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其完善对策
2016-05-04申亚茹
申亚茹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其完善对策
申亚茹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经济快速崛起,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不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客观上讲存在着制度落后与实施乏力的状况。这些问题不能使政府的财政杠杆效应发挥很好的作用,不能体现公平原则,从而影响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所以文章就将通过分析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并提出完善对策,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使其得到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现状;完善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原则有“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之分。按照属地主义原则只对来源于本国的收入征税,而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公民还是居民;按照属人主义原则只对本国的公民或居民征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现状
(一)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使得税款流失
众所周知,我国公民大部分都要缴纳个税,即纳税人基数很大,因此使得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体系非常复杂,对征管制度要求的严密性更高。然而公民接受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无论是在管理体系方面,还是在制度严密性上面,或者是在缴纳来源上都存在很多的不足,这就使得这两种方法不能很好的完成整个个税的征收过程。同时参与征收个税过程的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由于部门与部门之间不能进行很好的沟通,在这种限制下,纳税人的信息便不能有效的进行传递,造成效率差的后果。在双向误差的情况下,纳税人不仅无法准确而快速的缴纳个人所得税,使得税款遗漏太多,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联系不及时使得公民信息不能及时完整的进行传递,这也就造成了个人所得税在一些时间内,或者一些地区内无法进行完整的统计和呈现,这样就造成了不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二)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人群不同,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主要表现在高等收入人群与中低等收入人群的不同。中低等收入人群大多全是薪职人员,在他们拿到工资之前就已经被公司扣掉了税收,即他们在这个基础上无法进行偷税逃税行为,他们完全完成了他们的义务。第二个不对等是政府部门如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的不对等。纳税人之所以心甘情愿的缴税,遵循税法对公民的要求就是因为政府承诺所收税款会大部分用于纳税者身上。而现在存在的不对等就是存在这样的情况:纳税人实现了自己的义务,却没有从所缴纳的税款中得到应有的权利。因此,要想让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稳定进行,我国应尽力做到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三)偷税现象比较严重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人们在收入增多的同时,人们的收入渠道也在增多,包括更多的隐形收入,多元化收入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缴税的意识并没有与收入同步增加。反而有一种偷税漏税的风气,甚至商业大亨,影视明星想尽办法偷税。甚至他们竟以能偷税为一种聪明自豪的表现,这种风气使得国家遗漏大量的税收,甚至造成了中等薪职人员的不公平意识。富人赚取得多他们却缴税少,而中等收入人群是固定工资,赚取的少却缴纳的税款多,这就使得富人越富。而且,这种做法在没有得到有力的制止的情况下,更多高等收入人群都进行效仿,使得这种现象非常严重。通过我国一些官方部门的调查,我国许多人并不是完全了解个人所得税,并且存在大量没能完全缴纳税款的行为,由此可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最多,但它所存在的偷税行为也最严重。
三、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对策
(一)完善征管制度,加强税收源泉控制,防止税款流失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居民收入不断增多,同时收入也呈现多元化和隐蔽性。因此这就更要求我国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控制,以防税款流失。首先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手段对纳税人简历收入监控,从银行账户中来防止流失。其次,可以加深充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作用。大多数纳税人都为工薪人员,他们的收入由公司发,所以可以充分利用这点,实行代扣代缴,赋予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权利,那么纳税人在得到工资时就已经被扣除了个人所得税,那么就会从根源上减少偷税漏税的产生。所以我国应加强税收源泉控制,争取从根源上防止税款的流失。
(二)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只存在其中一个的情况是不能使得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前行的。因此在公民纳税使实行自己义务的同时还应得到由此的得到的权利,即税收应大部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纳税人真切的体会到自己生活的改善,周围环境的完善等等。然而,我国目前的现状是部分人懂得纳税的过程,目的等,大部分人知情率低,而且很多的高收入人群甚至以逃税为骄傲,想尽办法去逃税,这就造成纳税人基数最大的个人所得税却是逃税最多,遗漏款项最多的税种。所以,我国应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宣传度,让更多的纳税人知道并了解个人所得税征税流程,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还应该增加税收的透明度,只有这样,纳税人才能放心将税款交到政府手中,才相信政府会公平的将税款用之于民。这样就会增加纳税人缴税的积极性。
(三)加大对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在完善个人监控体系的同时,还应对我国目前的偷税漏税行为进行查处。因为我国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不足,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正是由于这种当纳税人涉税违法时,税务部门经常采取的措施是罚款而非行为上的处罚,使得纳税人不认为偷税这种行为是严重禁止的,因此才越来越多人进行偷税逃税行为。同时,在我国由于税法的不完善性,存在许多要改善的部分,例如罚款数额不清等导致纳税人钻税法的漏洞,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甚至有的人与税务机关人员一起偷税逃税,形成乐于逃税之风。所以我国应加大力度查处这些行为并给与严厉惩罚,让他们不敢再犯。同时还应对参与其中的税务部门的人员进行调查,如果存在与纳税人一起偷税的现象也应对其进行严厉惩罚。(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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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申亚茹,河北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