎崇尚勇武的社会风尚,也是先民们对昏礼者的美好的祝福和希望,有着深刻的寓意。

参考文献:

[1]杨天宇.《仪礼译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2]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3]党怀兴.《十三经导读》[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4]顾颉刚.《武士与文士之蜕变》[M].中华书局,2005.

[5](芬兰)韦斯特马克,李彬. [M].《人类婚姻史》.商务印书社,2002.

[6]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M].中华书局,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