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水平
2016-05-05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6年4期
2015年,自治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全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抓住社区矫正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历史机遇,坚持“五个一”工作要求,即一个实用有效的监管帮教组织,一个能保障基本生活的就业岗位,一个能集中开展管理教育的矫正中心,一批相对固定的公益劳动场所,一套科学动态的管理档案。大力推行“集中执行、分散管理”“当地就业、控制流动”“定期活动、教育矫正”的日常管理模式,突出创新体现民族特色的教育矫正方式和心理矫正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开展“一对一”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同时,不断完善教育帮扶、监管奖罚、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强化保障、夯实社会矫正根基,扎实做好做细社区教育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