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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乡”绽放民族团结之花
——阿拉善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

2016-05-05阿拉善盟盟委委员统战部部长靳生瑞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6年1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少数民族民族

◇ 文/阿拉善盟盟委委员 统战部部长 靳生瑞

阿拉善盟地处内蒙古自治区最西端,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3.15万人,是面积最大、人口最少、成立最晚的盟市,现辖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3个旗和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4个自治区级开发区,30个苏木(镇)、198个嘎查(村),素有“中国驼乡”美誉。

阿拉善盟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的多民族、多宗教的边疆民族地区,居住着蒙、汉、回、藏、满等28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5.89万人,占总人口的25.44%,其中蒙古族人口4.46万人,占总人口的19.26%,是自治区民族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重点盟市之一。自1980年建盟以来,阿拉善盟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不断探索民族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团结带领全盟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促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谱写了“驼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

(一)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工作事关社会稳定、改革发展、祖国统一、边疆安宁大局。阿拉善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党的民族政策,始终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切实让党的民族政策和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自治区党委召开民族工作会议,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后,阿拉善盟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和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盟民族工作的重要核心,并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盟情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我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政策支撑,制定了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认真落实各项重大惠民政策,扎实推进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计划投资12.1亿元,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嘎查村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惠及198个嘎查村、2.82万户、7.36万农牧民,各项政策的落实,将全面改善农村牧区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二)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筑牢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思想观念。每年在全盟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把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将民族精神、民族政策法规作为“书香阿拉善”读书月系列活动、宣讲活动的重点内容。2015年,组织各类专题宣讲100余场次,受众1.2万人次。同时,强化典型宣传,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典型“时代楷模”苏和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在推动民族团结教育方面的导向和带动作用。一系列的举措,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为推进全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建盟35年来,我盟各族干部群众始终相互尊重、互相扶持,保持了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这得益于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盟委、行署确定每5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表彰大会,每2年认定和命名一批盟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迹,以先进典型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责任感。目前,我盟共召开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盟受到盟市级以上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20个,其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9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8个,盟级模范集体26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607名,其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2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65名,盟级模范个人530名。3个旗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四)竭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夯实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石。阿拉善盟始终把富民强盟作为第一要务,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国家能源和资源类产业项目在民族地区优先布局等历史机遇,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截止2015年7月末,全盟完成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81.3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68.4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3.7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26.04亿元。截止10月8日,全盟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73.6万人次,旅游收入达39.9亿元。积极争取“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资金,截止2015年9月,累计争取资金1.881亿元,项目涵盖文化、卫生、教育、种养殖业、安全饮水等领域,对调整边疆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为配合“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自2007年起,盟财政按照不低于一般性预算支出0.25%的标准,设立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资金,截止2014年底,共落实资金2197万元,实施项目404个,使各族群众亲身享受到了党的民族政策带来的实惠。自2015年起,盟级财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资金在2014年基数上,按每年5%的幅度递增,各旗区按照年度不低于100万元设立本级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资金,并形成逐年增长机制。

(五)着力加大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力度。为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繁荣发展,提升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水平,阿拉善盟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盟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达到95%以上,规范率、准确率达到85%以上。“苍天的驼羔”蒙语诗歌大赛、蒙古语文听写大赛、“阿拉坦其其格杯”八省区长调名歌大赛已成为品牌文化活动。2015年起,每年5月的第一周确定为全盟“蒙古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周”,每年5月31日为“蒙古语日”,同时在法院、检察院、医院、车管所、社保等窗口部门单设“蒙汉双语服务岗”,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便捷。《阿左旗蒙古文历史档案汇编”被列入“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研究工程”项目,是我国现有最完整的清代、民国扎萨克(政府)衙门档案。三旗分别创办发行了《巴音笋布尔》、《额济纳河》、《巴丹吉林》蒙文杂志刊物,丰富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六)大力弘扬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大力发掘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积极探索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出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品牌。2015年,确定实施阿拉善大漠奇石文化产业园、巴丹吉林生态文化旅游区特色文化产业园、额济纳胡杨英雄影视城、居延文化旅游城等6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着力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在民族学校建立了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象棋、陶布秀尔、萨吾尔登等传承基地,乌兰牧骑成立了查玛传承基地。阿拉善左旗恒瑞翔地毯有限责任公司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阿拉善地毯织造技艺)。2014年,具有浓郁阿拉善民族特色的音乐剧《阿拉善传奇》圆满完成在北京、天津等全国10个城市的巡演;全区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评选中,我盟推荐的舞蹈《萨吾尔登》、音乐剧《阿拉善传奇》、电视专题片《额济纳传奇》、图书《天边的绿洲》获优秀奖。截至2015年6月,我盟公布了四批、共81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35项进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6项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七)突出抓好少数民族创业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叠加和多元措施,少数民族创业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制定《开发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方案》等14个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创业就业政策扶持体系。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初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50万元。认真抓好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自治区统一招募100名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公益性岗位扩大到500个,并给予不少于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并统一办理社保手续,目前招募的389名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已正式上岗。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定向招聘、招募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2014年,我盟被认定为全区首批唯一的“自治区级创业型盟市”。

(八)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增强了民族工作力量。目前,全盟处级干部中,少数民族正处级领导干部有90人,占正处级领导干部总数的42.5%;少数民族副处级领导干部有134人,占副处级领导干部总数的30.9%。不断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在每年举办的各类主体培训班上安排不少于30%的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开阔干部视野,提升干部宏观思维能力。2014年以来,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50期,培训少数民族干部2000余人次。坚持把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纳入全盟总体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阿拉善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关于实施“人才强盟工程”的意见》、《“阿拉善优秀人才”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等12个政策性文件,为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落实《阿拉善盟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累计安置研究生323名,其中少数民族167名,占总人数的51.7%。积极落实“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2015年,选派19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分期分批到中国传媒大学、复旦大学等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开展合作交流。

(九)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医疗事业。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民族文化素养的提升和身体健康,与各族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制定《阿拉善盟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盟本级财政设立每年100万元的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各旗区也根据实际设立了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为发展民族教育提供了政策资金保障。提高蒙汉“双语”寄宿制中小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2015年,小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提高至1170元,初中、高中生提高至1350元(按9个月计算)。民族医药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盟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用于蒙中医发展,各旗也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并分别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民族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在新农合报销支付中,蒙医中医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在原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10%,降低了农牧民诊疗费用,减轻了生活负担。投资1.6亿元新建阿拉善盟蒙医医院综合业务大楼,投资1.2亿元实施阿左旗中蒙医院综合业务大楼二次结构改造工程,投资7400万元新建37所苏木镇标准化卫生院,形成了“盟级有中心、旗级有机构、苏木镇和嘎查村有医有药”的民族医药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在党的民族政策阳光雨露的沐浴下,阿拉善盟各族人民的生活蒸蒸日上,交流交往交融日益密切,各族群众砥砺同心,团结奋斗,共同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新局面。“驼乡”各族人民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的亲切嘱托,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努力把阿拉善打造成祖国北部边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族人民和谐幸福的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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