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口岸收费协调委员会成立
2016-05-03周漱
周漱
3月29日,在中国船东协会领导下,由全国各地方船东协会组成的“中国口岸收费协调行动委员会”(下称协调委员会)成立。
发出倡议
当天,协调委员会向所有海运业全体同仁发出倡议:
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行为规范,注重社会责任,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开展委员会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议程。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同维护水运市场秩序,促进航运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互动沟通,建立稳定、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健全响应制度,规定和办事程序,理顺、规范与各级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正当交往,共同维护高效的办事效率。建立与服务环节、收费环节的对话协调机制,及时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共同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诚实信用,严格自律,完成自我,不断进取。
发起初衷
为全面促进中国海运业健康发展,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随后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这是建国以来首次将海运业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为坚决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促进我国海运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船东的正当合法权益,提升船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港口收费协调行动保障船东的正当合法权益、提升船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并通过船公司进行行业自律促进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船东协会携数家地方船东协会共同发起成立协调委员会。
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守国在成立仪式上指出,港口口岸收费是航运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船东利益影响重大。协调委员会相关人员表示,协调委员会将坚决贯彻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行动纲领,采用切实可行的运作模式,针对我国航运业高度关注的口岸收费问题协调行动。
据悉,协调委员会近期的重点工作是认真研究、落实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加强社会监督,制约口岸运营中垄断和半垄断现象。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指导下,行业组织、业内媒体、企业和市场监督体系多方努力,建立船东同口岸之间的沟通渠道,加强收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规范口岸收费,抵制乱收费现象,缓解当前部分港口滥用自身优势对海运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