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千万”是“仗权打劫”
2016-05-04曹旭刚
共产党员·下 2016年4期
曹旭刚
2013年,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原党组成员、专员助理李长林带队检查某上市公司期间,违规要求该公司安排入住五星级酒店,多次接受宴请,并利用职务之便向该公司董事长提出借款1000万元。借款要求被拒绝后,未经请示向该公司发文作出处罚。2015年7月,李长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假如某上市公司真的“借给”李长林1000万元,结果会怎样?估计,只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幸好,相关公司并未买账;幸好,相关公司有足够的底气拒绝这种“敲诈”,有足够的底气实名举报这种恶劣行为。
有评论指出,李长林“借款”行径之恶劣,从小处说,这种借检查之机“借款1000万元”的行为,是“以权谋私”,是“敲诈”,但不客气点说,也可以将其称之为“拦路打劫”。(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