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忏悔:铁证面前无人帮我
2016-05-04
忏悔人:李刚
原任职务:江苏省通州监狱财务科科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徇私舞弊假释罪
犯罪事实:2011年至2014年,李刚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并受贿12万元;2011年至2012年,他擅自为两名罪犯调动考核岗位,使其提前减刑假释出狱。
判决结果:2014年9月30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以徇私舞弊假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有三:
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作为国家公务员、执法者,我本应带头遵守法律,可却因对法律缺乏敬畏,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错上加错的是,被查处时,我还抱有侥幸心理,总认为只要我不认账,检察机关就拿我没办法,我想得太天真。人在做,天在看,犯罪事实已存在,铁证面前,谁还会帮我隐瞒?谁还会帮我辩解?我只能坦白承认自己的罪行,以求得到原谅。
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放松自身管束。我曾经参加过不少廉政建设会议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回到监区后,我还要再次组织全监区的民警学习文件精神,保持清正廉洁的执法理念,树立清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可在实际工作中,我却带头违反。自律意识形同虚设,自我管束不严,怎能不栽跟头?现在想来,早年的那些错误思想和做法,注定了我如今会有这样的结局。
感染不良习气,无视组织教诲。监狱在日常管理教育中,一直强调每一名干警都要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禁令,兴趣爱好必须健康。对于这一切,我却置若罔闻。总认为“小赌怡情”,没什么大不了,结果不仅带坏了监区的风气,而且在赌博输钱后利用手中的“资源”获取不法收入,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懊悔。如今,我不但失去了自由,而且算算政治账,我被单位“双开”;算算经济账,损失惨重;算算家庭账,无法面对社会;算算亲情账,家人以泪洗面,我真是得不偿失,悔恨终身。 (文/闻宅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