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
2016-05-02邓海光
大社会 2016年9期
规范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
广东省副省长邓海光。
广东省副省长邓海光在2015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专业社工、全民义工的标准,尽快出台相关规划,引导社会组织与国际接轨,打造社工广东规则。
邓海光强调,当前我们对志愿者的理解还很片面,基本把“志愿”等同于“自愿”。但在社会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和地区,在志愿者管理方面,政府的制度约束和引导力度是很大的,甚至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没有制度引导,社会志愿服务也是没有生命力的。比如在德国,政府要求所有的中学生在毕业后如果不入伍服役,都必须参加一定时间的社会服务实践,比如到医院、社区、福利机构从事无报酬服务,当这种服务达到规定要求后,可以享受被大学优先录取的待遇。其他许多国家也明确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才可以拿到毕业文凭。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启示,我们也要逐步转变观念,更加注重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来做工作。在这一点上民政部门更要有所作为。