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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现实困境与创新路径

2016-05-04

2016年11期
关键词:基层民主困境对策

白 潇



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现实困境与创新路径

白潇

摘要:农村基层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部分,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政治层面的民主构建。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虽然有了很大成效,但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现实困境。基层民主选举的差强人意、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民主监督的乏力都不同程度阻碍了基层民主的进步。对此,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升村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加强民主监督等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顺利推进。

关键词:农村;基层民主;困境;对策

我国是世界人口大国,有近13亿人口,9亿在农村,这是我国的国情。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八大报告指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1]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既关系到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关键所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纷纷出现,农村基层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根据当前农村实际,对农村基层民主的现实困境进行讨论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创新路径。

一、农村基层民主困境

总体上说,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村民自治制度正在变化成亿万农民不可剥夺和不可侵犯的民主权利。但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也造成了许多问题和困境。

(一)基层民主选举之困

村民选举制度在三十多年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过程中得到建立和完善,但也面临一些困境。一是选举难,村干部难选。我国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家庭为单位、以血缘为纽带的小团体思想根深蒂固,小农思想和利己主义思想依旧存在。在选举时,有些地方的村干部选举往往被强大宗族势力干扰,在选举中借助人情关系网干预选举,违背了村民自治初衷。二是文化素质不高,村民参政议政意识淡薄。虽然现在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但政治素养不高却是不争的事实。很多村民对民主毫无认识,对村民自治表现出冷漠和消极的态度,使得民主选举只能流于形式、成为摆设,没有发挥真正作用。三是一些党员、村民代表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本应是党员、村民代表履行职责,代表全体村民反映正当利益诉求、争取正当权利的重要渠道,但有的党员、村民代表因为面子问题、怕得罪干部,只要不触及到自身利益问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忘记了自身的使命和责任。

(二)法律意识淡薄之困

自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二十多年来,农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总体来看法律意识依旧不高。《村委法》中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的本质要求是,村中的大事须由全体村民共同决策;同时只要涉及到村民的利益,村民会议认为有必要,无论什么事,都须由村民会议来决策。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委托—授权关系。即农村公共事务的最高决策者是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接受村民会议的委托,代行决策;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与村委会是决策—执行关系,即村民会议集体决策,村委会负责执行有关规定。执行程序应为村委会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执行。[2]但在实际中,村中事务常由村干部一人说了算,事前没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事后也没有相应的事务信息发布。这种在实践中产生的偏差,究其原因就是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权大于法的思想难以根除。农民对国家法律看到的多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而忽略了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基本特质。

(三)民主监督之困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的民主监督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一是监督主体权利意识薄弱。村中大小事务的实际决策权、管理权和执行权都在村委会手中,实践中农村组织利益关系复杂,村民的民主监督多是个人行为,这种情况下监督作用的发挥取决于村委会的自律性。二是民主监督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当有些村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错位,追求自身利益、现实利益的时候,监督制约机制的缺乏,就更会助长村干部的“官老爷”思想,导致处理问题缺乏公平、专制蛮横。此外,从农村的总体情况来看,制度的技术性和程序性十分薄弱,《村委法》虽然明确规定要实行村务公开,但是关于公开的程序、方式及如何保证公开的真实性等规定并不详,影响了民主监督的效果。

二、农村基层民主创新路径

在农村基层民主治理中,“应然”与“实然”脱节的现象并不少见,通过反思基层民主治理的困境,结合其发生的原因,本文提出了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意识必然根源于经济发展水平,那么须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在进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时必须要牢牢抓住农村经济发展这一中心任务,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增加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倾斜,加大对其经济投入,根据实际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搞活农村经济。比如为经济薄弱村的提供项目、为其造血找市场。不断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村民的生活福利水平,使得村民安居乐业。

(二)提升村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

只有提升村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才能破除传统思想的影响,提高村民对民主自治的认知水平。一是提升村干部的水平:村干部是农村基层民主的直接执行者,其文化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让村干部通过提高自身水平和素质,摆正心态、坐对位置,为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提供引导力。二是提高群众的水平:村民的积极主动参与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力量源泉。唤醒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使广大农民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逐步增强农民的参政能力。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村民对基层民主选举的认知和认可,充分发挥农民的民主主体作用。加强普法教育,使广大村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现代民主程序实现自身的民主权利。

(三)加强基层民主监督力度

对基层民主的监督,是确保基层民主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一是确保村务信息公开透明。村委会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村民自治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开。村中事务接受村民监督。二是建立民主监督的程序化制度。确定监督的内容,明确监督的重点,尤其是村级重大决策、财务收支情况、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还要确定监督的渠道,定期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议政,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让村干部能上能下。再就是在民主监督程序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事前广泛征求意见,事中表决通过,事后跟踪监督。[3]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违法不究不能忽视,对违法选举、违规处理村务等行为,必须进行严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结语

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农民又占了人口大多数,如何坚持和完善我国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使之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显得十分必要。新时期,面对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出现的现实困境,我们仍然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民主意识,同时也要在制度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政治建设体系制度。我们相信,在不断的探索和改革中,农村基层民主治理最终能够迎来属于它的曙光。(作者单位: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邹静琴,王金红.村民自治中的民主决策:时间形式与理论反思[J].福建论坛(人文社科学版),2009(1).

[3]林剑杰,杜生权.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4).

作者简介:白潇(1986-),女,汉族,山东聊城人,研究生在读,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国外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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