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
2016-05-04佘双好
佘双好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后,“治理”和“治理体系”构成新一届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管理”与“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蕴含着理念的根本差异。从“管理”到“治理”,意味着包括权力配置和行为方式在内的治国模式的一种深刻的转变。德育是形成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活动,要使德育活动更好地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特点,需要对德育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有效治理。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国理念,也对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出明确要求。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即针对德育体系中与现代化要求不适应问题进行有效治理的过程。具体来说是根据立德树人的总体目标和价值理念,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教育因素、教育渠道、教育环境、教育力量进行总体、综合、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以使之更好地在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有效作用的过程。
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对学校德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遵循德育治理的价值理念。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一个有价值理念的推进过程,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应体现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目标,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体现社会主义公民基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基本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学校办学基本方向。二是要构建多元开放的德育治理体系。德育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拓展德育治理主体,调动一切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积极因素,共同开展德育治理。三是注重德育体系治理过程的双向互动性。传统德育管理偏重从管理者自身出发,学生在德育过程中显得消极被动,现代德育治理过程更强调学生积极参与,共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积极发展。四是注重德育治理的整体性综合性。传统德育管理过多关注直接德育活动管理,而对与其他教育因素、教育渠道、教育环境和教育力量在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作用关注不够,宜充分整合各方面教育因素、渠道、环境和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共同促进德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变。
【作者系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